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内参
2025年(9.1-9.14)
趋势纵览
1.国务院关于全国部分地区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
2.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深圳进一步全面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的若干措施》
3.关于提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质量的指导意见
4.广东省未来社区(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5.深圳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措施
市场情报
9月1日至9月14日,深圳城市更新项目发布规划(草案)公示1项、权利人核实结果公示1项、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汇总公示3项、计划公告2项、计划有效期延期公告4项、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通告1项、计划补充(调整)公告10项、增补地块范围内物业权利人公示1项、计划失效公告1项、规划修改(草案)公示1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1项
9月1日至9月14日,深圳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发布旧屋村认定范围(草案)公示1项、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通知1项、实施方案公告1项、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更正公告1项
9月1日至9月14日,深圳发布4宗土地成交信息、3宗土地出让信息
更新圈快讯
1.深圳公积金两项规定征求意见 新增购房首付款提取
2.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关于盐田区工业区块线划定方案修订草案公示的通告
3.深圳福田CBD地标皇庭广场首轮流拍,起拍价30.53亿元
4.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路与光明大街交叉口东侧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司法拍卖

国务院关于全国部分地区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国函〔2025〕86号)
2025年9月11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自即日起2年内开展北京城市副中心、苏南重点城市、杭甬温、合肥都市圈、福厦泉、郑州市、长株潭、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重庆市、成都市等10个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其中,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点范围包括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江门市、肇庆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全域,共分为七大方面,22条内容。与盘活存量及建设用地市场相关内容如下:
(六)以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土地。制定城镇低效用地认定标准,鼓励通过依法协商收回、协议置换、费用奖惩等措施盘活城镇低效用地。探索存量工业用地盘活利用,深化“三旧”(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和村级工业园整治。支持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对广东省政府批准实行授权经营或国家控股公司试点的企业,经依法批准采用授权经营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配置土地。在确保运营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创新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利用方式,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场站用地政策。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需求紧迫、条件成熟的城市,探索开展工商业用地使用权续期试点。支持通过土地预告登记实现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七)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因地制宜探索多元化保障农民户有所居,探索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农房的有效路径。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加快建设统一的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建立规则统一、规范透明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
点评
方案明确支持通过“三旧”改造、村级工业园整治、协议置换等方式盘活城镇低效用地,将加速深圳老旧厂房、旧村庄的改造进程,为房地产市场注入新的土地供应
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深圳进一步全面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的若干措施》
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5周年、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实施5周年之际,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近日联合出台《关于支持深圳进一步全面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的若干措施》。这是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的首份国家部委支持深圳深化改革文件,也是自然资源部给予深圳首份城市空间治理综合改革方案。9月4日,深圳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一、优化提升五大空间,探索超大城市治理新路
深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一级巡视员产耀东说,《若干措施》体现自然资源部对深圳的信任与厚爱,赋予深圳“经济大市挑大梁”责任与自然资源领域改革先锋使命,以前瞻引领、系统集成的超大城市空间治理综合改革方案,对破解超大城市发展难题、提升空间要素保障能力、增强优势地区发展动能、探索超大城市治理新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若干措施》提出20条改革举措,重点优化提升自然生态空间、存量土地空间、海洋经济空间、数字智慧空间和区域协同空间等“五大空间”,牵引推动空间治理向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精细智慧、安全韧性、一体融合加速转型,助力深圳加快打造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
具体策略中,精细治理自然生态空间强调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高标准安全,夯实城市绿色安全底色;创新激活海洋经济空间聚焦海洋强国战略,通过做优做强科技创新、产业升级、资源利用、全球治理,推动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新突破;集约利用存量土地空间聚力内涵式发展,统筹做优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提升发展集约度和综合承载力;创新打造数字智慧空间,加快数智化转型,释放空间数据的新型生产要素价值,引领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一体构建区域协同空间纵深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优布局、促联通、谋发展。
二、发挥试点示范作用,复制推广更多“深圳经验”
产耀东介绍,深圳已印发全市工作方案,建立部市、部门、市区三级协同机制,确保各项改革蹄疾步稳。同时创新构建“实施-评估-转化-推广”闭环体系,推动更多“深圳经验”全国复制推广。深圳市委改革办副主任孙华明表示,将重点做好“三个加强”。加强部省市联动,用足用好改革机制,争取更多支持;加强统筹调度,将《若干措施》与《意见》任务一体推进,压实责任、跟踪进展、督查问效、抓好落实;加强总结推广,延续“制度+案例”模式,争取更多改革创举在全国推广,发挥好试点示范作用。
支持深圳相关企业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主体作用,作为项目牵头和承担单位参与深海领域相关重大科技专项和海洋领域重点研发专项,开展海洋领域科技攻关。部市共建部级和国家级深海采矿创新平台,适时授牌国家深海科考中心
支持中国地质调查局等部属优势创新力量加强在深布局,推动部属单位开放产业化应用场景、共享科技基础设施资源。支持深圳高标准举办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高质量建设国家一流海洋博物馆
支持深圳实施规划期建设用地总量管控模式,单列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研究扩大建设用地增量安排与存量土地集约利用等挂钩长效机制
支持深圳深化土地混合开发和立体利用,建立土地用途兼容性正负面清单,创新既有非居住建筑用途转换实施路径,深化三维地籍试点改革,推进地下空间利用地方立法
支持深圳以实景三维为时空基底,打造涵盖“空中、地面、地下、海洋”的城市四维时空数字底座,探索拓展人工智能在国土空间领域应用场景
支持深圳将低空等自然资源转化为发展动能,建设低空数字空域网格图,编制低空航空器起降设施布局规划,建设“天空之城”
支持深圳与香港建立健全2050+城市发展愿景交流合作机制,深化规划衔接、设施连接、生态保护、海洋发展等多领域协作,携手打造世界一流双城都市区
支持深圳联合中山编制实施一体化空间协同规划,联合东莞、惠州编制深圳都市圈国土空间规划,支持创新“飞地”发展模式,优化拓展深汕特别合作区城镇开发边界
点评
《措施》将深港区域空间关系分析置于首位,凸显其在区域协同空间中最重要、领军性的地位,是独具价值的枢核性双城关系
《措施》提出 “支持深港建立健全 2050 + 城市发展愿景交流合作机制”的全新理念,“2050+” 体现对深港协同发展更长远、动态的考量,不仅是双城融合大计,更是大湾区枢纽及全国协调发展的样板大计
《措施》还提出深港携手打造“世界一流双城都市区”的战略目标。“双城都市区” 为国家级文件首次出现,明确深港既 “分”(双城)又 “合”(大都市区)的关系,未来双城经济、社会等元素将高度融合发展是大趋势。“世界一流” 是国家赋予的战略任务和历史必然,深港具备实现基础,有望超越国际知名大都市区。“携手打造” 指更高更深层级的合作,涉及两地政府、社会、市场等多方面,共同建设双城都市区,未来任务重大、前景广
关于提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质量的指导意见
2025年9月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提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质量的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1、总体要求:强调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执法为民,目标是提高执法质量效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2、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制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并公布。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执法机制,推行差别化、精准化监管,加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推动科技赋能,实施远程、移动、智慧监管。明确执法部门与行业部门的职责范围,建立工作会商、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机制,并对移送时限和反馈要求作了具体规定(如一般案件移送10个工作日内,反馈5个工作日内)。建立健全跨区域、跨层级执法协作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检查,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3、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未取得执法证件者不得独立执法。健全分级分类培训机制,将乡镇街道执法人员纳入培训范围。住建部提供培训大纲、基础课程等支持,并计划在2027年底前建成一批行政执法规范化实训基地。加强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机构业务指导和支持
4、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除特定情况外,严格按年度检查计划实施,不得随意检查。检查需出具通知书,制作笔录,并及时告知结果。坚持过罚相当、宽严相济,防止“仅责令改正代替处罚”或“以罚代管”。对法定不予处罚情形依法处理,体现包容审慎。制定示范文本,鼓励应用说理式执法文书。执法事项办结后60日内立卷归档,鼓励执法档案数字化
5、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实效:完善监督机制,加强日常监督和业务指导,落实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制度。聚焦运动式执法、选择性执法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常态化整治。强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5%)和案卷评查
6、提升行政执法保障水平:从加强组织领导、配齐配强执法力量并落实保障、优化执法环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方面提出要求
点评
涵盖了执法理念、效能、人员、规范、监督、保障等多个维度,体系较为完整,提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广东省未来社区(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2025 年 9 月 8 日,广东省住房和建设厅发布了《广东省未来社区(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方案》阐释未来社区是以人民幸福美好生活为核心,以生态、宜居、智慧为价值导向的新型城市功能单元;明确总体要求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一体推进党建、治理等,集成配置公共服务,建成多中心,增强群众获得感等;提出涵盖党建引领、公共空间等的八大场景及 31 项建设内容;还对建设试点的范围规模、选择原则及不同区域、类型社区的建设指标要求等作出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1、核心目标与理念:未来社区建设强调以人民幸福美好生活为核心(1个中心),追求绿色生态、宜居生活和智慧治理(3大价值)
2、八大建设场景:方案重点打造党建引领治理、未来公共空间、未来建筑空间、未来社区服务、未来休闲消费、未来市政服务、未来绿色出行、未来社区运营八大场景,是未来社区建设的具体抓手
3、差异化试点要求:试点覆盖超大特大城市、珠三角其他城市和粤东西北地区,分为规划新建与更新改造两类。它们须满足31项建设指标(包括基础项和特色项),体现了因地制宜的思路
4、技术赋能:方案推广运用智能建造、光伏、BIM、5G、无人机、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前沿技术,以科技手段提升社区建设的智能化和精细化水平
5、实施步骤:试点工作分三批推进,从2025年9月开始申报,预计到2028年系统总结经验并进行推广
点评
方案不仅关注硬件设施的提升,更将党建引领、治理机制、运营服务等软性因素纳入整体框架,体现了对“完整社区”内涵的深入理解。强调因地制宜和差异化,承认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社区的差异,不搞“一刀切”,通过基础项与特色项相结合的指标体系,为地方探索特色模式留出了空间。积极引入智能建造、物联网、人工智能、低空物流(无人机)等新技术,有望提升社区生活的便捷性和管理效率,具前瞻性
关注“一老一幼”和全龄友好,多处体现对养老服务、托育设施、适老化适儿化改造的重视,回应了当前社会的普遍关切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
一、分区优化调整居民购买商品住房政策
(一)符合本市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居民家庭(包括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自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罗湖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不限套数
(二)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罗湖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限购2套
(三)在盐田区、大鹏新区购买商品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
(四)成年单身人士按照居民家庭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二、分区优化调整企事业单位购买商品住房政策
企事业单位可在本市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解决员工住房等需求。其中,在福田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需同时满足设立年限满1年、在本市累计缴纳税款金额达100万元人民币、员工人数10名及以上条件;在本市其他区域购买商品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
三、优化调整个人住房信贷政策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深圳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要求和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在利率定价机制安排方面不再区分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合理确定每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本通知自2025年9月6日起施行
点评
此次新政与此前政策的核心差异在于从 “全域统一限购” 转向 “分区精准调控”,核心区(福田、南山等)维持适度限制,非核心区大幅松绑限购,并取消首套与二套利率区分、放宽企业购房门槛。对市场去化而言,政策精准对接外围区域高库存现状,叠加 “金九银十” 节点,将显著加速罗湖、龙岗等非核心区新房及二手房去化,同时通过降低改善型需求购房成本、吸引外地购买力,推动市场分化加剧
信贷市场化,取消首二套利率差,对比 2024 年 “认房不认贷”(按抵押状态定贷款政策),本次新政进一步简化,银行自主权更大,购房群体降低购房成本,受益明显

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14日,深圳城市更新项目发布规划(草案)公示1项、权利人核实结果公示1项、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汇总公示3项、计划公告2项、计划有效期延期公告4项、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通告1项、计划补充(调整)公告10项、增补地块范围内物业权利人公示1项、计划失效公告1项、规划修改(草案)公示1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1项




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14日,深圳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发布旧屋村认定范围(草案)公示1项、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通知1项、实施方案公告1项、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更正公告1项



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14日,深圳发布4宗土地成交信息、3宗土地出让信息


深圳公积金两项规定征求意见 新增购房首付款提取
9月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发布《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两项文件的修订征求意见稿
一、拟新增六类提取情形 支持职工住房消费。为进一步满足职工多元化的住房消费需求,加大对职工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住房的支持力度,《提取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拟新增六类提取情形
拟新增购房首付款提取。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住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拟新增购房税款提取。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住房的,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契税等购房税款
拟新增异地购房还贷提取。还贷提取的范围由深圳市扩展至全国,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偿还全国范围内购买的首套或第二套住房贷款本息,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拟新增回迁增加面积住房提取。本市棚户区改造等项目中,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回迁住房面积大于安置补偿面积的,可按回迁增加的住房面积申请购房、还贷和税款提取。
拟新增旧住宅区更新改造提取。职工自筹资金用于更新改造本市旧住宅区住房的,可以参照老旧小区改造提取的相关规定提取公积金
拟新增既有住宅加装和更换电梯提取。职工出资为本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或更换老旧电梯的,也可参照老旧小区改造提取的相关规定提取公积金
二、拟优化租房提取政策,保障职工租房需求。为促进租购并举,持续支持无房职工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提取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拟调整优化现行租房提取政策
拟建立阶段性租房提取额度调整机制。在明确常态化可提取额度为65%的基础上,增设额度调整机制
拟优化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为进一步加大对多子女家庭租房的支持力度,拟取消“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限制,职工家庭有两个及以上子女(含成年子女),可按月应缴存额全额提取公积金或按实际月租金提取公积金。
拟新增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取。在继续支持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按实际月租金提取公积金的基础上,拟新增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取业务,承租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无房职工同样可以按照实际月租金提取公积金。
三、拟提升缴存灵活性,满足职工贷款需求
拟新增个人缴存比例自主选择机制。《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拟提升缴存灵活性,职工可在单位设定的缴存比例基础上,根据自身住房消费需要,自主选择更高的个人缴存比例(最高为12%)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关于盐田区工业区块线划定方案修订草案公示的通告
2025年9月8日,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盐田区工业区块线划定方案修订草案公示的通告
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深圳市工业区块线划定方案》修订工作的部署安排,我区结合辖区工业发展需要,拟定了盐田区工业区块线划定方案修订草案,现公示如下
盐田区工业区块线划定方案共划定工业区块4个,占地面积0.83平方公里,其中一级线4个,占地面积0.83平方公里,无二级线
深圳福田CBD地标皇庭广场首轮流拍,起拍价30.53亿元
2025年9月9日,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晶岛国商购物中心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上架京东法拍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9月10日因无人有意向竞拍而流拍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路与光明大街交叉口东侧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司法拍卖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路与光明大街交叉口东侧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将于2025年10月9日在阿里资产进行司法拍卖。该项目前身为大捷达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该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新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