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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2 来源:卓越城市更新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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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重要会议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11月8日至11日在北京召开

      10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全面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问题。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11月8日至11日在北京召开。

      中共中央政治局听取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稿在党内外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决定根据这次会议讨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将决议稿提请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

       会议认为,这次征求意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广泛听取了党内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当面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的意见。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和党的十九大代表对决议稿给予充分肯定,一致赞成决议稿的框架结构和主要内容,认为决议稿实事求是、尊重历史、主题鲜明、总结全面,同时提出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决议稿吸收了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忠实践行初心使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这片广袤的土地上绘就了人类发展史上波澜壮阔的壮美画卷,使近代一百多年饱受奴役和欺凌的中国人民站立起来,使具有五千多年文明历史的中华民族全面迈向现代化,使具有五百多年历史的社会主义思想在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开辟出成功道路,使新中国大踏步赶上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展现出光明前景。

       会议强调,在党的长期奋斗历程中,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推动革命、建设、改革取得了重大成就、积累了宝贵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取得新的重大成就、积累了新的宝贵经验,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生机活力,党心军心民心空前凝聚振奋,我国国际地位日益巩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更为完善的制度保证、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以英勇顽强的奋斗向世界庄严宣告,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

       会议指出,全党必须铭记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常怀远虑、居安思危,继续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断为美好生活而奋斗。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来源:深圳特区报)

 

 

02

行业资讯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城乡建设是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载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住房水平显著提高,同时仍存在整体性缺乏、系统性不足、宜居性不高、包容性不够等问题,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建设方式尚未根本扭转。为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同步推进物质文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推进城市更新行动、乡村建设行动,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推动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坚持整体与局部相协调,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统筹城镇和乡村建设。坚持效率与均衡并重,促进城乡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实现人口、经济发展与生态资源协调。坚持公平与包容相融合,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保护与发展相统一,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党建引领与群众共建共治共享相结合,完善群众参与机制,共同创造美好环境。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碳减排扎实推进,城市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增强,“城市病”问题缓解,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城乡发展质量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明显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显著提高,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

      到2035年,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碳减排水平快速提升,城市和乡村品质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更加美好,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二、推进城乡建设一体化发展

      (一)促进区域和城市群绿色发展。建立健全区域和城市群绿色发展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城市比较优势,促进资源有效配置。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管控边界,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建设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重大风险防控相结合的空间格局。统筹区域、城市群和都市圈内大中小城市住房建设,与人口构成、产业结构相适应。协同建设区域生态网络和绿道体系,衔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推进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建立功能完善、衔接紧密、保障有力的城市群综合立体交通等现代化设施网络体系。

      (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建立分层次、分区域协调管控机制,以自然资源承载能力和生态环境容量为基础,合理确定城市人口、用水、用地规模,合理确定开发建设密度和强度。提高中心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建设一批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生态宜居、交通便利的郊区新城,推动多中心、组团式发展。落实规划环评要求和防噪声距离。大力推进城市节水,提高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实施海绵城市建设,完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增强城市韧性。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工程,保护城市山体自然风貌,修复江河、湖泊、湿地,加强城市公园和绿地建设,推进立体绿化,构建连续完整的生态基础设施体系。实施城市功能完善工程,加强婴幼儿照护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社区足球场地等设施建设,增加公共活动空间,建设体育公园,完善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设施,推动发展城市新业态、新功能。建立健全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工程标准规范和工作体系。推动绿色城市、森林城市、“无废城市”建设,深入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大力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水平。

      (三)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建立乡村建设评价机制,探索县域乡村发展路径。提高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建设满足乡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的新型农房,完善水、电、气、厕配套附属设施,加强既有农房节能改造。保护塑造乡村风貌,延续乡村历史文脉,严格落实有关规定,不破坏地形地貌、不拆传统民居、不砍老树、不盖高楼。统筹布局县城、中心镇、行政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城乡设施联动发展。提高镇村设施建设水平,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厕所粪污、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实施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推进生态清洁流域建设,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立足资源优势打造各具特色的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支持以“公司+农户”等模式对接市场,培育乡村文化、旅游、休闲、民宿、健康养老、传统手工艺等新业态,强化农产品及其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产镇融合、产村融合,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

      (一)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实施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规范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鼓励建设绿色农房。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鼓励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加固等同步实施。开展绿色建筑、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医院创建行动。加强财政、金融、规划、建设等政策支持,推动高质量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大力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零碳建筑。实施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建立城市建筑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数据共享机制,提升建筑能耗监测能力。推动区域建筑能效提升,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服务模式,降低建筑运行能耗、水耗,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应用,鼓励智能光伏与绿色建筑融合创新发展。

      (二)提高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化水平。建立健全基础设施建档制度,普查现有基础设施,统筹地下空间综合利用。推进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和更新改造专项行动以及体系化建设,提高基础设施绿色、智能、协同、安全水平。加强公交优先、绿色出行的城市街区建设,合理布局和建设城市公交专用道、公交场站、车船用加气加注站、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加快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汽车、智慧停车及无障碍基础设施,强化城市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衔接。加强交通噪声管控,落实城市交通设计、规划、建设和运行噪声技术要求。加强城市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城乡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持续推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完善再生水、集蓄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系统,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建立污水处理系统运营管理长效机制。因地制宜加快连接港区管网建设,做好船舶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统筹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及集中供热替代等,加快农村电网、天然气管网、热力管网等建设改造。

      (三)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建立完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完善保护标准和政策法规,严格落实责任,依法问责处罚。开展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做好测绘、建档、挂牌工作。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保护制度,加大保护力度,不拆除历史建筑,不拆真遗存,不建假古董,做到按级施保、应保尽保。完善项目审批、财政支持、社会参与等制度机制,推动历史建筑绿色化更新改造、合理利用。建立保护项目维护修缮机制,保护和培养传统工匠队伍,传承传统建筑绿色营造方式。

      (四)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开展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创建行动,推广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集约化、产业化建造方式,加强技术创新和集成,利用新技术实现精细化设计和施工。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重点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不断提升构件标准化水平,推动形成完整产业链,推动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完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开展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建设,鼓励使用综合利用产品。加强建筑材料循环利用,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严格施工扬尘管控,采取综合降噪措施管控施工噪声。推动传统建筑业转型升级,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推广全过程工程咨询,推进民用建筑工程建筑师负责制。加快推进工程造价改革。改革建筑劳动用工制度,大力发展专业作业企业,培育职业化、专业化、技能化建筑产业工人队伍。

      (五)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推广节能低碳节水用品,推动太阳能、再生水等应用,鼓励使用环保再生产品和绿色设计产品,减少一次性消费品和包装用材消耗。倡导绿色装修,鼓励选用绿色建材、家具、家电。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系统。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建立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科学制定城市慢行系统规划,因地制宜建设自行车专用道和绿道,全面开展人行道净化行动,改造提升重点城市步行街。深入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优化交通出行结构,鼓励公众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等出行方式。

四、创新工作方法

      (一)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为目标,加强顶层设计,编制相关规划,建立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统筹机制,统筹城市布局的经济需要、生活需要、生态需要、安全需要,统筹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利用,统筹各类基础设施建设,系统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创新城乡建设管控和引导机制,完善城市形态,提升建筑品质,塑造时代特色风貌。完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制度,动态管控建设进程,确保一张蓝图实施不走样、不变形。

      (二)建立城市体检评估制度。建立健全“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城市体检评估制度,强化对相关规划实施情况和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基础设施效率、生态建设、污染防治等的评估。制定城市体检评估标准,将绿色发展纳入评估指标体系。城市政府作为城市体检评估工作主体,要定期开展体检评估,制定年度建设和整治行动计划,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体检评估结果。加强对相关规划实施的监督,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

      (三)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城乡建设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培育壮大一批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企业,充分发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对绿色低碳技术的支撑作用。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研究,系统布局一批支撑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研发项目,组织开展重大科技攻关,加大科技成果集成创新力度。建立科技项目成果库和公开制度,鼓励科研院所、企业等主体融通创新、利益共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建设国际化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完善相关标准。

      (四)推动城市智慧化建设。建立完善智慧城市建设标准和政策法规,加快推进信息技术与城市建设技术、业务、数据融合。开展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建设,推动建筑信息模型深化应用,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智能化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及运营模式变革。搭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对市政基础设施、城市环境、城市交通、城市防灾的智慧化管理,推动城市地下空间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水平。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逐步实现智能化全程网上办理,推进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互联互通。搭建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加强社区智慧化建设管理,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五)推动美好环境共建共治共享。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动形成建设美好人居环境的合力,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下沉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资源,按照有关规定探索适宜城乡社区治理的项目招投标、奖励等机制,解决群众身边、房前屋后的实事小事。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利用、美丽乡村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等为抓手和载体,构建社区生活圈,广泛发动组织群众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五、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各方面各环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建立省负总责、市县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快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本意见确定本地区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加强统筹协调,推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市、县作为工作责任主体,要制定具体措施,切实抓好组织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统筹协调,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民政、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金融、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完善有关支持政策,推动落实重点任务。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支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三)健全支撑体系。建立完善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制度,推进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修订城乡建设和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等法律法规,为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深化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城市管理和执法能力水平。健全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和第三方考评机制,由群众评判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成效。加快管理、技术和机制创新,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实现动力变革。

      (四)加强培训宣传。中央组织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增加相关培训课程,编辑出版系列教材,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尊重城乡发展规律,尊重自然生态环境,尊重历史文化传承,重视和回应群众诉求。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广泛吸收借鉴先进经验。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宣传和舆论引导,普及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

(来源:国务院)

 

刘鹤:房地产合理的资金需求正在得到满足 健康发展整体态势不会改变

        2021金融街论坛年会10月20日在京开幕。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鹤作书面致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蔡奇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刘鹤表示,今年以来,面对多重风险冲击,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有效实施宏观政策,国民经济稳定复苏,金融系统发挥着关键作用,取得了积极成效。

        刘鹤指出,中国是具有强劲韧性的超大型经济体。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这种韧性来自市场主体竞争力,来自经济结构的完整性,来自改革开放的正确政策,更来自超大规模的国内市场和亿万人民通过艰苦奋斗实现美好生活的不懈追求。

        刘鹤强调,金融系统要进一步主动担当作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做好货币政策调节,加大对民营经济、小微企业等的融资支持。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支持煤的清洁高效利用与新能源的开发利用,保障能源安全,推动实现“双碳”目标。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创造公平市场环境,保护在华外资机构合法权益。更加重视金融科技,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加强科技监管能力建设。统筹做好金融风险防控,实现防风险和稳发展的动态平衡。目前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个别问题,但风险总体可控,合理的资金需求正在得到满足,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整体态势不会改变。

(来源:新华网)

 

银保监会谈保障刚需:在贷款首付比和利率上支持首套房购房者

       “保障好刚需群体信贷需求。”刘忠瑞强调,要在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方面对首套房购房者予以支持。目前,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中有90%以上都是首套房贷款。

       10月21日,银保监会统计信息与风险监测部负责人刘忠瑞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银保监会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坚决贯彻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要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刘忠瑞表示,要督促银行落实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监管要求,配合人民银行实施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房地产贷款增速稳中趋缓。

       “保障好刚需群体信贷需求。”刘忠瑞强调,要在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方面对首套房购房者予以支持。目前,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中有90%以上都是首套房贷款。

       刘忠瑞还指出,要严肃惩治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会会同住建部和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指导各地开展专项排查,做好违规问题的整改问责,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的遏制。持续四年开展全国性房地产专项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发布会要点一览:

 

恒大集团是个别企业的问题,不会对整个中资企业的信誉带来大的影响

       银保监会统计信息与风险监测部负责人刘忠瑞21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恒大集团的问题是个别企业的问题,不会对行业或整个中资企业的信誉带来大的影响。中资企业信誉的关键在于中国宏观经济稳定向好,这奠定了房地产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从金融部门来讲,主要是按照市场化和法治化的原则,按照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

 

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信息与风险监测部负责人刘忠瑞在发布会上称,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刘忠瑞表示,目前,房地产调控工作取得积极的成效,基本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持续落实好房地产长效机制,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准确把握和执行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保持房地产金融监管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配合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维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保证煤电、煤炭等生产企业合理融资需要

       发布会上,有提问称,今冬明春,能源电力保障特别受到关注,接下来监管部门是否有具体的监管措施,来引导银行机构保障对煤电、煤炭、钢铁、有色金属等相关生产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

       对此,银保监会首席检查官、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王朝弟表示,当前能源保障出现问题,应该说是一个国际性现象,在我国也不例外。近年来,全球加速推动绿色能源转型,但与此同时石油、天然气、煤炭等传统能源仍旧占据全球80%以上的份额。近期受供需失衡、碳中和政策、极端天气等因素的影响,传统的能源价格持续上涨,目前大约有30多个国家都受到了影响,既有发达国家,也有发展中国家。

       王朝弟称,在我国也出现了电力和煤炭供应偏紧,导致了一些地方限电的现象,对正常的生产造成了一定影响。针对这种现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相关职能部门多次开会进行研究,细化相关政策。

       从银保监会来讲,10月4号就正式印发了《关于服务煤电行业正常生产和商品市场有序流通 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在这个通知当中,要求金融机构强化大局意识,优化煤电、煤炭等行业的金融服务,有效应对近期能源供需偏紧的情况,全力做好金融支持能源保供工作。

(来源:澎湃新闻)

 

前9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8.8%

       国家统计局10月18日发布的数据显示,1至9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12568亿元,同比增长8.8%,比2019年1至9月增长14.9%,两年平均增长7.2%。其中,住宅投资84906亿元,增长10.9%。

  业内专家表示,在销售持续回落等因素影响下,房企资金压力加大,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年内首次降至个位数。短期来看,随着部分重点城市第二批次土地集中出让的完成,全国房屋新开工和投资情况有望出现好转。

房企压缩支出

  “9月房地产投资增速延续了此前的下行态势。”红塔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奇霖表示,“近几个月来,房地产投资最大的特点是房企不断加快项目竣工,回笼资金。同时,减少开发和投资,压降资金支出,通过开源节流的方式缓解资金压力。”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至9月房屋新开工面积15294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5%。房屋竣工面积5101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3.4%。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潘浩表示,新开工面积增速下行对开发投资额增速起到向下拉动作用。

  “近几个月来,房企竣工面积两年复合增速首次回落到负增长区间。”李奇霖说,“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在于房地产销售持续回落,房企资金压力不断加大。”

资金面有望改善

  专家预期,房企资金面有望改善,四季度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将保持平稳。

  10月15日,央行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在第三季度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部分金融机构对于“三线四档”融资管理规则存在一些误解,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一些企业资金链紧绷。针对这些情况,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已指导主要银行准确把握和执行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保持房地产信贷平稳有序投放,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针对房贷问题,邹澜还指出,房价回稳后,个别房价过快上涨城市房贷供需关系也将回归正常。

  多位业内专家认为,在稳预期、稳房价、稳地价的前提下,房企资金边际改善的预期逐步增强,预计四季度房地产行业资金压力将有所缓解。

  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分析师毛大鹏表示,后期银行将更加准确地理解和执行房企信贷政策,有利于部分红档企业获得相应的信贷支持。总体看,四季度房企资金压力或有所缓解。

(来源:中证网)

 

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拟联合多家单位向全国发出城市更新高质量发展倡议书

       2021年10月20日,全国城市更新高质量发展倡议书研讨会在广州增城召开。

       作为全国首个“三旧”改造(城市更新)行业协会,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顺应时代要求,勇于发挥广东旧改敢为人先的精神,联合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乡规划实施学术委员会、中国人民大学城乡发展规划与管理研究中心、全联房地产商会城市更新分会、南方日报产业智库、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协会等多家单位,共同起草全国城市更新高质量发展倡议书。

      据悉,这将是全国首份城市更新倡议书。与会专家和企业均表示,在今年城市更新行动正式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以及近期国家出台城市更新相关政策的背景下发出倡议正当其时。

      本次会议由省三旧改造协会主办,高校专家、省内各地市城市更新行业协会、富力城更集团、中指院华南分院、中地研究院、地量行、广量集团、广州银行黄埔支行等数十位业界代表共聚一堂,深入研讨倡议书的内容及发布形式。

      与会代表倡议:城市更新要实现多目标协同发展,推动理论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明确社会各方责任分工,加强行业自律,增强业界合作交流等。

       中国人民大学叶裕民教授强调,城市更新要突出以人民为中心,增强城市更新包容性,保障原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兼顾新市民的住房需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还要充分吸取广东等先进地区经验,强化底线思维,注重历史文化传承、古树名木保护等。

       中国人民大学秦波教授表示,广东省在城市更新领域走在全国前列,其成功经验非常宝贵,值得向全国推广。倡议书的发起意义重大,希望有更多不同类型、不同区域的组织机构参与进来。

(来源: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

 

深圳新增两宗“工改保”土地

      深圳进一步加大居住用地供应力度,拓宽城市更新建设公共住房渠道。媒体日前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获悉,罗湖笋岗、龙岗平湖2宗项目用地日前发布“工改保”信息,另有前海、龙华等5宗居住用地加快项目推进,可总计供应61115平方米居住用地。

      “工改保”即旧工业区可申请改建为保障性住房项目,如安居房、公租房等,这是拓宽城市更新建设公共住房渠道,进一步加大居住用地供应力度的重要举措之一。

      据了解,此次进行“工改保”的两宗项目为深圳城建集团的罗湖笋岗和顺禾投资的龙岗平湖项目。用地单位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后,可向市场释放17034平方米面积居住用地。

      同期获得批准的,还有5宗居住用地:分别是位于南山前海、龙岗阿波罗未来产业城、龙岗大运新城、龙华观澜高新园区的公共住房项目(含其他公用设施),累计可供应44081平方米用地。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圳在衔接全国首个城市更新立法即《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居住用地供应的若干措施》,加快“探索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市场化机制”,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

      目前,深圳已建立新增用地供应和存量用地盘活“双轮驱动”的11种住房用地供应渠道,努力保障“住有宜居”。其中,“工改保”项目体现了规划功能调整以公共住房改造为主的公共政策属性。鼓励原计划公告更新方向或法定图则主导功能为商业的,调整为居住方向后,出售的公共住房不低于规划容积(不含公共配套设施)的60%。同时,明确实施主体可取得商品性质住房的容积“上限”。实施主体可取得的商品性质建筑面积比例适度提高,既满足项目基本的回迁需求,又均衡现状不同开发强度地区的利润水平,促进项目精细化管理。

(来源:深圳特区报)

 

深圳盐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2021年盐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规划审批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盐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规划审批情况如下:

一、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立项方面:

       完成元墩头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拆除范围用地面积44566平方米。

 

二、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方面:

       田心工业区片区重点更新单元已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审议原则通过,现正在报请市政府审批,拆除范围用地面积159190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07749.2平方米,规划容积1155613平方米,其中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507650平方米,地下商业52100平方米,住宅552068平方米(含公共租赁住房101427平方米,可售型人才房1250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43405平方米。元墩头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已经区政府和市建环委审议通过,拆除范围用地面积44566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29692.5平方米,规划容积260710平方米,其中住宅172315平方米(含公共租赁住房24125平方米),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7386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14535平方米。江屋村二期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已经区政府和市建环委审议通过,拆除范围用地面积19834.6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4408.5平方米,规划容积89335平方米,其中住宅77655平方米(含公共租赁住房10816平方米),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40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7680平方米。盐田旧墟镇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和渔民新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已经区政府审议原则通过,并完成公示工作。

(来源:盐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东莞划定37个重点储备单元 力争三年完成土地收储3.3万亩    

      近日,从东莞市自然资源局获悉,为持续提升城市品质内涵,全面增强城市承载力吸引力竞争力,东莞市将做足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优化城市空间格局,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强化规划建设管理,挖掘提升城市价值内涵,重点划定价值较高、可操作性较强的37个重点储备单元(总面积达4万亩),力争全市三年内完成土地收储3.3万亩,五年内完成5.5万亩。
       同时,东莞将推动土地储备结构不断优化,预期为住宅用地23%、商服用地7%、产业用地5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0%,合理划分生活、生产、生态空间,全面提升各功能板块承载能力。
       《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下称《纲要》)中提出,加强规划管控,集中资源推动重点地区、重点节点改造取得突破,争取每年完成“工改工”面积1万亩。全力推进镇村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支持条件成熟区域推进旧村连片更新,推动产业空间升级、城市面貌改善、公共配套完善。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介绍,将逐步推进传统镇村工业园提升品质,加速促进低效存量产业空间创新转型,推进城市更新“工改工”项目,推动城市更新行动。

(来源:东莞市城市更新协会)

 

佛山市发布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标准体系规划与路线图      

  10月14日,佛山市人民政府举办2021年世界标准日宣传活动,发布了佛山市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标准体系规划与路线图,拟编制76项标准,促进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标准化、规范化、可持续性发展。

  近年来,佛山大力推进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为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腾出经济发展空间。为固化村改工作的典型经验做法,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局总结提炼了各地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经验,形成了《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标准体系规划与路线图(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绘制了村改标准化工作蓝图,全面梳理了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拟编制标准76项,包括《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工作指南》《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主题产业园建设规范》等一批关键标准,进一步明确村改各项标准化工作的方向和路径。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标准化工作将按照标准化路线图的时间规划,循序渐进,突出重点,逐步研制、发布与实施。

  当天,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分别与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京东集团、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佛山传媒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促进产业资源与国家级标准化资源对接,推动佛山标准产品更好走向国内国际市场,并为佛山标准产品企业做大做强提供本土金融助力。此外,福田电器、星联精密、百合医疗等6家企业现场获授“佛山市专利转化标准试点”优秀单位牌匾。

  副市长许国在致辞中表示,未来佛山要继续推进标准化工作,树立品质标杆,扩大终端标准产品的影响力;要强化国际标准建设,增强竞争优势,服务国家优质产业走出去;要鼓励和支持更多企业参与制定和实施先进标准,巩固佛山优秀企业的发展战略;要探索更多领域的标准化提升工作,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来源:佛山新闻网)

 

华为进驻深圳龙华!2.98亿拿下“巨无霸”产业地

      10月18日,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以底价2.98亿拿下龙华一宗“巨无霸”产业用地。

      此地块宗地号为A922-0819,位于龙华区福城街道,土地用途为普通工业用地 +城市道路用地,准入行业类别为A06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A02新能源产业。土地面积514857.79平方米,建筑面积763600平方米,挂牌起始价29800万元,土地使用年限30年。

(来源:微博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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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动态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广州市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含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建科〔2021〕63号),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立足城市品质和价值提升,持续探索超大城市有机更新之路,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保护、利用、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防止大拆大建问题,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开展了《广州市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意见》起草工作,形成《广州市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1年10月29日前反馈意见。主要内容为:

一、坚决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分区分类推进城市更新

二、探索超大城市有机更新之路,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

(二)强化统筹谋划和计划管控

(三)塑造高质量发展空间

(四)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

(五)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六)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七)大力发展保障性住房

(八)大力推进新城建工作

(九)提高城市安全韧性

三、加强组织领导,稳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一)加强统筹领导力度

(二)层层压实主体责任

(三)加强教育和宣传

(四)健全监督检查机制

(来源: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策解读

一、城中村严格控制大规模搬迁

城中村等城市连片旧区不短时间、大规模拆迁,坚持专家论证、公众参与等,合理确定更新模式。要尊重居民安置意愿,严格控制大规模搬迁。

二、强化统筹谋划和计划管控

合理确定城市更新重点、划定城市更新片区。加强项目储备库、年度计划联动管理,控制城市更新规模,调节开发节奏和时序。条件成熟储备项目可转年度计划,未纳入储备项目不得开展城市更新前期工作,未纳入年度计划不得审批实施。

三、大力发展保障性住房

引导集体建设用地规划建设集中式保障性租赁住房,以中小户型为主。

四、加强树木的保护

禁止砍伐被确定为古树后续资源的树木。严格审批控制树木迁移、砍伐数量,不随意改建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本次新提的规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历史文化保护工作部署,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建筑文化,建设有岭南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地域特色的美丽城乡,加快建设文化强省,进一步落实《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历史建筑保护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4〕54 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广东省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管理,指导各地有序开展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普查确定、保护管理、保护工程、合理利用等相关工作,结合广东省实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广东省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指引(试行)》并印发。

        文件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普查确定、保护管理、保护工程、合理利用、附则等内容。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东莞市关于公开征求《石碣镇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石碣镇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的交易管理,规范集体资产交易行为,促进集体资产优化配置和保值增值,推动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拓展与优化城市发展空间,服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局,根据《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办法》等有关规定,现结合石碣镇实际,石碣镇农林水务局起草了《石碣镇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 现面向社会公示,公众可于10月22日前登录石碣镇农林水务局官网提交意见。

       《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管理机构、交易方式和要求、公平竞价交易、续约交易、磋商交易、小额资产交易、公开招引前期服务商交易、信用警示制度、责任追究、附则等。

(来源:东莞市人民政府网站)

 

《中山市港口镇2021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草案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有关规定及市工作部署,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中山市港口镇2021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限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1日。

       《草案》主要内容包括编制依据、基本情况、成片开发条件分析、拟安排项目及实施计划、公益性用地情况、综合效益评估、结论等。

(来源: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征求《惠州市惠城区2021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 文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依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组织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为保障惠州市土地征收工作顺利开展,惠州市自然资源局牵头起草了《惠州市惠城区2021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就该文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方案》的主要内容有:

【成片开发片区基本情况】

       根据惠城区 2021 年度土地征收工作安排及拟开发项目连片程度,共划定 6 个成片开发区域,面积为 551.5704 公顷,其中拟征收面积为 439.6235 公顷,拟征收面积占成片开发范围的 79.70%。涉及小金口街道、江南街道、江北街道、河南岸街道、水口街道、汝湖镇、马安镇、三栋镇、横沥镇。

【可行性分析】

        本次成片开发方案已纳入 2021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允许建设区范围内或城市、镇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并已纳入在编的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的集中建设区范围。

        本次成片开发六个片区总面积共 551.5704 公顷,拟征地面积共439.6235 公顷,拟征收面积占成片开发范围的 79.70%。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 251.4803 公顷,占总用地比例 45.59%,均符合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不低于 40%的要求。惠城区近五年供地率为 80.00%,土地闲置率为 4.4%。符合成片开发方案上报审查的要求。

【配套设施与主要用途】

        成片开发区域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251.4803 公顷,占总用地比例 45.59%,主要为工业、居住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公园绿地等,符合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不低于 40%的要求。

(来源: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惠州市惠阳区2021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草案)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 >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的有关规定和惠州市相关工作部署安排,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惠州市惠阳区2021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草案)》。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限为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1日。

       《草案》主要内容包括编制依据、基本情况、成片开发条件分析、土地用途与公益性用地情况、实施计划、效益评估、结论等。

(来源: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