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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5 来源:卓越城市更新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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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深圳市坪山区围绕“质造城区”总体要求,全速推进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

随着“十三五”规划的胜利收官和“十四五”规划的擘画开启,坪山区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围绕“质造城区”总体要求,创新举措,盘活存量,进一步加大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工作力度,抓好重点片区开发建设,高水平打造城市新客厅、新空间,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空间保障。

 

规划“掌舵”格局“领航” 科学统筹全面发展

近年来,坪山区坚持以党建工作为引领,以高水平规划引领城区发展,转变城市更新思路,创新推出“政府统筹、连片推动”实施策略,科学统筹城区规划建设和管理治理,推动由“建小区”向“建城区”转变,着力解决城市更新碎片化开发、市场预期过高、产业空间难保障等问题,促进城市功能平衡、三生融合。

为此,坪山区积极创新举措,并通过三方面叠加施力,构建坪山发展的“加速度”。

统筹优化,打造功能平衡的片区组团;健全机制,最大限度平衡保障各方利益;高效整备“兵团”作战    保障空间释放红利。

 

半边山水半边城 万象更新万物兴

时代催人奋进,旧貌誓换新颜。“十三五”时期,坪山区以“干在实处、成在当下”的奋斗姿态,高标准推进重点片区规划落地,高效能统筹重点项目征拆,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十三五”期间,全区列入更新单元计划项目20项,拆除范围规模178公顷,对照市级“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指标150公顷,完成率为119%;新批城市更新单元规划10项,拆除范围规模117公顷,城市更新实施加速推进,全区拆除重建类更新供应用地共65公顷,相对“十二五”增加了67%。依照“坪山标准”积极引导城市更新规划编制,更新规划项目平均贡献率达42%,位居全市第一。更新规划增补基础民生设施成效显著,全区通过城市更新单元规划配建中小学11处,完成全市指标任务的138%;配建医院、公交场站、消防站等,非独立占地配套设施14.6万平方米,均提前完成规划目标。

“十三五”期间,坪山区完成较大面积产业空间整备449公顷,其中2020年支撑深圳全球招商大会整备完成产业用地155公顷,为全市产业招商做出重要贡献。顺利完成龙坪路等道路征收任务,城市干线交通骨架基本成型;提前半年完成地铁14、16 号线征拆硬任务,云巴1号线(一期)完成征拆,昂鹅车辆段、16号线田心车辆段建筑物签约全面完成,提速轨道交通时代;开展河道征拆大会战,全面完成“一干八支”和一级水源保护区房屋征收工作,修复城市生态空间,“半边山水半边城”的城市新格局初步形成。

(来源: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的实施之年。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区委相关精神,瞄准“湾区枢纽、万象罗湖”定位,抓住双区驱动契机,优质、高效推进城市更新工作。

一、强化党建引领,凝聚业务发展强劲动能 一是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贯彻到机关党建全过程和事业发展各方面。二是在党建引领促进业务发展上激发动能。三是从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二、强化高质更新,提升城区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围绕“一主两区三带”产业发展格局,抓大控小,以大片区推进大项目,大项目推进大发展。高质量开展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一是加快推进湖贝、蔡屋围两大统筹片区的实施。二是全力推进笋岗-清水河重点片区项目实施。继续推进城建梅园、招商中环、长城物流等十二大产业项目实施,释放出有规模效益的优质空间资源。三是全力推进边检二大院等棚改项目的规划审批及实施。

三、强化复合更新,积极探索存量土地开发新模式 结合更新条例实施,建立城市更新+土地整备联动模式,立足“拓空间、谋发展”“惠民生、补短板”,通过更新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城市更新高质量发展。一是积极探索,开展政府主导城市更新项目试点。二是合力破解土地空间资源发展困局。推动完成3个重点项目的土地整备工作、9个项目房屋征收工作,推动实施1个土地整备安置房项目,推动完成4个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实施“一地一档”、“一地一策”,落实土地储备工作制度,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力度,形成合力。

四、强化绿色更新,打造“山水罗湖”美丽城区典范 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夯实罗湖一半山水一半城的生态基底,“涵养一半山水、深耕一半城区”。按照“三山一湖八廊”的城区生态骨架,加快推进笔架山河、布吉河、清水河等沿线地区更新改造,推动河道复明,重拾河道价值,还河于民,做到城河共融,全面构建“山水人城”和谐相融的生态格局。

五、强化有机更新,塑造高品质特色文化风貌 综合采用微改造、微更新等“绣花功夫”,多种改造模式并举,加强对特色街区、特色地段的保护、活化和传承,充分挖掘地方特色资源、弘扬改革开放文化。一是加快金威啤酒厂工业遗存综合整治,保留并强化工业建筑的特点,打造艺术高地。二是严把建筑设计关,优化专家评审制度。采用国际竞赛等方式,以国际最高水准打造湾区地标之作,建设郎朗音乐世界等一大批文化建筑精品。

六、强化协同更新,全面提升更新整备工作效能 一是加强区局合作,进一步深化我区与市规自局的沟通交流,探索存量土地开发新模式,高效推进重点项目实施,实现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改革与区域高质量发展双促进。二是优化机制,打造内和外顺、上下协调的工作氛围。三是狠抓干部队伍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打造专业优质高效团队。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之年,我们将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将中央、省、市、区相关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聚焦“湾区枢纽、万象罗湖”新定位,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续写改革实干的新篇章,全面推动城市更新高质量发展,绘就罗湖蝶变振兴的精彩画卷。

(来源: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片区连片改造升级城市更新项目正式启动

根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加快打造高品质产业发展空间 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深规划资源〔2020〕282号),通过保留提升一批基础较好的工业区、整备改造一批低效利用的工业区,打造“两个百平方公里级”创新浓度高、经济密度高、服务水平高、人文活力高的高品质产业空间。其中,车公庙片区被列为全市第一批连片改造升级试点项目。

一、改造契机:车公庙片区现状以工业区为主,产业配套滞后、建筑质量较差、交通路网不畅,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片区土地未能得到高效集约利用,严重影响片区发展和产业竞争力,产业转型升级出现瓶颈,零碎的改造已难以解决上述问题。

为加快打造高品质产业发展空间,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车公庙片区列为全市第一批连片改造升级试点项目,拟通过政府主导的城市更新方式进行连片改造升级。这是车公庙片区改变老旧面貌,打造高品质产业空间,提升片区价值的宝贵历史机遇。

二、发展定位:车公庙片区连片改造升级城市更新项目位于福田区“西翼”,未来将通过城市空间重塑和政策创新探索,与香蜜湖新金融中心、金沙片区共同构建“西翼”产业发展格局。产业发展目标以“智能+”为引领,赋能提升金融产业、科技产业、时尚产业,重点发展金融数据中心、产业投资、财富管理等金融支撑产业,延伸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供应链金融、公益金融等新业态,打造成产城融合的智慧之城,为提供产业发展空间和创新驱动力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范围:本项目拟将皇冠工业区、泰然科技园(101-108栋)、泰然科技园(210-213栋)、泰然工业区( 501-503栋)、安华工业区 (4-10栋)、杜邦车公庙厂、泰然科技园(301-304栋)、中联大厦、永泰公寓、久泰公寓、昌泰公寓、顺泰公寓、庆泰公寓、广泰公寓、乾泰公寓列入意愿征集范围。

四、改造目标:本次车公庙片区连片改造升级城市更新项目以实施为导向,加强规划与实施统筹,完善配套服务,保障产城融合发展,围绕“未来城市、未来产业、未来生活”的发展构想提出五大改造目标:1.大规模产业片区统筹式更新的首次尝试;2.立体、复合式、整体型城市开发的率先探索;3.打造高品质、低成本产业空间的一大创举;4.产业升级为先导的定制式更新的开山之作;5.引领新技术潮流、新生活方式的智慧型城市开发与运营典范。

五、项目性质:本项目为政府主导的城市更新项目,由政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六、意愿征集时间及地点:意愿征集时间:自2021年5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意愿征集地点:本次意愿征集共设置5个意愿征集点,分别为泰然科技园107栋架空层、泰然科技园212栋东门东侧、安华工业区6栋东侧大堂、劲松大厦一楼大堂、天安文化广场舞台。

七、实施路径:车公庙片区连片改造升级城市更新项目采用“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方式,政府整体统筹规划,利于落实片区产业空间及相关配套设施。在计划申报及专项规划阶段,沙头街道办作为主体统一申报。在实施阶段,由政府统筹组织各主体开展签约工作,按程序进行实施主体确认,由主管部门与实施主体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协议,实施主体开展后续报建和施工。

(来源: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办事处)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天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广州市天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已经广州市天河区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批准并印发。规划纲要根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编制,着眼于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重点明确“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天河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必须遵循的原则、主要目标、重大任务,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重要依据,是天河区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第一章 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

第二章  “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

第三章  优化空间发展格局  打造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第四章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 搭建高质量创新体系

第五章  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培育质效兼优新动能

第六章  积极融入“双循环”格局 统筹国内国际发展

第七章  持续深化改革开放 全面激发发展活力

第八章  强化高端资源配置能力 构建湾区服务枢纽

第九章  发挥城市更新引擎作用 提升城区综合品质

第十章  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 展示社会治理新形象

第十一章  突出文化引领前行 建设高水平文化强区

第十二章  聚焦美好生活向往 打造高品质幸福标杆

第十三章  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来源: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开工42.4%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万个。经汇总各地统计、上报情况,今年1—5月份,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29万个,占年度目标任务的42.4%,较4月末增加了17.8个百分点。其中,开工进展较快的地区:河北(89.2%)、上海(86%)、山东(72.4%)、兵团(68.9%)、北京(64.8%)、内蒙古(64%)、新疆(60.1%);开工进展较慢的地区:贵州(17.9%)、山西(17.6%)、广东(16.9%)、西藏(16.7%)、海南(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座谈会召开

6月15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座谈会在京召开,主题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多规合一”改革精神,推动专业队伍建设和行业管理,高质量完成本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庄少勤出席并讲话,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吴建平、中国土地学会常务副秘书长张晓玲参会并发言,全国10家规划编制单位代表进行探讨交流。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这是做好相关工作的根本遵循。“多规合一”改革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规划编制单位是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力量,加强规划编制单位队伍建设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精神。机构改革以来,各规划编制单位结合实际主动探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建设性作用。规划专业队伍在“不跑偏、不掉队、不添乱”底线要求的基础上,要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要脚踏实地,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提升规划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深入实践办实事,解决关系长远的问题。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规划编制机构要形成合力,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多规合一”改革优势,齐心协力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相关工作。

会上,规划编制单位代表介绍了在 “多规合一”改革过程中服务规划编制实施、强化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实践经验,并交流分享对国土空间规划行业队伍建设的观点。与会代表们认为,发挥多专业融合优势,摸透底盘、底数,是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基础;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做“多规合一”的全域全要素规划,是新时代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根本要求;以人民为中心,做有温度、伴随式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人本思想的集中彰显。规划队伍建设要处理好行业综合性和队伍专业化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规划专业队伍的技术优势,在加强专业培训的同时强化分类培训。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落实国家城市更新行动决策部署,强化改革的先导和突破作用,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加快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建设“近悦远来”美好城市,建立健全与城市存量提质改造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助力建成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新范例,结合重庆市实际,制定《重庆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

《办法》提出城市更新应当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改革创新、统筹推进,以人为本、共建共享”的原则。城市更新主要内容包括完善生活功能、补齐公共设施短板,完善产业功能、打造就业创新载体,完善生态功能、保护修复绿地绿廊绿道,完善人文功能、积淀文化元素魅力,完善安全功能、增强防灾减灾能力。

城市更新应当注重城市发展理念、开发方式、治理模式的更新,以问题为导向、以项目为牵引,聚焦城市存量空间资源提质增效,强化区域统筹、弹性管控,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加快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城市更新活动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

重庆市各区政府(管委会)作为辖区城市更新工作责任主体,应当成立城市更新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编制本辖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片区策划、年度计划,审批项目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城市更新议事协商和权益保障机制,统筹推进本辖区城市更新工作。城市更新项目应由政府指定的机构或物业权利人作为前期业主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前期工作。

城市更新项目可由政府、物业权利人作为实施主体,或由政府、物业权利人通过直接委托、公开招标等方式引入的相关主体作为实施主体。充分发挥各方主体优势,鼓励政府平台公司与专业化企业开展合作,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实现高水平策划、市场化招商、专业化设计、企业化运营。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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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动态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旧村居连片改造项目产业面积配置要求操作指引的通知(含政策解读)

为落实精品禅城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推进旧村居连片改造工作,优化产业结构配置,特制定《佛山市禅城区旧村居连片改造项目产业面积配置要求操作指引》,经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同意并印发。

一、总体要求 为加强产业用地保障,通过城市更新为产业发展提供空间,禅城区内的旧村居连片改造项目应结合实际情况配置产业面积。

二、产业范围要求 (一)规划功能为工业用地或科研用地,用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科技研发、工业设计等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政策的项目。

(二)规划功能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用于建设总部经济生产性服务业、文化产业、专业市场、大型特色商业等项目。

三、产业建设及持有要求 (一)旧村居连片改造项目不允许建设服务型公寓,且产业建筑须与项目开发同步进行建设。(二)村集体土地和物业不能全部采取现金补偿,需要保留不少于产业计容建筑面积30%的物业作为物业补偿,由村集体持有。该部分物业可要求项目实施主体在一定期限内进行承租经营

四、产业面积控制要求 (一)(总计容建设面积-宅基地基础容量面积)*取值系数(张槎街道、南庄镇取值为30%;祖庙街道、石湾镇街道取值为35%);(二)旧物业用地面积*0.8(容积率)*1.2(倍)。(三)按上述两条要求进行计算后,取高值作为旧村居连片改造项目需配置的产业计容建筑面积。

五、计算基数取值规定 (一)宅基地基础容量面积可按照“栋”或者“地”两种方式核定,同一项目仅可采取其中一种方式核定。

(1)以“栋”方式核定的,宅地基础容量按照每栋住宅260平方米乘以项目范围内经核定的住宅总栋数计算。在此基础上,再按10%的上浮比例核定

每栋的核定标准如下:1具备不动产权属证书;2不具备不动产权属证书,但住宅建成时间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且实测住宅建筑基底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3不具备不动产权属证书,但可出具历史许可证明、建房批准文件、属于一户一宅建设的确认文件等合法来源材料并经禅城区人民政府认可。(2)以“地”方式核定的,宅地基础容量按照经核定的住宅用地面积的32倍。在此基础上,再按10%的上浮比例核定。

每栋的核定标准如下:①具备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按证载用地面积核定;②不具备不动产权属证书,但住宅建成时间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的,按房屋测绘实测基底面积核定;③不具备不动产权属证书,但可出具历史许可证明、建房批准文件、属于一户一宅建设的确认文件等合法来源材料,经禅城区人民政府认可的,可按房屋实测基底面积核定。

(二)旧物业用地面积采取旧村居连片改造项目范围内宅基地及其紧密相邻的附属设施用地以外的“三旧”用地(扣除三地超标三地、其他用地等)进行核定。

六、产业面积优化规定 (一)如项目无偿移交公益性用地比例超过15%的,超过部分用地可按容积率10对产业计容建筑面积进行核减,确定项目最终应配置的产业计容建筑面积。(二)位于城市重要节点或无偿提供公益性用地比例超过40%的项目,项目产业计容建筑面积可进行专项论证,报经区政府同意后实施。

七、历史项目规定 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已获区政府同意的旧村居连片改造项目仍按批复计划要求内容延续报审。其他项目自该操作指引印发实施之日起,均须按照本操作指引配置产业面积

(来源: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

政策解读

一、明确产业建设及持有要求

旧村居连片改造项目不允许建设服务型公寓。村集体土地和物业不能全部采取现金补偿,需要保留不少于产业计容建筑面积30%的物业作为物业补偿,由村集体持有。

二、确定产业面积控制要求

1、(总计容建筑面积-宅基地基础容量面积)*取值系数(张槎街道、南庄镇取值为30%;祖庙街道、石湾镇街道取值为35%);
2、旧物业用地面积*0.8(容积率)*1.2(倍)。
以上两条要求取最高值作为旧村居连片改造项目需配置的产业计容建筑面积。

三、优化产业面积相关规定

1、项目用地贡献比例超过15%,超过部分用地可按容积率1.0对产业计容建筑面积进行核减。
2、位于城市重要节点或用地贡献比例超过40%的项目,产业计容建筑面积可进行专项论证,报区政府同意后实施。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2021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修订》采购相关事项公示的通告

依照《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2021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修订》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委托深圳市规划和国土发展研究中心承担项目编制,拟定于2021年6月29日开标,现就相关事项(见附件)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限:从2021年6月16日起至2021年6 月23日止。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完善广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等调控政策要求,为确保天河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严从实做好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工作

二、严格规范新建商品房交易行为

三、严格规范存量房交易行为

四、进一步加强住宅土地储备、供应以及供后监管

五、有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

六、加快政策性住房建设供应

七、鼓励规范长租公寓发展

八、强化行业治理

九、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

(来源: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惠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公众咨询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惠州市组织开展了《惠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目前已形成草案。为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凝聚公众智慧,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7月19日,为期30天。

公示方式:

  1.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images/NoImage80.jpg/)

  2.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

(来源:惠州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