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内参 | 一周资讯摘要
2022-08-02 来源:卓越城市更新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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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7.25-7.31

政策聚焦

1.《深圳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十四五”规划》

2.《行政复议服务保障规范》

3.《龙华区非经营性国有储备土地管理办法》

市场情报

1.本周收录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信息14条,其中,意愿公示1条,计划公示2条,规划公示2条,规划(修改)公告1条,市场主体谈判结果公告1条,用地批复公告1条,工程规划许可4条,工程规划许可(总平面图修改)2条

2.本周收录集体资产交易信息1条,为谈判邀请,位于光明区

更新圈快讯

1.中央半年度经济工作会议:要稳定房地产市场

2.深圳2022年上半年GDP成绩单发布:超1.5万亿,增长3.0%

3.深圳四地入选第十批省文物保护单位

4.深圳国际美术馆(暂定名)项目用地全部完成入库

5.《天津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发布

 

政策聚焦 -

本周收录主要政策3条,主要内容涉及深圳市更新整备“十四五”规划、深圳市行政复议、龙华区非经营性国有储备土地管理。

1.《深圳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十四五”规划》

发布机构:深圳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发布时间:7月29日

 主要内容  

(1)规划特点

一是规划期内全面加大城市有机更新力度,有序推进城中村综合整治、工业区保留提升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工作。

二是在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上层次规划的指导下,积极落实上层次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结构、重点发展片区传导、用地和建筑结构调整要求等核心内容。

三是强化更新整备的融合,规划在编制过程中从任务指标分解、空间范围划定和考核机制设计等多种方面积极探索更新整备融合,力争成为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存量规划治理典范。

四是强化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的公共利益属性,规划指标设定、空间范围划定等方面均考虑将公共利益保障放在首位。

五是充分的市区联动,成立市区联合编制工作组,市、区共同参与了规划编制的各个环节。

(2)规划目标与规模

规划期内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提升为主,除违法建筑、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以及满足存量低效用地盘活评价标准的用地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原则上城市更新片区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除增建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和盘活存量低效用地外,不大规模新增老城区建设规模,不突破原有密度强度,不增加资源环境承载压力,原则上城市更新片区内拆建比不应大于2。

规划期内,全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实施规模不少于95平方公里。其中,完成综合整治用地不少于45平方公里,完成直接供应用地10平方公里和空间储备用地40平方公里。直接供应用地是指通过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签订合同出让的开发建设用地(不含移交入库用地),以及通过土地整备签订合同出让的土地(含留用土地、征返用地、置换用地、安置房用地等);空间储备用地是指通过城市更新移交入库的用地,以及通过土地整备移交政府管理的用地(不含留用土地、征返用地、置换用地、安置房用地等)。规划期内将加快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融合,逐步完善辖区内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目标任务指标之间的互动调节机制。

规划期内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完成基础教育设施学位不少于21.3万个,重点保障一批综合医院、高中等全市紧缺的大型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供应,弥补民生短板。落实水质净化厂、电力、环境生态园等市政设施用地,提升市政支撑水平。加快推动国铁、城际铁路、轨道及相关场站、新(扩)建主干路等用地整备,促进交通设施完善。

规划期内保留提升100平方公里工业区,连片改造及整备45平方公里产业空间。其中,完成产业空间土地整备20平方公里,推进连片改造25平方公里,打造一批集中连片高质量产业发展空间,力保重大产业项目落地。

加大住房保障力度,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持续稳定提供商品住房、公共住房和配套宿舍,规划期内实现供应商品住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万㎡,力争通过土地整备完成居住潜力用地不少于10平方公里,力争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规划筹集公共住房和配套宿舍面积不少于700万㎡。

规划期内完成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少于1万亿元(含各类城市更新以及土地整备项目)。

有效发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管控作用,合理控制新增更新单元计划规模,规划期内全市新增更新单元计划规模上限为28平方公里。规划期内要大力提高已批更新单元计划的实施率,加强新增更新单元计划规模与已批项目实施之间的联动,探索搭建城市更新年度计划流量管控机制。

(3)规划结构指引

规划期内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不断优化建设用地和建筑规模结构,重点保障公共服务与基础配套用地和建筑面积,大力提高居住与产业建筑面积,严格控制新增商业(含研发和办公)建筑面积。其中,居住用地和建筑面积比例不少于50%,商业(含研发和办公)建筑面积比例不高于20%,产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少于30%。

(4)规划分区指引

①城市更新空间范围

城市更新空间范围包括限制拆除重建区和允许拆除重建区。

按照2021年12月23日专家研讨会意见,将优先拆除重建区名称修改为允许拆除重建区。允许拆除重建区是规划拆除范围的引导区,范围内不得进行大规模拆除重建,重点解决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消除历史违建、盘活存量低效用地、修复城市生态等问题。按照市区联动、刚性管控、弹性管理的原则划定城市更新允许拆除重建区,允许拆除重建区的划定对象为更新潜力规模较大、集中成片的区域,以区块形式划入,单个区块或与周边已批更新单元计划无缝衔接后连片的用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5公顷,同时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位于全市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市级中心区、更新整备重点地区,以及市层面确定的重点发展片区;

b经公共设施供给能力评估认为中小学等公共配套设施严重不足且基本满足计划申报条件的地区;

c区更新职能部门拟作为重点更新单元推进的潜力地区。允许拆除重建区范围用地面积约103平方公里。

②土地整备空间范围

土地整备空间范围包括产业空间整备区及综合功能整备区。

产业空间整备区具体包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全市较大面积产业空间土地整备工作的通知》划定的33片1平方公里以上较大面积产业土地整备空间,以及按照《实施方案》划定的工业区土地整备区。产业空间整备区是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年度计划任务考核的重要空间范围。年度产业用地整备任务原则上应在产业空间整备区内落实。土地整备完成位于产业空间整备区范围外且法定图则规划为工业用地、仓储用地的,也可纳入年度产业用地整备任务。

综合功能整备区是指为全面落实“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的民生发展目标,加大土地整备工作对我市民生设施与住房建设等用地空间保障力度,探索划定的土地整备区域。规划期内,全市共划定综合功能整备区25片,涉及需要土地整备的用地规模为20.3平方公里。综合功能整备区的相关管理要求和具体政策由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③更新整备融合范围

借助综合授权试点改革契机,以促进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两种实施模式融合为目标,开展更新整备融合试点区范围划定。“十四五”期间,积极鼓励各区划定若干个更新整备融合试点区范围,作为更新整备融合创新政策封闭运行的试点范围。划入更新整备融合试点区范围的,其按照城市更新方式实施的部分将视为符合城市更新五年规划相关空间管控要求。

更新整备融合试点区实施可参照重点更新单元模式,试点区计划和规划由各区政府负责拟定,经市更新整备主管部门审查后,由各区报市政府批准。规划经批准后,由区政府组织以公开方式确定实施方式和实施主体。试点区范围内积极鼓励融合运用城市更新、土地整备等多种实施手段,实现片区整体发展的总体目标。

(5)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规划指引

为强化对上层次规划的支撑和保障作用,结合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上层次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全市公共配套能力评估等内容,建立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项目清单,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统筹落实各类项目用地,加快构建适度超前、功能完备、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系统,推动城市向高效率运行、高质量生活发展。

 


 

2.《行政复议服务保障规范》

发布机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7月25日

 主要内容  

(1)案件办理

▷明确了行政复议案件受理阶段各项工作的要求,包括申请提交、材料接收与上传、申请材料审核等。

▷明确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阶段的各项工作要求,包括总体要求、案件审查、集体讨论、听证、专家咨询、中止和延期、复议结案等。

▷明确了行政复议文书送达的要求,同时给出了邮寄送达、电子送达两种形式的工作建议。 

▷给出了结案后复议决定抄告的相关要求。

▷明确了行政复议文书公开的实施要求,包括所公开的文书类型、文书具体内容以及文书撤回、删除等方面的要求。

▷明确了行政复议案卷归档的要求。

▷明确了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和监督方面的要求。

(2)文书的撰写与制作

给出了行政复议文书的分类,其中分为决定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函件类文书及其他文书等四大类,各大类文书下明确所包含的具体文书。

▷明确了行政复议文书撰写制作的基本要求,包括表述、格式编排、排版、印刷、装订以及发文字号等方面。

▷明确了行政复议决定类文书的结构和撰写要求,包括行政复议决定书、不予受理决定书、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决定书、责令受理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责令履行行政复议决定通知书等文书。

▷明确了行政复议通知类文书的结构和撰写要求,其中包括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补正行政复议申请材料通知书、行政复议案件调查通知书等 13 种通知类文书。

▷明确了行政复议函件类文书的结构和撰写要求,包括转送处理规范性文件的函、行政复议申请转送函等。

(3)案件管理

本章给出了案件管理的总体要求,主要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复议案件卷宗管理若干规定》,并结合当前深圳市行政复议实践经验和工作要求编制。

▷明确了行政复议案件的案号管理要求,其中包括案号的组成要素和编排规则。

▷明确了行政复议案件案由的管理要求,其中给出了案由分类的建议。

▷明确了行政复议案件的案卷管理要求,其中包括案卷组成、案卷制作(含纸质案卷与电子案卷)、案卷保管等方面的要求。

(4)人员管理及硬件设施

结合深圳市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实际和各区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反馈意见,给出了行政复议人员管理要求,包括基本要求、人员分类与职责、人员资质和能力、人案配比、业务培训等方面的要求。

▷明确了行政复议服务工作的硬件设施要求,包括设施分类、收案室、审议室、调解室、听证室、档案室、阅卷室、办公室等的硬件设施设备要求。

▷明确了行政复议服务工作信息化建设要求,包括基本要求、线上办案系统、数字化管理系统、公众互动服务系统、典型案例管理系统等的建设要求。

 


 

3.《龙华区非经营性国有储备土地管理办法》

发布机构: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发布时间:7月27日

 主要内容  

(1)总则

龙华区非经营性国有储备土地的定义,是指位于我区的国有未出让用地中除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等经营性用地以外的储备土地,不含已划定管理线的规划为农地、林地、水库、公园等土地。

(2)土地清理及验收入库

非经营性国有储备土地来源,包括以下四种情形:市土地储备机构移交的非经营性土地;政府土地整备、房屋征收项目移交的非经营性土地;城市更新项目移交的非经营性土地;其他来源非经营性土地。

土地清理、验收入库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规定入库申请部门负责完成土地现状和权属清理工作,细化了清理的具体标准,其中有特殊情形需保留现状入库的,需出具相关说明材料。特别指出,在完成权属和现状清理工作后,对于规划为农地、林地、水库、公园等且已划定管理线的土地,由入库申请部门负责制定分类管理方案报区政府审定后实施,不纳入龙华区非经营性国有储备土地管理。规划为农地、林地、水库、公园等且未划定管理线的储备土地,以及已明确由龙华区负责建设的文教体卫、市政道路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储备土地,纳入龙华区非经营性国有储备土地管理。

(3)土地接收及移交管理

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部门接收市土地储备机构移交的龙华区非经营性国有储备土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部门按现状接收、按现状监管。

文教体卫、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缺口较大,政府投资项目工期紧、急需办理临时用地等实际困难,对需使用非经营性国有储备土地的,按相关程序办理移交。其它非经营性国有储备土地,由辖区街道办事处负责日常管理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日常管理的具体要求,强调日常管理单位必须严格按守土有责的原则,建立管理台账及资料,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开展日常巡查,严禁出现任何非法侵占以及营利性租借行为,不得出现新增补偿情形,不发生补偿费用。

(4)土地监管

市土地储备机构对龙华区非经营性国有储备土地进行日常监管,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部门应加强对龙华区非经营性国有储备土地日常管理单位的业务指导、检查。

(5)土地出库

非经营性国有储备土地出库条件,包括:已出让、划拨的储备土地;已签订临时用地合同的储备土地;已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且已开工建设的市政、交通线性类项目用地;已划定管理范围线的公园绿地、水库水面、湖泊水面、护坡等;其他需出库的土地。

非经营性国有储备土地出库流程,指出用地审批部门和市土地储备机构应遵循“一地一通知,一地一抄送”的原则,按流程办理出库手续。

 

市场情报 -

本周收录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信息14条,其中,意愿公示1条,计划公示2条,规划公示2条,规划(修改)公告1条,市场主体谈判结果公告1条,用地批复公告1条,工程规划许可4条,工程规划许可(总平面图修改)2条。

 


 

本周收录集体资产交易信息1条,为谈判邀请,位于光明区。

 

更新圈快讯 -

 

1.中央半年度经济工作会议:要稳定房地产市场

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28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关于房地产,会议强调“要稳定房地产市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压实地方政府责任,保交楼、稳民生”。不但稳定房地产市场被放在了最前端,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也被再次提出。

 


 

2.深圳2022年上半年GDP成绩单发布:超1.5万亿,增长3.0%

根据广东省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2年上半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为15016.91亿元,同比增长3.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12.49亿元,同比下降2.4%;第二产业增加值为5366.97亿元,同比增长4.3%;第三产业增加值为9637.45亿元,同比增长2.3%。

 


 

3.深圳四地入选第十批省文物保护单位

7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布第十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第十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中,深圳有4地入选。古文化遗址类别中,始于商周的屋背岭遗址和始于新石器时代的咸头岭遗址入选。前者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南方科技大学校园内,后者位于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王母社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类别中,建于1984年的孺子牛雕塑和建于2000年的莲花山邓小平铜像入选。前者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市委大院门前,后者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6030号,系深圳市知名文化地标。该四地原均属于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4.深圳国际美术馆(暂定名)项目用地全部完成入库

深圳国际美术馆(暂定名)项目位于深圳光明科学城中心区,用地面积约5.3万平方米,北邻科学公园,东邻建设中的深圳科技馆新馆。

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综合利用“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的方式,与被搬迁人进行搬迁补偿工作,在保障被搬迁人利益的同时,保证项目的顺利推进。新湖街道作为实施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落实水土保持、易涝点防治等措施,按要求程序开展土壤检测等工作,达到土地收储标准。

 


 

5.《天津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发布

为进一步统筹推动我市城市更新工作,日前,天津研究制定了《天津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并发布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其中,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静海区、蓟州区,分别制定更新策略,将强化资源集聚能力,打造区域转型升级示范区、产业发展协同区、生态涵养功能区。


 

资料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深圳市及各区政府在线网站、深圳市各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网站、深圳特区报网站、深圳报业集团网站、深圳城市更新网站、东方财富网站、天津广播网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