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内参
(10.20-11.2)
趋势纵览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口径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统计局:前三季度经济运行稳中有进 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市场情报
10月20日至11月2日,深圳城市更新类项目发布5项计划公告、5项权利人核实结果公告、1项变更搬迁补偿事项的公示、1项交易结果公告、1项规划修改草案公示、1项规划修改公告
10月20日至11月2日,深圳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类项目发布2项留用地合作开发公告、3项权利人核实结果公告、3项合作开发项目资格预审公告、1项留用地资格审查结果公告
10月20日至11月2日,深圳发布5宗土地出让信息, 9宗土地成交信息
更新圈快讯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体检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商务部等五部门印发《城市商业提质行动方案》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安居型商品房配售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探索旧改房票奖励
广州印发《广州市推进“好房子”建设的工作指引(试行)》

- 趋势纵览 -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10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简称《建议》)全文发布,内容共有15个部分、61条,分为三大板块:第一板块是总论,主要阐述“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抓好“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第二板块分领域部署了“十五五”时期的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第三板块主要部署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等任务。《建议》针对房地产的提法、城市更新出现在多项战略任务中,主要有:
五、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15)大力提振消费。完善促进消费制度机制,清理汽车、住房等消费不合理限制性措施。
六、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
(19)加快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促进各类要素资源高效配置,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功能完善的资本市场、流动顺畅的劳动力市场、转化高效的技术市场。编制宏观资产负债表,全面摸清存量资源资产底数,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完善并购、破产、置换等政策,盘活用好低效用地、闲置房产、存量基础设施。完善工商业用地使用权续期法律法规,依法稳妥推进续期工作。
九、优化区域经济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30)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赋予省级政府统筹建设用地更大自主权,探索实施建设用地总量按规划期管控模式,实行统筹存量和增量综合供地
(31)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坚持城市内涵式发展,大力实施城市更新,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
十一、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41)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完善商品房开发、融资、销售等基础制度。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满足城镇工薪群体和各类困难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因城施策增加改善性住房供给。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和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
十三、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
(50)加强重点领域国家安全能力建设。提高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能力,统筹推进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风险有序化解,严防系统性风险。
点评
整体来看,《建议》中有关房地产的篇幅增加,将“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放在“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进一步强化了房地产的民生属性,明确了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五大方向,“十五五”时期,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优化保障房供给、因城施策增加改善性住房供给、建设“好房子”、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等是主要聚焦点,大力实施城市更新也有望为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同时,《建议》也提出要清理住房消费不合理限制性政策,核心城市购房限制性政策仍有优化空间;盘活存量土地、存量房的相关政策也存在优化预期,进一步改善市场供求关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2020年,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首次写入五年发展规划,从“十四五”规划《建议》的“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到“十五五”规划《建议》的“大力实施”,城市更新也进入新的阶段,2025年7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为城市更新指明了更加系统化、高质量的发展方向,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是重点。
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
10月26日,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由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受国务院委托作汇报,报告系统梳理了2024年11月以来金融体系在支持实体经济、强化金融监管、深化改革开放、防范化解风险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并明确了下一阶段六大工作方向:
▷落实落细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为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不断增强监管质效
▷突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重点方向,着力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
▷持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推进金融高水平双向开放,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点评
国务院的金融工作报告以“稳中求进”为总基调,通过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结构性工具精准支持、强化监管与风险防控、深化改革与开放,构建了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框架。未来需持续关注政策落地效果,动态调整工具组合,平衡好增长与风险的关系,推动金融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中国经济行稳致远提供坚实支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口径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10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口径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起草说明如下
(一)第一条明确了土地增值税预征的申报起止时间。纳税人申报预征土地增值税的起始时间,为房地产开发项目首张预售许可证书(或现售备案证书)的发证当日;取得预(销)售收入时间早于发证时间的,为取得首笔预(销)售收入当日。预征土地增值税按月或按季申报缴纳,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统一确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所属期的截止时间,为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清算申报时的前一预征税款所属期终了之日
(二)第二条明确了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税依据。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计税方法保持一致,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规定预征土地增值税的计征依据=预收款÷(1+增值税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三)第三条明确了清算收入、销售面积归集的截止时间。为与预征起止时间规定相配套,实现清算管理与预征管理、尾盘管理的衔接,规定纳税人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时,确认销售收入、销售面积的截止时间为税务机关受理清算申报时的前一预征税款所属期终了之日
(四)第四条明确了符合条件的项目规划范围外支出准予扣除。纳税人取得出让土地时,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相关部门在土地出让合同或其补充协议中约定,在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范围外为政府建设公共设施的,实际发生的支出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扣除
(五)第五条明确了因转让房地产缴纳的印花税和地方教育附加准予扣除。纳税人因转让房地产缴纳的印花税,按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在申报土地增值税时计入“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扣除。因转让房地产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视同税金予以扣除
(六)第六条明确了尾盘销售土地增值税的申报时间。纳税人在预征申报税款所属期终了之日后再转让房地产的,应当按尾盘销售方式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其中,预征申报税款所属期终了之日后至出具清算审核结论期间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在税务机关出具清算审核结论后的首个纳税申报期内统一申报。尾盘销售土地增值税按季申报缴纳
(七)第七条明确了尾盘销售土地增值税单位成本费用计算方法。纳税人办理尾盘销售土地增值税申报时,各类型房地产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税务机关审核确定相应类型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合计÷可售建筑面积,其中,扣除项目金额包括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八)第八条明确了销售尾盘土地增值税时,符合有关优惠政策条件的可申报免税。纳税人办理尾盘销售申报时,普通标准住宅当期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当期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可申报享受免征土地增值税
点评
该征求意见稿精准回应了土地增值税征管中的地域差异痛点,通过统一执行标准筑牢规范根基。长期以来,各地在预征起止时间、计税依据、成本扣除等关键环节做法不一,既增加了房企跨区域经营的合规成本,也潜藏执法与廉政风险。此次征求意见稿以 “统一标尺、衔接流程” 为核心,聚焦预征、清算、尾盘管理全链条,旨在消除政策壁垒,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同时降低征管风险
2025年10月20日,国家统计局:前三季度经济运行稳中有进 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初步核算,前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1015036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2%。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58061亿元,同比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364020亿元,增长4.9%;第三产业增加值592955亿元,增长5.4%。分季度看,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4%,二季度增长5.2%,三季度增长4.8%。从环比看,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1%
市场销售稳步增长,服务零售增长较快。前三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65877亿元,同比增长4.5%【较1月-6月(5.0%)回落0.5个百分点】。其中,9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3.0%【较8月(3.4%)回落0.4个百分点】,环比下降0.18%。前三季度,服务零售额同比增长5.2%。其中,文体休闲服务类、通讯信息服务类、旅游咨询租赁服务类、交通出行服务类零售额较快增长
固定资产投资稳中有降,制造业投资较快增长。前三季度,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371535亿元,同比下降0.5%;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1.1%,制造业投资增长4.0%,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13.9%。全国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6583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5%;新建商品房销售额63040亿元,下降7.9%。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同比增长4.6%,第二产业投资增长6.3%,第三产业投资下降4.3%。民间投资同比下降3.1%;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民间投资增长2.1%。
总的来看,前三季度稳就业稳经济政策举措接续发力,主要宏观指标总体平稳,经济运行保持稳中有进态势,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也要看到,当前经济运行仍面临不少风险挑战,外部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较多,国内经济回升向好基础仍需加力巩固。下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动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落地增效,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点评
三季度GDP增速的放缓,主要是外部环境复杂严峻、国内结构调整压力较大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与消费、投资、房地产市场等数据的走弱都有关系,一方面反映了当前内需不足依旧是中国经济的主要矛盾,另一方面,与三季度各项政策处于暂缓期,宏观政策较为克制有很大关系
1月-9月,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0.5%,较1月-6月(2.8%)大幅回落3.3个百分点,是今年以来首次转负。房地产投资继续下探,1月-9月,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13.9%,较1月-6月(-11.2%)回落2.7个百分点。民间投资也持续低迷。1月—9月,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3.1%,较1月-6月(-0.6%)回落2.5个百分点。当前房地产市场延续“保交楼优先于新开工”的特征,开发商仍以去库存和改善现金流为主,新增投资意愿低迷。

- 市场情报 -
10月20日至11月2日,深圳城市更新类项目发布5项计划公告、5项权利人核实结果公告、1项变更搬迁补偿事项的公示、1项交易结果公告、1项规划修改草案公示、1项规划修改公告


10月20日至11月2日,深圳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类项目发布2项留用地合作开发公告、3项权利人核实结果公告、3项合作开发项目资格预审公告、1项留用地资格审查结果公告







10月20日至11月2日,深圳发布5宗土地出让信息, 9宗土地成交信息


- 更新圈快讯 -
10月2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体检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10月24日,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安居型商品房配售有关事项的通知》,山樾湾花园项目共计3466套房源开始配售,除了面向在册轮候家庭配售,也对库外符合条件的家庭开放

10月2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体检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商务部等五部门印发《城市商业提质行动方案》
近日,商务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5部门印发《城市商业提质行动方案》,明确了七个方面21条主要任务,方案强调结合持续推进城市更新,构建布局合理、设施齐全、业态丰富、供给优质、安全便利的城市商业体系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相关负责人说,今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体检范围扩展到地级以上城市和部分县级市,共有499个城市,对这些城市的小区、社区和街区进行体检,摸清商业服务设施、服务内容等方面的短板弱项,建立问题台账,提出整治建议。同时,依据城市体检结果,编制实施城市更新专项规划
据介绍,近年来,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商务部等部门在106个社区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改造养老、托育、便利店等各类服务设施2200余个;会同国铁集团在5个城市开展老旧火车站与周边街区统筹实施更新改造试点,因地制宜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接下来,将发挥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持续推进各层级商业设施改造。
上海探索旧改房票奖励
10月22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发布江南新村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在项目最新的征收和补偿方案中,增加了“房票奖励”一项征收补偿方案中提到,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在签约期限内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自2025年1月22日起(本地块纳入旧城区改建范围意愿征询起始日)至签约期结束之日后18个月内,被补偿人或其直系亲属购买本地块范围之外本市居住房屋的(房屋购买日期以网签购房合同、网签预售合同或预告登记为准),在规定时间内凭购买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等相关证明申请,每证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给予2000元/平方米奖励。购买多套房屋的,仅限享受1次房票奖励。限购及税收政策按照本市现有的相关政策执行。
广州印发《广州市推进“好房子”建设的工作指引(试行)》
10月28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广州市推进“好房子”建设的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的通知。
《指引》在安全方面提出全方位要求:住宅套内及公共区域应配备烟感报警装置,厨房需设置燃气泄漏报警及自动切断装置;住宅电梯应配备断电自动救援功能;住区实现人车分流,保障老人儿童活动安全。同时,规范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要求电梯配置监控报警装置,防止车辆进入住宅楼层,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场地需落实防火分隔措施。此外,还优化防坠和高空安全设计,强化外墙材料及外窗防坠措施,完善空调室外机位安全设置。
在舒适性方面,《指引》提出住宅标准层层高不应低于3.0米,起居室短边净宽不宜小于3.1米,主卧开间净宽不宜小于2.8米,打造宜人居住尺度。鼓励采用装配式装修,预留适老化改造条件,满足家庭对空间灵活可变的需求。住区应配备老年人及儿童活动空间,提升室内采光通风环境,采用高性能隔声材料保障居住声环境品质。同时加强室内卫生健康措施,包括排水系统防臭设计、防霉饰面材料使用等。
《指引》要求推广绿色建造方式,绿色建材使用比例应不小于20%,家电设备能效等级标准不低于2级。鼓励建筑与光伏一体化应用,设置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落实垃圾分类管理,投放点服务半径不大于50米。景观设计应遵循岭南地域特色,优先选用乡土树种,构建多层次绿地系统。鼓励公共空间复合利用,通过骑楼、风雨连廊等要素构建舒适连续的步行系统。
在智慧化建设方面,《指引》提出应配备智能网关、智能门锁、紧急求助按钮等智能设备,实现家庭设备统一管理。鼓励光纤铺设至房间,设置水质、空气质量等智能监测设备。住区应配置智能门禁系统、视频监控和高空抛物监测系统,建设智慧物业管理系统,便利居民获取多元化服务。同时鼓励探索未来智慧人居应用,预留无人机、服务机器人等基础设施配建条件。
该《指引》着眼于解决当前住房在安全性、功能性、舒适性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痛点、堵点问题,从安全、舒适、绿色、智慧四个方面提出老百姓可感可触的“好房子”建设标准,引导开发建设主体转变理念,关注全龄友好需求,推广绿色低碳、数字智能等先进技术,推动广州市住宅建设从满足基本功能向追求高品质、长寿命、可持续方向转型升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