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快讯 | 行业信息速览
2021-11-12 来源:卓越城市更新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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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住建部: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名单出炉!

  北京、厦门、景德镇等21个城市(区)将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第一批试点自今年11月开始,为期2年,重点探索城市更新统筹谋划机制,探索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及探索建立城市更新配套制度政策。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印发的《关于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的通知》,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目的为,针对我国城市发展进入城市更新重要时期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短板,严格落实城市更新底线要求,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探索城市更新的工作机制、实施模式、支持政策、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引导各地互学互鉴,科学有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通知指出,要加强工作统筹,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部门联动、分层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城市体检评估先行,合理确定城市更新重点,加快制定城市更新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划定城市更新单元,建立项目库,明确城市更新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和实施时序。鼓励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等,为城市更新提供法治保障。

  要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可持续实施模式。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开展既有建筑调查评估,建立存量资源统筹协调机制。构建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加强各类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完善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健全公众参与机制。

  这21个试点城市(区)包括:北京市、河北省唐山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辽宁省沈阳市、江苏省南京市、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宁波市、安徽省滁州市、安徽省铜陵市、福建省厦门市、江西省南昌市、江西省景德镇市、山东省烟台市、山东省潍坊市、湖北省黄石市、湖南省长沙市、重庆市渝中区、重庆市九龙坡区、四川省成都市、陕西省西安市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研中心:坚持“房住不炒” 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11月10日,人民日报刊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党组书记马建堂文章《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文章提到,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着力解决人口流入多、房价高的城市的住房保障问题。坚持“房住不炒”。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做好试点工作。鼓励多余住房用于租赁,提高存量房源利用率。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加强租赁住房权益保护,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

(来源:财联社)

 

广东10市重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穗深租赁住房用地不低于10%

       11月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意见》明确,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和湛江市10市是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点城市。

      《意见》提出,广州、深圳等10个地市要根据常住人口规模、人口流入分布、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和交通等条件,结合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和城市建设重点片区等情况,科学布局房源,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而其他城市,也可以结合产业园区、重大企业(含科研教育机构)、重大项目的实际需求,配建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促进职住平衡。

      《意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在户型上,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并且租金要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各地要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定价机制,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租金实施监控指导,定期公开周边市场租金参考价。

      在落实土地支持政策方面,《意见》要求,各地级以上市要在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中单列租赁住房用地。其中,广州和深圳市单列租赁住房用地占比原则上不低于10%。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支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各项用地政策,切实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保障力度。

      另从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广东“十四五”期间将筹建129.7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在全国各省目标任务量中居于首位。

(来源: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2021年第四季度新开工项目集中启动,总投资约4455.3亿元

       11月3日,深圳市2021年第四季度新开工项目集中启动活动举行。市委书记王伟中出席活动并宣布开工。

       王伟中现场详细了解集中开工项目规划建设情况,听取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汇报。他强调,更好发挥有效投资关键作用,对完成全年经济发展目标任务至关重要。各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部署,按照市委工作安排,狠抓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提质提速提效,更加注重产业项目建设,更加注重教育、医疗、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民生配套保障,切实做到统筹协调到位、前期工作到位,形成开工一批、投产一批、储备一批的良性循环,以高质量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坚持科学施工、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绿色施工,全力打造精品工程,为城市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本次启动活动共新开工项目224个,总投资约4455.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约223亿元,包括大族数控产业园、国显科技新型显示研发生产基地、TCL先进半导体显示产业总部等重大项目。

       今年前三季度,深圳市已组织开展两批次新开工项目集中启动活动,共开工项目463个,总投资591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约999亿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深圳市领导黄敏、陶永欣、王幼鹏参加活动。

(来源: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龙华区依法拆除违建7.4万平方米

      为持续高效推进存量违法用地清查整治工作,11月9日下午,龙华区组织辖区六街道启动2021年龙华区存量违法用地清理整治专项执法行动。此次执法行动,全区强力拆除违法建筑8处7.4万平方米。深圳市违法用地清查整治工作专班领导、区分管领导到大浪街道拆违现场督战。9日下午2时许,在大浪街道龙平社区拆违现场,机械轰鸣,多台大型挖掘机加紧对违法建筑物进行拆除,拆除工作安全有序进行。与此同时,龙华区其他五个街道也同步启动违法建筑拆除行动。

      据了解,此次统一行动拆除的违法建筑涉及多个临时建筑项目,均属于往年自然资源部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存量违法用地。其中,大浪街道拆除的违法建筑物位于部九窝山顶,此地块现场存在多处临时建筑,总建筑面积5.2万平方米,均无任何用地审批手续。执法人员依法开展立案调查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拆除方案,并计划在建筑物清拆完毕后对地块进行整修、复绿,恢复土地功能,严格落实土地管理长效机制。自省、市全面部署2021年存量违法用地清查整治专项行动以来,龙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违法用地清查整治工作会议,明确工作任务、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及时通报工作进度,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龙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牵头会同各职能部门、各街道迅速行动,研究制定《龙华区2021年存量违法用地清查整治工作方案》,按照“拆除一批、复绿复耕一批、完善手续一批”工作思路,全面清查2013年以来自然资源部卫片发现的存量违法用地图斑底数,并通过制定周进度计划,逐宗整改销号等方式,全力推进整治工作,加快消除违法用地状态。行动开展以来,已完成整改存量违法用地3016.53亩。今年以来,龙华区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严格按照“遏增量、消存量”要求,坚定铁的态度、运用铁的手腕、坚持铁的纪律,深入推动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持续掀起治违高潮。龙华规划土地监察队伍会同各单位通过拆除、完善手续、土地整备、城市更新等治理方式,将违法建设治理与促进重点项目落地、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群众反映焦点问题等结合起来,突出重点、精准发力、综合整治。今年截至11月5日,龙华区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拆除消化各类违法建筑773.81万平方米。龙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持续加大对违法建筑的监管力度,对新增违法建设保持高压态势。同时,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督促各街道加快完成年度违法建设治理任务,重拳推进存量违法用地清查整治工作,确保按期完成违法用地“清零”目标,切实维护土地管理秩序,为龙华区建设“数字龙华、都市核心”提供空间保障。

行动概况:

      观湖街道 拆除樟坑径社区高新科技园龙馨家园旁四处高2层的临时建筑,拆除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

      民治街道 拆除北站社区红木山水厂后赣深生活区两处高1层的临时建筑,拆除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

      龙华街道 拆除玉翠社区玉翠新村文泰大厦一处高2层的临时建筑,拆除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

      大浪街道 拆除龙平社区部九窝山顶两处高2层及多处高1层的临时建筑,拆除建筑面积约5.2万平方米。

      福城街道 拆除桔塘社区体育公园项目一处高2层的临时建筑以及福民社区大水坑综合停车场工地后的集装箱,拆除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

      观澜街道 拆除牛湖社区中铁四局项目部多处临时建筑、广培社区木头湖坚美文化产业园2栋高3层的永久性建筑,拆除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

(来源: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岗厦北综合交通枢纽 预计明年投入使用

       预计明年,深圳中心区将有一座“超级地下枢纽”即将开通——深圳市岗厦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岗厦北枢纽位于福田区市民中心东侧,深南大道与彩田路交叉口,处于深圳市东西、南北发展轴的交汇点。其地下空间以10号线、11号线二期(在建)、14号线(在建)与2号线地铁换乘、集散及市政过街功能为主,兼顾商业,总共地下三层结构,总建筑面积为约22.49万㎡。建成后,汇聚地铁2、10、11、14号线四线换乘节点,呈T型布置,并以常规公交接驳为辅,兼顾少量出租、社会车辆接驳的客运城市综合交通枢纽。

       其中,4条地铁线路交汇情况如下:地铁2号线;10号线为福田口岸到平湖中心,预留延长至东莞的条件;14号线(在建)为岗厦北到坪山沙田,预计2022年通车,预留延长至惠州的条件;11号线二期(在建)从福田站向东延伸,其中东延第一站就是岗厦北站,预计2025年建成通车。

 

“轨道交通”+“城市空间”完美结合

       值得一提的是,岗厦北枢纽将是深圳市快速城市轨道交通成网后的第一个枢纽,也就是西部快线地铁11号线和东部快线地铁14号线的交会换乘站。

      除了四线换乘的亮点外,岗厦北枢纽作为一座超级地下工程,正在同步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并配套建设公交首末站和出租车接驳站。未来,这里将是轨道交通和城市空间开发完美结合的超级工程,其地下空间将向西连通市民中心,向南连通连城新天地。

      岗厦北枢纽三层设计的建成,实现地铁2号线,10号线站台在地下三层,11号线和14号线站台设在地下二层,地下一层是站厅换乘层。同时,11号线和14号线可以实现同站台换乘,这也是不同地铁线路之间最便捷的换乘方式。据预测,未来岗厦北枢纽建成后,客流仅次于福田枢纽,将超过车公庙枢纽。

 

构建“互联互通”交通新格局

       岗厦北综合交通枢纽同步进行地下空间开发,沿着深南大道和彩田路地下延伸,与水晶岛、福田枢纽等周边地下空间互联互通,构建布局合理、换乘便捷的交通系统。

 

高标准打造地下空间新格局

       为打造国际一流的大型枢纽,首次采用无柱大跨钢结构的建筑,在枢纽核心区设计51.2米*48米中庭无柱大跨钢结构,新建8个下沉广场,建立地下空间与周边城市空间有机融合,构建和谐的“生态链”,致力于打造城市生态绿地名片。

 

工程已进入机电安装和装修施工高峰期 预计2022年建成使用

      截止目前,岗厦北枢纽工程各项建设正在稳步推进当中,工程已进入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中。其中,岗厦北土建工程已完成90%,机电安装已完成60%,装饰装修已完成60%。岗厦北枢纽作为一条南北向、三条东西向的轨道交通线路交汇地,未来将成为中心区轨道客流集散的重要枢纽。预计 2022年底 建成后,将实现三线换乘(2、10、14号线),预计 2025 年,将实现四线换乘(2、10、11、14号线),以后从这里坐地铁出发,可直达南山、宝安、罗湖、龙华、龙岗、坪山,也可直达香港、东莞、惠州等湾区城市。

(来源:深圳市轨道交通)

 

关于《2021年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单元第五批计划》(草案)的公示

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暂行办法》,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现将拟定的《2021年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单元第五批计划》(草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自然日,自2021年11月10日起至2021年11月19日止。

附图:2021年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单元第五批计划情况一览表

(来源: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深圳市政协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立法协商调研 共同推动完成高质量立法工作

        11月4日,针对市政协正在开展的《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草案送审稿)》立法协商工作,市政协副主席姜建军率队到光明区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开展立法协商调研。

       姜建军一行在光明区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光明文化艺术中心,分别听取关于全市海绵城市建设情况、光明区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的汇报,并实地视察项目建设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司法局、市财政局等单位负责人分别发言。市政协委员也从老旧小区海绵城市改造、蓄水池建设、工艺标准、新产品研发等多个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据介绍,2016年深圳市以光明区凤凰城为试点区域成功入选第二批“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截至2020年,全市建成区总面积的28.3%达到海绵城市要求,超额完成国家要求的目标(20%)。进行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立法,是为深化海绵城市改革创新、提升海绵城市制度效能、推动治理模式向精细化转变,通过制度创新打造多方协同共治新格局,加强规划引领,全方位落实规划管控要求,提升设施整体功能,构建全流程监管模式。

      姜建军肯定了光明区海绵城市建设的成效。他表示,深圳市进行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立法,是将深圳的先进理念汇聚成地方法规,体现了先行示范的担当作为。希望政协委员在立法协商中为完善立法提供真知灼见,在建言资政过程中凝聚共识,共同推动完成高质量立法工作,为深圳法治城市建设贡献政协的智慧和力量。

(来源: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全面发力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 深圳科创地图新地标频现

      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光明科学城等,到2020年来深圳先后组建的国家高性能医疗器械创新中心、5G中高频器件创新中心,深圳市全面发力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深圳科创地图不断涌现新“地标”。

      11月的深圳,乍寒还暖,光明科学城建设仍如火如荼。未来,大科学装置集群、科教融合集群和科技创新集群“三大集群”将在这里形成。从“国营光明农场”变身“深圳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集中承载区”,近几年光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正朝着建设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的目标稳步迈进。

      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已建成深港国际科技园、国际生物医药产业园、国际量子研究院、深港协同创新中心四个创新载体,推进和落地的优质科研项目及机构共计138个。此外,10月6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2021年施政报告》宣布建设香港“北部都会区”融入国家发展大局,跟深圳、大湾区协同发展,共同建设国际创新科技中心。未来,科技要素进一步在河套流动。

      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向北,驱车20分钟便来到了位于福田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这里是深圳的又一科创新“地标”——全市首个5G信号覆盖示范园区,也是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1+N”模式的首个卫星园区,入驻了5G中高频器件创新中心、深圳国家芯火创新平台、华为云创新中心等重点科研机构与服务平台。

      根据深圳市轨道交通最新消息,地铁7号线东延线的两座车站均进入维护结构施工阶段,预计2025年建成后,将串联起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与西丽湖国际科教城。有着粤港澳大湾区版“硅谷”之称的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国家、省、市各类创新载体达到400多家,聚集了至少有深圳50%以上的高校资源和深圳60%以上的高层次人才。

      近年来,生物医药产业异军突起,成为全球科技和产业竞争的热点。深圳市统计局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医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4.3%。其中,位于坪山的生物医药科技创新“地标”——深圳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发展态势良好,一个新产业集群正在加速形成。截至今年第三季度,坪山生物医药企业已增至815家,正向着深圳建设全球知名的生物科技创新中心与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地的目标前进。

(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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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动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十四五”时期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

     《规划》部署十项重点任务。一是强化文物资源管理和文物安全工作,建设国家文物资源大数据库,健全文物安全长效机制;二是全面加强文物科技创新,构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文物科技创新体系;三是提升考古工作能力和科技考古水平,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四是强化文物古迹保护,坚持系统整体保护;五是加强革命文物保护管理运用,充分发挥革命文物重要作用;六是激发博物馆创新活力,提升博物馆发展质量;七是优化社会文物管理服务,完善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制度;八是大力推进让文物活起来,推动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九是加强文物国际交流合作,向全世界讲好中国故事,促进中外文明交流互鉴;十是壮大文物人才队伍,综合施策推动构建与文物资源规模、文物保护利用任务相匹配的学科结构、管理机构和专业队伍。

      《规划》的主要内容有:一、发展环境;二、总体要求;三、强化文物资源管理和文物安全工作;四、全面加强文物科技创新;五、提升考古工作能力和科技考古水平;六、强化文物古迹保护;七、加强革命文物保护管理运用;八、激发博物馆创新活力;九、优化社会文物管理服务;十、大力推进让文物活起来;十一、加强文物国际交流合作;十二、壮大文物人才队伍;十三、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来源:国务院)

政策解读

在国土空间规划中落实保护不可移动文物的空间管制措施,统筹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地下文物埋藏区、水下文物保护区等,纳入“一张图”。

强化文物保护与活化。将文物保护与老城保护、城市更新相结合,强化本体保护和风貌管控。加大文物建筑开放利用力度,鼓励因地制宜辟为公共文化设施或场所。

 

东莞市南城街道印发《南城街道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公开招引前期服务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东莞市城市更新工作的总体要求,规范和管理城市更新工作,建立公平透明的城市更新项目前期服务商公开招引市场。东莞市南城街道人民政府出台《南城街道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公开招引前期服务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适用于更新单元需引入市场主体对集体土地或国有土地(包括集体土地、国有土地混合情况)上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进行改造。《细则》主要规定了城市更新项目的工作启动、招引前期服务商以及前期服务商开展前期工作等操作流程内容。

(来源:东莞市南城城市更新)

政策解读

一、前期服务商有效期

一般为2年,涉及旧村改造的可延长至3年。

二、前期服务商续期

如因政府规划、TOD规划等政府政策因素导致划定方案在有效期内无法向市上报,可适当延长期限,但不超过原服务协议期限,且只延期一次,延期不再续期。

前服协议到期前三个月提出延期申请,须单元划定方案成果须经街道更新中心与规划所初审通过,并提交前期工作报告成果,若初审不同意,则停止该项目的更新工作或转为政府主导或重新招引前服。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搬迁补偿协议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搬迁补偿协议的签订工作,更好地保护市场主体和物业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等有关规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研究起草了《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搬迁补偿协议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搬迁补偿协议示范文本》)。《搬迁补偿协议示范文本》已列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现就《搬迁补偿协议》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12月9日前登录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进行意见反馈。

(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惠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2021—2025年)》(草案)的公告

       按照惠州市政府工作安排,为统筹推进惠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惠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制了《惠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2021—2025年)》(草案),现向社会公告。公众可在12月4日前登录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反馈意见。

       《规划》的主要内容有:

  一、规划期限

  二、规划对象

  三、规划研究区域

  四、规划目标

  五、改造内容

  六、改造目标及任务

  (一)总体任务

  (二)约束指标

  七、改造项目库

  八、组织保障

(来源: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提出《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有:

       一、 工作要求

  二、完善基础制度,系统谋划推动

  (一)明确对象标准

  (二)明确发展重点

  (三)科学制定目标

  (四)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

  (五)落实主体责任

  三、落实支持政策,加强跨部门协同

  (六)落实土地支持政策

  (七)简化审批流程

  (八)做好资金保障

  (九)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十)执行民用水电气价格

  (十一)提高金融支持水平

  四、培育规范市场,支持多主体参与

  (十二)支持市场主体参与

  (十三)培育发展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

  (十四)重点挖掘存量土地和房屋

  (十五)建立租金定价与监控机制

  五、强化保障措施,推进工作落实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

  (十七)加强监督检查

  (十八)加强示范激励

  (十九)加强宣传引导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