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内参 | 一周资讯摘要
2022-07-18 来源:卓越城市更新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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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7.11-7.17

政策聚焦

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3.深圳经济特区不动产登记条例(征求意见稿)

4.龙岗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项目全周期监管的指导意见

市场情报

1.本周收录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信息9条,其中,意愿公示1条,计划公示3条,计划调出意愿公示1条,计划(调出)公示1条,计划(重新)公告1条,实施主体确认公示1条,用地批复1条

2.本周收录土地整备项目信息2条,均为实施方案公告,分布于光明区

3.本周收录集体资产交易信息2条,为谈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公告,分布在龙岗区和龙华区

4.本周收录棚改项目信息1条,分布在福田区

更新圈快讯

1.国务院:城镇建设等7大领域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

2.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扎实做好“三区三线”划定工作

3.市长领衔、院士大师加盟!深圳城市规划委员会委员名单更新

4.罗湖公开征集《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项目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意见 

5.坪山区高效完成20公顷重大产业项目土地整备

6.1-6 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 5.4%

7.首单保障性租赁住房 REITs 项目已获通过

 

政策聚焦 -

本周收录主要政策4条,主要内容涉及“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不动产登记、加强房地产项目全周期监管。

1.“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

发布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7月12日

 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目标为:到2025年,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明显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明显缩小。超大特大城市中心城区非核心功能有序疏解,大中城市功能品质进一步提升,小城市发展活力不断增强,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城镇开发边界全面划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950万亩以内,城市内涝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城市燃气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深入推进,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提高到87.5%,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超过43%。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城市治理体系基本建立,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方案》指出,坚持把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确保外地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一视同仁。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I型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

《方案》明确,将分类推动城市群发展。增强城市群人口经济承载能力,建立健全多层次常态化协调推进机制,打造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和增长极。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区域重大战略,加快打造世界一流城市群。积极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显著提升经济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实施长江中游、北部湾等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推动山东半岛、粤闽浙沿海、中原、关中平原等城市群发展。引导哈长、辽中南、山西中部、黔中、滇中、呼包鄂榆、兰州—西宁、宁夏沿黄、天山北坡等城市群稳步发展。

《方案》还指出,将严格限制新建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7月13日

 主要内容  

(1)主要目标

2030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建筑节能、垃圾资源化利用等水平大幅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用能结构和方式更加优化,可再生能源应用更加充分;城乡建设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积极进展,“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基本扭转;城市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增强,“城市病”问题初步解决;建筑品质和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大幅改善;绿色生活方式普遍形成,绿色低碳运行初步实现。

力争到2060年前,城乡建设方式全面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系统性变革全面实现,美好人居环境全面建成,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治理现代化全面实现,人民生活更加幸福。

(2)优化城市结构和布局

积极开展绿色低碳城市建设,推动组团式发展。每个组团面积不超过50平方公里,组团内平均人口密度原则上不超过1万人/平方公里,个别地段最高不超过1.5万人/平方公里。

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层住宅。新城新区合理控制职住比例,促进就业岗位和居住空间均衡融合布局。合理布局城市快速干线交通、生活性集散交通和绿色慢行交通设施,主城区道路网密度应大于8公里/平方公里。

严格既有建筑拆除管理,坚持从“拆改留”到“留改拆”推动城市更新,除违法建筑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盘活存量房屋,减少各类空置房。

(3)提升县城绿色低碳水平

要因地制宜强化县城建设密度与强度管控,位于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的县城建成区人口密度控制在 0.6—1万人/平方公里,建筑总面积与建设用地比值控制在 0.6—0.8;建筑高度要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最高不超过18层,6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应不低于70%;确需建设18层以上居住建筑的,应严格充分论证,并确保消防应急、市政配套设施等建设到位;推行“窄马路、密路网、小街区”,县城内部道路红线宽度不超过40米,广场集中硬地面积不超过2公顷,步行道网络应连续通畅。

 


 

3.深圳经济特区不动产登记条例(征求意见稿)

发布机构:深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7月13日

反馈时间:2022年8月12日前

反馈路径: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wangxb@sf.sz.gov.cn

 主要内容  

(1)创新预告登记规定

一是取消“楼花”抵押,将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与预售商品房备案衔接

《登记条例》取消了“楼花”抵押,按照国家体例为预售商品房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为了与预售商品房备案相衔接,《登记条例》规定“商品房预售人应当自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十日内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从而逐步将预售商品房备案与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相互衔接。 

二是衔接更新条例,细化搬迁补偿协议预告登记制度

《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了搬迁补偿协议可以设立预告登记,预告登记有效期内,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一致同意,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受理被搬迁房屋的不动产转移、抵押或者变更等登记业务。以预告登记方式限制了已经签订搬迁补偿协议城市更新项目的转移、抵押或者变更,从而避免一房二卖。《登记条例》将搬迁补偿协议进行预告登记的程序进一步细化,并将搬迁补偿协议办理预告登记的项目类型扩大至土地整备、旧住宅区改造等项目。

(2)完善继承、遗嘱、遗赠不动产登记

一是将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分开规定,明确两类继承转移登记的申请材料。

二是增加了公告程序,明确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将当事人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等材料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三个月。

三是引入第三方审查机构,明确申请人在办理继承权转移登记时,可以委托公证机构或具有遗嘱管理人资质的律师为登记所涉及的法律事实进行调查或者核实。公证机构或者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公证文书或法律意见书可以作为登记审查依据。引入第三方审查机构不是必选事项,不强制性增加申请人负担。

四是探索建立告知承诺制。在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中,申请人确实难以获取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可以由申请人书面承诺代替,以减轻当事人的负担。同时《登记条例》规定,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转移登记的不动产,按照承诺在转移登记办理后一年内不得再办理转移登记。避免当事人通过欺骗等手段,通过告知承诺获得房产后转让房产,而当存在善意第三人时无法被追回。

(3)详细规定居住权登记

居住权是《民法典》新增加的内容。《登记条例》明确了居住权登记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针对实操中争议较大的已设立抵押权房屋能否设立居住权、一个房屋能否设立多个居住权、居住权能否转移、居住权何时失效等问题给予了明确的规范,有效指导我市居住权登记实践。此外,《登记条例》规定一个不动产登记单元仅能设立一个居住权,但居住权人可以有多个。

 


 

4.龙岗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项目全周期监管的指导意见

发布机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7月11日

 主要内容  

(1)加强土地使用源头管理

科学统筹片区规划。严格把控房地产项目规划审批,结合项目建设实际需求,做好系统评估和科学统筹,保障周边教育、医疗、交通、商业、文化等公共配套,满足片区规划使用要求。 

强化产业项目监管。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等产业主管部门应强化产业类项目审查,对项目全流程监管。

(2)完善销售环节管理

合力做好售前风险研判。在申请预售许可前,区住房建设局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征求区教育局(学位配套情况)、区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更新类项目)、区国资局(非农项目)、属地街道办等单位意见,并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关于项目土地使用权以及该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情况。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区住房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研判潜在风险点,并在项目申请预售许可前做好行业联合约谈工作,全面规范销售和宣传行为。

做好风险提示和售房核心要素公证。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公证机构对销售现场公示信息、交付标准样板房等核心要素进行公证。精装修项目应至少设置一套交付标准样板房,交付标准样板房不得加装合同约定交付标准以外的设施设备。

强化预售资金监管。区住房建设局加强房地产在售项目预售资金监管,对项目预售资金的收存和使用情况全面核查,排查项目风险隐患,对于预售资金监管要严格按比例留存,确保房地产项目建设竣工交付,维护广大购房者合法权益。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金融工作局)积极配合核查监管账户资金违规使用问题。

同步共享预售许可信息。在批准预售许可后,区住房建设局应将项目审批情况函告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龙岗登记所、布吉登记所)和属地街道办。

加大对宣传、价格的监督检查力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应对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广告及虚假房源信息,在房地产广告宣传中承诺办理入户、就业、入学信息等违法违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从严查处销售违规行为。各部门开展不定期联合检查,重点对以下房地产市场销售行为乱象从严查处:

①非住宅类项目进行“类住宅”、教育承诺等虚假宣传的;

②非住宅类项目售楼处展示具有居住功能的样板房;

③非住宅项目擅自预留作为住宅用途的排水、排污、排烟等管道,存在增设结构梁、插层等情形的;

④居住类项目售楼处展示可供加建、改建、扩建的样板房;

⑤非装修项目存在捆绑装修销售;

⑥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销售;

⑦以较低折扣要求购房人一次性付清购房款,或资金未进入资金监管账户的。立案调查期间,依法停止办理规划验收、竣工验收备案和预售许可相关手续。对已取得预售许可的项目,依法暂停销售行为。

 

市场情报 -

本周收录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信息9条,其中,意愿公示1条,计划公示3条,计划调出意愿公示1条,计划(调出)公示1条,计划(重新)公告1条,实施主体确认公示1条,用地批复1条。

 


 

本周收录土地整备项目信息2条,均为实施方案公告,分布于光明区。

 


 

本周收录集体资产交易信息2条,为谈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公告,分布在龙岗区和龙华区。

 


 

本周收录棚户改造项目信息1条,分布在福田区。

1.华富村东、西区棚改项目全面封顶

7月13日,有“深圳棚改第一村”之称的华富村东、西区棚改项目正式宣告全面封顶,预计明年交付入伙。该项目被誉为深圳老旧住宅小区“棚改第一村”,是深圳市首个真正按照棚户区政策路径实施的旧住宅区改造项目。创新采取“政府主导+国企实施+安置房建设+人才房建设”模式,由福田区政府全程主导,把握改造方向和关键环节。

华富村东、西区旧改项目位于中心公园东侧,北邻笋岗西路,东邻华富路,项目开发建设用地面积9.28万㎡,规划功能包括商业、办公、九年一贯制学校、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和回迁区,其中超高层住宅15栋,回迁房12栋,涉及回迁房2343套。

 

更新圈快讯 -

 

1.国务院:城镇建设等7大领域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提出4方面12条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围绕政府投资项目,聚焦七大建设领域。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符合进度要求等前提下,充分挖掘主体工程建设及附属临建等方面用工潜力,围绕交通、水利、能源、农业农村、城镇建设、生态环境、灾后恢复重建等七大建设领域,推动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

二是细化工作任务,充分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国家层面列出适用以工代赈的重点工程项目,分领域形成年度项目清单。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与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建立劳务沟通协调机制。尽量扩充以工代赈就业岗位,合理确定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尽可能增加劳务报酬发放规模。

三是严格规范管理,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压紧压实项目建设环节各方责任,在设计、招标投标过程中明确以工代赈用工及劳务报酬发放要求,加强施工现场日常管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是完善保障措施,加强投入支持和总结评估。实施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支持重点工程配套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比例提高到30%以上。地方各级政府积极安排专项资金,统筹相关领域财政资金加大以工代赈投入。

 


 

2.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扎实做好“三区三线”划定工作

7月15日,市长覃伟中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传达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中若干底线要求》,听取“三区三线”划定有关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国家、省决策部署,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严守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底线,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将“三区三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扎扎实实做好“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优化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刚性管控,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会议要求,要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落实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完善耕地保护动态监测监管机制,稳妥有序做好耕地恢复工作,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要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打造“一脊一带二十廊”城市生态脉络,全面推进森林城市、公园城市建设。要严守城镇开发边界,合理制定实施建设用地计划,高标准推进20大先进制造业园区规划建设,向城市更新要空间、要增量、要品质,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推动城市发展向内涵提升式转变,努力以科学的国土空间布局支撑全市高质量发展。

 


 

3.市长领衔、院士大师加盟!深圳城市规划委员会委员名单更新

近日,深圳市人民政府聘任马清运等99人为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非公务委员,名单中既有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勘察设计大师及各领域专业人士,也有省市政协委员、市人大代表。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章程(2022年版)》此前经市政府同意已正式对外公布。新版章程对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及其专业委员会的审议审批职责、人员架构和议事规则等进行了修订。其中,在人员架构方面,市规划委员会由29名委员组成,其中公务委员14名,非公务委员15名。公务委员设常设席位委员9名,其中主任1名,由市长担任;其他常设席位委员包括市政府秘书长和市发展改革委、司法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和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的代表。专业委员会方面,发展策略委员会公务委员设常设席位委员9名,非公务委员30名;法定图则委员会公务委员设常设席位委员10名,非公务委员35名;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公务委员设常设席位委员6名,非公务委员25名。

 


 

4.罗湖公开征集《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项目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意见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项目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于2019年12月13日起实施,至今快满3年有效期。为加强罗湖区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监督,推动规范性文件正确实施,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和法制统一,罗湖区住建局针对《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项目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情况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该办法共26条,包括总则、安居工程计划、收购移交与入库、配租配售、监督管理和附则。对区信息平台的建立和信息交换机制作出了规定;对安居工程计划对配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事项进行了宏观构建,并明确配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关键环节程序及先后顺序;同时,对收购、移交与入库、配租配售的具体流程和内容进行规定,对承租人、购房人等相关主体的行为进行约束,并规定了封闭流转的特殊情形、续租以及承租人或购房人违反相关规定时的处理情形和后果。

 


 

5.坪山区高效完成20公顷重大产业项目土地整备

今年以来,坪山区积极贯彻落实深圳市“20+8”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集群发展战略部署,为保障龙头企业重大项目落地,综合运用土地整备政策开展龙田3号地块重大产业项目土地整备攻坚,坪山区征拆工作呈现谈判时间短、拆除进度快、整备效率高的特点,为全市国有已出让低效产业用地的盘活利用提供了“坪山经验”。

 


 

6.1-6 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 5.4%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6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68314亿元,同比下降5.4%。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84881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8%。房屋新开工面积66423万平方米,下降34.4%。房屋竣工面积28636万平方米,下降21.5%。1-6月,商品房销售面积6892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2.2%。商品房销售额66072亿元,下降28.9%。6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5478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3%。

 


 

7.首单保障性租赁住房 REITs 项目已获通过

7月12日,深交所网站披露,市场上首单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项目——红土创新深圳人才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项目已获通过。此次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报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项目选取了四个位于深圳核心区域或核心地段的项目,项目涉及保障性租赁住房1830套、13.47万平方米,已经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书,资产评估值约为11.58亿元,项目的主要出租对象是新市民、青年人。


 

资料来源:住建部网站、国家统计局网站、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深圳市及各区政府在线、深圳市各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网站、深圳特区报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