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转载自深圳市城市更新协会)
更新内参
2025年(4.28-5.4)
趋势纵览
《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
市场情报
4月28日至5月4日,深圳城市更新类项目发布3则权利人核实结果公告、1则计划延期公告、1则计划修正公告、3则计划公告、7则规划/规划修改草案公告
4月28日至5月4日,深圳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类项目发布3则权利人核实结果公示、1则占补平衡方案公告
更新圈快讯
媒体报道广州城市更新因区施策攻坚提速
《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
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民营经济促进法,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民营经济促进法共9章78条,包括总则、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
法律对完善制度措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民营经济投资融资环境作出规定。明确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对引导民营经济投资重点领域、完善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等作出规定;同时鼓励、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在推动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积极发挥作用,明确支持有能力的民营经济组织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向民营经济组织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
法律强化服务保障,明确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制定与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等应当注重听取意见;与有关法律相衔接,明确规定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坚决遏制“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行为。
法律加强权益保护,强调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对规范强制措施,禁止违法实施收费、罚款或摊派财物,规范异地执法行为,规范政府履约践诺,加强账款支付保障等作出规定。
在依法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方面,法律对构建民营经济组织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体制机制,加强廉洁风险防控,规范会计核算、防止财务造假等作出规定。
点评
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一次将“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写入法律,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第一次明确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将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证各类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4月28日至5月4日,深圳城市更新类项目发布3则权利人核实结果公告、1则计划延期公告、1则计划修正公告、3则计划公告、7则规划/规划修改草案公告
4月28日至5月4日,深圳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类项目发布3则权利人核实结果公示、1则占补平衡方案公告
媒体报道广州城市更新因区施策攻坚提速
攻坚之年,广州一季度城中村改造进度条不断刷新,全市多个重点片区、重点项目迎来新节点:瑶台村成片开发方案完成审批,一季度新开工安置房完成年度计划超四成,登峰村整治提升项目推进顺利;海珠新中轴片区今年新增开工安置房488套,康鹭片区拆补方案表决一次性顺利高票通过,第一期9个地块35万平方米集体物业全部启动拆卸,康鹭改造实现连片化、规模化突破。
黄埔区一季度68个重点项目实现新开工86万平方米,建成封顶76万平方米,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6%。白云区民科园核心区、罗冲围、三元里村、夏茅村等改造项目实现改造方案全面获批、意见征询全面完成、征地补偿方案全面印发等。花都区在全省率先创新探索“自筹资金、自主更新、自拆自建”危旧房改造模式。
全市更新项目多点开花,不仅项目建设重踩油门,各区在实践基础上边做边创,总结出很多新的工作方法论,在动员部署会上交流分享。当前,广州市大力推行“依法征收、净地出让”改造模式,采取“指挥部+公司”工作机制,建立健全“1+N+X”政策体系,已印发加快城中村改造若干措施,及涵盖工作流程、成本管理、考核评估、风险防范等方面的34项政策文件,为城中村改造顺利实施提供政策支撑。
广州各行政区在全市政策框架、工作流程、机制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区情,在实践中因地制宜摸索出新工作法,为项目提速提质打下了坚实基础。
加强网格作战力破征拆之艰。海珠区构建了网格化作战体系,在新中轴片区划分14个网格,由各单位包干网格,确保指标必达、任务必成。同时,积极联合村社干部进驻网格协助动迁工作,今年预计可超额完成市下达签约目标。
荔湾区组建200余人的山村、坑口改造项目征地拆迁攻坚志愿团队,构建“1+3+N”动迁工作架构,划分12个征拆大组快速推进。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荔湾区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主动将征收补偿安置标准印发成册,将改造方案中群众最关心的核心内容进行公示,最终,山村改造意愿征询工作中,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率超90.02%。
安置先行,主动对接村民回迁需求。黄埔区创新打通专项借款购买存量商品房路径,全力推动房票安置“高效兑付、精准配对、跨区通用”。该区创新探索行政处理、产权注销等机制,合法合理解决留守户动迁难点和问题。
海珠区划定优质地块作为安置区,引导村社把握新模式政策机遇,主动破解旧模式历史遗留问题,为新中轴整体贯通打下坚实基础。白云区由政府委托专业律所派驻律师进驻征拆现场,与村社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律师共同组成法律支援小组,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和答疑服务。
各行政区各显神通,从中观、微观层面打开实践新思路,破解改造老难题,为改造项目提速提质疏通堵点,也为城市更新贡献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广州经验,汇聚成全市全面、全力、全效推进城市更新的澎湃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