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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5 来源:卓越城市更新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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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聚焦深圳综合改革试点一周年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赋予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的新使命新任务。

       今年10月14日正值《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印发一周年之际,深圳再次成为各大主流媒体的关注焦点。昨日,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光明日报等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刊发刊播报道,聚焦深圳综合改革试点进展成效。

 

人民日报

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

       人民日报10月14日刊发深圳市委书记王伟中署名文章《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文章称2020年10月12日至14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广东视察,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赋予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的使命任务,赋予深圳新时代历史使命,宣布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广东省委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提出全省动员、全域参与、特事特办,举全省之力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深圳牢记党中央创办经济特区、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战略意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以实施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跑出“深圳加速度”、打造“深圳高质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新华社

海阔潮平正扬帆——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实施一周年见闻

      新华社10月14日播发题为《海阔潮平正扬帆——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实施一周年见闻》报道称,一年以来,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清单40个事项中,22条正式落地、取得实质性进展。因改革开放而生、因改革开放而兴的深圳,担负更高的国家使命,向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不断前行。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取得重要阶段性进展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10月14日刊播题为《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取得重要阶段性进展》报道称,国新办10月14日就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实施一周年主要进展情况举行发布会。据介绍,一年来,相关举措已经落实,取得实质进展。首批40条授权事项中,22条已经正式落地,其他18条事项正在有序推进。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权等一批重要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顺利推进;深圳在科技创新、要素市场化配置、民生服务供给、国际规则对接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推进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等一批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改革方案积极实施;率先制定了经济特区数据条例,率先建立了完整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制度体系,一批重要的实践创新成果和制度创新成果不断形成。

 

光明日报

深圳:攻坚克难勇冲锋 追求卓越创示范

       光明日报10月14日头版刊发《深圳:攻坚克难勇冲锋 追求卓越创示范》报道称,2020年10月14日,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在前海国际会议中心隆重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要求深圳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经济特区工作开创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一年来,深圳把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如山似海的关怀厚爱转化为奋进新征程的强大力量,努力在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等各个方面都交上优异的答卷。

      此外,经济日报、中国日报、人民网、央广网、南方日报等主流媒体也在重要版面、重要页面刊发相关报道,聚焦深圳综合改革试点进展成效。

(来源:深圳晚报)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庄少勤:深圳开发强度要严格控制

       10月14日,国新办举行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实施一周年进展成效发布会。

       媒体提问:经过40多年的高速发展,深圳面临着城市治理承压明显、发展空间不足等诸多挑战。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印发一年来,为解决深圳发展空间不足的问题,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自然资源领域开展了哪些重大的改革探索,取得了哪些成效?

        对此,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庄少勤进行了回应:

        深圳发展空间不足的问题是一个老问题,也是一个老难题。根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我们了解深圳市目前陆域开发强度已经达到50%。为保障城市的生态安全、粮食安全和防止城市病,深圳开发强度要严格控制。所以深圳未来的发展空间不能再走规模扩张的老路,要通过改革的方式,加大对存量资源的盘活力度,走一条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自然资源部去年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市自然资源领域改革探索的政策文件。今年专门审查同意了深圳市15项自然资源领域的改革实施方案,这里面重点是对怎么盘活存量空间,探索一条城市有机更新的新路子,鼓励深圳进行探索。

        一年来,应该说有关的改革举措取得了初步成效,归纳起来重点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基本形成了以流量空间为增长点的城市更新发展新模式。

        我们讲盘活存量,关键是要把存量变成有效的空间流量。深圳从这三个方面作了探索:

        一是结合省市的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区域空间格局。特别是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战略,还有深化深汕特别合作区衔接,通过区域互动和连接,为人口和经济的承载能力提供支持。这个流量我们称为区域性流量,同样的空间可以承载更多的人口和经济。二是通过支持对土地混合开发、空间复合利用的政策创新,形成更多的结构流量。刚才赵秘书长介绍了我们在建设用地上分层设置土地使用权,还有海域也是分层设置使用权,包括相关的权益保障方面,都有配套的政策,使得我们的土地开发从一个二维向三维空间复合利用转变。深圳市修订出台了深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在有些地区,比如光明科学城、前海综合枢纽等地区已经在推动空间的复合利用。特别还推进了二三产混合用地,比如最近在未来科技城,在一宗地上,融合了生产生活生态的各种功能空间,打造了一个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的产业社区。从传统的单一功能产业园区向复合功能、体现以人为中心的产业社区转变。三是创新土地利用的全周期政策,在时间维度上进行创新,形成更多的资源周转流量。特别是对闲置土地使用权回收机制进行了探索,有效增加市场流动性和空间流动性,使土地资源周转更加有效。由于增加时间维度的周转也使我们空间开发利用从传统的二维向四维流量空间进行转变。有关的政策创新,有的已经纳入了深圳市出台的全国第一个城市更新条例。

 

第二,初步形成了以需求为导向的市场化配置资源新模式。

        除了刚才讲的分层设置使用权支持土地的混合开发和空间复合利用外,深圳还在两个方面进行了探索。一是改革土地计划的管理方式。深圳按照这次改革要求,不需要按照年度下达计划,而是探索了以国土空间规划为约束,与五年发展规划相衔接,与市场需求相匹配的新模式,这个模式就是在国土空间规划里面的“管总量”,有15年的用地规模总量,在国土空间规划里进行管控。与发展规划相衔接,就是五年管计划,每五年进行一次评估考核,年度进行体检监测。所以它的计划下达可以按照五年一个周期,跟五年发展规划相衔接,一方面提高了计划的整体性和战略性,同时也可以更好满足市场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更有灵活性和时效性。二是深圳基于“多规合一”重构审批体系。目前在探索建设项目用地用林用海“三合一”的审批制度改革,在“多规合一”的基础上推进用地的“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实现用地用林用海“统一收文、统一办理、统一发文”,显著提高了审批效率,优化了营商环境。

 

第三,初步形成了以数字化时空平台为基础的空间开发保护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新模式。

        深圳落实党中央提出的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发挥自身的信息化产业优势,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多规合一”的信息平台,在这个基础上形成了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这个平台上面整合了全市各类空间要素和相关权益的数据信息,在横向上不仅打通了规划、国土、海洋等全域空间资源数据的“内循环”,还实现了与人口、产业、交通等社会经济数据的“外循环”。在纵向上,将调查、登记、规划、保护、利用、权益保障、监管等环节形成一个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同时推进三维实景空间的可视化,为打造智慧城市和数字城市奠定基础。

        总的来说,一年时间,深圳自然资源领域的改革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初步成效,这个成效虽然是阶段性的,但是意义非常重要。我们在第三次国土调查和第七次人口普查基础上,对全国的国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开发适宜性作了评价分析,对一些主要城市的土地利用进行了体检评估。总体上有一个这样的结论,就是全国的城镇开发特别是土地利用逐步进入到了一个以存量为主的发展时期,所以深圳的探索特别是人口还在增加的情况下,如何利用存量来支持高质量发展,对全国有非常重要的示范意义。

        下一步,我们将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用好深圳这块改革“试验田”,持续自然资源领域的改革创新。我们也相信,深圳一定会在更高的起点上,为全国走一条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创造更多的经验。

(来源:人民深圳)

 

深圳存量居住用地项目达449个 动工面积显著增加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日前发布第三季度存量居住用地信息,截至9月30日,全市共有居住用地存量项目449个,存量用地总面积942.32公顷。

       现有存量居住用地中,未动工土地面积226.87公顷,已动工面积715.45公顷(包含未销售土地面积308.88公顷)。可建设的住房类型包括普通商品住房、租赁型商品住房、公共租赁租房、共有产权房。

       对比第一、二季度,深圳存量居住用地的未动工土地面积下降明显,已动工土地面积显著增加。城市更新项目成为最重要的居住用地供应保障渠道之一。

       业内人士分析,这表明深圳严格落实中央“房住不炒”精神,从供给侧发力,正进一步加大居住用地供应,持续加强政府引导与市场参与相结合、新增供应与存量盘活相结合,努力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

       按照自然资源部“两集中”供地要求和《深圳市2021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于10月中下旬启动2021年度第三批次居住用地公开挂牌出让。

       9月下旬,深圳推出年度第二批次共22宗居住用地,是迄今规模最大、监管最严的一批居住用地出让。除1宗无人竞拍外,21宗居住用地成交总金额约452.97亿元,可供应商品房约174.08万平方米,可配建全年期自持租赁住房约33.98万平方米、公共住房约47.75万平方米,首次摇号确定了挂牌出让的居住用地归属。

       而此轮“土拍”中多项规则的优化调整,如强化房地联动、住房销售限价下调、严格市场准入、优化竞价方式、严格限制土地溢价等,进一步维护了深圳土地交易市场的良性、理性、稳定、有序、公平竞争,保障了“十四五”推进“住有宜居”的良好开局。

(来源: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龙华六街道集中行动拆除违建7.2万平方米

       10月12日,在龙华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龙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组织开展全区违法建筑集中拆除行动,六街道拆除8处违法建筑共7.2万平方米,为第四季度冲刺年度违建“减存量”目标任务跑出“加速度”。龙华区分管领导到福城街道拆违现场督战。

       当天上午8时许,区分管领导一行来到福城街道拆违主战场现场指挥部。随着拆除号令响起,多台挖掘机同步作业,拆除工作随即正式开始。据了解,福城街道福民社区润塘工业区的拆违现场为一处高两层的临时建筑,占地面积4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400平方米;涉及多家承租户,主要经营废品收购、纸品制作,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且地块规划为教育用地。为净化周边环境、提高城市品质以及推动辖区教育发展,福城街道规划土地监察部门在做足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在本次集中拆除行动中对其进行彻底拆除。同日,其他五个街道的拆违行动在各个分战场同步开展。

       2021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统筹部署下,全区查违队伍始终坚持党建引领,紧紧围绕国土空间提质增效中心工作,聚焦违法建设治理重点难点问题,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开足马力全面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各项工作,奋力为龙华区建设“数字龙华、都市核心”提供坚实空间保障。

       为坚决完成市下达龙华区的813万违建“减存量”任务,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协同相关部门从多方面攻坚发力。一方面,加大执法拆除力度。坚持区领导牵头抓总、现场督战,区局统筹协调、重点督办,各街道具体实施、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持续营造“敢拆、真拆、拆重大案件”强拆氛围。今年先后启动了35轮周计划拆除、7轮大型集中专项拆除行动,通过执法途径强力拆除观澜街道桂花新村后山别墅区内、观湖街道地铁四号线旁等典型违建共330万平方米。

       另一方面,龙华区加大联动清拆力度。今年以来,区规划土地监察局会同相关部门清拆观澜、福城街道梅观创新产业走廊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等土地整备项目、城市更新范围内的违法建筑195.67万平方米,为缓解政府投资类项目、重大工程项目、重点民生诉求项目“用地难”问题作出了重要贡献。

       截至目前,龙华全区综合运用执法拆除、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完善手续等多种手段累计消减违法建筑718.42万平方米,总任务完成率88.38%,大浪、福城街道率先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区规划土地监察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以目标为导向、结果为导向,以“硬作风”“硬措施”持续攻坚查违各项工作,全力冲刺第四季度,确保年度目标任务早日圆满收官。

 

龙华区六大街道行动概况

观湖街道:拆除樟溪社区华得宝旁一处临时建筑,拆除建筑面积9800平方米。

民治街道:拆除民新社区民治体育公园污水处理厂生活区的多处临时建筑,拆除建筑面积10700平方米。

龙华街道:拆除清华社区石清大道与祥利路交会处立大工业园多处临时建筑,拆除建筑总面积27150平方米。

大浪街道:拆除高峰社区部九窝山顶生活区、中铁十局搅拌站旁多处临时建筑,拆除建筑总面积7400平方米。

福城街道:拆除福民社区润塘工业区218号临时建筑,拆除建筑面积8400平方米。

观澜街道:拆除黎光社区老围13号南侧一处控停违法建筑、桂香社区一处永久性建筑,拆除建筑总面积8838平方米。

(来源:深圳特区报)

 

深圳22号线规划披露:起自福田保税区,预留延伸至东莞

      10月11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2号线交通详细规划》方案成果。根据规划,轨道22号线路起自福田保税区,终止于观澜北深莞边境,并预留延伸至东莞的条件。

      规划线路全长约38公里(深圳境内),共设车站23座,其中换乘站12座,分别与轨道2号线、4号线、5号线、6号线、7号线、18号线、21号线、24号线、25号线、27号线以及深大城际、深广中轴城际等线路换乘。

       媒体了解到,轨道22号线沿深圳中部发展轴布设,是轨道线网规划中“七放射+二半环”市域快线布局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线路沿线途经福田、龙华和龙岗3个行政区,联系福田保税区、车公庙、香蜜湖、梅林、民治、坂雪岗、鹭湖和观澜等片区,并与轨道网络多条线路衔接换乘。

      具体来说,轨道22号线起于福保南站,终止于黎光站,线路主要沿金花路、沙嘴路、景田北街、凯丰路、梅观路、民治大道、民清路、五和大道、平安路、临宝街、观光路和龙华大道(原泗黎路)等道路布设。轨道22号线设计最高运行速度为100公里/小时,采用A型车8辆编组。

      同时,线路规划设置2座车辆基地,分别为黎光车辆段和香蜜南停车场,其中黎光车辆段位于观澜北深莞边境、龙华大道东侧,用地面积约27.6公顷;香蜜南停车场位于深南大道南侧绿地内,采用地下敷设、地面复绿,用地面积约12.3公顷。

      未来,轨道22号线将主要承担福田主中心对龙华和东莞等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多中心组团式空间结构的形成和缓解中部走廊交通压力的功能,实现福田主中心与观澜组团中心45分钟、临深片区60分钟通达的规划目标。

附图:《深圳市城市轨道22号线交通详细规划》方案图

(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商报)

 

深圳市坪山综合交通“十四五”规划发布 深港东部快轨开始谋划 

      10月11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官方微信号发布《坪山区综合交通“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透露,坪山将谋划深港东部快轨。

 

深港东部快轨衔接香港坪山

       《规划》称,“十四五”期间,坪山将抢抓双区驱动和深圳东进战略机遇,依托坪山高铁枢纽,利用区域交通设施优化布局的契机,提升坪山高铁枢纽能级。发展以轨道交通、中小运量、常规公交融合的公共交通系统为主体,高品质慢行系统为延伸的绿色交通模式,构建高效便捷、绿色安全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支撑坪山区产业经济发展以及大湾区东部城市中心的建设。至2025年,坪山将打造高效率的交通网络、建设高标准的交通设施、提供高品质的交通服务,达到“高效便捷、绿色安全”的总体目标。

       值得关注的是,在轨道建设方面,《规划》透露,坪山将谋划深港东部快轨。根据市交通运输局披露的相关铁路建设规划示意图,深港东部快轨拟自深圳坪山站引出后,途经龙岗区,并经过深圳东站再接入深圳站。《规划》称,深港东部快轨旨在加深深港东部科技轴线发展,强化香港对粤东北地区的辐射带动。近期香港《北部都会区发展策略》发布,透露港深两地政府可探讨将香港东铁线延伸到深圳罗湖,并在深圳一方设立“一地两检”口岸。这意味着,未来深港东部快轨或有望与香港东铁线在罗湖站“握手”。早在2019年,深圳有政协委员提出建设港深东部快速轨道,以实现对未来建成的港深西部快速轨道的有效平衡。在政府官方规划文件中,这条轨道尚是首次曝光。

 

协调推进深汕高铁早日建成  

       《规划》称,“十四五”期间,坪山将协调推进深汕高铁、深大城际、莞龙城际大鹏支线早日建成投入使用,强化坪山与粤西、市中心区以及机场等重大交通枢纽的轨网衔接,同时加强深惠汕发展轴线,带动粤东地区发展;推进坪山站扩容,提升坪山站枢纽地位;以及借深大城际、龙岗至大鹏支线建设契机,打造燕子湖和高新区枢纽;推动深河客专规划落实,强化深惠河轴线,促进深圳都市圈高度融合。根据此前媒体披露的消息,深河高铁线路拟经过深圳坪山、惠州平潭机场,抵达河源市区。

       在城市轨道方面,“十四五”期间,坪山持续优化轨道线网布局,加大轨道对高新区、碧岭等重点片区的覆盖。包括开展19号线、21号线东延的前期研究,并推动纳入轨道五期建设,强化坪山大道发展轴,加密轨道对高新区的覆盖;结合轨道14号线、16号线和19号线建设,打造沙湖、坪山围、六联村、坪山广场、沙田等5处轨道换乘枢纽;以及推进云巴1号线二期工程,延伸轨道对龙田片区覆盖,并启动云巴2号线的前期工作,弥补轨道19号线空缺。

 

打造智能驾驶全域开放测试应用示范区  

      当下,坪山正在打造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产业高地,并在平台建设、道路测试、示范应用、产业政策支撑、产业空间创建、全域开放基础环境构建、车联网先导区申创等方面积极探索,取得了一系列进展。《规划》进一步透露,坪山将继续加强智慧交通建设,推进智能网联测试工作,在“十四五”期间完善第一阶段金联路智慧网联封闭测试区相关测试工作,并加快推进第二阶段深圳出口加工区半开放测试区以及聚龙山公园南侧开放测试区智能网联土建工作;多举措打造智能驾驶全域开放测试应用示范区。

        “十四五”期间,坪山还将持续推进深汕西高速改扩建、深汕第二高速、东部过境通道、坪盐通道、深圳市外环高速公路、东部过境通道市政连接线等高快速通道建设;协调推进龙坪路龙岗段、丹荷路、绿梓大道北段、碧沙北路北延接宝龙五路、绿梓大道南段、坪坝通道等跨区道路建设,打造龙坪东部中心;加快兰竹西路西延接深汕路、比亚迪路-金田路、银田路等主干路建设,完善路网骨架等。此外,《规划》称将完善坪山路边停车规划,启动宜停车管理;重点落实果园贝鼎盛大厦、坪山街道宝珠路、坪山街道国昌路、马峦街道坪环社区办公楼、马峦街道东纵路297号、石井街道太阳村等6处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建设工作,实现城市用地集约化;并以坪山高铁枢纽、高新区枢纽、燕子湖枢纽、沙田站、坪山围等主要枢纽站点为试点推广交通枢纽P+R,打造坪山交通出行新亮点。

(来源:深圳商报)

 

深圳光明区50个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总投资160.1亿元

     近日,光明区重点项目集中启动暨科学公园项目开工活动,在科学公园项目现场举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敏出席活动并宣布开工。

       据介绍,纳入本次集中启动活动的新开工项目共50个,涵盖产业发展、综合交通、社会民生、城市建设等多个领域,总投资160.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5.5亿元。其中,举行集中开工仪式的项目现场科学公园,是一座占地约208公顷的综合性城市公园,作为光明科学城国际化高品质的公共服务配套,未来将被打造成为深圳北部的“绿色生态心脏”。作为科技、艺术、文化展示的城市主界面,科学公园的建设将丰富区域文化活动、厚植区域人文氛围,大幅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舒适满意度,助力打造宜居宜业宜行的生活环境。

  光明区委副书记、区长蔡颖表示,行政区成立以来,光明区坚决肩负起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建设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的历史使命,抢抓机遇,日夜兼程,以超常规举措推动光明实现跨越式发展。这次集中开工的50个重点项目尤其是科学公园项目,对于光明加快建设深圳北部中心具有重要意义,建成后必将带动光明城市形象实现新的提升。全区上下要切实做好项目服务,积极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条件,以实际行动为光明发展积势蓄力,努力推动光明在新赶考路上续写奋斗华章。

(来源:深圳政府在线)

 

广东清远2020以来改造老旧小区422个 惠及居民3.89万户  

      走访清远清城区洲心、东城、凤城等街道多个社区,干净整洁的路面、框线分明的停车位、生机勃勃的绿植花草、休闲的街角公园映入眼帘……昔日外墙剥落、道路坑洼破损、雨天“水浸街”的老旧小区面貌已焕然一新。

  去年以来,清远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各县(市、区)共开工改造老旧小区422个,惠及约3.89万户居民。今年,清远市的改造任务是新建改造项目565个小区,跨年度改造任务345个小区,共计910个小区。目前,清远老旧小区改造已全面铺开,并被列入市委“十大行动”方案的具体内容。

  “改不改,居民说了算;怎么改,居民提意见;好不好,居民来评判。”清城区洲心街道振南社区党支部书记谭文杰介绍,老旧小区改造内容,重点在房屋本体、配套设施、环境整治、服务设施等四个方面。如何改、改什么则要充分尊重老旧小区实际和居民改造意愿。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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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动态

 

关于印发《深圳市大鹏新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参与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计划申报前期工作指引》的通知

       为推动大鹏新区城市更新项目顺利开展,规范集体资产参与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计划申报前期工作,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近期印发《深圳市大鹏新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参与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计划申报前期工作指引》。

      《工作指引》内容包括总则、股份合作公司自主申报、股份合作公司委托第三方作为申报主体申报、违规处理等具体内容。

(来源:大鹏新区政府在线)

 

深圳市龙岗区国资局关于公开征求《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监管实施细则(第四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行为,保障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引导社区科学集约高效利用集体用地,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2019年修正)、《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2020年修正)等有关规定,结合龙岗区实际,深圳市龙岗区国资局在此前多次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监管实施细则(第四次征求意见稿)》。为加强社会参与和监督,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9月30日起至10月20日止。

       细则适用于龙岗区城市化进程中由原行政村、自然村两级集体经济组织改制组建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及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其他尚未改制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本细则所称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或公司)均包含上述单位。细则所称集体用地是指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所属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农建设用地、征地返还用地、拆迁安置返还用地和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留用土地等集体享有权益的土地。

       文件还包含集体用地自主开发项目办理程序、集体用地合作开发项目办理程序、集体用地使用权及集体用地项目公司股权转让项目办理程序、民主决策与监管规定等详细内容。

(来源:龙岗政府在线)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社会力量以市场化方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1〕3号)意见精神,为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广州市社会力量以市场化方式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制试点的要求,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特制定《广州市社会力量以市场化方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制(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0日—2021年11月11日。

 

《工作机制》的主要内容有:

一、工作目的

      鼓励社会资本全方位多角度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拓宽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来源渠道,培育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吸引社会力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和运营,运用市场力量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二、参与方式

    (一)政府与社会投资组合实施。

    (二)企业规模化建设运营。

    (三)综合更新。

    (四)社会资本参与日常管养和物业管理服务。

    (五)社会资本提供专业服务。

    (六)专营设施设备更新。

    (七)原产权单位投资。

三、参与对象

      社会力量包括但不限于地产开发企业、规模化运营企业、施工企业、专业服务企业、专业经营单位、原产权单位等。

四、支持措施

    (一)落实税费减免政策。

    (二)落实金融服务保障。

(来源: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山市城市更新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快低效工业园区升级改造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低效工业园区连片升级改造,中山市城市更新局拟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快低效工业园区升级改造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将该实施意见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各单位、个人可在2021年10月18日前登录中山市更新局官网进行反馈。

 

《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有:

【目标任务】

        2021年底前启动一个以上千亩园区项目土地拆除整理,做出成效、树立标杆,打造示范样板。加快探索形成符合中山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造模式和实施路径。

【支持政策】

        优化入库审查;优化规划管理;优化规划编审程序、提高“工改工”宗地改造审批效率;支持“工改住、商”反哺“工改工”;优化自持比例要求;优化配套设施比例要求;支持镇街“挂账收储”整备土地;全力支持国有企业参与改造;加大镇街财力扶持;鼓励建设高标准产业园;强化产业准入与监管。

【保障措施】

         健全工作机制,高位统筹推进;加强联合执法,强化倒逼促改;强化宣传引导,激励担当作为。

(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市区“三旧”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

    为推进江门市市区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以下简称“三旧”)改造工作,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促进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粤府令第27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府〔2019〕7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提升“三旧”改造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粤府〔2016〕9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江门市实际,制定《江门市市区“三旧”改造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共设十四个章节,包括: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三旧”改造组织架构、“三旧”改造的类型与改造主体、“三旧”改造规划和计划、“三旧”项目改造方案、“三旧”项目监督管理、“三旧”改造供地审批、旧城镇改造政策和要求、旧厂房改造政策和要求、旧村庄改造政策和要求、其他要求和政策支持、相关部门职责、“三旧”改造的监管监督、附则。

(来源:江门市人民政府)

 

《汕尾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公示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措施》等有关要求,按照国家、省以及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汕尾市组织开展了《汕尾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目前已形成草案。为进一步提高规划科学性、实施性,凝聚社会共识,现将该规划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民众意见建议,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11月10日。

     《规划》主要包含规划概述、目标定位、构建靓丽空间格局、打造老区振兴典范、美化双区山海花园、建设有温度城市、规划传导实施保障七个部分内容。

(来源: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海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公众版)》公示发布

      10月10日,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6月启动《海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编制工作,已形成《海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公众版)》(下称《规划》)。征求意见公示期为10月10日至11月8日。

      《规划》延续海口发展脉络、传承海口地域特征,积极响应国家战略,围绕“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站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明确海口战略愿景与发展目标。

       《规划》提出,到2025年,完善的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制度初步建立。到2035年,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面向国际的自由贸易港核心城市基本建成。到2050年,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成为综合竞争力和文化影响力全球领先的开放之城、汇集综合服务和辐射引领区域发展的省域核心、智慧生态宜居的幸福之都、经济繁荣和社会文明的世界城市。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战略方面,《规划》指出,综合考虑海口各类人口的增长动力和增长模式,以及自贸港政策对外来人口落户就业的带动作用,规划预测2035年海口市可承载400万常住人口,按照450万实际服务人口规模配置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与此同时,建设用地规模(海南省预下达指标)为550.73平方公里,坚持内涵式、集约化、绿色化发展路线,新增建设用地重点保障支撑国家战略和自贸港建设重点项目落位、补齐民生服务设施短板;加强存量用地、低效用地的盘活与利用,持续开展城市更新,提升市民获得感。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方面,落实国家和海南省区域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以自然地理格局为基础,按照“东进、西提、南育、北联、中优”的原则统筹全域空间资源配置,扭转海口现状单中心的空间格局,向多组团、网络化的空间结构转变。其中,“东进”为全力推进江东新区高标准开发建设,打造成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集中展示区,并加强与文昌的功能衔接。“西提”为依托西海岸和美安科技新城建设,全面提升长流组团的生活服务功能和自贸产业服务功能,加强与澄迈老城融合发展,构建生活和生产并重的绿色生态科技新城。“南育”为保护保育南部生态屏障,构筑完整的生态系统;培养培育特色城镇,形成串珠状城市近郊产业发展带。“北联”为提升海陆空交通枢纽能级,链接北部内陆,融入大湾区,建设琼州海峡经济带,全面支撑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中优”为优化中心城区组团城市功能,营造生态宜居的城市环境,塑造海岛特色的城市风貌。

      《规划》明确,强化“港城一体”与“交通引领”,构建支撑海澄文定对外辐射与内部联动的综合交通网络。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供给,构建以服务共享为目标的城乡融合发展空间结构。以空港、海港为核心,打造海南省互联互通骨架重要节点,构筑空海一体枢纽核心,支撑海口市作为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的城市定位。推进海澄文定高速铁路、市域快线和城市轨道网络的融合,远期规划环岛铁路南迁,利用现状环岛高铁打造城际快线连接澄迈、文昌,规划海口至三亚中线高速铁路,打造海口与三亚快速交通联系,并在新海港预留琼州海峡跨海工程接口,远景与西线高铁和中线高铁贯通。规划形成“环+格”放射状轨道网,全面覆盖海口及周边重点功能区,构建深化区域统筹的轨交网络。

      健全规划实施保障与监督机制方面,《规划》强调,规划编制完成后,由市资规局主要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推动建立相关制度、政策、法规和程序,为落地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来源:海口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