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转载自:深圳市城市更新协会
2023年
4.10-4.16
主要政策
1.《深圳市盐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草案)
2.《深圳市南山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草案)
市场情报
1.本周收录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信息20条,其中,意愿公示2条,计划公示3条,计划公告3条,计划(延期)公告3条,规划公示1条,规划公告1条,规划(修改)公示2条,规划(修改)公告2条,实施主体确认1条,工程规划许可1条,工程规划许可(总平面图修改)1条
2.收录土地整备项目信息1条,为留用地指标批复,位于龙华区
3.收录集体资产交易信息2条,均为合作方征集延期公告和合作方征集公告,分布于宝安区、大鹏新区
更新圈快讯
1.中央人民政府:先行指标显示,我国经济呈现持续向好态势
2.自然资源部:解读《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
3.住建部: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部际协调机制部署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4.北京:废止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 应采取房屋安置等方式予以补偿
5.北京:加大老旧平房院落、老旧小区、危旧楼房和简易楼等更新力度
6.上海今年将启动十个“城中村”改造项目
7.深圳启动城中村保障性住房改造提升工程,2023年将新增18.5万套
8.全省首创!中山出台“商住改工”新政 符合规定可发回原补缴地价
本周收录主要政策2条,主要内容涉及盐田区、南山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
1.深圳市盐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草案)
发布机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发布时间:4月14日
反馈时间:2023年5月13日前
反馈路径: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ytglj@pnr.sz.gov.cn
主要内容
《规划》表示,盐田区计划2035年城区发展规模常住人口规模30-35万人;实际服务管理人口40万人。
盐田将继续加强区域协同,优化开发保护格局。统筹划定3条控制线,构建“三带、三心、三组团”的城区开发格局并划定三类海洋功能分区。三带:半山生态休闲带、港产城融合发展带、滨海创新发展带;三心:沙头角综合服务中心、盐田港城综合服务中心、梅沙滨海旅游服务中心;三组团:沙头角组团、盐田组团、梅沙组团。
在生态建设方面,盐田将持续推进生态优先,塑造绿色可持续典范。有效保护利用海洋资源、耕地资源、森林资源、河湖水系及湿地资源、矿产资源。在城区生活方面,盐田始终秉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打造滨海宜居家园。通过适配多元住房需求,提升居住环境品质,有效提升住有宜居的空间保障。在产业上,促进特色高质量发展,实施产业兴盐。构建“5+3+1”的特色化现代产业体系并着力构筑7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平台。
将加强盐田港与粤港澳大湾区港口群合作交流,大力推广组合港模式,全力探索“深圳盐田-香港葵青”组合港建设。
到2035年,盐田区计划建成各类居住建筑面积不少于1300万平方米。按比例保障市场商品住房与公共住房的供应,提高中小套型市场商品住房供应比例,适度增加租赁住房供应数量,满足多层次住房租赁需求。另外,将加大义务教育投入和学位建设力度,扩大初中和小学教育规模。
2.《深圳市南山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草案)
发布机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发布时间:4月14日
反馈时间:2023年5月13日前
反馈路径: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zeghk@pnr.sz.gov.cn
主要内容
(1)目标定位
世界级创新型滨海中心城区基本建成,中央智力区功能全面完善,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成为深圳建成现代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的先行区。
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成为深圳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创意之都的典范区。
实现全方位先行示范,在全面建成世界级标杆中心城区基础上,打造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先锋样板,为深圳建成全球标杆城市做出卓越贡献。
(2)发展规模
规划常住人口200万人,规划管理服务人口250万人。
(3)蓝绿空间有机融合
以生态保护格局统领南山区自然资源系统保护构建“三带五片六廊多点”生态空间格局前海湾滨海岸线生态保育带、深圳湾海岸线生态保育带、阳台山-塘朗山生态保育带。
五片:阳台山-西丽水库生态片、塘朗山生态片、大南山生态片、深圳湾生态片、内伶仃岛生态片。
六廊:大沙河生态景观通廊、月湾河生态景观通廊、桂湾河生态景观通廊、前湾河生态景观通廊、西部城市绿廊、小沙河城市绿廊。
多点:广东深圳华侨城国家湿地公园、长岭陂水库、红花岭、文天祥纪念公园、四海公园、荔香公园、人才公园、中山公园、松坪山公园、石鼓山公园等。
(4)统筹划定控制线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南山区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6.31公顷。南山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33公顷。坚持现状耕地应划尽划、应保尽保、优化布局。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陆域生态保护红线20.24平方公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232.92平方公里。
(5)城镇开发边界
集中进行城市开发建设、以城市功能为主的区域边界,126.89平方公里。
双核:深圳湾CBD、前海城市新中心,作为市级功能中心承担城市综合性服务职能。
双心:西丽中心、蛇口中心,作为城市功能节点承担所在片区的公共服务功能及产业升级辐射功能。
两轴:科技创新轴、总部经济轴,有效联通外部优势资源,强化协同发展。
三片:北部协调发展示范片区、中部创新发展示范片区、南部国际化滨海城区,承载辖区特色战略功能。
(6)提升城区居住空间品质
增供给、优结构、提品质: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增加住房供给,以“多主体、多渠道、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优化住房供应结构。
优化居住空间布局:居住与就业空间协调发展,与轨道交通站点建设、公共服务配套规划密切对接。在就业集中区及其附近增加住房供给,改善职住平衡。
提升宜居空间品质:持续改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街区居住环境、建筑安全性能、房屋使用功能等,提升人居环境品质。
本周收录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信息20条,其中,意愿公示2条,计划公示3条,计划公告3条,计划(延期)公告3条,规划公示1条,规划公告1条,规划(修改)公示2条,规划(修改)公告2条,实施主体确认1条,工程规划许可1条,工程规划许可(总平面图修改)1条。
本周收录土地整备项目信息1条,为留用地指标批复,位于龙华区。
本周收录集体资产交易信息2条,均为合作方征集延期公告和合作方征集公告,分布于宝安区、大鹏新区。
1.中央人民政府:先行指标显示,我国经济呈现持续向好态势
最新数据显示,我国采购经理指数(PMI)连续3个月位于扩张区间,经济回暖步伐加快。
作为先行指标的PMI,是宏观经济变化的“晴雨表”和“风向标”。在世界经济面临多重挑战的形势下,我国经济稳中有进、整体向好,展现出强大韧性和确定性。我国经济的巨大潜力和平稳健康发展,将为国内外投资者提供广阔合作空间和宝贵发展机遇。今年以来,国际机构纷纷上调中国经济增长预期。世界银行最新发布的报告认为,得益于中国的不断开放和经济活动的大幅反弹,东亚和太平洋地区发展中经济体的增长将超过此前预期,并将今年中国经济增长预期上调至5.1%。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测算,中国经济的强劲反弹意味着将在今年贡献全球经济增长的约三分之一,将为世界经济带来强劲的拉动作用。
在经济基本面明显转暖的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我国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外部不确定性较多。从企业调查情况来看,反映市场需求不足的企业比重仍高于50%。稳增长仍需政策持续发力,激发市场活力。
巩固拓展经济恢复向好态势,要继续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充分释放消费和投资潜力,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创新完善宏观调控,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展望全年,我国经济将呈现增长加快、物价稳定、就业充分、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的良好态势,完全有信心有能力实现全年发展目标任务。
2.自然资源部:解读《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
(1)深化“多规合一”改革要求。当前,《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已印发,“三区三线”已划定。《通知》要求各地要在“三区三线”划定后全面开展详细规划的新编或修编工作,就是要发挥详细规划在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将总体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指标和要求向下传导落实到详细规划,并通过详细规划的落地实施将“多规合一”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
(2)促进城乡高质量发展。针对传统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面向增量空间、依靠静态蓝图的编制方法和管控模式已不能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的突出问题,《通知》明确详细规划要以促进城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引导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完善功能配置、提升空间品质、激发发展活力,并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过程始终,不断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促进城乡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高质量发展。
(3)强调了详细规划的法定作用和政策属性。《通知》明确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等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以及实施城乡开发建设、整治更新、保护修复活动的法定依据。各地自然资源部门要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86号)中的要求,履行好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主体责任,各地编制的专项规划、各类策划和实施方案、城市设计等有关空间管控的核心内容和要求要根据程序纳入详细规划,而不能直接替代详细规划作为设置规划条件、核发规划许可的依据。同时,《通知》明确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是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完善功能配置、激发发展活力的实施性政策工具。各地要发挥好详细规划的政策工具作用,在具有“唯一性”的空间上统筹高效配置空间资源、优化空间功能布局、提升空间功能价值,不仅可以为城乡高质量发展提供更高质量、更高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空间保障,也可以持续为城乡高质量发展塑造新优势、创造新空间、激发新活力、释放新动能。
(4)明确详细规划与既有规划继承与发展的关系。《通知》中明确了详细规划包括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规划及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等类型,将上述这些较为成熟的规划类型继续保留并整体纳入了详细规划范畴。在此基础上,随着详细规划的管理范围扩展到全域全要素,详细规划的类型将有所拓展,从建设空间到农业空间、生态空间等功能空间都可以根据需要编制详细规划;随着详细规划从静态蓝图向全过程全周期动态管控转变,详细规划的体系制度将更加完善,从规划编制、规划实施到监测评估、维护运行形成完整闭环管理;随着详细规划从技术文件向制度设计和公共政策转型,详细规划的内涵将更加丰富,将在调查、确权、规划、建设、更新等自然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过程中发挥核心作用;随着详细规划向实施治理不断深化,详细规划的方法也将在继承基础上不断发展创新,需要各地不断探索实践。
(5)为各地详细规划探索实践指明方向,又给予一定探索空间。《通知》多处提到了鼓励或引导地方结合实际进行探索,不仅是范围的扩大,更是研究角度、深度的变化。其中,第一条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既有规划类型未覆盖地区其他类型详细规划编制管理方法,如生态地区、陆海统筹地区以及城镇开发边界交界地区等。第二条鼓励各地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探索不同单元类型、不同层级深度详细规划的编制和管理方法。第四第五条引导各地在具体规划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增量空间和存量空间的差异化编管方法。第六条鼓励各地探索“多规合一”地方性标准。第七条鼓励各地探索建立详细规划成果由注册城乡规划师签字的职业规范等。
3.住建部: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部际协调机制部署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4月7日,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对标《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坚决完成2023年的工作任务。要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抓紧实施分类整治,加快推进危房解危。要抓紧开展非经营性自建房摸底排查,认真落实“快、准、严、实”工作要求,确保今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摸底排查任务。要认真落实《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各项要求。加强协同监管,强化省级统筹,省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各部门抓好落实,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把安全责任落实到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环节,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加强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支撑保障,不断夯实工作基础。
4.北京:废止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 应采取房屋安置等方式予以补偿
4月7日,《北京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管理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正式公布施行后,将作为今后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的“红宝书”,届时已施行近20年的《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将同时废止。3月末,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公布《北京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管理办法》,其中拟对征收宅基地房屋的安置方式进行规定,并明确货币补偿标准。《办法》拟明确,征收宅基地房屋的,应采取房屋安置、货币补偿方式予以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时,实行货币补偿的,宅基地房屋补偿价值=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价。《办法》还对非住宅房屋的补偿进行了规定,表示应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货币补偿包括非住宅房屋重置成新价、搬迁补助费、设备搬迁和安装费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公共公益设施确需迁建的,应当迁建。
5.北京:加大老旧平房院落、老旧小区、危旧楼房和简易楼等更新力度
4月3日下午,北京市委城市工作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会议强调加强老城整体保护,做好文物腾退和活化利用,擦亮历史文化金名片。城市副中心扎实推进“两个示范区”建设,继续保持千亿以上投资强度,加快重点工程进展。要在城市更新上迈出更大步伐。聚焦改善居住品质,加大老旧平房院落、老旧小区、危旧楼房和简易楼等更新力度。聚焦打造更多活力空间,加快老旧厂房、低效产业园、老旧低效楼宇和传统商业设施更新。聚焦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抓好老旧市政基础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等更新。聚焦提升城市环境,推动滨水空间、慢行系统等公共空间更新。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实施城市更新条例,不断探索市场化路径。
6.上海今年将启动十个“城中村”改造项目
今年,上海将启动“城中村”改造项目10个,改造老旧村(居)民房屋面积不少于130万平方米,受益村(居)民不少于4000户。到2025年底,中心城区周边“城中村”项目全面启动。到2027年底,中心城区周边“城中村”改造项目全面完成,五个新城等重点区域“城中村”改造规模化推进,同步推进实施规划拔点、环境综合整治。到2032年底,“城中村”改造项目全面完成。
上海将加快已批项目动迁收尾和征收安置房开工建设,以及后续开发建设;将中心城区周边及五大新城范围的“城中村”优先纳入2023-2025年“城中村”改造计划;完善“城中村”改造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从项目认定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信息化、精细化管理机制,提升“城中村”改造工作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形成管理闭环。
在“城中村”改造进程中,上海将坚持与新城建设、名镇名村保护、撤制镇改造、乡村振兴等紧密结合,通过全方位的综合改造,实现居住环境、空间形态、功能开发、社会管理、产业发展、历史文化传承的综合提升效应。
截至目前,上海已批“城中村”改造项目共62个。其中,2014-2020年第一轮49个项目,涉及村民、单位约2.66万户。2021-2022年第二轮新批准13个项目,涉及村(居)民8800户。
7.全省首创!中山出台“商住改工”新政 符合规定可发回原补缴地价
4月11日,中山市发布《关于支持商业、住宅用地改变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原“工改商住”申请调回工业用地的情形给予补贴,并支持推动高标准厂房开发建设和加快处置闲置土地。这是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出台的“商住改工”新政,将有力推动“向存量要空间”,进一步拓展产业用地、夯实制造业基底。此前,中山已在全市规划超5500亩土地用途“商住改产业”。
《通知》为“商住改工”明确了政策依据和鼓励措施。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对“商住改工”的政策支持,在全省范围具有首创性。比如,原来“工改商住”的用地在申请调整回工业用地后可得到补贴,这笔补贴来自原改变土地用途时补缴的土地价款数额。其次,新政还支持“商住改工”用地建设的高标准厂房,在享受政策优惠时可不受土地面积限制。其中,建设高标准厂房的政策优惠包括优化自持比例和物业分割销售、提升行政办公和生活配套设施占比、对入驻企业按亩均贡献作上不封顶的阶梯式奖励等。
此外,《通知》还支持对闲置土地加快处置,对因政府原因和土地使用权人自身原因两种情况导致的土地闲置进行分类处理。
“更多用地改变用途为工业用地后,可实现与‘工改’项目整体规划、连片开发。”上述负责人说,《通知》将推动“商住改工”与“工改”双管齐下,为引入优质、规模化产业提供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资料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深圳市及各区政府在线网站、深圳市各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站、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网站、浙江在线网站、中国房地产网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