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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4 来源:卓越城市更新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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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2021深圳全球招商大会举行 洽谈签约项目超260个 投资总额超8200亿元

       12月15日,2021深圳全球招商大会举行。本届大会以“新时代、新征程,投资深圳、共赢未来”为主题,在五大洲设置了12个海外分会场,面向全球展现深圳的魅力、动力、活力和创新力,诚邀国内外企业和企业家、投资人、创业者选择深圳、投资深圳、扎根深圳,共享发展机遇,共创美好未来。大会洽谈签约项目超260个,涉及投资总额超8200亿元。市委书记王伟中出席并致辞,市长覃伟中主持大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市政协主席林洁出席。

       王伟中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各位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向所有关心支持深圳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诚挚感谢。他指出,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国家“十四五”开局之年,在全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之际,2021深圳全球招商大会如约而至。经过三年发展,深圳全球招商大会已成为集中展示深圳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和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重大平台,成为提升深圳经济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的一块金字招牌。深圳是一座与广大企业和企业家相互成就、共同成长的城市。目前全市共有377万户商事主体,商事主体数和创业密度多年保持全国第一,已成为企业成长的沃土。

       会上,王伟中、覃伟中为优秀落户企业、招商优胜区、跨国公司总部企业、深圳招商顾问颁牌,并见证44个重大项目现场集中签约。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展示了招商引资成果。部分国际知名企业和机构负责人通过视频表达对深圳的祝福和对大会的祝贺。知名企业、金融机构、科研机构、专业服务机构代表,部分外国驻华领事和外商协会、国际组织驻华代表等参会。市领导黄敏、陶永欣、张玲、曾湃、余钢、郑红波、陈清、王幼鹏参加活动。

(来源: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北土地整备攻坚传捷报 12家社区股份公司集中签约

       政府和股份公司算“大账”,股份公司和相关权益人算“小账”,多方共享的土地增值分配机制,充分保障各方权利人利益,推进项目早日落地落实。昨日下午,龙华区观湖北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传来捷报,观湖街道与各社区股份公司“算大账”签约仪式,在项目现场指挥部正式启动,为推动项目后续签约和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提供重要保障。

      总用地面积约56万平方米、涉及建筑物 575栋、涉及大中小企业344家、群众数千人……今年11月11日,一场轰轰烈烈的土地整备战役在龙华区观湖北片区正式打响。项目借鉴梅观创新走廊福城观澜项目的创新经验,在全区范围抽调45名党员干部组成攻坚队,15个攻坚小组、上百人的“大兵团”队伍迅速集结。

      作为龙华区六大重点产业片区项目之一,该项目与龙华北门户——梅观创新走廊相邻,南靠鹭湖中心城,北接观澜商业中心,通过土地整备可提供约26万平方米连片产业用地,为观湖优化产业布局、加快产业升级、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提供了重要的空间保障,对全区加快建设“数字龙华、都市核心”具有重要支撑意义。

      一个月以来,观湖北土整铁军日夜兼程,攻坚克难,截至目前,已基本完成权属申报、资料收集、测绘结果确认、申报公示、评估清点等工作,为下一阶段签约工作赢得宝贵时间。

      “利益分配是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工作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理清各方利益关系尤为重要。”观湖北土地整备项目负责人表示,整个项目看似是按步骤推进,事实上指挥部对集资处置与企业安置等各环节均提前预判布局。在利益统筹项目范围内,观湖街道与社区股份公司“算大账”,通过资金安排、土地确权、用地规划等手段,集约节约安排土地,保障城市建设与社区发展空间需求,社区股份公司再与相关权益人“算细账”,通过货币、股权和实物安置等手段,确保权益人相关权益,加速推动整备范围内全面征转清拆。虽然利益统筹政策把与业主之间算“细账”的任务交由了股份公司,但是在算“细账”的过程中,指挥部将为双方搭建沟通平台,并提供各项技术支持。

      在此次签约仪式上,观湖街道与松元厦、太兴、中心等12家社区股份公司,签订了观湖北产业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算大账”补偿协议书。接下来,观湖街道将一鼓作气,继续做好被搬迁人协商签约工作,坚决打好土地整备攻坚战,确保按时完成既定任务目标。

(来源:深圳特区报)

 

广东省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提出 支持深圳打造更具竞争力营商环境高地

       12月1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根据《规划》,到2025年,广东市场监管发展将实现7个主要目标:市场准入更加便利、市场竞争更加公平、消费环境更加放心、安全监管形势更加稳定、质量供给更加高效、创新发展动能更加强、市场监管法治体系更加健全。记者注意到,《规划》从市场监管层面对深圳提出了6个“支持”,明确提出支持深圳打造更具竞争力的营商环境高地、支持深圳试行企业“休眠”制度等。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是市场监管中的重要一环。《规划》提出,坚持知识产权质量导向,支持广东开展关键核心技术领域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加快提升企业发明专利、国际专利拥有率,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拥有率,到2025年,规模以上制造业有效发明专利数23万件。

       紧抓 “双区” “双城” “两个合作区” 建设重大机遇,《规划》提出要全力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为此,《规划》对深圳提出了6个“支持”。支持深圳打造更具竞争力的营商环境高地。支持深圳承担更多省级市场监督管理权限。探索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和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扩大个体工商户豁免登记试用范围。支持深圳深化退出制度改革,试行企业“休眠”制度。支持深圳根据产品风险等级实施分类监管,建立信用信息异议申诉、信用修复和退出机制。指导深圳制定重点产品监管目录和监管制度,规范监管程序,探索建立监管“白名单”制度。支持深圳打造保护知识产权标杆城市。支持深圳加快建立知识产权行政先行禁令、技术调查官等制度,建立健全惩罚性赔偿制度。建设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深圳分中心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加强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中国(南方)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支持深圳在质量提升上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实施“深圳标准”战略,建设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深圳),推动在生命科技、智慧城市等前沿领域组建标准联盟。支持深圳与香港共建质量标准认证平台。支持建设光明、罗湖、南山、坪山检测认证集聚区,在无人机、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建设一批一流检测平台和重点实验室。支持深圳完善食品药品民生服务体系。支持深圳开展供深食品标准体系建设,严格实施供深食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建设深圳国际食品谷,推进深圳国际食品科学中心建设。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支持前海优化市场准入规则,实行商事登记确认制,开展“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试点。加强前海合作区知识产权“一站式”协同保护平台建设,完善知识产权案件跨境协作机制。

(来源:深圳特区报)

 

广东取消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户限制

  12月1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完善落户机制,落实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户限制的有关政策,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并探索居住证互认制度,在除广州、深圳市外的珠三角城市率先探索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

  在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方面,《方案》还提出,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与居住年限等条件挂钩,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适时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完善广东省城乡非就业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参加广东省城乡居民医保的机制;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管理,落实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代缴保险费政策;推动社保经办服务网络向基层延伸,实现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全覆盖。同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成本相衔接,能够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较多地区的转移支付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方案》是全国首份省级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文件。其在全国率先提出编制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构建国家级省级市级三级联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体系等创新举措,以及制定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推动技师学院和高等职业院校政策互通等务实举措。这些举措有助于激发劳动力流动活力、完善劳动力流动配置机制、畅通劳动力流动渠道。

  在探索粤港澳人才协同管理创新机制方面,《方案》强调,进一步畅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青年人才渠道,定期编制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制定“卡脖子”技术领域和战略必争领域引才目录。同时,要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制定吸引和集聚国际高端人才的政策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国际高端人才给予进出合作区高度便利;研究制定合作区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办法和目录清单,对享受优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实行清单管理;支持合作区充分发挥国家级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作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工程技术人才资格互认,推动一批创新创业人才和项目在合作区落地;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立健全外籍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实施更加开放的全球引才和管理制度。

  《方案》提出,深入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到2022年,全省累计开展“粤菜师傅”培训10万人次以上,带动30万人以上实现就业创业;全省高技能人才达到480万人以上;全省每年开展家政职业技能培训20万人次以上,促进40万人次以上稳定和新增就业创业;扶持建成10个家政产业园、100家家政龙头企业、1000个基层家政服务站。

(来源:深圳特区报)

 

招商蛇口、万科等联合设立百亿上海城市更新引导基金

       12月19日消息 近日,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招商蛇口”)发布关于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上海城市更新引导基金的公告。

       公告显示,招商蛇口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招商置业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拟与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地产城市更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普通合伙人,以及上海世博土地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上海世博”)、上海万科企业有限公司、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等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上海城市更新引导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上海城市更新引导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中,上海世博出资40亿元,上海招商置业、上海万科、中交房地产集团各出资20亿元。

       据了解,上海城市更新引导基金的募集规模为100.02亿元,投资领域聚焦于上海市城区的旧城改造、历史风貌保护、租赁住房等城市更新项目,主要通过投资于前述领域范围内的子基金以及被投资企业开展活动。上海城市更新引导基金将聘请执行事务合伙人之一国君创投担任基金的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投资管理运营等相关工作。

(来源:央广网)

 

总投资近1000亿元!东莞镇村工业园4个“头雁计划”单元动工

  12月9日上午,东莞全市镇村工业园改造工作现场会召开,四大会场4个“头雁计划”单元同步动工,总面积近7000亩,总投资近1000亿元,将引领镇村工业园改造由单宗旧厂区改造转向片区综合开发,为全市加快城市更新改造、打造产城融合新型产业社区探索经验、树立典范。

  在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道滘小河片区主会场现场,道滘(道滘镇大罗沙传统产业单元)、洪梅(东莞水乡未来产业城)、黄江(莞深科创新城·黄江大冚)等镇“头雁计划”单元发布单一主体挂牌招商、土地出让预公告。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道滘小河片区、临深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基地·石潭埔园区(一期)等“头雁计划”单元签订实施协议;部分“头雁计划”单元重点产业企业签订入驻意向书;部分“头雁计划”单元及镇村工业园改造项目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

  据了解,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道滘小河片区项目由道滘镇人民政府与东实集团共同设立合资公司-东莞市旗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先行先试市属企业土地整备开发模式,创新引领连片工改工项目高效推进。小河项目启动区150亩6个月完成拆赔;"1+N"方案手续和建设同步,节省约6个月的建设时间;招商团队先行开展招商蓄客,高效招商,确保开园企业入驻率超80%。截至2021年12月,意向入驻企业逾200家。预计达产后年产值逾66亿,年税收逾2亿元,带动就业超过1万人,大幅度提升村集体的经济收入及资产价值,为道滘镇经济腾飞注入澎湃动能。

(来源:东莞阳光网)

 

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发文 鼓励并购出险房企优质项目

       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金融服务的通知》。接近监管部门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鼓励优质房地产企业并购出险房地产企业的项目,是按照市场化方式出清风险的有力举措。

 

支持重点房地产企业项目的并购

  专家称,梳理我国房地产市场可以发现,每年都会有一些房地产企业倒闭,但并没有对市场产生较大影响。其背后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存在着一项风险化解手段——房地产项目并购。“若某家房地产企业无法继续经营,那么其他房地产企业就会将该企业收购或者购买该企业的项目。目前有少数房地产企业出现风险事件,做好这些大企业在退出过程中的风险化解工作至关重要,项目并购就是其中一项重要手段。”接近监管部门人士表示,这也是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出台该《通知》的意义所在。据知情人士透露,近期人民银行分别与国资委和银保监会召开了相关会议,一方面,鼓励大型民营企业、央企和国企并购出险和存在困难的房地产企业的优质项目;另一方面,希望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能够积极为并购方提供并购贷款,同时,对出现风险和困难的房地产企业不要抽贷、断贷。接近监管部门人士强调,《通知》主要是为了支持重点房地产企业项目的并购,不是为了并购出险房地产企业的股权或房地产企业本身。早在12月初,监管部门就表示会合理发放并购贷款。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日前在答记者问时表示,现阶段,要根据各地不同情况,重点满足首套房、改善型住房按揭需求,合理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并购贷款,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行业和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稳妥有序开展房地产项目并购贷款业务

  《通知》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稳妥有序开展房地产项目并购贷款业务。“《通知》的核心有两点:一是收购对象是出现风险和经营困难的大型房地产企业的优质项目;二是收购主体自身条件要好,否则有可能拖垮优质房地产企业。”接近监管部门人士称。在加大债券融资支持力度方面,《通知》明确,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在银行间市场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于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的兼并收购。接近监管人士称,一方面人民银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为并购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服务,提高发行效率;另一方面,鼓励金融机构投资并购债券和并购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此前交易商协会举行房地产企业代表座谈会,会议表示将优先支持符合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企业注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并购项目或已售在建项目建设。招商蛇口等企业近期计划在银行间市场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于房地产项目的兼并收购。证监会也表示,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发行债券,资金可用于出险企业项目的兼并收购,近期已有大型优质企业启动相关债券发行工作。

 

加强并购贷款风险控制

  《通知》从并购融资顾问服务、提高并购服务效率、做好风险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通知》提出,积极提供并购的融资顾问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挥客户和网络渠道优势,整合信贷、投行、金融市场的业务资源,提供融资顾问服务。同时,加强与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合作,匹配并购双方需求,提高并购成功率。在提高并购服务效率方面,《通知》建议从三方面着手,一是加快重点房地产企业项目并购贷款的审批流程,提升全流程服务效率。二是对于风险可控的项目,可以提前启动尽职调查和信贷审查。三是推动地方政府优化被收购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管理、加快权证办理等支持措施,为并购融资营造良好环境。在风险管理方面,《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穿透原则评估项目的合规性。“不能只看项目表面,还要穿透到底层,查看该项目是否合规,同时要严格遵守房地产开发贷款监管要求,加强并购贷款的风险控制和贷后管理,做好资金用途监控。”接近监管人士称。此外,《通知》明确,要建立报告制度和宣传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重点房地产企业项目并购贷款报告制度,按月向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报告其开展并购金融服务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积极配合并购双方披露项目并购和金融支持的信息。

(来源:中国证券报)

 

央行信贷座谈会:有信心有能力继续保持货币信贷合理增长

      12月16日,人民银行行长、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易纲16日主持召开金融机构货币信贷形势分析座谈会。与会同志认为,展望未来,我国经济发展虽然面临短期下行压力,但经济韧性强、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有信心有能力继续保持货币信贷合理增长。易纲在总结中强调,金融部门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实施好稳健的货币政策。要加大跨周期调节力度,统筹考虑今明两年衔接,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稳步优化信贷结构,保持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态势,不断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来源:财联社)

 

年内首次下调 1年期LPR降至3.8%

       连续19个月“按兵不动”后,1年期LPR报价年内首次下调!12月20日,央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最新一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8%,较上一期下调5个BP,5年期以上LPR为4.65%,同上期保持一致。值得注意的是,LPR报价是中期借贷便利(MLF)利率和银行加点构成,本月在MLF操作利率不变的情况下,LPR报价却有下调。对此,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表示,12月MLF招标利率保持不变,但当月央行实施全面降准,叠加7月降准对降低银行成本的累积效应等因素,触发1年期LPR报价下调。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称,LPR报价基准利率适度下调,主要是引导银行金融机构适度降低实体经济融资综合成本,合理让利实体经济,激发微观主体活力。11月金融数据反映企业整体信贷需求偏弱。

 

1年期LPR下调5个BP

       Wind数据显示,自2019年8月LPR改革以来,1年期LPR一共下调6次累计下调超50个BP,5年期以上LPR共下调3次累计下调20个BP。本次是时隔19个月后,LPR迎来的首度下调。当前,1年期品种报3.80%,较上次下调5个基点;5年期以上品种报4.65%,与上次持平。自2019年9月以来,1年期LPR报价与1年期MLF招标利率始终保持同步调整的局面。值得注意的是,本月在MLF操作利率不变的情况下,LPR报价却迎来下调。对此,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本月LPR非对称下降,一是今年两次全面降准为银行提供了长期的低成本资金;二是去年以来加强存款利率监管以及存款利率定价机制调整推动银行负债成本下降;三是1年期LPR下降,主要是为了推动中短期贷款利率下行、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王青认为,12月15日央行全面降准0.5个百分点,可为银行每年降低资金成本约150亿元,而7月全面降准已为银行每年降低资金成本约130亿元。累积效应下,两次全面降准对银行降低成本效果明显,成为本月触发1年期LPR报价下调的一个直接原因。

       “另一个重要原因是6月初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确定方式作出调整,即由此前的‘基准利率×倍数’改为‘基准利率+基点’,这段时间银行存款成本整体上出现下行,也为银行下调贷款市场利率报价(LPR报价)提供了动力。”王青称。王青表示,本次1年期LPR报价下调,不仅会直接推动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下降,同时也体现了在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背景下,货币政策正在及时加大逆周期调控力度,对稳定市场预期,缓解楼市下行压力,带动消费、投资修复性增长具有重要的信号作用。

 

5年期以上LPR仍不变

       虽然一年期LPR迎来下调,但作为房贷利率参考的5年期以上LPR仍维持4.65%,同上期保持了一致。王青认为,这主要源于当前“房住不炒”的房地产调控基调未发生改变,而监管层正在着手推进包括房企融资环境回暖、居民房贷发放加快等措施。周茂华表示,5年LPR基准报价利率按兵不动,略超预期,主要释放国内房地产政策稳字当头,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工具。“国内楼市调控基调是一贯和连续的,就是让楼市回归住的属性,避免投机炒作,非理性‘繁荣’透支区域经济长期发展潜力,但也要避免楼市短期过冷损害短期经济与金融稳定。通过完善基础制度,强化监管,防范潜在风险同时,促进房企高质量发展。”周茂华称。董希淼称,5年期以上LPR不变,主要是不向房地产市场发出宽松信号。这也再次表明,货币政策稳健的取向并未改变,下一步仍将通过微调、预调等方式使货币政策更加灵活适度。展望未来,王青表示,基于2022年稳增长政策将适度靠前的预期,预计明年上半年降准将会延续,也不排除小幅下调MLF利率的可能。这样来看,2022年上半年LPR报价还有小幅下调的空间。

(来源:财经网)

 

2021年1—11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6.0%

一、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情况

  1—11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37314亿元,同比增长6.0%;比2019年1—11月份增长13.2%,两年平均增长6.4%。其中,住宅投资103587亿元,增长8.1%。1—11月份,东部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72483亿元,同比增长5.8%;中部地区投资28674亿元,增长10.2%;西部地区投资30959亿元,增长4.1%;东北地区投资5199亿元,下降0.9%。1—11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95965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3%。其中,住宅施工面积679540万平方米,增长6.5%。房屋新开工面积182820万平方米,下降9.1%。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135017万平方米,下降8.4%。房屋竣工面积68754万平方米,增长16.2%。其中,住宅竣工面积49582万平方米,增长16.2%。1—11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1828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1.2%;土地成交价款14519亿元,增长4.5%。

 

二、商品房销售和待售情况

  1—11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15813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8%;比2019年1—11月份增长6.2%,两年平均增长3.1%。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增长4.4%,办公楼销售面积增长2.0%,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下降2.6%。商品房销售额161667亿元,增长8.5%;比2019年1—11月份增长16.3%,两年平均增长7.8%。其中,住宅销售额增长9.3%,办公楼销售额下降3.0%,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下降2.2%。1—11月份,东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6504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8%;销售额92313亿元,增长11.8%。中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44727万平方米,增长9.0%;销售额33218亿元,增长11.1%。西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42515万平方米,增长1.2%;销售额31475亿元,增长0.7%。东北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5844万平方米,下降7.5%;销售额4660亿元,下降11.0%。11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50165万平方米,比10月末减少3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待售面积减少99万平方米,办公楼待售面积减少14万平方米,商业营业用房待售面积减少26万平方米。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情况

  1—11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183362亿元,同比增长7.2%;比2019年1—11月份增长14.2%,两年平均增长6.9%。其中,国内贷款21640亿元,下降10.8%;利用外资90亿元,下降41.7%;自筹资金59378亿元,增长4.8%;定金及预收款67156亿元,增长17.0%;个人按揭贷款29633亿元,增长9.8%。

 

四、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

  11月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简称“国房景气指数”)为100.51。

(来源: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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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动态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经济特区不动产登记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了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保障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根据相关工作安排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不动产登记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将该征求意见稿及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2年1月17日登录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反馈。

     《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包含总则、不动产登记簿与不动产登记证书、登记程序、不动产权利登记与其他登记、不动产登记资料管理与利用、法律责任、附则等。

(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共住房收购操作规程》的通知

  为规范深圳市公共住房的收购工作,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规程。

  《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有:

  适用范围、出租型公共住房收购价格构成、国家规定税费、出租型公共住房收购价格费用范围、出租型公共住房的建设成本测算时点、出租型公共住房收购价格规定、公共住房收购合同具体事项、支付方式、政策支持、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等。

(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12月20日《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予以印发,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径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通知》的主要内容有:

  第一章 发展基础:发展成就、存在问题、发展态势

  第二章 总体要求:第一节 指导思想、第二节 基本原则、第三节 发展目标

  第三章 提高市民化质量 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全面均等覆盖常住人口、提高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能力、深化市民化配套政策

  第四章 优化城镇化发展格局 构建高质量发展动力系统:加快建设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构建现代化都市圈体系、推动中心城市打造全省发展核心引擎、提升大中城市发展能级和功能品质 、加快推进小城市和小城镇建设

  第五章 建设新型城市 打造高品质生活空间:建设舒适便利的宜居城市、建设富有活力的创新城市、建设运行高效的智慧城市、建设低碳生态的绿色城市、建设岭南特色的人文城市、建设健康安全的韧性城市

  第六章 健全城市治理体系 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优化城市空间治理、创新完善城市社会治理体系、提升行政管理效能、创新城市发展资金保障机制

  第七章 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实现城乡共同繁荣:促进城乡要素合理配置、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促进城乡产业协同发展、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组织协调、强化政策协同、分类试点示范、加强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凝聚规划实施合力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为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规范本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和实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4号)和《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00号)等政策法规,结合广州增城区实际,制定《增城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实施办法(试行)》。

   《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有: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出租

  第三章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转租

  第四章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

  第五章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赁权抵押

  第六章  地价、土地收益管理

  第七章  其他

(来源: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肇庆市乡村产业项目点状供地实施细则》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乡村产业用地保障政策体系,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实施点状供地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1〕993号)等文件精神,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结合肇庆市实际,制定《肇庆市乡村产业项目点状供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有: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国土空间规划和用地规模管理

     第三章 用地用林指标管理

     第四章 用地报批管理

     第五章 土地供应管理

     第六章 登记发证管理

     第七章 后续监督管理

     第八章 政府部门职责分工

     第九章 附 则

(来源:肇庆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