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快讯 | 行业信息速览
2021-08-13 来源:卓越城市更新集团
分享:
0
返回

 

01

行业资讯

 

深圳严查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深圳特区报记者从深圳金融监管部门获悉,针对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问题,深圳金融监管部门迅速反应,在全国率先开展专项整治,经过多轮滚动排查和监管核查,截至目前共发现21.55亿元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对排查中发现的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问题,已督促银行认真落实整改,限期收回问题贷款;对存在违规行为的银行和责任人员,已依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在深圳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深圳金融监管部门始终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和银保监会工作要求,持续强化房地产信贷监管和经营贷规范整治,严防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2020年4月,针对深圳市经营贷舆情,深圳金融监管部门第一时间牵头成立工作组,在全国率先开展专项整治,出台六方面17条监管要求,紧急部署辖内银行开展经营贷业务排查。2020年4月底,针对紧急排查发现的问题,责令银行立查立改,提前收回21笔、5180万元涉嫌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贷款。深圳金融监管部门始终保持房地产信贷严监管的高压态势。先后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相关贷款管理的通知》《关于督促银行机构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加强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在非现场监测方面,建立涉房信贷季度滚动排查机制。在现场检查方面,将房地产信贷政策执行情况和信贷资金流向作为现场检查的必查重点,不断强化对借款主体资质、经营背景以及贷款流向的督导检查,做实投诉举报核查,及时通报违规案例。在行政处罚方面,继2020年和今年初就涉房贷款违规问题对相关机构和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后,近期再次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对相关机构和责任人合计处罚1224.51万元,其中大部分为涉及房地产信贷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今年3月下旬,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后,深圳金融监管部门联合市住房和建设局,立即部署辖内银行开展专项排查,派出检查组对部分银行进行现场核查,并将媒体曝光的“深房理”违规线索纳入其中。经过多轮滚动排查和监管核查,截至目前共发现21.55亿元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核查还发现,一些银行存在贷前资料审核把关不严、资金流向监控不到位问题;部分借款人存在虚构经营背景,套取经营性贷款并挪用于购房的行为;另有部分中介机构和个人存在提供过桥资金、协助编造虚假资料、规避资金流向监控等行为,手法隐蔽且不断翻新,给核查工作造成一定困难。

      据悉,针对排查中发现的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问题,深圳金融监管部门已督促银行认真落实整改,限期收回问题贷款,建立问题台账,逐项对账销号,举一反三,堵塞信贷管理漏洞,确保经营用途贷款真正用于支持实体经济。对存在违规行为的银行和责任人员,已依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对查实的提供虚假资料的借款人,以及协助违规套取经营用途贷款的中介机构,将会同相关部门予以通报,列入银行禁止合作黑名单,或纳入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征信系统予以惩戒。

深圳金融监管部门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三部委工作要求,持续保持强监管严问责的高压态势不放松,抓实抓细滚动排查和问题整改,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不法组织和中介机构,警戒失信个人,净化市场环境,全力保障深圳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深圳金融监管部门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要警惕炒房组织和不良中介的误导,通过正规渠道合法诚信申请贷款,严格按照合同用途使用贷款,避免留下不良记录或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来源: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2021年上半年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出炉

福田区上半年GDP2488亿元,总量排名全市第二

       根据最新深圳市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1年上半年福田区地区生产总值为2488.37亿元,同比增长8.7%,两年平均增长5.3%。在深圳各区(不含深汕合作区)中,福田区GDP总量排名第2,增速排名第8,两年平均增速第6。在福田区上半年地区生产总值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0.68亿元,同比增长1.8%,两年平均下降17.7%;第二产业增加值为180.69亿元,同比增长31.6%,两年平均增长8.5%;第三产业增加值为2307.00亿元,同比增长7.2%,两年平均增长5.1%。

 

南山区上半年生产总值增11.1%

     南山区上半年实现本地生产总值3650.61亿元,同比增长11.1%。今年上半年,辖区实现本地生产总值3650.61亿元,以全市1/10的人口和土地创造出全市1/4的经济产出。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110.21亿元,增长11.6%;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2539.90亿元,增长10.9%。二、三产业之比为30.4∶69.6,产业结构继续稳定在三七开的水平。

      上半年,南山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各主要行业加速回暖,辖区经济继续保持高质量的稳定增长。主要行业发展呈现几大特点:工业稳速实现高质量增长、营利性服务业发展持续向好、商业复苏向纵深发展、建筑业规模不断壮大。

      接下来,南山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抓经济与统计;二是抓科技创新与产业布局;三是抓工作“四个度”,即抓维度、深度、速度、力度,瞄准产业、企业、就业;四是抓稳定与发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

(来源:南方都市报、深圳特区报)

 

广东提升广深两个中心城市金融发展能级 支持深圳打造全球金融创新中心

      针对广东金融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广东金融“十四五”规划该如何布局?8月6日,记者从广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围绕广东“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广东将协同港澳共建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提升广深两个中心城市的金融发展能级、推动区域金融平衡发展。

      8月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发布《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下称《规划》),《规划》提出,要以广州南沙、深圳前海和珠海横琴为主要载体,与港澳共建金融深度合作平台。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广州、深圳两个城市的金融发展在国际上的影响力越来越大,接下来需要考虑怎么进一步提升这个影响力。“我们要高标准建设广州期货交易所,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市场改革,强化金融集聚。”

     《规划》指出,要提升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金融发展能级。支持深圳打造全球金融创新中心,大力探索金融支持创新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支持深圳在数字人民币应用上先行先试,营造一流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完善金融科技产业孵化机制,加快培育金融科技龙头机构和产业链,建设全球金融科技中心;支持深圳申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把深圳建设成为全球可持续金融中心。

(来源:深圳特区报)

 

广州今后五年力争筹建和供应城镇住房131万套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的工作部署,近日《广州市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已通过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审议,明确“十四五”期间广州力争筹建和供应城镇住房131万套,努力满足和解决300万人的住房问题。

 

基础坚实:过去五年不断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基本实现住有所居目标

  “十三五”期间,广州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覆盖面扩大至新就业无房职工、来穗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群体;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人才公寓等新类型陆续启动,累计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含租赁补贴)8.89万套,超过原定目标任务的54.61%。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43万亿元,一手住房年均供应量和成交量均在10万套左右,供应和成交规模总体保持均衡。2020年全市城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较2015年提高了2.44平方米,达到34.61平方米。

 

方向明确:住房工作重点围绕“一个定位、两个愿景、三大目标、四大任务”有序推进

  一个定位: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推进和完善房地产长效机制,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着力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

  两个愿景:衔接“美丽宜居花城、活力全球城市”的城市目标愿景,提出要以“美丽宜居,活力安居”为住房发展愿景。美丽宜居,即顺应市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推动住房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努力提升住房品质,促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住房需求,加快从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迈进,不断增强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活力安居,即以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支持合理自住需求,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使其在穗安居乐业。

  三大目标:住房市场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力争供应新建商品住房65万套;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力争筹建保障性住房66万套,即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的比例基本为1:1;城镇居住环境品质达到新水平,城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力争达到36平方米。

  四大任务:稳市场,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方案;优租赁,构建规范化、专业化住房租赁市场;重保障,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人才安居体系;提品质,全面提升住房开发建设和管理水平。

 

路径清晰:加强用地保障,加大资金投入,分年度、分区域、分渠道落实规划目标

  为确保131万套规划的落地实施,“十四五”期间,力争新增供应用于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不含复建安置房)建设的住宅用地不少于2208公顷,其中商品住房用地不少于2000公顷,保障性住房(不含复建安置房)用地不少于208公顷。同时,根据现有住房保障项目的梳理,住房保障资金至少投入234亿元。

  结合现有工作推进情况,住房发展目标分年度、分区域、分渠道予以细化落实。在年度安排方面,商品住房的供应逐年提升,其中,今年力争供应商品住房12万套;保障性住房则在前两年加大筹建力度,以加快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其中,今年计划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7万套、公共租赁住房0.2万套、共有产权住房0.6万套。在空间布局方面,结合各区人口、用地、住房等情况,将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发展目标细分到各区。其中,中心城区(含越秀、荔湾、海珠、天河)计划供应10万套商品住房和筹建21.42万套保障性住房,南沙副中心和外围城区(含白云、黄埔、番禺、花都、南沙、从化、增城)计划供应55万套商品住房和筹建44.58万套保障性住房。在筹建渠道方面,分别明确商品住房以及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的筹建渠道,其中,60万套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通过七种渠道筹建,包括城市更新复建安置区配置中小户型住房、存量房源整租运营、“工改租、商改租”、产业园区配建、集体建设用地新建、土地公开出让新建、企事业单位自有存量土地新建等。

(来源: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全国首个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广州CIM平台正式发布

      近日,由广州市建设科技中心、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监测与研究中心、广州建设行业智慧化产业联盟联合主办的首届广州CIM论坛暨第四届广州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三维(BIM)论坛召开。会上,全国首个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广州CIM平台正式发布,展示了6大应用体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布了2021年第一批BIM正向设计示范工程项目评审结果。

 

广州智慧城市建设提速

广州市CIM平台可谓好处多多,而且对设计、施工、竣工产生了深远影响。根据BIM相关标准作为引领,住建行业可以打造联动工建改革与智慧城市建设的统一场景与平台,基于GIS、政务信息、物联网数据、三维模型、BIM模型等多源数据的汇聚互通,形成多方应用的智慧数据资产。其中,基础平台的核心应用具有三维模型与信息全集成、可视化分析、模拟仿真、AI辅助审查、多视频接入的无缝衔接与三维场景融合、物联网设备接入、BIM模型轻量化格式高效转接等多项功能,有利于大幅提升智慧城市和建设工程多方主体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当前,广州市探索发展新基建与新城建新思路,将进一步推动BIM、CIM等新技术与新城建项目落地应用,为城市发展注入新动能,激发数字新基建发展热情,培育孵化智慧生态产业,推动广州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老城市新活力”。

据悉,为保障CIM平台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广州市大力推动BIM正向设计发展,按照示范引导,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启动了BIM正向设计示范工程评选工作,以促进行业的BIM正向设计能力提升。首批评选出7家单位的14个项目为BIM正向设计示范工程。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后续将开展第二批BIM正向设计示范工程评选工作。

 

全国首个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将落地六大应用场景

      首届广州CIM论坛正式发布了全国首个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展示了“CIM+”6大应用体系。

1、CIM+工改  广州CIM基础平台可辅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现四个关键阶段的二三维数字化报审。规划审查阶段,开发智能审批工具,实现了计算机辅助合规性审查,实现容积率、建筑密度等12项规划指标自动提取和计算机辅助生成“规划条件”,减少了人为计核误差和人工复核时间。

2、CIM+智慧工地  广州CIM基础平台可实现对全市2000多个工地的智慧化管理。可以查看工地的各类详细信息,如:在质量安全方面实现对深基坑、起重机械设备的可视化实时监测查看,对关键位置进行定点巡检等方式的巡检。

3、CIM+城市更新  广州CIM基础平台可实现广州市183条城中村改造项目的管理。可自动估算项目现状人口、单位、房屋、建筑面积等指标数据;实现了项目改造进度督办、资产投资情况监控;实现了项目现状和规划模型双屏比对,展示改造前后的效果、改造进程、周边配套设施和规划方案。

4、CIM+智慧园区  广州CIM基础平台构建涵盖地上地下、室内室外三维空间全要素数据试点示范区域,实现了企业、经济和审批等数据与三维单体模型的挂接,可运用“四标四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入驻企业的经营收入和纳税等相关信息开展集成应用探索。

5、CIM+智慧社区  广州CIM基础平台创建基于CIM平台的智慧社区应用示范,加快推进信息技术、数字技术及产品在社区的应用,为社区群众提供娱乐、教育、医护等多种便捷服务,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满足政府服务、社区物业管理和居民生活需要。

6、“穗智管”城市运行管理中枢  CIM基础平台为“穗智管”城市建设、生态环境、智慧水务等主题建设提供数据底座,推动政务服务和城市管理更加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通过“一网统管、全城统管”,建设感知智能、认知智能、决策智能的城市发展新内核。

(来源:广州日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召开2021年“三旧”用报批重点项目推进会

      为推动市委市政府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有关任务部署的落实,近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堪强同志主持召开了2021年“三旧”用地报批重点项目推进会,专题研究全市正在开展组卷的“三旧”用地报批案件。白云、番禺、黄埔等8个区的“三旧”用地报批主管部门及相关区分局参加了会议。

  会上,局更新整备处通报了2021年上半年全市“三旧”用地报批总体情况,各区上报的“三旧”用地报批案已全部获市政府批复,为白云区陈田村、小坪村、南沙区冲尾村、花都区横潭村、黄埔区暹岗社区等“三旧”改造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了用地支撑。参会的各区“三旧”用地报批主管部门汇报了上半年用地报批情况,围绕正在组卷的重点项目提出了存在问题和困难。更新整备处、总规处、管制处、执法处等业务处室,依据职能有针对性地逐一回应了区局提出的问题,并围绕各区“三旧”用地报批共性问题展开了讨论。更新整备处还结合案例,从各区人员配备、初审把关、前期指导等方面剖析了“三旧”用地报批工作中的不足,要求各区主管部门提前谋划、加大力度、严格把关、切实提升报批工作组卷质量。

  邓堪强同志在总结中强调,一是要提高认识,加强对“三旧”用地报批工作的重视,共同落实市委市政府近期召开的全市城市更新工作推进会的工作安排,各区要在人员配备、业务培训、材料审核等方面采取实际行动予以加强;二是要压实责任,不断提高“三旧”用地报批质量,以对个人、对单位负责的态度严格把关,确保每个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三是加强沟通,及时解决“三旧”用地报批中的问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主动做好服务,不断提高报批效率。

  接下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城市更新工作目标,会同各区同心协力,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做好“三旧”用地报批工作,推动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认真抓好《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程》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健全规划实时监测、定期评估、动态维护制度,建立城市体检评估机制”的指示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自然资源部制定并发布了《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程》(以下简称《体检规程》,附件1)。实施要求通知如下:

  一、突出问题导向。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的基本要求,将城市体检评估作为编制、审批和维护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基础工作。各地在审批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和审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时,应着重审查城市体检评估暴露问题和风险的治理措施。

  二、注重依法依规。落实“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要求,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等国土空间法定数据为基础,按照《体检规程》《城区范围确定规程》(附件2)等统一的标准,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开展城市体检评估,确保评估工作的真实性、规范性、权威性。

  三、建立健全规划实时监测评估预警体系。在北京、上海、重庆、南京、武汉、广州、成都、西安、大连、青岛、厦门、深圳等开展城市“实时体检评估”试点,注重群众实际感受、强化安全风险评估预警,试点方案请相关城市于8月底前报部备案。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试点的指导,并结合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动态评价,探索开展城市群、都市圈等区域性国土空间体检评估。

  四、完善规划定期评估、动态维护的实施监督机制。城市体检评估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实施。各地要将城市体检评估融入规划管理日常工作,结合实际细化、优化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多规合一”相关资源,落实和完善“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常态化规划实施监督机制。体检评估成果应及时报规划审查、审批机关,并依法向同级人大报告,接受监督。2020年度城市体检评估的情况,请各省(区、市)和原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市于9月30日前报部。

(来源:自然资源部)

 

 

02

政策动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四五”规划纲要部署要求,指导各地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防止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大拆大建,急功近利等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研究起草了《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1年8月20日前提出意见。征求意见稿内容含:

 

一、坚持划定底线,防止城市更新变形走样

(一)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除违法建筑和被鉴定为危房的以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原则上老城区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 

(二)严格控制大规模增建。除增建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大规模新增建设规模,不突破老城区原有密度强度,不增加资源环境承载压力。严格控制老城区改扩建、新建建筑规模和建设强度,原则上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建比不宜大于2。 

(三)严格控制大规模搬迁。不大规模、强制性搬迁居民,改变社会人口结构,割断人、地和文化的关系。要尊重居民安置意愿,鼓励以就地安置为主,改善居住条件,保持邻里关系和社会结构,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 

(四)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稳。不大规模、短时间拆迁城中村等城市连片旧区,导致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失衡,加剧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租房困难。

 

二、坚持应留尽留,全力保持城市记忆

(五)保留利用既有建筑。不随意拆除、迁移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不脱管失修、修而不用、随意闲置。 

(六)保持老城格局尺度。不破坏传统格局和街巷肌理,不随意拉直拓宽道路,禁止修大马路、建大广场。鼓励采用绣花功夫,对旧居住区、旧厂区、旧商业区等进行修补、织补式更新,合理控制建筑高度,最大限度保留老城区具有特色的空间格局和肌理。 

(七)延续城市特色风貌。不破坏地形地貌,不伐移老树和有地方特征的现有树木,不挖山填湖,不随意改变或侵占河湖水系,不随意改建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不随意改老地名,杜绝“贪大、媚洋、求怪”乱象,严禁建筑抄袭、模仿、山寨行为。

 

三、坚持量力而行,稳妥推进改造提升

(八)加强统筹谋划。不忽视地方实际和居民意愿,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运动式、盲目实施城市更新。

 (九)探索可持续更新模式。不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片面追求规模扩张带来的短期效益和经济利益。

 (十)加快补足功能短板。不做穿衣戴帽、涂脂抹粉的表面功夫,不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 

(十一)提高城市安全韧性。不重地上轻地下,不过度景观化、亮化,增加城市安全风险。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的主要内容有: 

一、高效配置新增工业用地

(一)加强供需对接。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编制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时,应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当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渠道发布工业用地(包含国有工业用地和集体工业用地)需求申报公告,收集市场需求。

(二)推行“标准地”供应。“标准地”是指根据不同行业分类,在供地条件中设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亩均税收、就业贡献、研发经费投入强度等控制指标,并结合区域评估结果和规划要求,在同一区域内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供应和监管的国有工业用地。

(三)推行“带项目”供应。对于市场需求建议、招商引进的工业项目,由负责招商的部门或机构会同相关产业主管部门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等进行论证,提出产业准入条件、履约监管要求、产业监管协议等,由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纳入供地方案,实行“带项目”招标拍卖挂牌供应。

(四)推动“交地即开工”。对于规划建设条件明确的工业项目,市县级人民政府可组织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同步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方案,由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纳入供地方案,实行“带方案”招标拍卖挂牌供应。

 

二、大力盘活存量工业用地

(五)多措并举盘活存量工业用地。鼓励各地采取统一收储后出让、引导企业协议转让、“三旧”改造等多种方式整理工业用地,拓宽工业用地供给渠道。支持各地采取清理腾挪、强化整合等方式加大存量国有工业用地收储力度,支持建设一批承载大项目、大产业、大集群的专业化园区、省产业园等工业集聚区。

(六)试行预告登记转让。

(七)支持国有工业用地抵押。

(八)降低“工业改工业”门槛。

(九)支持工业项目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三、引导工业项目集聚发展

(十)推动工业项目入园进区。

(十一)支持中小微企业集聚发展。

(十二)推动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加强工业用地服务监管

(十三)建立供需服务平台。

(十四)规范价格管理。

(十五)强化履约监管。

(十六)探索建立信用约束机制。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强化资源要素支撑  全力推进省重大项目开工建设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强化重大项目的资源要素精准配置,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打造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特制定《广东省强化资源要素支撑 全力推进省重大项目开工建设的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纳入国家有关重大项目清单和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含预备项目计划)的项目(以下简称省重大项目),加强系统谋划、部门联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制度供给,全面统筹、高效配置资源要素,不断提升审批质量和审批效率,服务支撑省重大项目依法开工建设,全力打造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为广东省“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强劲动力。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聚焦要素精准配置和审批效率提升两大目标,着力解决省重大项目服务支撑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全面推进项目建设。(二)坚持依法依规和改革创新相结合。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定,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用地审批管理模式,改革资源要素供给制度,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三)坚持系统思维和重点突破相结合。

 

三、工作措施

(一)统筹谋划省重大项目开工时间。

(二)科学规范选址:做好规划引领、做好规划引领、合理确定选址、建立自然资源预告制度。

(三)加快用地预审。

(四)做好立项相关工作:及时批复概算、合理控制耕地占补平衡成本、加快办理核准延期手续。

(五)稳定用地红线。

(六)加快用地报批相关前期工作:加快办理相关前置手续、规范土地征收前期工作、压缩前期工作时间。

(七)改进报批组卷。

(八)推动用地审批优化提速:优化规划调整程序、优化压覆矿产审批手续、简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手续、实行项目历史违法用地与用地报批脱钩。

(九)加快土地征收实施。

(十)强化用地用林指标配置。

(十一)规范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审查:国务院批准我省生态保护红线前工作要求、国务院批准我省生态保护红线后工作要求。

(十二)优化项目涉林审查。

(十三)改进项目用海审查。

(十四)遏制省重大项目违法用地。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提升支撑能力。

(三)加大督办力度。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促进惠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解决好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快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惠州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优化土地竞拍规则,实行“限房价、限地价、竞配建、竞品质”等出让方式。合理确定出让地块住宅销售限价,进一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二、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预售和价格备案管理。稳定商品住房供应,商品房项目在取得预售许可后10日内须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商品房项目分期申请价格备案的,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下的,须一次性申请;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含本数)以上申请的,每批次的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尾盘除外)。对高价楼盘价格进行评估,半年内成交平均折扣率低于95折的,对未推售房源备案价格进行调降,坚决防止价格虚高扰乱市场预期。

  三、严格房地产开发资金监管。加强购地资金来源审查,严格落实购地使用自有资金规定。对超出“三道红线”,存在重大失信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参与惠州市土地招拍挂。加强对企业建设资金监督检查,确保建设资金落实到位。加强预售资金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足额缴存和支取预售资金。

  四、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销售政策。严格审查购房资金来源,严防居民挪用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等用于购房,禁止非银行金融机构向个人提供购房贷款。严格执行新购住房三年限售政策,重点片区暂停向区域内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惠州市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坚决遏制投机炒房。

  五、严格落实配建公建设施。科学合理配置和建设公建设施,提升居住服务品质。配建公建设施须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对未按规定建设公建设施的,采取停建、停售措施,暂停开发企业及关联企业购地资格。

  六、稳步提升住房保障覆盖面。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逐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加强人才住房保障力度。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精神,有序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逐步解决好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保障。

  七、严格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大力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捂盘惜售、炒买炒卖、价外加价、发布虚假广告等扰乱市场行为,加大对网络、自媒体等媒介利用虚假统计数据炒作、发布背离“房住不炒”定位信息的惩治力度。加强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纳入“黑名单”管理,停止其市场准入资格。

  八、强化联动调控机制。每月调度研判房地产市场形势,及时分析发现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和用好政策工具箱。全面压实属地房地产调控主体责任,建立县(区)房地产调控考核机制,确保“一城一策”“一县(区)一策”落实到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本通知自8月9日起执行。

(来源: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