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快讯 | 行业信息速览
2021-11-05 来源:卓越城市更新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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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住建部要求各地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情况监测评价 力争新增保障房占住房供应总量超30% 

       媒体11月1日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2021年,各省(自治区)要对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实施监测评价,各直辖市要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实施自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2021年度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重点围绕确定发展目标、落实支持政策、建立工作机制、严格监督管理、取得工作成效等五个方面开展监测评价,并明确了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

       在确定发展目标方面,通知明确,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园区企业、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各类主体参与建设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城市应尽快确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价偏高或上涨压力较大的大城市,在“十四五”期间应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力争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比例达到30%及以上。

       在落实支持政策方面,通知指出,要重点明确本地区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流程及工作要求等;要对现有各类政策支持租赁住房进行梳理,符合规定的均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管理。

(来源:深圳特区报)

 

10月金融机构对房地产融资已基本恢复正常

       上海证券报11月2日从有关部门获悉,10月份,无论是环比还是同比,房地产贷款投放规模均有较大幅度回升。金融机构对房地产融资已基本恢复正常。

       一段时间以来,聚焦房地产企业的融资需求,市场相关讨论逐步升温。今年前三季度,房地产贷款增速明显放缓。数据显示,2021年三季度末,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51.4万亿元,同比增长7.6%,低于各项贷款增速4.3个百分点,比上季末增速低1.9个百分点。数据还显示,2021年三季度末,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12.16万亿元,同比增长0.02%,增速比上季末低2.8个百分点。

       对于房地产开发贷款市场的变化,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10月15日表示:这一方面是由于近期个别大型房企风险暴露,金融机构对房地产行业的风险偏好明显下降,出现了一致性的收缩行为;另一方面,部分金融机构对“三线四档”融资管理规则存在一些误解,使原本该合理支持的项目得不到贷款,也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一些房企资金链紧绷。

      面对金融市场的短期过激反应,金融管理部门及时予以了纠正。9月底,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召开房地产金融工作座谈会,指导主要银行准确把握和执行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保持房地产信贷平稳有序投放,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实际上,高层和金融管理部门近期已释放了房地产信贷环境改善的信号,强调房地产市场合理的资金需求正在得到满足。

      10月20日,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在2021年金融街论坛年会开幕式上致辞时强调,统筹做好金融风险防控。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坚持底线思维,实现防风险和稳发展的动态平衡。要推动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处置好少数大型企业违约风险。目前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个别问题,但风险总体可控,合理的资金需求正在得到满足,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整体态势不会改变。

       媒体近日也从多位银行业金融机构人士处获悉,在部分地区和部分银行中,房地产贷款正在“大方向没有改变”的前提下,视具体情况进行一些微调与修正,而在这一过程中更强调对“合理的资金需求”的满足。

        光大证券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认为,后续房地产贷款总量有望稳中有升,项目储备力度加大,用来保障房地产业务平稳健康发展。对于存量业务贷后管理,将在确保封闭资金管理的前提下,有序化解风险,做好政策传导,打消经营机构疑虑,不盲目抽贷断贷;实施好“保交房、保民生、保稳定”政策。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由于此前部分金融机构对于监管政策在理解上存在偏差,因而未能满足房地产正常合理的融资需要。随着监管部门及时加强引导沟通,稳定市场预期,金融机构对房地产融资基本恢复正常,这有助于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同时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来源:新华网)

 

广东省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十四五”规划印发 推动形成粤港澳大湾区碳市场

       11月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支持优化“一群五圈”城镇空间格局,即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以及广州、深圳、珠江口西岸、汕潮揭、湛茂五大都市圈;在广州、深圳、珠海、江门、惠州和湛江等市开展海洋碳中和试点和示范应用, 探索海洋碳汇交易, 推动形成粤港澳大湾区碳市场。

支持深圳建设海洋中心城市

       海洋是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广东海洋生产总值已经连续26年居全国首位。《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海洋生产总值继续保持全国首位,形成5个千亿级以上的海洋产业集群,即海上风电产业集群、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产业集群、海洋油气化工产业集群、海洋高技术船舶产业工业集群、现代海洋渔业产业集群。

     《规划》明确,加快海上风电规模化开发,完善产业链,建设珠三角海上风电研发服务基地和粤东、粤西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打造海上风电产业集群;增强高端海工装备研发、设计和建造能力,重点推进广州龙穴、深圳蛇口、珠海高栏港和湛江、汕尾等地的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打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建设以广州、惠州、湛江、茂名和揭阳等为核心的沿海石化产业带,打造海洋油气化工产业集群;全面推进船舶工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高技术船舶研发制造能力,建设广州、珠海、中山、江门等一批船舶研发、制造、测试、服务基地,打造海洋高技术船舶产业工业集群;增强广州、深圳国际航运枢纽竞争力,高质量建设“粤海粮仓”,高标准建设智能渔场、海洋牧场和深水网箱养殖基地, 打造现代海洋渔业产业集群。

     《规划》提出,要推动陆海一体化发展,加快形成“一核、两极、三带、四区”的海洋经济发展空间布局。其中“一核”指珠三角核心区,“两极”指东西两翼海洋经济发展极,“三带”指海岸带、近海海域经济带、深远海海域经济带,“四区”指海洋高端产业集聚示范区、海洋科技创新引领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经济合作示范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着力提升珠三角核心区发展能级, 深化香港—深圳、广州—佛山、澳门—珠海强强联合、引领带动, 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海洋科技创新策源地。

     《规划》明确,支持广州市建设世界海洋创新发展之都,支持深圳市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支持珠海、惠州、东莞、中山、江门等市争创各具特色的现代海洋城市;以汕头、湛江市省域副中心建设为引领,加快发展东西两翼海洋经济发展极, 统筹涉海基础设施建设、 海洋产业布局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粤港澳大湾区串珠成链,形成世界级沿海经济带。

全省森林覆盖率达58.90%

     《规划》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保护与发展,坚持以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系统推进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全力支撑全省高质量发展。

     《规划》明确了到2025年的主要目标:耕地保护红线牢牢守住,陆域和海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达5万平方千米以上,全省森林覆盖率达58.90%,陆域和海域自然保护地面积达2.82万平方千米,湿地面积不低于1.75万平方千米;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制度全面建立,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高于国家下达指标,“三旧”改造完成面积达20万亩以上,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单位GDP使用建设用地面积持续下降,持证在采矿山100%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自然资源管理制度更加完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入推进,资源惠及民生福祉更加有效,“智慧自然资源”基本成型,“全要素、全周期、全方位”和资源资产资本“三位一体”管理逐步实现,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示范省建设制度体系初步构建。

      展望到2035年,全省自然资源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生产空间安全高效、生活空间舒适宜居、生态空间山青水碧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全面形成,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成为全国典范,基本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规划》还提出了7项重大改革和9项重大工程。

(来源:深圳特区报)

 

深圳拟改非居住房为保障租赁住房 年度租金涨幅不超过5%

      为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有效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的阶段性住房困难,深圳市住房建设局组织起草了《关于既有非居住房屋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于11月1日起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通知》要求,既有非居住房屋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将面向本市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出租,租金标准按规定执行,年度租金涨幅不超过5%。

       《通知》明确,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酒店)、厂房、研发用房、仓库等非居住类存量房屋,可申请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保障深圳市产业发展空间,《通知》还明确,工业用地或者物流用地上厂房、研发用房、仓库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在满足产业发展需求的前提下方可进行改造。

       《通知》规定,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厂房、研发用房、仓库等建筑物,以及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严重干扰、污染或者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或者物流用地(对应三类工业用地、三类物流用地)上的厂房、研发用房等工业用房不得实施改造。

        既有非居住房屋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满足一定的条件方可实施改造,具体包括:拟改造的房屋原则上应是已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且不动产权证载明用途为商业、办公、旅馆(酒店)、厂房、研发用房、仓库等非居住用途的存量房屋,不存在查封登记、异议登记等限制转移登记的情形;存在抵押登记等他项权益的,应当取得所有他项权益人同意;商业、办公、旅馆(酒店)、研发用房应以栋、座或者层为单位进行改造,厂房、仓库应以栋或者座为单位进行改造,且单个项目改造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改造项目所在宗地或改造房屋所在同栋建筑物存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共有人的,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或者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取得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改造。

       为切实发挥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作用,增加保障性租赁租房供给,规范此改造行为,《通知》提出了如下监管措施:一是按照《通知》改造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通过竣工联合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原则上自竣工联合验收之日起5年内(含本数)不得改变保障性租赁住房用途,并按照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不得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租赁合同中不得包含期限届满自动续租条款。二是改造后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本市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出租,租金标准按规定执行,年度租金涨幅不超过5%;对外出租单次租赁期限原则上不低于30天,经承租人同意,可按月、季、年收取租金,但应当按照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规定进行监管。此外,为防范出租床位等“群租”乱象,改造为宿舍形式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原则上应当趸租给用工单位,作为单位员工宿舍使用。三是改造后的租赁住房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四是改造后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当纳入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统一管理。

(来源:深圳特区报)

 

前三季深圳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1791亿元

深圳市统计局10月29日发布的数据显示,深圳经济延续稳定恢复的态势,稳中提质,彰显发展韧性。在上年较高基数的基础上,今年前三季度深圳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1791.18亿元,总量继续位居国内大中城市第三,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7.1%。

经济持续稳定恢复

前三季度深圳地区生产总值两年平均增长4.8%,两年平均增速与上半年持平。持续稳定恢复的同时,深圳经济发展效益不断提升。媒体了解到,在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情况下,前三季度,来源于深圳辖区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8394亿元,增长14.2%;地方级财政收入3196亿元,增长7.9%,两年平均增长4.3%,其中税收收入实现2659亿元,增长15.0%,税收规模占地方级财政收入比重达83.2%,较上半年提高0.3个百分点。财政支出持续向民生领域倾斜。前三季度,全市九大类民生领域支出同比增长8.8%,占总预算支出的比重为69.5%,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教育等支出分别增长49.4%、16.4%、13.4%。

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近四成

前三季度,全市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20个产业集群)合计实现增加值8575.47亿元,占GDP的比重为39.4%,增长8.1%,高于GDP增速1.0个百分点。统计数据显示,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高、增速快,已成为深圳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主要高技术产品的产量大幅增长。其中,工业机器人增长64.6%,两年平均增长57.6%;3D打印设备增长11.3%,两年平均增长1.03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产量分别增长2.39倍、1.10倍,两年平均分别增长51.7%、61.0%。经济新动能日渐强劲,市场活力也持续释放。前三季度,深圳市场主体快速增加,全市现共有存量企业236.07万户,按2020年末常住人口1763.38万人计算,每千人拥有企业133.9户,继续保持全国大中城市首位;新登记企业24.57万户,增长5.9%,良好的营商环境激发强大的创新创业活力。

市民消费“舍得”花钱

深圳消费市场稳中趋好。前三季度,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1%,比疫情前的2019年同期增长4.9%,在主要城市中处于相对中位水平;两年平均增长2.4%,两年平均增速与上半年持平。

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长明显

统计数据显示,深圳存贷款余额增速快于全国。9月末,深圳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3.0%、13.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6%、11.9%)。其中,全市普惠口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长明显,同比增长32.8%,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19个百分点,高于全国5.4个百分点。保费市场稳定增长。1-9月,全市保险市场实现保费收入同比增长4.7%。资本市场整体活跃。1-8月,全市证券分支机构证券交易额同比增长27.6%,增速与上半年基本持平。

外资外贸较快增长

面对反复的疫情和国际经济形势波动,深圳外经贸形势依然稳定,外贸出口和利用外资均快速增长,对外开放的“窗口”作用凸显。据了解,今年深圳市货物进出口保持较快增长。前三季度,全市货物进出口增长15.2%,两年平均增长8.8%。其中,出口13501.46亿元,同比增长13.5%,两年平均增长6.1%;进口11606.05亿元,同比增长17.2%,两年平均增长12.1%。实际利用外资快速增长。1-9月,全市实际使用外资76.7亿美元,增长22.4%,较2019年增长31.7%,两年平均增长14.8%。统计还显示,今年居民收入增幅较大,前三季度深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520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554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6%。物价温和上涨。前三季度,全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5%。

(来源:深圳特区报)

 

深圳发布重大建设项目进展前三季度完成年度投资计划逾八成

近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2021年1-9月深圳市重大项目进展情况。1-9月,406个市重大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899.8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82.9%。据了解,为扩大有效投资,近期,深圳市增补了一批项目为2021年重大项目,此次是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首次发布包括增补项目在内的市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重大项目分为重大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其中重大建设项目又包括续建项目和新建项目。重大建设项目列年度计划投资,重大前期项目由于仍在开展前期各项筹备而未列年度计划投资。深圳市重大项目按行业类别划分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优势传统产业、城市更新、轨道交通、道路机场港口、社会民生、城市安全环境资源共8大类项目,每一大类项目下还有细分领域。

在原2021年重大项目计划的基础上,近期,深圳市增补60个项目为2021年重大项目。增补后,2021年全市共安排重大项目596个,总投资29747.1亿元。其中,重大建设(含新建、续建)项目406个,年度计划投资2290.9亿元;重大前期项目190个。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进展情况显示,1-9月,406个市重大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899.8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82.9%。

重大项目因投资规模较大、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明显带动作用,成为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抓手。据了解,重大项目的确认原则上不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除外)。今年前三季度,深圳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5.2%,两年平均增长2.8%。其中,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同比下降17.8%,非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同比增长5.7%。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同比下降的背景下,重大项目对于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性更加凸显。

(来源:南方都市报)

 

深圳福田区探索政校合作模式 创新城市更新项目设计建设机制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深圳举全市之力推进“双区”建设和实施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的关键之年,也是福田区新三十年再出发、加快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区的起步之年。今年以来,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着力开展“创新城市更新项目建筑设计机制”改革,与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签订了城市更新领域的全面合作框架协议,建立了政校教学研究实践基地。这项改革创新举措是福田区政府单位首次与高校在城市更新领域搭建的全方位、全过程合作平台,是一项“优势互补、顺势创新”的工程。本次合作致力于将福田区城市更新项目全过程的相关统筹、审批工作与高校课题研究、课程设计相结合,充分融合高校团队专业智慧,发挥高校人才、师资、技术、平台等优势,共同探讨提升福田区规划与建筑设计品质的方式、方法,形成极具创新和可实施性的经验。

以课题研究为基础破解城市更新难点痛点  

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紧扣福田区“三大新引擎”布局建设需求,以建设世界级湾区生态文明样板区为目标,与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的专业导师团队共同组建六大研究小组,针对福田区的旧工业区空间品质二次提升、中心城区立体慢行系统优化、城市特色街区空间营造、特殊产业空间前置设计、城市更新改造中地域特色和文化传承的保留和发掘、建筑领域绿色低碳更新策略等六大方面展开深入讨论。

 

以单元项目为抓手推动城市规划设计创作  

城中村改造是福田区城市更新的一张最具代表性的名片。从“渔农村的中国第一爆”到“岗厦村河园片区整体拆迁完成”,福田区的城中村建设提供了众多全市乃至全国城中村改造的典范案例。以福田区上沙村城市更新单元项目为例,项目整体拆除用地面积约15.4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89.7万平方米,拟打造成全市首创的融合科技、艺术、文化、自然等元素的世界级人文综合体项目。为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邀请深大规划、建筑、环境、结构等各专业专家对该项目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开展了细致入微的把脉问诊,从空间布局的合理性到慢行系统的连续性,从村脉文化的传承性到新建建筑的融合性,政府和高校“手握手、心抵心”地进行了全方位、接地气的讨论。

 

以联合教学为契机促进研究成果转化实施  

除了在城市更新建设领域共同研究之外,如何将相关研究和现行政策反馈教学,促进高校教学领域的对接和提高也是本次创新改革的重要工作内容。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积极参与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更新专题的课程联合教学,以联合讲课、实地调研、课堂设计等形式,将学院的教学实践活动与城市更新项目相关审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现实在批的各类更新项目为课程教学基础,让学院老师和学生共同参与到更新项目设计中,进一步了解城市更新一线设计、审批工作的特点与流程,切实提高了政校各类研究成果的转化率和实施率。

今年是福田区“创新城市更新项目建筑设计机制”改革的元年,未来,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将积极寻求与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建筑学院、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等更多知名高校的广泛合作,进一步探索政校合作长效机制,切实加强“政产学研”深度融合,充分利用高校的专业力量和智慧,不断提高辖区城市更新项目规划和建筑设计品质,打造一个精彩的政校合作福田样本。

(来源:南方日报)

 

深圳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建设启动

       10月28日,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建设启动仪式在前海嘉里中心举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敏出席。

        黄敏表示,启动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建设,是落实《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关于“提升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功能”部署要求的具体行动,是前海“两城六区一园一场六镇双港”项目建设取得的重要进展,将为前海进一步提升深港合作能级提供新平台。

        黄敏表示,前海要站在扩区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全新历史起点上,突出深港元素、深港特色、深港标识,高起点、高标准、大手笔打造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有效发挥前海的深港合作平台功能、湾区发展引擎功能等“十大功能”,进一步为香港金融业发展拓展空间,为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支持香港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据介绍,此次建设启动的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呈现办公空间优质充裕、产业集聚态势显著、跨境金融创新活跃等三大优势特点。下一步,前海将以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引进重点金融项目、构建共商共建共享机制等三大举措,推动深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走深走实。

        仪式上,13家重点金融机构签约集中入驻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同时,前海管理局与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就支持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建设签署合作协议,与瑞士再保险、大新银行、瑞银前海、法国安盛天平保险、招融投资等5家重点港、外资机构就金融合作创新签署合作备忘录

(来源:深圳特区报)

 

广州《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控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示 严控珠江一线超高层建筑

10月25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控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其中提出,着力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延续广州历史文化名城文脉,展现历史文化与时代特色共生的岭南城市风貌,实现城市规划建设高质量发展。《通知》对新建高层建筑提出众多严格规定,其中包括:严格控制在白云山、珠江等一线建设超高层建筑;不在老城旧城的开发强度较高、人口密集、交通拥堵地段新建超高层建筑等。

 

推动珠江沿岸高质量发展 还江于民、还岸于民

《通知》提出,要维育广州依山沿江滨海城市风貌。依托广州 “山、水、林、田、湖、海”自然禀赋,秉承传统山水城市格局,塑造依山、沿江、滨海的风貌特色。北部地区突出山体森林连绵起伏的生态风貌;中部地区突出传统与现代交融的都市风貌;南部地区突出港城融合的滨海风貌。优先突出历史文化保护。保护历史城区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越秀山明城墙遗址等广州古城郭遗存和历史水系,保护古代、近代城市传统中轴线,保护具有岭南文化特色的西关大屋、骑楼、华侨建筑、祠堂等,保护光孝寺等宗教文化场所和南海神庙等海上丝绸之路遗迹,保护中共三大会址、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等革命史迹。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历史建筑、历史风貌区、传统村落、古树名木、文物古迹、传统风貌建筑(含线索)及其他具有保护价值的历史文化遗产应优先保护、系统保护、完整保护。提升重点地区城市品质。推动珠江沿岸高质量发展,注重滨江公共空间贯通,还江于民、还岸于民。因地制宜开展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国际金融城、白鹅潭商务区等22个重点地区城市设计,明确包含城市风貌、城市肌理与建筑组合等内容,通过城市设计图则引导建筑及场地的设计条件,推动重点功能平台空间品质和建设品质双提升。

 

世界眼光、岭南特色  打造高品质公共建筑

《通知》还要求,打造高品质公共建筑。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落实世界眼光、国际标准、岭南特色、高点定位的要求,把市级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大剧院等超大体量公共建筑作为城市重大建筑项目进行管理,建筑立面的设计需充分考虑地域特点和时代特征,认真分析研究与周边城市空间的融合性,与周边建筑共同形成新旧融合、整体和谐、富有变化的城市空间。对于超高层建筑的建设,《通知》也提出了具体规定:不在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世界文化遗产及重要文物保护单位有影响的地方新建高层建筑,不在老城旧城的开发强度较高、人口密集、交通拥堵地段新建超高层建筑。严格控制生态敏感、自然景观等重点地段的高层建筑建设,严格控制在白云山、珠江等一线建设超高层建筑,不在城市通风廊道上新建超高层建筑群。原则上临自然水面、绿地、山体等开敞空间以及重要道路的建筑单体应按前低后高原则控制建筑高度,并严格控制建筑物的面宽、色彩和体量,形成错落有致的丰富空间层次。

 

保障公众对规划的  知情权和参与权

在制度建设方面,《通知》要求,保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规划编制应当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履行法定程序,充分调查研究、科学论证。应当依法依规做好公示、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保障公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严格遵循专家领衔、集体审议的议事制度,充分听取专家意见,保障市规划委员会、市文物管理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审议制度的独立客观和公平公正。推广城市专业设计师制度。突出人居环境改善和风貌整体性目标,推广地区总设计师和地区场地设计师制度,地区总设计师对地区建筑风貌进行专业技术把控;地区场地设计师对街道空间、无障碍设计等场地要素进行精细化管控。推广社区设计师制度,倡导共同缔造,联动街道、市民、各专业设计师多方参与,对社区公共空间、公共设施等项目进行把控。强化管理提级提质。对临时占用绿地、砍伐迁移树木(不含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绿化工程初步设计等园林绿化项目,对传统村落保护规划、位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的核心保护范围内进行新建、扩建以及历史建筑的非轻微修缮等建设活动和大型城市雕塑,对已下放到区的相关事项,市级部门要加强管理,提级审查,充分论证,依法审批。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组织会员单位走进卓越 分享优秀案例

       10月28日,由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组织的“2020年广东省三旧改造优秀案例”考察系列活动首站走进深圳,考察学习协会常务副会长单位卓越置业集团的两个优秀案例——岗厦城市更新项目和皇岗城市更新项目。本次考察团由协会常务副会长、法人代表丁隆辉带队,成员主要来自中泰、湾区智慧、实地、奥园、绿地、新世界、升龙、英广、合景泰富、越秀、境新置业等会员单位。

       当天上午考察岗厦城市更新项目——深圳中心·天元项目。该项目为城中村改造标杆项目,位于福田中心区,是对标美国第五大道的CBD国际化综合街区。项目于2006年正式启动,改造后集高端住宅、公寓、商业、写字楼、学校、公共空间为一体,占地面积22.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达140万平方米。项目十分注重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兴建了2500多平方米的文天祥纪念馆,馆内文物均来自岗厦村村民,并对岗厦村拆迁改造过程作了全程记录。

       下午考察团参观了皇岗城市更新项目。该项目是卓越与皇岗村合作的旧商业区改造标杆项目,为深圳CBD标志性建筑群、华南地区首个获得国际LEED金级认证的写字楼。项目奠基于2006年,2011年竣工。改造前为村集体留用地家私城,改造后占地面积3.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成为包含超甲级写字楼、五星级酒店、商业、公寓等功能的大型城市综合体。其中,皇岗村集体回迁物业——2号楼皇岗商务中心是深圳村集体中净资产价值和租金收入最高的物业之一,大大提升了村集体收入,为村企合作城市更新的成功典范。

       考察团在皇岗·卓越世纪中心进行了座谈交流。卓越城市更新集团品牌部总经理陈若玲带领讲解团队,向考察团介绍了公司概况以及岗厦、皇岗两个项目的改造过程,并分享了城市更新项目实操心得,还与考察团成员就拆迁补偿、产品定位、商业运营等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考察团成员对岗厦、皇岗两个城市更新项目和本次考察活动都给予了高度评价,纷纷表示活动很有意义,收获满满,希望协会经常组织类似交流活动,开展会员互助互学。

        协会领导表示,去年协会开展了“2020年广东省三旧改造优秀案例和先进人物遴选活动”,旨在帮助会员企业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法,发挥优秀案例的引领示范作用,宣扬好协会的典型案例。此次考察是协会优秀案例考察系列活动的一个良好开端,感谢卓越集团对行业的突出贡献和对本次活动给予的大力支持。后续的系列考察活动欢迎会员单位踊跃参加。

(来源: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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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动态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区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更新配套措施,以高质量的城市更新推进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字〔2020〕10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增城区实际,制定《增城区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有:

一、加强旧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审核

二、完善旧村改造项目实施机制

三、加强旧村改造项目实施管理

四、推进旧厂房连片成片改造

五、探索高质量城市更新模式

六、其他

(来源: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政策解读

一、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明确除了“三地”、留用地指标落地、“三旧”改造标图建库补录等合理路径以外,旧村改造项目原则上不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二、建立旧村全面改造市场区片价评估制度

明确村域居住用地区片价低于全区均价的旧村,难以平衡改造成本,原则上不受理改造申请。

三、强化产业导入

划定三个产业圈层,原则上第一、二、三圈层的旧村改造项目产业建设量分别不低于项目总建设量的25%、15%、10%或融资地块产业建设量分别不低于融资总建设量的30%、20%、15%。

四、明确提高教育设施配建要求

教育设施生均建筑面积按照市标准上浮25-50%配置;生均用地面积原则上按照市标准中心城区以外地区标准配置,经充分论证并报区教育部门同意后,不小于中心城区和中心城区以外地区两者中值配置。

 

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扎实推进碳达峰行动,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方案》的主要内容有: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原则

二、主要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二)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三)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四)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六)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七)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八)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十)各地区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

  四、国际合作

(一)深度参与全球气候治理

(二)开展绿色经贸、技术与金融合作

(三)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

 五、政策保障

(一)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

(二)健全法律法规标准

(三)完善经济政策

(四)建立健全市场化机制。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二)强化责任落实

(三)严格监督考核

(来源:国务院)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原村民统建楼及拆迁安置区等非商品住宅小区成立集体议事自治组织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大鹏新区辖区内原村民统建楼、拆迁安置区等非商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活动,营造和谐、安全、文明、整洁的居住环境,根据新区管委会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新区实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草拟了《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原村民统建楼及拆迁安置区等非商品住宅小区成立集体议事自治组织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为保证《意见》更加科学合理,公众可于11月26日前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官网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有:

一、参照成立小区集体议事组织

二、房主身份认定及其主要活动

三、房主议事大会筹备组成立

四、召开房主议事大会会议

五、办理房主议事大会备案

六、开展小区公共管理活动

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

八、其他事项

(来源:大鹏新区政府在线)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求《珠海市土地收购补偿办法(试行)》意见的公告

为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珠海市实际,珠海自然资源局牵头研究制定了《珠海市土地收购补偿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于2021年11月26日登录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官网反馈意见。

《办法》的主要内容有:总则、补偿规定、其他规定。

(来源: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征求《中山市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党委政府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中山市营商环境,深化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加快重大项目落地,探索实施“标准地”出让制度,根据《关于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1〕226号)等文件,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拟定《中山市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和政策解读,现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有: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配置市场化。

(二)坚持改革提速度。

(三)坚持过程全监管。

二、工作目标

三、基本概念、指标体系及适用范围

(一)基本概念

(二)指标体系

(三)适用范围

四、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定标做地 

(二)明标招商 

(三)按标供地 

(四)对标服务 

(五)履标管地

五、职责分工

六、保障措施

(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