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内参|一周资讯摘要
2025-02-24 来源:卓越城市更新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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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转载自深圳市城市更新协会)

更新内参

2025年(2.17-2.23)

趋势纵览

1.生态环境部等发布《关于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 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意见》

2.广东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意见》

3.《深圳市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试行)》印发

市场情报

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23日,共收录深圳城市更新类项目信息11则,分别是3则权利人核实、1则计划调出公告、1则计划延期公告、1则规划意向公开、1则规划公告、1则单一来源谈判邀请、1则房屋征收提示,2则规划编制服务意向公开

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23日,深圳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类项目信息2则,分别是1则竞标资格审查结果公告、1则规划编制合同公示

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23日,深圳发布1宗土地出让信息

更新圈快讯

1.推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建设工作现场会在青岛召开

2.坪山谷仓吓项目成为全市68个典型项目中首批成功盘活处置的项目之一,经验值得全市复制推广

3.《广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暂行)》印发

4.广州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

 

- 趋势纵览 -

关于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 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意见

2025年2月21日,生态环境部等发布《关于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 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意见》(环科财〔2025〕12号)。

总体目标:到2035年,生态环境领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大幅提升,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全面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理论方法取得重大突破,关键技术和设备装备水平大幅提升,原始创新与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显著增强,实现绿色低碳科技自立自强,助力生态环境根本好转与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主要内容如下:

1、打造创新环境

建设统筹协调的生态环境科技政策体系,开展技术发展预测与中长期科技战略研究,强化与相关领域科技创新规划衔接,制定配套政策。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培育生态环境科技领军企业,支持企业开展各类研究与攻关,牵头建设协同创新组织,推动产学研共建产业创新平台。构建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完善转化应用市场机制,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形成全国生态环境领域科技 “一盘棋” 格局

2、实施五大行动

(1)基础研究提升行动:加强基础研究前沿布局,突破基础性原理问题,创新污染防治理论方法,开展多方面研究,如减污降碳协同、新污染物去除、生态修复、核与辐射安全等。加大基础研究支持力度,完善相关机制,提升基础研究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中的占比,支持科研人员自由探索,探索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合作模式,培育一流科技期刊

(2)关键技术攻关行动:建立重大科技需求凝练和任务形成机制,围绕减污降碳、新污染物治理等重点方向布局国家科技攻关任务,推进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和污染防治关键技术攻关,发布项目指南并清单管理。开展国家重大战略区域和重点地区生态环境科技集成示范,突破关键技术,形成解决方案、建设指南和样板工程,完善 “政产学研用” 协同机制,推广部省联动的示范工程组织模式

(3)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价中重视成果转化应用,支持产学研用单位共建概念验证等平台,提升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运行水平,建立科技投入与收益共享机制,推进科技帮扶行动,探索建立科技特派员制度。强化绿色低碳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将科技活动融入行业企业发展

(4)科技创新平台基地优化行动:在减污降碳协同等方向积极推动建设国家级平台,推动省部级平台建设,加强多要素、长时序的生态环境监测和研究,提升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的整体水平和协同创新能力

(5)高水平科技人才引领提升行动:加强生态环境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完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提供人才保障 

3、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实施,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协同推进任务落实。强化资金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加强开放合作,积极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经验,提升我国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的国际影响力

点评

聚焦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旨在通过强化科技创新来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对生态环境保护与国家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与实践价值。

 

 

广东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意见》

2025年2月18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重要内容如下:

统筹推进城镇低效用地整治。加快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土地处置利用,优化实施“三旧”改造,分类推进城中村、城镇老旧小区等更新改造,充分运用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土地置换、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等政策,大力推进城镇低效用地集中连片整治。建立健全“人地挂钩”机制,结合低效用地整治强化县城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环境基础设施、产业配套设施等空间保障及用地供给,提升医疗卫生、教育、养老托育、文旅体育、社会福利和社区综合服务等设施建设水平,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落实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

 

点评

《意见》通过土地要素重构与制度创新,为广东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提供了系统性方案,其“全域规划、多元共治、产业融合”的思路具有前瞻性。未来需在基层执行、政策细化及资金保障上持续发力,以释放更大改革红利。

 

 

《深圳市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试行)》印发

2025年2月10日,近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深圳市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试行),该办法旨在加强对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传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促进城市建设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该办法涵盖了保护原则、管理职责、名录管理、保护规划、活化利用等多方面内容,并明确了违反办法的处罚措施及相关定义,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 3 年。重要内容如下:

1、保护原则与职责: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遵循统筹规划、有效保护、传承利用、社会参与的原则。市政府统筹保护工作,区政府、街道办及各部门分别承担相应职责,各级政府建立工作责任制,并鼓励社会参与
2、保护名录管理:明确了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的认定条件、推荐名录的形成及公布程序,不得擅自调整或撤销保护名录,确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的应按规定执行,并设置保护标志、建立保护档案、进行预保护等
3、历史风貌区保护:区政府需在一年内组织编制保护规划,明确保护内容和建设活动要求,优先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制定防火安全保障方案
4、历史建筑保护:公布保护名录后编制城市紫线规划,确定保护责任人,组织编制年度保护修缮计划,对面临危险的历史建筑采取抢险保护措施,不得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
5、活化利用:鼓励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活化利用,发展相关产业,认定活化利用主体,制定活化利用方案,制定奖励政策,在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中落实保护

 

点评

该办法明确认定标准,传统建筑风貌格局完整等区域可认定为历史风貌区,有特定价值的建(构)筑物可认定为历史建筑 。设立预保护制度,由各区政府和街道办负责巡查与现场保护。还鼓励活化利用,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对传承深圳历史文脉、彰显城市特色、促进文化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发挥作用。

 

 

市场情报 -

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23日,共收录深圳城市更新类项目信息11则,分别是3则权利人核实、1则计划调出公告、1则计划延期公告、1则规划意向公开、1则规划公告、1则单一来源谈判邀请、1则房屋征收提示,2则规划编制服务意向公开

 

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23日,深圳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类项目信息2则,分别是1则竞标资格审查结果公告、1则规划编制合同公示

 

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23日,深圳发布1宗土地出让信息

 

 

 

更新圈快讯 -

 

推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建设工作现场会在青岛召开

2025年2月1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山东省青岛市召开推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建设工作现场会。

会议指出,要加快推进轮候库建设,加大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充分发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对惠民生、促转型、稳经济的重要作用。

会议要求,各地要积极担当作为,把轮候库建设工作抓实抓好,切实推动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落地见效。

抓政策机制出台。要出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制定在本市县统一适用的配售条件和标准,明确保障对象、准入条件、轮候排序、退出机制等管理流程和政策指引,建立常态化申请受理机制和部门联合审核机制。

抓规划计划编制。要根据本地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需求,研究制定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行动方案,将轮候需求纳入年度建设筹集计划。

抓政策宣传。要通过多种渠道,做好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渠道、流程等相关政策信息公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抓信息系统使用。要与住房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做好对接,结合实际配置和完善好轮候库信息系统,确保轮候库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充分利用保障性住房管理信息平台,填报项目开工、建设、收购、配售和轮候等情况,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更新及时。

31个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分管负责同志,青岛、沈阳、大连、哈尔滨等9个城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介绍经验做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介绍了全国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坪山谷仓吓项目成为全市68个典型项目中首批成功盘活处置的项目之一,经验值得全市复制推广

伴随着坪山区谷仓吓城市更新项目首笔纾困资金拨付到位,2024年12月25日开始清偿拖欠的过渡期安置费,已清偿约4600万元过渡期安置费。至此,坪山区马峦街道谷仓吓城市更新项目(以下简称“谷仓吓项目”)成功完成盘活处置,正式摁下“重启键”。停工近两年的安置房地块将再现机械轰鸣、工人忙碌的施工场景。谷仓吓成为全市首批处置68个典型项目中首批成功盘活处置的项目之一,在首次市城中村改造指挥部会议做典型案例经验分享,盘活过程中的典型做法也被吸收进市级层面政策,在全市复制推广。

谷仓吓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是深圳市重点关注的涉风险项目之一,自2012年取得规划批复以来,由于实施主体资金短缺、银行保函无法开具等多重因素,项目进展一度受阻,陷入停滞状态。安置房迟迟不能交付,过渡期安置费也停止发放,项目的停摆成为横亘在马峦街道沙坣社区的群众心中的一道梗。

面对这一复杂棘手的问题,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迎难而上、穷尽思路、主动作为,及时制定《坪山区城市更新问题项目风险化解分类处置方案》,明确风险处置思路,整合全区力量开展处置工作,坚持项目盘活与风险化解两手抓,形成更新、辖区街道、市场监管、税务、金融单位等各方共同参与、群策群力的良好局面,为项目盘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1)得益于政策创新,为盘活项目创建便利条件。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积极创新政策,通过引导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购买开发企业商办物业回笼资金、搭建多方沟通的协商平台高效联动、鼓励已对项目融资贷款的金融机构参与项目处置等方式,在盘活路径、成本降低、涉法涉税、工商登记、国资管理等方面探索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为项目盘活创造有利条件

(2)得益于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撬动项目实施。创新引入“兴业银行+深圳资产”双金融机构融资模式,在发挥兴业银行充足资金优势的同时,引入深圳资产解决企业在过渡费等方面的融资难题实现“1+1>2”的叠加效果,成功引入了8.9亿元的资金支持。此外,在解决各方对原开发主体信心不足的问题时,推动成立盘活架构有限合伙公司(SPV),有效隔离开发主体债务风险。并通过城区重点片区规划宣传、积极搭建平台盘活物业等多种方式为第三方出资提供了信心保障

(3)得益于高效协同,合力解决项目难点痛点堵点。整个盘活过程中,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组建风险处置专班高效协同,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牵头协调,推动纾困方和政府相关部门精准对接,协调解决纾困落地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盘活工作历时两年多时间里,工作专班始终严守初心,发现一个问题立即解决一个问题,一路遇水搭桥、逢山开路,先后与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兴业银行等机构进行了200余次深入细致的沟通与交流,最终于2024年12月24日首笔纾困资金注资到位,次次日开始清偿拖欠的过渡期安置费,项目一期顺利复工,项目二期也将于2025年6月开工。
谷仓吓城市更新项目盘活成功案例犹如一次困境中的艰难“重生”,将原本停滞的项目成功盘活,为其他陷入困境的城市更新项目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借鉴。

 

广州印发《广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暂行)》

2025年2月19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广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暂行)》,主要内容包括:

1、保障性租赁住房定义:政府给予政策支持,以建筑面积不超过 70 平方米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主要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的租赁住房。
2、管理原则及部门职责:遵循政府统筹、市场运作、多方参与和诚实信用原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及各相关部门、区政府、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房地产租赁协会等依职责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3、房源分类及出租对象:分为政府性房源和市场性房源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出租,可向个人(家庭)或用人单位定向整体出租。
4、政府性房源运营管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可申请租住,租金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 90%,以批次受理、批次配租方式,采取摇珠分配,合同期限不超过 5 年。
5、市场性房源运营管理:遵循市场化原则,租金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由市场主体自主申报或调整,自行对外出租并按规定签订合同。
6、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明确承租人和运营管理单位的禁止情形,区住房保障部门组织抽查,对违规行为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广州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

2025年2月13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

1、企业和销售人员信息:涵盖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服务机构的相关证照、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以及销售人员的详细信息

2、项目信息:包括各类行政许可证明,建筑区划内车位车库、规划设计、公共配套、保障性安居工程、竣工验收交付、绿色建筑、质量保证与使用说明、抵押项目、配套教育设施、环境影响评价等多方面信息

3、销售信息:包含商品房认购书、买卖合同文本,已备案的销售方案、价格备案证明、价目表、销售进度控制表、物业管理事项、不拒绝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承诺书、交易风险提示、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以及其他规定材料

4、项目周边影响因素:明确项目红线外一定范围内的危险场所、辐射源、公共设施建设及环境因素,以及其他可能影响业主利益或引发纠纷投诉的因素 ,超出规定范围但影响较大的也需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