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快讯 | 行业信息速览
2022-02-11 来源:卓越城市更新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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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多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松绑,银行审批放款进度加快

  多地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变化引发了市场的关注。近期,福州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条件将放宽,该贷款政策从今年2月1日开始调整。据《证券日报》不完全统计,年内多个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明显放松,同时房贷放款周期也呈缩短态势。

 

多地微调公积金贷款政策

  从2022年2月1日开始,在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房的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40%。申请组合贷款购房的,参照商业银行首付款比例的相关规定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任一方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统一调整为结清后即可第二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自住住房;在福州以外的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福州户籍职工在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房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福州市职工偿还首期购房贷款本息后原先需满12个月方可办理委托还贷,调整过后,还贷当月即可申请办理。

  除福州市之外,今年以来,多地公积金贷款政策也出现不同程度放松,尤以三四线城市最为明显。例如,自贡、北海、玉林、马鞍山等多个城市发布或正式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的方式主要包括,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只认贷不认房,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上调缴存基数下限,人才购房可用住房公积金付首付款,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条件,扩大住房公积金用途等等。

  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对《证券日报》表示,多地公积金政策的松动调整是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积极响应。去年12月份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除了继续强调房住不炒的定位之外,首次提出加强预期引导,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并提出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地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通过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放松,既能在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之下,满足购房者的自住和改善型的合理住房需求,又能在吸引人才、支持灵活就业者等特定方面起到支持作用,同时也有利于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于百程表示。

 

银行放款速度加快

  除公积金贷款迎来“松绑”之外,2022年以来,银行的住房贷款出现了明显松动,购房贷款发放速度相比2021年下半年显著加快。以北京地区为例,目前北京地区多数银行房贷放款周期缩短至1个月以内。近日,《证券日报》以购房者身份咨询了北京地区包括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南京银行、江苏银行在内的10家银行的多个网点。上述银行网点工作人员对媒体表示,相较2021年年底,当前贷款的审批和放款速度都已经加快。

  某国有大行支行工作人员告诉媒体,现在资料齐全的话,申请房贷只需2天至3天审批,房屋过户后且办完抵押后最快一周左右可放款。相比较国有大行和股份行,中小银行放款时间更快,房屋过户后最快两三天即可放款。据贝壳研究院近期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份,103个重点城市的银行平均放款周期已恢复到去年年中的合理水平。其中,64个城市放款周期较上个月缩短。4个一线城市银行放款均加快,广州较上月缩短40天以上,北京平均缩短12天至70天以内。合肥、武汉、杭州、南京、厦门、成都等二线城市平均放款周期均缩短20天以上。

(来源:财经网)

 

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8日公布相关通知,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支持力度。

      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强相关金融政策支持,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近日发布《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通知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持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发放的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

      2020年底,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出台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分档设置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上限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上限。不过,为支持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两部门当时表示,住房租赁有关贷款暂不纳入房地产贷款占比计算。

      媒体了解到,去年各地抓紧建立健全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联审机制,对于通过联审的项目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近期均已基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供的认定标准,根据项目认定书单独设立了保障性租赁住房贷款的统计指标,将符合条件的有关贷款单独统计。这使得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具备了实施条件。

      今年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透露,2022年全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40万套(间)。“十四五”期间,40个重点城市初步计划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650万套(间)。

      人民银行相关人士表示,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投放,支持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有助于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业内人士认为,此举释放了金融部门加大金融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积极信号,银行将有充足空间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投放,推动金融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要求落地。

      下一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将加快建立完善住房租赁金融制度,继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长租房市场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来源:深圳特区报)

 

国务院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提出 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近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方案》明确,到2025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8%、8%、10%以上、10%以上。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方案》部署了十大重点工程,包括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明确了具体目标任务。其中,在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全面推进城镇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推动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全面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推动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加快工业余热、可再生能源等在城镇供热中的规模化应用。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城镇清洁取暖比例和绿色高效制冷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等工作。

  在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中,负责“推动绿色铁路、绿色公路、绿色港口、绿色航道、绿色机场建设,有序推进充换电、加注(气)、加氢、港口机场岸电等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在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中,负责“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等工作。在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中,负责“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扎实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农业面源、船舶、尾矿库等污染治理工程,到2025年,长江流域总体水质保持为优,干流水质稳定达到Ⅱ类”等工作。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中,负责“稳妥有序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燃料类煤气发生炉、燃煤热风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以及建材行业煤炭减量,实施清洁电力和天然气替代”等工作。在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中,负责“推进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实施混错接管网改造、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加快补齐处理能力缺口,推行污水资源化利用和污泥无害化处置。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到2025年,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8万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00万立方米/日,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65%左右”等工作。

  《方案》从优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健全法规标准、完善经济政策、完善市场化机制、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壮大节能减排人才队伍8个方面健全政策机制。《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系统观念,明确目标责任,狠抓工作落实。要强化监督考核,开展“十四五”省级人民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科学运用考核结果。要完善能耗双控考核措施,统筹目标完成进展、经济形势及跨周期因素,优化考核频次。继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完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要开展全民行动,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营造绿色低碳社会风尚。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主题宣传活动,加大先进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推广力度,支持节能减排公益事业,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自觉履行节能减排责任。

(来源:住建部)

 

深圳市南山区2021年城市更新进展情况

  2021年,南山区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立项公告3个,涉及拆除重建面积约6.63公顷;完成更新单元规划审批7项,涉及拆除用地面积43.5公顷;城市更新单元项目签订土地出让合同7项(不含补充合同),累计供应用地面积18.57公顷,涉及城市更新土地出让合同金额21.19亿元。

(来源: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深圳市光明区GDP实现“两位数”增长

  2021年,光明区深入落实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十大计划”,推动辖区经济运行保持良好态势,GDP自2015年以来,首次实现“两位数”增长。

  根据深圳市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1年全年,光明区地区生产总值为1285.33亿元,同比增长12.9%,两年平均增长9.3%。其中,第二产业增加值为875.45亿元,同比增长15.0%,两年平均增长10.3%;第三产业增加值为407.50亿元,同比增长8.8%,两年平均增长7.4%。支柱行业工业拉动作用凸显。2021年,光明区支柱行业工业实现增加值815.05亿元,占GDP比重超过六成,拉动GDP增长8.3个百分点。

(来源:深圳商报)

 

深圳市罗湖区部署2022年攻坚克难11项行动

  2月7日,罗湖区召开2022年“开局起跑·攻坚克难”干部大会,部署2022年全区攻坚克难任务,并为一批攻坚克难任务牵头单位授旗。

  “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工作合力,从开年第一个工作日就要行动起来,把攻坚克难的劲头充分调动起来,以点带面提升全区工作的整体水平,不断把可持续发展的路子走实走好。”罗湖区委书记刘胜表示,罗湖要把先锋精神和奋斗文化体现到工作各领域、全过程,在新春开年就鼓足干劲,以冲刺之势吹响攻坚克难冲锋号,以赶超奔跑的姿态高质量建设“湾区枢纽、万象罗湖”,奋力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可持续发展先锋城区。

  据了解,罗湖区于去年11月初启动2022年攻坚克难任务谋划工作,共收到各单位报送任务108项。通过认真筛选,形成了《2022年罗湖区攻坚克难任务责任分工表》。罗湖区2022年攻坚克难任务共分为11项攻坚行动,包括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8”产业集群塑造、重大交通项目建设、深南东路总部经济主廊道建设、笋岗-清水河重点片区开发、深港口岸经济带罗湖先行区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建设、大望梧桐中央生态区建设、产业引领服务升级、空间拓展提质增效、教育领域项目建设攻坚行动。每项攻坚行动包含若干个具体工作任务,由总牵头区领导挂帅,总牵头单位负总责,各责任单位对照具体任务各负其责。

 

2022年罗湖区攻坚克难任务11大攻坚行动:

  1.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攻坚行动,包括制定出台《罗湖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一体化改革工作方案》等等。

  2.“20+8”产业集群塑造攻坚行动,包括研究出台重点领域产业扶持政策等等。

  3.重大交通项目建设攻坚行动,包括开工建设罗沙路复合通道、深南路东延、新秀立交改造工程等等。

  4.深南总部经济主廊道建设攻坚行动,包括修订出台金融业产业扶持和人才扶持政策等等。

  5.笋岗-清水河重点片区开发建设攻坚行动,包括完成清水河片区棚改项目建筑方案设计、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等等。

  6.深港口岸经济带罗湖先行区建设攻坚行动,包括推出便利港人发展“政策包”等等。

  7.国际消费中心建设攻坚行动,包括启动东门步行街改造工程建设等等。

  8.大望梧桐中央生态区建设攻坚行动,包括完成大望梧桐片区开发建设模式及投融资方案研究等等。

  9.产业引领服务升级攻坚行动,包括建成全区联动的大招商机制等等。

  10.空间拓展提质增效攻坚行动,包括全力推进泥岗片区重点更新单元建设等等。

  11.教育领域项目建设攻坚行动,包括开工建设、推动续建和建成一批学校、幼儿园项目。

(来源: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坪山区制定3年攻坚战略 释放5个平方公里级产业空间

  2月7日,农历新年首个工作日,坪山区召开高质量推动城市建设工作大会,聚焦产业空间拓展与城区功能品质提升,号召坪山区上下积极投身新一年各项工作。

  会上对坪山未来三年的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在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生态保护的前提下,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以内涵集约、低碳绿色发展为路径,科学高效推进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和“1+7+N”城市更新重点片区开发建设。2022至2024年,推动12个统筹片区内70个更新项目的实施,力争完成580公顷更新计划审批和120公顷更新项目供地。同时,推动实施总面积近10平方公里的“7+11”土地整备项目,释放5个平方公里级的产业空间。

  深圳市委市政府赋予了坪山区深圳东部中心、深圳高新区核心园区、深圳未来产业试验区3大全新定位。有空间才有未来,坪山高新区是全市产业空间储备最大、集中连片区域最多的区域之一。坪山区要将零散的存量化为空间流量,确保实现“一年硬攻坚、两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

(来源:深圳商报)

 

深圳:“八大行动”推动光明科学城建设再提速

  2月8日,光明科学城建设指挥部2022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召开,部署光明科学城2022年重点工作、重大项目、人才计划、产业空间保障和创新平台建设以及创新链、产业链“双链融合”发展工作,为加快光明科学城建设再提速。

  根据安排,今年光明科学城将实施顶层战略引领行动、创新引擎打造行动、创新载体集聚行动、创新生态培育行动、产研双向融合行动、人才高地建设行动、城市环境提质行动等“八大行动”,聚焦政策体系完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服务保障强化、科研经济发展、引才育才用才、公共城市配套提升等8个方面重点发力,加快推进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建设。

  具体而言,今年光明区将推动《深圳经济特区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论证并颁布实施,推动深圳市光明科学城发展建设有限公司实质化运作,并加快《深圳光明科学城建设推进行动计划》《光明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0-2035年)》《光明区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的编制,在信息、生命、新材料等重点学科领域建设空间集聚、学科方向关联、功能互相支撑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布局一批产业创新中心、中试验证和成果转化平台、以科研经济为主导的产业园区,推动创新链、产业链双向融合发展,深入打造环大科学装置创新产业带,并完善科技金融体系、检验检测服务体系和知识产权服务体系,营造最具吸引力的创新生态环境。同时,光明区将出台“人才高地计划”若干措施,实施“2545梯队培育”专项行动,高起点引才育才用才,全面提升光明科学城人才吸引力和影响力。

  据悉,2021年光明科学城规划体系日益健全、创新载体加快集聚、科研经济蓄力起势、城市品质全面提升,科技创新“政策软环境”和“科学硬实力”实现双提升,科学集中度显示度显著增强。

(来源:深圳特区报)

 

广东召开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

       2022年1月28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十五次全会工作部署,总结2021年工作,研究布置2022年工作。

  会议指出,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是广东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狠抓主责主业,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确保了“十四五”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会议强调,在新的一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要重点做好十个方面工作:

  一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毫不动摇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保持调控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增强调控政策协调性精准性,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强化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防范房地产领域风险。二是推进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快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三是推进城市设施功能完善。适度超前开展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持续推进“新城建”。四是加快城市品质提升。稳步有序科学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健全城市体检机制,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力度,加强城市绿化管理。五是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加快信息化应用,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效能,建立城市建设管理监督巡查稽查制度,继续抓好高铁沿线路外环境整治工作。六是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扎实推进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巩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成效,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七是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品质化发展,强化垃圾处置管理。八是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培育支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深化粤港澳建筑业合作。九是统筹行业发展和安全。深入实施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强化工程质量保障,加强农村房屋安全整治。十是提升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加快提升住建领域治理能力,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全力推进行业深化改革。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去年广东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逾万亿元

  广东省发改委发布,2021年,安排省重点建设项目1395个,年度计划投资8000亿元。

  1-12月,全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约10439亿元,为年度计划投资的130.5%。

  新开工建设224个项目:狮子洋通道、粤东城际铁路“一环一射线”汕头至潮汕机场段项目、深圳市社会福利救助综合服务中心、香港城市大学(东莞)项目(一期)等。

  建成投产:深圳机场卫星厅项目、汕头比亚迪智能终端零部件生产项目、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工程等。

  在建项目推进顺利:广州至湛江铁路、黄茅海跨海通道、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深圳第11代超高清新型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等。

(来源:深圳商报)

 

佛山102项重大项目集中开工 总投资1354亿元

       起步即冲刺、开局即决战。新年开工首日,佛山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召开,锚定“515”战略目标建设制造业创新高地。紧跟着,2月8日一大早,2022年一季度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暨佛北战新产业园开园仪式在佛山战新产业园云东海生物港举行。这是佛山深入贯彻落实省主要领导调研佛山讲话精神和市委全会精神,争分夺秒推动佛山新时代加快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以实际行动掀起新一轮项目建设热潮,力推佛山市经济社会发展在新的一年开好局、起好步。市委书记郑轲、市长白涛出席活动。

 

年度计划投资207.22亿元

  今年一季度,佛山安排集中开工重大项目102项,总投资1354.0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07.22亿元。分类别看,全市第一季度集中开工产业项目77项,总投资747.1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46.15亿元;基础设施项目16项,总投资567.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4.18亿元;民生项目9项,总投资39.6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89亿元。

  白涛强调,要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谋项目就是谋未来”的理念,迅速掀起“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高潮,带动一季度经济实现开好局,为全年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一要抓好重大项目落地建设。落实“一月三问”机制,定期开展项目实地调研和现场督办,做到干部在一线办公、问题在一线解决、服务在一线体现。二要做好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围绕战新产业、新基建、新城建、惠民生等重点方向,加快谋划储备一批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三要强化项目要素和服务保障。坚持“政策和要素跟着项目走”,用好用足专项债政策,推行“标准地”“带方案”“带项目”供地方式,确保高端制造项目100%供地。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项目审批手续全面提速。

  数据同步显示,为力促重大项目更好落地落实,2021年佛山每季度举行一次重大项目集中开工仪式,共谋划集中开工项目388个。截至目前全市已开工382个,开工率98.5%;集中开工项目年度计划投资569.98亿元,2021年共完成投资605.32亿元,完成进度106.2%。

 

佛山战新产业园集中开工项目占全市1/4

  当天,佛北战新产业园同步开园。作为全省七个大型产业集聚区之一,佛北战新产业园总面积达487平方公里,将建设成为全省先进制造业发展的重要基地、科技创新产业化的示范高地、对接“双区”“两个合作区”支撑“一核一带一区”协调发展的重大产业载体。

  佛北战新产业园甫一亮相就带来惊喜,一季度集中开工重大项目共26项,占一季度集中开工重大项目总数四分之一,涵盖了21个产业项目、4个基础设施项目、1个民生项目。

  为高效率推进佛北战新产业园项目落地,佛山已完成《佛山大型产业集聚区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的梳理工作,将有134个重点项目在佛山大型产业集聚区落地投资,总投资额达2558亿元。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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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动态

 

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

      近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部工作安排,各地于2011年至2013年基本完成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有的地方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应用于土地征收、土地开发利用、执法督察等业务,对提升土地管理水平、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等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但仍有不少地方对于土地征收、农民集体变化等原因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变化的,未办理相应注销、变更等登记手续,未及时更新登记成果。为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支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自然资源改革工作,自然资源部决定在已有工作基础上,用两年时间全面更新汇交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知》的主要内容有:

  一、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整理入库

  二、集中更新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

  三、统一汇交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

  四、健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和应用机制

  五、加强组织实施,强化督促落实

(来源:自然资源部)

 

深圳市龙岗区国资局关于第四次公开征求《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监管实施细则》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行为,保障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引导社区科学集约高效利用集体用地,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2019年修正)、《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2020年修正)等有关规定,结合龙岗区实际,深圳市龙岗区国资局在此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形成了《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监管实施细则》。为加强社会参与和监督,社会公众可于2022年1月26日起至2022年2月26日止登录深圳市龙岗区国资局官网反馈意见。

       《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有总则,集体用地自主开发(含自主实施城市更新、自主实施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办理程序,集体用地合作开发项目办理程序,集体用地使用权及集体用地项目公司股权转让项目办理程序,民主决策与监管规定,责任追究,附则等内容。

(来源:龙岗政府在线)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征求《产业用地容积调整拟贡献产业用房经区政府批准后由企业自行持有相关规则(征求意见稿)》相关意见的通知

       深圳市政府为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拓展产业发展空间,于2019年出台了《深圳市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管理规定》(深府办规〔2019〕6号)。现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草拟了《龙岗区企业自行持有产业用地容积调整拟贡献产业用房审批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为加强社会参与和监督,社会公众可在2022年2月26日前登录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反馈。

       《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有总则、申请自持条件、审批程序。

(来源: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东莞:关于公开征求对《东莞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部署,加快完善东莞市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东莞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可于2022年2月17日前登录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反馈。

       主要内容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房源筹集、支持政策、项目建设、项目运营、保障措施等。

(来源: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