更新快讯 | 行业信息速览
2021-08-20 来源:卓越城市更新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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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广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召开 前海加快建筑服务业与国际接轨

      8月16日,在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上,深圳特区报记者就“前海作为对外开放门户枢纽、深港合作新平台,在推动建筑领域深港合作方面会有什么计划安排?”这一问题,向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副局长谢晖晖提问。

       据谢晖晖介绍,经过10年多的发展,前海陆续推出100余项惠港利港政策,全方位对港开放,现在已经成为与香港关联度最高、合作最紧密最成功的区域。对于建筑服务业而言,前海是一个可以拓展香港建筑服务业发展空间的地方,也是内地建筑业能够试点与国际接轨的地方。作为深港合作的先行区,前海是内地开展粤港建筑业合作最早的区域之一。为探索总结深港两地工程建设管理经验,前海先后试行了建筑师负责制、全过程工程咨询等创新管理模式,并于2013年开始试行香港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先后批准嘉里中心、腾讯数码大厦等6个港资项目及10个政府投资项目作为试点。据统计,截至2021年6月底,已有58家香港专业机构和190位香港专业人士在前海开业执业。

       谢晖晖表示,接下来,前海将深入开展深港建筑领域合作改革探索工作,着重从建立适应国际通行规则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加快建筑服务业与国际接轨。一是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协同融合发展。与香港共同开展基础共性标准、关键技术标准研究,探索制定粤港澳大湾区工程建设协同标准,在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适用或采信香港地区或国际先进标准。二是以推进建筑师负责制为牵引,积极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支持投资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等专业化咨询企业做精做专,鼓励有能力的工程咨询企业提供集成化、多样化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推动形成全过程工程咨询和专业化咨询服务相互促进、协同发展的格局。三是借鉴香港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加快完善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

(来源:深圳特区报)

 

深圳宝安区发力建设深圳城市西部中心

      日前,宝安2021年“期中考成绩单”出炉,上半年GDP首次突破2000亿元大关,增速位居全市第二。新增上市公司9家,居全市第一。

       作为人口大区、机场所在地,辖区内高速众多,人口流动频密,宝安的防疫工作承受巨大压力和挑战。特别是今年的“6·14”疫情,是宝安与德尔塔变异毒株的正面“遭遇战”,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均受到严峻挑战。

       重压之下,宝安依然取得新突破,上半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为2077亿元,同比增长20.7%。这也是光明、龙华从宝安划分出去之后,宝安上半年GDP首次突破2000亿元大关。今年上半年,宝安的细分领域中科技服务业增加值增长69.1%、先进制造与自动化增长60.8%、新材料增长62.9%、生物医药增长55.9%,远超GDP20.7%的增速。

        今年3月,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印发《宝安区2021年重大项目计划》显示,宝安区2021年重大项目计划建设类共153项,总投资3066.8亿元,本年度计划完成投资322.4亿元,足见建设力度之大。超级项目未来将带动宝安蓬勃发展:腾讯“互联网+”未来科技城,总投资318.9亿元,计划2026年11月完工;深特发海洋新兴产业基地,总投资429.523亿元,计划2025年12月完工;融创华发·深圳冰雪文旅城,总投资182.9亿元,计划2026年12月完工。

     “‘十四五’时期,宝安区面临三个重大利好,一是深中通道预计在2023年通车;二是机场三跑道建成,机场东交通枢纽建成大湾区重要的交通枢纽;三是海洋新城加快建设。”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总规划师邹兵认为。处于珠江口A字型重要战略位置,南接前海,北联南沙,宝安在大湾区的发展中越发重要。

      “大湾区打破行政边界的区域概念,是宝安发展依托的战略平台。”中国城市经济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宋丁认为,在大湾区版图中,宝安处于中心位置,全国罕见地高度集聚了海陆空各类交通要素,密集布局了海洋新城、国际会展中心等重大项目,并拥有雄厚的制造业基础,正迎来前海建设的重大机遇。

        承担起助力深圳未来发展的重任,让宝安成为湾区发展重心,成为宝安下一阶段发展的重点任务。

       “‘十四五’期间,宝安必须站在大湾区中心位置看待自己,工业、科技含量以及经济能级都必须大幅度升级。其次要依托国际会展中心等服务型重大项目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实现二产、三产互动并存,促进动能转换和能级提升。”宝安身处中心,必须为大湾区发展担起更大责任。

(来源:深圳特区报)

 

深圳南山区四度蝉联全国百强区榜首

      8月17日,赛迪顾问城市经济研究中心正式发布《2021年中国城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白皮书暨2021年赛迪百强区》。根据榜单,深圳市南山区位居全国百强区第一名。此外,广州市天河区、深圳市福田区分别排第二名、第三名。值得注意的是,南山区已连续四年位居第一。

      深圳市有4个行政区进入前十,除南山、福田外,还有位列第五的龙岗区和第八名的宝安区。在前十名中,广东省占据了8席。

      赛迪顾问城市经济研究中心直属于工信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是中国首家上市的咨询企业。此次评比,从经济实力、增长动力、内生支撑、区域能级、共享发展五个维度出发,构建包含23个二级指标的城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对全国(除直辖市、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906个地级市市辖区高质量发展水平进行评估,最终形成了2021年赛迪百强区榜单。

      作为全国百强区之首,2020年,南山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经济发展彰显韧性活力。

      经济方面,2020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502.22亿元,比上年增长5.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18亿元,增长50.2%;第二产业增加值2000.61亿元,增长4.4%;第三产业增加值4500.43亿元,增长5.6%。三次产业结构比为0.0∶30.8∶69.2。

     科技创新方面,2020年末,全区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4101家,占全市总量的22.1%。全年专利申请量达72917件,增长5.6%,其中发明专利37518件,实用新型专利23830件,外观专利11569件。全年专利授权量46269件。

     居民收入支出方面,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521.98元,增长4.1%;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49193.18元,下降8.6%;恩格尔系数为28.8%。

     生态环境方面,到2020年末,全区公园162个,公园面积3586.83公顷,辖区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95.9%。

     今年以来,南山区经济发展稳中向好,继续保持了“广东经济第一区”的地位,达成“十四五”开门红。上半年,南山区实现本地生产总值3650.61亿元,同比增长11.1%。

(来源:深圳特区报)

 

城市更新“遇见”高端商贸 广州国际消费中心建设迎来新风口

      8月10日上午,广州市城市更新高端商贸业政企对接会在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举行,为各方搭建了共建共治共享、精准链接资源的合作交流平台。

       在对接会上,多家跨国知名商贸企业机构和城中村改造中标企业参加,还首次邀请了旧改村集体代表出席,在城市更新的初始阶段展开深度对接,强化高端商贸布局。笔者获悉,广州将依托天河商贸资源优势及城市更新发展空间,打造两者相结合的“天河样本”。

       广州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魏敏介绍,广州率先开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为大家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强大产业基础和消费能力优势,更好发挥国家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和大湾区核心引擎作用带来更多机遇。广州将发挥好对接会在城市更新中导入高端商贸资源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对接机制,创新拓展对接形式,提升对接质量效率。

 

千年商都踏上新风口 探索城市更新+高端商贸创新路径   

       今年以来,广州连办三场城市更新高端商贸业政企对接会,这也是广州获批率先开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后的首场——意义更为明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城市有机更新为商贸企业发展创造了风口、提供了红利,广州正抢抓历史机遇、加快落子布局。

      在对接会上,广州亮出了消费“成绩单”:今年上半年,虽受突发疫情影响,但广州消费市场呈稳定复苏态势,社零总额实现5034.5亿元,同比增长19%。

  同时,天河区作为广州商业中心,社零增速更是高达24%,特别是在疫情期间始终坚持精准防控,全区住餐营业额增长66.8%,“五一”期间天河路商圈客流量突破千万人次。

 

商贸主场精准发力 “双剑合璧”打造有机融合天河样本   

       在对接会上,天河区相关部门介绍了区城市更新工作情况,及商贸业发展情况和配套政策,欢迎广大客商前来投资,共享城市更新高质量发展新机遇。据介绍,天河十年时间完成改造项目4个,完成改造项目数位居全市第一,建成产业面积近160万平方米,创造近400亿元的年产值。“目前,天河中央商务区、广州国际金融城、天河智慧城、天河路商圈和沙河片区等重大平台都有城市更新项目在推进中,周边各个城中村今年底之前都会全面完成基础数据调查,改造开发潜力都很大。”天河区住建园林局局长陈志宏表示。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的进程中,不断提档升级的平台载体,将为城市更新释放的增量空间提供更好的依托;而高质量的城市更新,必将带来业态的同步更新、商业的裂变进化和消费的迭代升级。如何抢抓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机遇,探索城市更新+高端商贸创新路径?广州从商贸“主场”精准发力,天河成为具备天然优势的“主战场”。

  近年来,天河区坚持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城市更新进展显著加快,为城市高质量发展、培育新动能释放出海量空间。在“十四五”期间,天河区将全力推进16个旧村、30个旧厂以及41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预计可新增1000万平方米以上的产业面积。“这些旧改项目不少位于重大发展平台,区位优势明显,改造潜力巨大,再叠加庞大的消费潜力、给力的扶持政策、优越的营商环境,对于我们商贸企业来讲,就是天时地利人和。”与会企业纷纷与各村代表咨询具体情况,第一时间开展对接。“天河城市更新速度不断加快,释放出日益澎湃的发展活力,为企业共同参与、实现共赢提供了新机遇。”保利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高端商贸业的导入,不仅破解了过去商业载体发展不平衡问题,还将进一步挖掘消费升级新潜能。广州将依托天河商贸资源优势及城市更新发展空间,打造两者相结合的“天河样本”。天河区商务部门表示,期待各位企业家把握广州软硬环境迭代升级、消费市场扩容提质的历史性机遇,携手打造城市更新与高端商贸有机融合、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广州样本”“天河经验”。

 

国际消费中心建设进行时 高端引领推动消费提质扩容

  商务部提出了培育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六大重点任务,广州如何破题?立足成熟市场,坚持高端引领,推动消费提质扩容,是题中之义。广州当前开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牢牢抓住重大机遇,中高端消费、高端资源要素正加速聚集。以天河为样本,折射出城市更新在商贸业提质升级上创造的新机遇。广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国际商贸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既有成熟庞大的内需市场,也孕育着快速发展的消费升级需求。在新发展理念的引领下,天河区将以更强决心、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城市更新重点工作,推动城市旧空间转变为城市“新名片”,成为新风口,踏上新高度。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现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及相关说明全文公布,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再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至8月25日。《草案》的主要内容有:

一、制定背景

  城市更新对于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推动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和品质提升,具有重大现实意义。近年来,上海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在实践中也积累了一定的有益经验,有必要从地方性法规层面,进行制度创新,破解实践难题,为有效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建设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提供法治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明晰工作机制。一是明确市政府建立协调推进机制,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城市更新工作,并研究、审议相关重大事项;二是明确相关政府部门具体职责分工,明确区政府和相关管委会是推进本辖区城市更新工作的主体;三是本市设立城市更新中心,承担城市更新相关工作;四是建立城市更新信息系统,加强对更新活动的服务保障和动态监管。

       (二)强化源头引领。明确市级层面编制城市更新指引,作为指导本市开展城市更新活动的纲领性文件,区政府和相关管委会编制更新行动计划。同时,规定在更新建议提出、更新指引、行动计划编制等过程中要广泛听取意见。

  (三)突出区域统筹。一是建立区域更新统筹机制,由更新统筹主体负责推动达成区域更新意愿、整合市场资源、编制区域更新方案,统筹、推进更新项目实施;二是建立更新统筹主体遴选机制,公开、公平、公正地遴选统筹主体,风貌保护、产业园区转型升级、基础设施整体提升等特定情形可以由政府直接指定统筹主体;三是对区域内更新项目所涉及的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简化,并在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高度等规划指标方面提供更大的保障力度。

  (四)实施多样化保障措施。一是标准保障上,历史建筑保护、旧住房更新项目中现行建筑间距、绿化、市政配套等标准难以适用的,要求有关部门按照环境改善和整体功能提升的原则,制定适合城市更新的标准和规范;二是规划保障上,明确更新区域内项目用地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指标可以按照规划予以优化,零星更新项目可以采取相应鼓励措施,旧住房更新项目可以按规划增加建筑量;三是用地保障上,规定了土地组合供应、重新设定土地使用年限等措施。

  (五)破解更新难点问题。一是明确旧住房拆除重建、成套改造的,在达到规定签约比例后,业主拒不配合的,规定了“调解+裁决”的方式,公房承租人拒不配合的,公房出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鼓励存量产业用地实施更新时分级实施相应的能源、规划、土地、财政等政策,促进产业用地高效配置;三是对修缮活动提出要求。

  (六)确立全方位监督管理体系。确立城市更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由管理部门共享信息、协同监管。此外,还对政府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人大监督等方面作了专门规定。

  (七)发挥浦东引领作用。一是明确可由浦东新区政府直接指定更新统筹主体对于原成片出让区域等建成区进行更新;二是鼓励浦东探索建设用地垂直空间分层设立使用权;三是支持浦东探索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等。

(来源:上海人大)

 

国开行湖北分行两千亿授信武汉城市更新

      近日,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与武汉市城市更新中心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十四五”期间,双方拟携手推动超过2000亿元的城市更新项目。

       按照协议,双方将围绕武汉市“十四五”期间城市更新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开展全方位合作,共推武汉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武汉市城市更新中心于2020年7月31日正式揭牌运行。截止目前,已有153个更新项目纳入“十四五”城市更新项目库,总用地规模约1.16万亩,总户数约9.96万户,总投资超过5000亿元。

       武汉城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市城市更新中心主任付明贵表示,此次签约战略合作,极大地增强了集团资源整合和市场化运作能力。武汉城建集团将以此为契机强化国企担当,把城市更新作为提升城市品质和能级的重要抓手,妥善处理好新与旧、拆与留、改与建的关系,建设功能完善、绿色宜居、健康安全的高品质住房,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劲超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感谢国开行湖北分行对武汉的长期大力支持。他说,此次签约将助力武汉抓住城市更新这个二次发展新机遇,希望各相关单位全力以赴,让城市更新项目尽快落地见效。 

(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7月主要宏观指标仍处在合理区间 增长符合预期 经济稳定恢复

      8月16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付凌晖介绍,7月份,受外部不确定因素增加和国内汛情、疫情影响,部分主要指标增速有所回落。但是从累计来看,各地区各部门有效实施宏观政策,经济增长水平符合预期,就业物价总体平稳,国际收支基本平衡,主要宏观指标处于合理区间,国民经济延续稳定恢复态势。付凌晖说,受基数影响,全年主要经济增速会呈现“前高后低”的走势。综合来看,下半年,我国经济仍会保持稳定恢复态势,主要宏观指标会保持在合理区间,发展质量继续提升。

  从7月当月看,生产稳步增长,服务业继续恢复。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4%,全国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7.8%,高于2019年、2020年同期增速。市场销售持续增加,7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4925亿元,同比增长8.5%;进出口保持较快增长,7月份,货物进出口总额32657亿元,同比增长11.5%。当前全球疫情仍在持续演变,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经济恢复仍然不稳固、不均衡。对此,付凌晖表示,下阶段,将做好宏观政策的跨周期调节,加快改革创新,推进转型升级,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展望下半年,付凌晖认为,我国经济有望保持稳定增长。从需求侧“三驾马车”来看,付凌晖说,下半年随着居民收入的增加、消费环境的改善,居民消费会继续回暖。在投资方面,付凌晖说,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十四五”规划的一些重大项目会陆续启动建设。同时随着经济恢复,制造业投资在持续回暖。在进出口方面,“世界经济总体在复苏。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计今年全年全球经济增长6%,主要贸易增长会保持在较快的水平。我国工业生产在全球贸易中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全球经贸环境的改善有利于进出口的增长。”付凌晖表示。此外,付凌晖认为,分析经济形势不仅要看增长,还要看就业、物价、居民收入。下半年,随着经济恢复、就业优先政策继续显效、企业效益增加,居民就业稳定和收入增加有望持续;从物价来看,农业生产总体稳定、工业和服务业供给能力比较强、保供稳价措施有力,居民消费价格有望保持温和上涨,主要宏观指标保持在合理区间的可能性比较大。

       固定资产投资总体稳定 1月至7月,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302533亿元,同比增长10.3%,两年平均增长4.3%。其中,7月份环比增长0.18%。市场销售保持增长 1月至7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6829亿元,同比增长20.7%,两年平均增长4.3%。其中,7月份增速虽然比6月份回落3.6个百分点,但高于2019年、2020年同期增速。贸易结构继续改善 1月至7月,货物进出口总额213417亿元,同比增长24.5%。其中,一般贸易进出口、民营企业进出口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分别为61.9%、47.9%,高于上年同期1.5个百分点和2.4个百分点。

工业经济持续加固 1月至7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4.4%,两年平均增长6.7%。7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为50.4%,连续17个月高于临界点。

   1月至7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达到822万人,全国调查失业率平均为5.2%,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6%,均低于宏观调控预期目标。

 

70城房价涨幅降了

      一系列房地产调控终于见到了初步效果。昨日,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2021年7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同比涨幅总体回落。环比来看,7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4%,涨幅比上月回落0.3个百分点。其中,北京、上海和广州环比分别上涨0.8%、0.4%和0.2%,涨幅比上月分别回落0.1、0.1和0.8个百分点;深圳上涨0.5%,涨幅与上月相同。同比来看,7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6%和10%,涨幅比上月分别回落0.1和0.5个百分点。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认为,7月51城新建住宅、41城二手住宅价格上涨,数量为年内最低;新建住宅16个城市下调,二手房有26个城市下调,数量则是年内最高。整体看,房地产调控的影响越来越明显。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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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动态

 

深圳市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近日,《深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深圳市政府常务会和深圳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正式发布实施。《方案》明确划定并要求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严格生态环境准入,建立分区管控体系。

 

打造“绿色标尺”,严格生态环境准入  

        据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强调要严格生态环境准入,各地区要加快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建立分区管控体系。“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其核心是打造“绿色标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方案》明确,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协调空间、能源、资源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增强区域发展的核心引擎功能,实现深圳高质量发展,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

 

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588.73平方公里   

      《方案》提出了2025年、2035年深圳市生态环境主要目标: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市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城市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增强,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高,形成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绿色低碳发展方式,建立完善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588.73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23.89%;一般生态空间面积52.87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2.15%。全市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557.80平方公里,占全市海域面积的17.53%。环境质量底线:到2025年,主要河流水质达到地表水Ⅳ 类及以上,国控、省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80%。海水水质符合分级控制要求比例达95%以上。全市(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PM2.5 年均浓度下降至18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 95%以上,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控制在140微克/ 立方米以下。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资源利用上线:到2025 年,全市(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用水总量控制在24亿立方米, 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6立方米/万元以下,再生水利用率达到80% 以上,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在38.5%以上。

  到203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巩固完善,生态安全格局稳定,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际一流水平,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 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更加完善,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生产生活方式总体形成,城市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实现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绿色繁荣、城美人和”的美丽深圳全面建成。

 

建立全市四级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体系

      《方案》建立了全市(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1(陆域)+1(海域)+11(区)+78(街道/镇)+257”的市-区-街道-单元四级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体系。全市陆域共划定220个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包括91个优先保护单元,面积占比26.04%;28个重点管控单元,面积占比8.11%;101个一般管控单元,面积占比65.85%。全市海域共划定37个海域环境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20个,重点管控单元9个,一般管控单元8个。《方案》在科学划定管控单元的基础上,精准编制形成了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四个维度,提出了全市总体管控要求、区级共性管控要求及单元差异性管控要求。

(来源:深圳政府在线)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华区国有农业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加强龙华区国有农业用地管理,促进龙华区国有农业用地规划利用,龙华区修订了《深圳市龙华区国有农业用地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如下:

 

一、主要内容

  《深圳市龙华区国有农业用地管理办法》主要从国有农业用地的范围、规划建设与资金保障、经营管理、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六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一)国有农业用地范围:是指已纳入城市化转地补偿范围内,经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依据法定规划划定管理范围,由区农业主管部门管理的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国有土地。

       (二)规划建设与资金保障:主要明确规划编制、国有农业用地建设内容以及管理、建设资金保障。

       (三)经营管理:主要明确日常管理主体、承租单位确定方式、承租单位条件、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以及协议方式确定承租单位的协议条件、协议程序,规范了履约行为的管理。

       (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主要明确设施农业用地的分类、设施农用地管理要求和农用设施建设主体,为用地备案和后期监管明确依据。

       (五)监督管理:主要明确基本要求、巡查监管制度、农地转用及征收、临时使用、环境保护方面的监督管理要求,明确了国有农业用地使用的程序。

       (六)法律责任:主要明确破坏农地、违法建设、骗取土地使用权、污染农业用地、行政人员违法的法律责任。

 

二、主要变化及新增内容

  《深圳市龙华区国有农业用地管理办法》包括8章,48条。主要修订内容有:

  (一)规范经营管理。根据龙华区实际,由区统一发包。将租赁方式细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协议的方式,并细化承租条件;修改和细化租赁程序、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及租金标准等租赁管理内容。增加协议方式确定承租单位,并细化协议方式程序要求。租赁期限按发展用途确定为8年或者5年。将租赁期限修改至最长20年,且考虑到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已经比较充分的保障了承租单位的权利,故删除原暂行办法中关于续住的内容。增加租赁合同备案条款。增加承租方履约要求的相关条款。增加对提前收回情形和程序的条款。

  (二)规范国有农业用地设施建设。合理的必要的农业生产设施及配套设施为国有农业用地生产管理所必需,为规范农业设施建设,参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出台了《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深圳市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67号)《深圳市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有关规定,另立章节,对设施农业用地的分类、设施农用地管理要求等内容进行规定。

  (三)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考虑到国有农业用地管理涉及较多重大疑难问题,需加强监管和执法部门协作力度,以有效推进国有农业用管理工作。办法增加了区国有农业用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和设置的相关内容,以明确职责,加强部门联动。同时,在原暂行办法基础上结合机构改革后各部门的职责细、明确区农业主管部门、各街道办等部门的职责,规定承租单位应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并突出强调原则性要求,强化承租单位相关义务。

  (四)强化国有农业用地的监督管理。针对国有农业用地管理的现状及租赁期限相对较长的情况,国有农业用地管护和利用作为监督管理非常重要的环节,必须进一步强化。为此,新修订管理办法添加了国有农业用地的巡查监管、农地转用及征收、临时使用、环境保护、效益评估等内容。

(来源:龙华政府在线)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促进深圳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保障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使用安全,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深圳市住房建设局联合市财政局对《深圳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建规(2020)15号,以下简称原《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形成《深圳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建规(2021)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深圳市政府同意,8月10日发布施行。

       原《管理办法》自2020年9月10日实施以来,对于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申报审核工作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2021年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的函》(建办房函(2021)49号,以下简称49号文),进一步明确了专项资金使用原则、方向及程序。为了落实该文件等政策要求,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切实发挥专项资金对我市住房租赁市场主体的激励作用,市住房建设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原《管理办法》修订工作。

 

修订主要内容有:

(一)提高申报企业基本要求,明确项目运营期限

(二) 拓宽专项资金补助范围

(三)调整部分项目的申报门槛  ①降低改建、盘活、日常运营项目申报房源量要求;②明确新建项目和“稳租金”商品房木申报房源量要求。

(四)调整专项资金的发放标准  ①明确新建项目的专项资金发放标准上限以及被认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额外补贴标准:②提高部分改建项目的专项资金发放校准并被认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额外补贴标准;③降低”稳租金“商品房项目的专项资金发放标准;④明确运营项目信息系统对接要求并调整专项资金发放标准。

(五)优化专项资金申报方式并增设自安息系统对接类补贴

(六)明确专项资金使用方向

(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的部署,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编制和出台《广州市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印发。

 

主要内容包含:

   《规划》成果主要包括发展基础、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分区指引、保障措施等五个章节,系统阐述“十四五”期间我市住房发展的目标任务,是“十四五”期间我市住房发展的综合性和指导性文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总结为“一个定位、两个愿景、三大目标、四大任务”。

  一个定位: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推进和完善房地产长效机制,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着力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

  两个愿景:衔接“美丽宜居花城、活力全球城市”的城市目标愿景,提出要以“美丽宜居,活力安居”为住房发展愿景。

  三大目标:①住房市场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力争供应新建商品住房65万套;②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力争筹建政策性住房66万套,即政策性住房与商品住房的比例基本为1:1;③城镇居住环境品质达到新水平,城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力争达到36平方米。

  四大任务:①稳市场,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方案;②优租赁,构建规范化、专业化住房租赁市场;③重保障,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人才安居体系;④提品质,全面提升住房开发建设和管理水平。

(来源: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惠州市关于实施点状供地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为了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进一步完善乡村产业用地保障政策体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实施点状供地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19〕7号),结合惠州市实际,惠州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了《惠州市关于实施点状供地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实施细则》制定工作。经过充分调研、研讨,已形成了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0 日。

       本实施细则点状供地,是指在城镇开发边界外,不适合成片开发的区域和项目,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区位条件以及项目用地需求,结合项目区地形地貌特征,以及建(构)筑物占地面积等点状布局,按照“建多少、转多少、供多少”的原则进行点状报批,根据规划用地性质和土地用途灵活点状供应的项目用地方式。

      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乡土特色产业、乡村信息产业及乡村新型服务业等乡村产业项目及其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确需在城镇开发边界外使用零星、分散建设用地,且单个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超过30亩的,可实施点状供地。 

      选址位于相关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建设用地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或突破生态保护红线及一级保护林地的项目,不符合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产业政策规定的项目,商品住宅和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均不适用点状供地。

      经县(区)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的点状供地项目,须县(区)自然资源部门在审定后30天内向市自然资源部门备案。

      点状供地项目依法取得土地后,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手续,积极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建筑密度、高度和风貌管控要求。

(来源: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征求《惠州市查处违法建设规定(草案)》意见的公告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维护城乡建设秩序,及时有效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惠州市查处违法建设规定(草案)》。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3日。

      《规定》的主要内容含总则、职责分工预防与监管、调查与决定、执行、法律责任等内容。

(来源:惠州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