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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31 来源:卓越城市更新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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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财政部:做好房地产税试点准备工作 2022年将实施更大力度减税降费

  12月27日,全国财政工作视频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总结了2021年财政工作,研究部署2022年财政工作。会议在总结2021年财政工作时指出,加强财政政策调节,开展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优化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预计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达到1万亿元;做好房地产税试点准备工作。

非居住房地产试点期间沿用旧条例  

  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12月13日,中国人大网发布《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同日,还发布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于10月22日在会议上对该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两份文件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中备受关注的问题作了解释,并对试点实施路径作了明确规定,非居住用房地产在试点期间将沿用旧条例,强化房地产调控需求侧管理,由试点地区制定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减除标准等具体实施细则。  

新增支持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对于2022年的财政工作,会议强调,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要重点把握好六个方面:一是实施更大力度减税降费,增强市场主体活力。二是保持适当支出强度,提高支出精准度。三是合理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四是加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五是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节俭办一切事业。六是严肃财经纪律,整饬财经秩序。会议还要求,2022年,要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找准政策发力点,加强政策协同,扎实做好以下十项重点工作:一是加强对市场主体支持,加大政策实施力度。严格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确保减税降费政策红利落地。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实施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继续实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新增支持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鼓励地方安排中小企业纾困资金。着力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二是充分挖掘国内需求潜力,发挥财政稳投资促消费作用。管好用好专项债券资金,拉动有效投资。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推动消费持续恢复。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三是加强风险防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持续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对化债不实、新增隐性债务的要严肃问责,完善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推动财力向基层倾斜,继续用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效防范基层财政运行风险。配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四是强化会计质量监督和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切实履行好财会监督主责。五是优化财政科技经费管理,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六是突出保基本兜底线,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七是保障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八是完善生态文明财税支持政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九是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十是深化国际财经交流合作,坚定维护和增进国家利益。

征收原则 

  进一步深化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强化房地产调控需求侧管理,稳定市场预期,为今后全国统一立法积累经验、创造条件,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征税对象 

  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非居住房地产试点期间沿用旧条例。

征收方式 

  由试点地方探索房地产税的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减除标准。

试点地区

  选取一线城市的可能性更大,少数个别可能是二线三线城市。

试点期限和启动时间

  试点期限为五年,自国务院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住建部部长: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杜绝破坏性“建设”行为

      “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城市建设和乡村建设等工作作出重要部署。住房和城乡建设是最大的国内消费市场,是稳增长扩内需、建设强大国内市场的重要领域。

 

正视困难坚定信心,引领城市建设转型升级

      明年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也会面临困难和风险挑战。

“我们要客观认识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风险挑战。既要正视困难,又要坚定信心。”王蒙徽说,“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没有变,时与势在我们这边没有变。”王蒙徽说,去年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21个城市开展了综合试点,在一些城市做了专项试点,实施了一批“新城建”项目,效果很好,各地积极性也很高。明年,将进一步加大“新城建”的推进力度。此外,还将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开展乡村建设评价,推动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制定实施城乡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方案,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他表示,将坚决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工具和手段,加强预期引导,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一是保持调控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继续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强化省级政府监督指导责任,保障刚性住房需求,满足合理的改善性住房需求,努力做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二是增强调控政策协调性精准性。加强金融、土地、市场监管等调控政策的协同。加强部省市县调控联动,加强对城市调控工作“一对一”的指导监督。三是坚决有力处置个别头部房地产企业房地产项目逾期交付风险。以“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为首要目标,按照省市统筹的工作要求,以法治化市场化为原则,确保社会稳定、国家和群众利益不受损失。四是持续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完善市场监管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杜绝破坏性“建设”行为,推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王蒙徽强调,要坚持尊重规律、尊重实际、尊重群众。加强调查研究,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简单化、乱作为,坚决反对不担当、不作为。他要求全国城乡建设工作者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学习历史知识、厚植文化底蕴、强化生态观念,加强专业培训,不断提升政治素养、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实践本领,成为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家里手。当前,我国城市发展进入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城市开发建设从注重规模速度转为更加重视质量效益,从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原有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已不适应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我们将鼓励各地大胆实践,在总结各地实践的基础上,加快形成一整套与大规模存量提质改造相适应的城市开发建设体制机制,以及相应的金融、财税、土地等政策体系,推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让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王蒙徽说。

(来源:中国房产网)

 

深圳三大交通民生项目集中启用

       12月28日,深圳市2021年度重大交通民生项目集中启用活动举行,坪盐通道建成通车,地铁20号线一期开通,小漠国际物流港一期开港。市长覃伟中出席活动并宣布项目启用。

       坪盐通道是深圳市规划干线道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坪山区与市中心区之间的一条快速通道。工程北起坪山区的坪山大道,南至盐田区的盐坝高速,全长11.25公里,其中马峦山隧道为全国已建成最长的双向六车道市政道路隧道。坪盐通道采用城市快速路标准,双向六车道。全线共设2座大型互通立交(锦龙立交、盐港东立交)、1座特长隧道(马峦山隧道)。项目建成后,从坪山出发,10分钟可达盐田,20分钟可达罗湖,30分钟可达福田,形成服务深圳东部区域发展的一条快速通道。

       地铁20号线一期工程起于机场北站,止于会展城站,全长8.43公里,共设5座车站,其中3座是换乘站,可与地铁11号线、穗莞深城际铁路以及在建地铁12号线和规划的地铁30号线实现换乘,最高运行时速可达120公里/小时。地铁20号线连通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和深圳宝安国际机场,还可以通过换乘地铁11号线快速往返福田、南山等中心城区。地铁20号线开通运营,极大方便了空港新城片区的交通出行,有效扩大会展经济辐射范围,助力打造辐射湾区、服务全国的国际一流会展平台。地铁20号线是深圳首条全自动运行地铁线路,可以自动唤醒、自动发车、精准停车,还可以当自己的“医生”进行自动检测。

       小漠国际物流港一期工程于2018年4月开工,建设2个10万吨级泊位和1个5万吨级泊位,设计年吞吐量450万吨。港口规划功能定位以集装箱运输为主,兼顾散杂货运输,并发展邮轮、游艇等休闲客运。未来,小漠国际物流港将通过与盐田港、大铲湾港联动发展,建设成为深圳国际航运中心重要战略节点和海洋产业集中承载区,全力打造立足粤东、辐射闽西赣南的世界一流智慧零碳港口。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机场卫星厅、坪盐通道、地铁20号线一期和小漠国际物流港一期等重大工程先后建成启用,深圳稳步推进“海陆空铁”大交通格局建设。接下来,深圳将扎实开展外环高速三期、深圳湾口岸改造、罗沙路复合通道等项目前期工作,新开工宝鹏通道、龙大高速市政化改造等项目,推进机场三跑道、盐田港东作业区集装箱码头、深汕铁路、深惠城际、深中通道、机荷高速改扩建、春风隧道、妈湾跨海通道工程等在建项目建设,力争桂庙路快速化改造一期、东部过境连接线等项目完工。

(来源:深圳商报)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1年工作总结

       2021年,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立足高质量建设“湾区枢纽、万象罗湖”,抢抓“双区”驱动、“双区”叠加、“双改”示范的重大历史机遇,坚持“产业塑造新动能、服务激发新活力”,全面推动城市更新提质增效,奋力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可持续发展先锋城区。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2021工作总结如下:

一、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建引领

二、培育强大执行力,圆满完成2021年各项目标任务

三、加强规划研究,推动城区面貌换新颜

四、坚持多措并举,助力项目实施提质增效

  完成8个项目区级规划审批(含规划修改),规划产业空间96.30万平方米,规划配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27.58万平方米。完成9个项目的规划验收工作,验收总建筑面积约54万平方米。新开工6个城市更新项目。截至目前,已完成62982.95㎡的现状工业用地面积保留提升,已完成省“三旧”改造147.56亩,已完成城市更新固定资产投资237.63亿元,预计全年可圆满完成251亿元的目标。

五、践行新发展理念,提升城区生活品质

六、聚焦民生实事,推动土地整备落实处

七、打造高素质队伍,提升干事创业本领 

(来源: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1年工作总结暨2022年工作计划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实施“一芯两核多支点”发展战略,着眼城市长远发展,深挖存量土地潜力,把平方公里级重点城市更新和利益统筹项目、大片区产业空间整备作为重中之重,认真抓好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加快国土空间提质增效,为龙岗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空间保障。

  一、2021年工作总结

  截至11月30日,城市更新方面,完成土地供应64.03公顷,固投纳统291.56亿元;新增计划项目25个,计划批准用地面积353.66公顷;新批规划15个,规划批准用地面积218.58公顷,规划筹集公共住房共计19641套。土地整备方面,全区完成入库288.05公顷,其中:产业空间用地18.21公顷、民生设施用地1.62公顷、居住潜力用地9.16公顷、其他整备用地259.05公顷,1-11月份累计支付资金约49.89亿元,(土地整备17.09亿元、市级房屋征收29.41亿元、区级房屋征收3.39亿元)。城市更新土地供应、固定资产投资和土地整备任务完成量预计排名全市第一。

  二、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是龙岗踏上新的赶考之路、迈向全面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面对“双区”驱动、“双区”叠加、“双改”示范等一系列重大历史机遇和多重利好,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将紧紧围绕区第七次党代会和区“两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真抓实干、锐意进取,推动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各项工作适应新常态,实现新突破。围绕今年工作思路,来年重点实现“五个新”:

  (一)紧抓发展机遇,为建设高品质东部中心注入新动力

  (二)持续发力平方公里级项目,为建设产业高地贡献新空间

  (三)立足民生幸福,为建设幸福家园作出新贡献

  (四)突出创新驱动,为深化创新抢抓综合授权改革机遇开创新路径

  (五)强化党的建设,在高质量更新整备事业中展现新风貌

(来源:龙岗政府在线)

 

前11月广东房地产完成投资1.60万亿元,同比增2.6%

  12月23日,广东省统计信息网披露,1—11月,广东固定资产投资额同比增长7.3%,两年平均增长7.0%。

  分领域看,1—11月广东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投资1.60万亿元,同比增长2.6%,两年平均增长5.8%;从工程用途看,商品住宅投资同比增长6.7%,两年平均增长8.0%。

  从区域看,1—11月,珠三角核心区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2.3%,东翼增长6.3%,西翼增长9.2%,北部生态发展区下降2.4%。

(来源:南方网)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

      12月20日,为适应“十四五”时期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更大力度激励地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进一步调整完善督查激励措施,对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加强督查激励。

      通知要求,对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创新校企合作办学机制、推进职业教育改革等方面成效明显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职业教育改革试点、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通知提出,对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就业扩容提质、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等任务完成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分配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时予以适当奖励。

      对推动“双创”政策落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强融通创新、扶持“双创”支撑平台、构建“双创”发展生态、打造“双创”升级版等方面成效明显的区域“双创”示范基地,通知提出,优先支持创新创业支撑平台建设,在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对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项目,优先推介与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对接。对建设信息基础设施、推进产业数字化、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促进网络与数据安全能力建设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地、州、盟),在创建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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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动态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含政策解读)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定,广州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制定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众可于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29日登录广州市人民政府网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主要涉及市政府拟收回的35项原调整由区实施的市级行政权力事项,涉及林业园林、文化广电旅游、发改、城建、规划、水务、交通等领域。

  与城市更新相关的权限主要有:

  1.古树名木迁移审核:不再委托黄埔区、南沙区政府实施,改为市政府审批。

  2.砍伐、迁移城市树木:不再委托黄埔区、南沙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改为市林业园林局审批。

  3.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许可:不再调整由越秀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实施,改为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审批。

  4.省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不再调整由黄埔区、天河区、南沙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改为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审批。

  5.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权:不再调整由黄埔区(除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外区域)和增城区实施,改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批。

  6.控制性详细规划初审权:不再调整由区级实施,改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批。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

政策解读

一、关于文物保护

收回黄埔和南沙古树名木迁移审核权、砍伐和迁移城市树木审批权;收回越秀、荔湾、海珠的建设工程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权;收回下放区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许可权、省级以下文保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权。

 

二、关于控规调整

收回黄埔区(除开发区)和增城区控规审批权;收回区控规初审权、产业区块线内控规深化和优化审批权;收回区基础设施类、公共服务设施类、产业区块内工业用地控规局部修正审批权。

 

深圳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深圳市大鹏新区拆迁安置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做好安置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理顺安置房建设管理的相关工作机制,保障新区安置房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结合大鹏新区实际情况,起草了《深圳市大鹏新区拆迁安置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1年8月、9月间两次征求过新区各职能单位意见,目前根据意见已修改完善。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行政单位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公众可于2022年1月25日前登录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有:总则、需求和计划、建设和移交、分配和管理、附则等。

(来源:大鹏新区政府在线)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征求《光明区产业用地容积调整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规范光明区已出让产业用地容积调整程序,有效推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拓展产业发展空间,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深圳市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管理规定》(深府办规〔2019〕6号),结合光明区实际,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研究起草了《光明区产业用地容积调整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范性文件。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规定,现就该文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12月25日起至2022年1月24日登录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有:总则、工作职责、审查程序、审批程序、附则等。

(来源: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征求《光明区关于打造高品质产业空间促进优质项目落地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产业空间是实体经济发展的基础和保障。为进一步加快筹集和建设一批高标准、低成本、符合现代企业需求的高品质产业空间,保障优质实体经济企业发展空间需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吸引和留住更多优质企业扎根光明做大做强,推动打造产业集聚度高、支撑带动力强、竞争力显著的优势产业集群,根据《深圳市光明区高标准产业保障房建设工作行动方案(2020—2025)》(深光府办〔202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光明区实际,制定《光明区关于打造高品质产业空间促进优质项目落地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有:

  一、支持建设高标准产业空间

  二、支持提升产业空间品质形象

  三、支持提升产业空间运营管理水平

  四、稳定产业空间使用成本

  五、促进产业空间提质增效

  六、附则

(来源: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开征求《龙岗区建筑物拆除工程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龙岗区建筑物拆除和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深龙府办规〔2018〕2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于2018年5月22日印发,在相关部门及各街道办的大力推行实施下,经过3年多实践应用,在规范龙岗区建筑物拆除工程施工及建筑废弃物处置管理方面取得了良好的实施效果。鉴于《暂行办法》已到有效期,且深圳市于2020年出台了《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在建筑废弃物处置管理政策方面有较大的变化,因此,结合龙岗区实际,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对《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龙岗区建筑物拆除工程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为加强社会参与和监督,公众可于2021年12月25日起至2022年1月24日登录龙岗政府在线官网反馈。

《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有: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建筑物拆除工程招投标管理

  第三章 建筑物拆除工程备案及排放核

  第四章 拆除施工管理

  第五章 建筑废弃物处置管理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附则

(来源:龙岗政府在线)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珠海市城市更新项目申报审批程序指引(公开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明确城市更新项目的审批职能分工,规范申报、审批流程和时限,提高行政效率,依据《珠海经济特区城市更新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政策文件,结合珠海市实际,制定《珠海市城市更新项目申报审批程序指引(公开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有:总则,一般规定:申报准入门槛、申报审批环节、受理窗口,项目申报审批程序,基础数据核查及申报主体资格认定,城市更新单元划定及规划编制指导,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申报及改造方案审批,其他申报审批事项,其他规定,附则等。

(来源:珠海市人民政府)

 

《珠海市老旧小区更新专项规划(2021-2025)》申请批前公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告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建科202163号)《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广东省人1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13号)的工作部署,满足人民群众 美好生活需要,按照“坚持共同缔造,建设美丽家园”的理念,扎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开展了《珠海市老旧小区更新专项规划(2021-2025)》编制工作,重点摸查珠海市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底数 建立项目储备库,合理评估改造需求,提出规划指引及“十四五”改造计划。

     《规划》的主要内容有:规划背景、规划对象、规划原则、规划目标、底数情况等。

 

(来源:珠海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