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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4 来源:卓越城市更新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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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广东去年开工改造超1500个老旧小区 惠及约31万户居民,超额完成年度民生实事底数任务

       近日,媒体从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2021年全年全省开工改造超过1500个老旧小区,惠及约31万户居民,提前超额实现省民生实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任务底数目标,其中2021年全年全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超4000部。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被列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民生项目和省十件民生实事,2021年计划年度开工改造不少于1300个老旧小区,惠及超过25万户居民。

      如何高效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广东坚持高位推动,成立了城镇居住社区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同时完善配套政策,构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2+8+N”政策体系,出台《广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广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引》等。

      另外,广东及时总结提炼广州、珠海、佛山、江门、梅州等市在电梯加装、连片改造协调联动、发动居民群众“共同缔造”、完善小区日常管养、与专营单位协调联动、党建引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的政策经验供全省学习借鉴。

      目前,广州、佛山、江门市的3个项目已入选住建部“我为群众办实事”城镇老旧小区重点项目联系点,参与全国经验交流。省本级、广州、珠海的4项政策入选住建部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向全国推广。

      广东还不断丰富提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出台《广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分类与建设清单》。改造后的老旧小区环境优美,生活便利,当地居民衣食住行水平都得到很大提高。同时全省还大力推进旧楼加装电梯,提高居民生活便利度。多地市出台加装电梯相关政策文件。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全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超4000部。

      在实践中,广东多地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及传统风貌传承。比如汕头市以传统文化作为桃园、凤园、梅翠园、福祥、南海横等小区的改造题眼、亮点,紧扣群众生活功能需求,因地制宜、适量“插花”,提升居住社区品质。江门市启明里小区秉承“民生为先、修旧如旧、活化利用、记住乡愁”的理念,尽量恢复、还原历史建筑面貌,并引入商业模式,深挖华侨故事,打造江门市民熟悉的侨乡故里,使得侨乡民居换新颜,棚户“蝶变”城市客厅。

(来源:南方日报)

 

深圳存量居住用地总面积突破1000公顷

      增居住,优民生,深圳从供给侧不断加大居住用地供应力度。全市2021年第四季度存量居住用地的项目和土地总面积分别突破500宗、1000公顷两大“关口”,为去年最高值。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日前在其官网公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深圳全市(不含深汕合作区)共有存量居住用地项目537宗,存量用地总面积1017公顷,其中未动工土地面积269.84公顷、已动工土地面积747.16公顷(含未销售土地面积286.17公顷)。

      根据同时发布的存量居住用地项目清单,全市各区的情况为:福田区37个,罗湖区15个,南山区53个,盐田区25个,宝安区84个,龙岗区103个,龙华区73个,坪山区37个,光明区86个,大鹏新区24个。其中,龙岗区存量居住用地项目在全市唯一“破百”,是居住用地供应主力区域之一。

      存量居住用地的项目数量和土地总面积创新高,离不开深圳在供给侧不断加大居住用地供应力度等一系列举措,包括:增加居住用地总供给规模和供应比例、成功推出2021年度三批次居住用地集中公开挂牌出让、蹄疾步稳推进城市更新、拓宽11种居住用地供应渠道、科学合理调整国土空间规划配置、节约集约提高开发强度打造立体城市等。这些措施进一步维护了深圳土地供应市场的良性、理性、稳定、有序、公平,鼓励更多优质市场主体参与城市共建共赢,受到广泛好评。上述存量居住用地项目,可建的住房类型包括:普通商品住房、全年期租赁商品住房、公共住房(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

      通过在居住用地中配建一定比例公共住房项目等举措,深圳努力确保新一轮“房改”任务有效推进。目前,一大批公共住房正加快入市脚步。处于“已动工未竣工”状态的项目,包括了福田区安托山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天健天骄东郡公租房,南山区安居博文苑、安居南馨苑、安居同乐馨苑、安居高新花园,宝安区万科都会四季花园、宝珺园等。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22年,深圳将继续严格落实中央“房住不炒”精神,多措并举“增居住、优民生、强工业、控商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构建“4+2+2+2”住房保障体系(40%商品住房+20%人才住房+20%安居型商品房+20%租赁住房),确保实现“到2035年全市筹建各类住房170万套,其中公共住房不少于100万套”“以1900万常住人口配置资源,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的年度分解任务,打造先行示范区“住有宜居”民生幸福标杆。

(来源: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大鹏新区2021年重大项目固投逾百亿

  近日,深圳市大鹏新区(以下简称新区)公布了2021年重大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该年度共完成“百亿”目标,全年总投资达106.70亿元,实现新区“十四五”良好开局。

  据介绍,近年来,新区在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推动重大项目连年创新高。2019年,新区重大项目完成固投70.02亿元;2020年完成固投92.08亿元;2021年再创新佳绩,完成固投超百亿元。

  2021年全年共组织34个项目参加省、市重大项目集中启动活动,总投资106.70亿元,为重大项目乃至新区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提供强劲推力。

  轨道交通方面,轨道交通8号线三期完成溪涌站盾构始发结构围护、溪涌河导改场坪、2#风井疏解路,深惠城际大鹏支线完成施工进场准备工作。

  产业发展方面,深圳乐土沃森生命科技中心1栋建筑投入使用、4栋建筑完成主体结构、2栋建筑基坑开挖,建成后将引进诺贝尔奖得主、国内外院士,设立院士级实验室和重点生命科技项目。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基因组研究所研究生宿舍完成主体工程,建成后将引进一批农业科研机构、龙头企业和国内外高端人才,构建食品产业集群,为深圳国际食品谷建设提供支撑。

  公共服务方面,新区人民医院塔楼主体结构完成25%,作为新区唯一三甲综合医院,将提供床位2000张。教育事业高效发展,人大附中深圳学校(九年一贯部)二期完成C座3至5层和200米标准操场,建成后可提供学位1440个;深圳市第二十三高级中学开展工程桩和支护桩施工,建成后可提供高中学位1800个;红岭教育集团大鹏校区开展支护桩和工程桩施工,建成后可提供初中学位1800个、高中学位1800个。保障房和人才房加快筹集,安居东湾半岛花园移交使用,提供1189套保障房,大鹏中心区08-13地块保障性住房主体结构封顶,将提供3050套住房。

  城市建设方面,东部海堤重建工程(三期)杨梅坑示范段、罗香园段海堤空间向公众开放,坝光片区防洪(潮)排涝工程一标段完成96%工程量、二标段完成84%工程量、三标段开工建设,整治河道13条、总长12.97公里。

  道路交通方面,核龙线大鹏段(文化路口-核电站门口)市政化改造竣工初验;环大鹏湾海岸公路改造(揹仔角-上洞段)完成道路主体工程;鹏坝通道(坝光段)建成通车;葵涌环城西路一标段、二标段竣工验收。

(来源:南方都市报)

 

深圳:用足用好综改试点关键一招 今年将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重大制度创新成果

破冰探路,深圳先行。

  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授权改革试点,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关键一招。《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在主要目标中明确:“2022年,各方面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重大制度成果,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去年底召开的市委七届三次全会在部署今年重点工作时明确提出,要以深圳综合改革试点为牵引推进战略战役性改革,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重大制度创新成果。媒体从市委改革办获悉,今年深圳将高质量分批次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突出激活发展动力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把握好推动改革的时度效,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重大制度创新成果。

 

综合改革试点示范引领作用初显

  1月10日,《深圳市个人破产信息登记与公开暂行办法》正式实施,通过强化债务人监督、防范破产欺诈,进一步完善个人破产制度。开展破产制度改革试点是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之一。自试点以来,深圳勇闯“无人区”,出台国内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成立国内首家破产事务管理机构,办结了个人破产重整案、个人破产清算案等一批在全国全省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为健全国家统一破产制度和办理体系先行示范。“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授权改革试点,是新时代推动深圳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又一重大举措,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关键一招,也是创新改革方式方法的全新探索。”市委改革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市委坚强领导下,该办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重点做好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法治保障机制、正向激励机制、改革宣传机制等工作。

  截至目前,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呈现亮点纷呈良好态势:实施“百名干部破百题”行动,设立“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突出贡献奖”,40条首批授权事项大部分已落地,深交所恢复主板发行功能、主板与中小板合并,全国首批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一批改革取得突破,47条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获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文推广。去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充分肯定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对全国以及其他地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初步显现。

 

高质量谋划第二批授权清单

  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已迈入“深水区”。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涵盖了要素市场化配置、营商环境优化、科技创新体制、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制、生态环境和城市空间治理等领域,均是改革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去年年末召开的市委七届三次全会部署今年改革工作时提出,要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提高改革综合效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着眼于解决高质量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着眼于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多策划战略战役性改革,多推动创造型、引领型改革,这为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提供了根本遵循。”上述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市委改革办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扩大试点成效,高标准推动完成首批清单任务,高质量牵头谋划第二批授权清单,进一步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进一步突出制度建设强化示范引领,坚持边试点边总结,及时提炼改革经验,使更多制度创新成果在全国范围得到复制推广。

(来源:深圳特区报)

 

深圳:以“开放均衡高效低碳”的干线道路网络助力粤港澳湾区畅联、深圳高质量发展

      干线道路作为城市的主体骨架,对于支撑深圳社会经济产业发展、引导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具有重要作用。根据深圳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了《深圳市干线道路网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项目成果于近日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新发展时期,深圳面临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交通强国示范城市等国家战略目标的机遇和挑战,对深圳交通系统建设提出了区域联系更广泛、城市出行更可靠、设施发展更集约、生态保护更严格等要求。

      新版规划结合区域和城市发展要求,提出了构建网络开放、空间均衡、集约高效、绿色低碳的干线道路体系,实现“10、60、90”可达性目标(10分钟进入高快速路网络、60分钟全市域可达、90分钟连接都市圈主要城市中心),支撑大湾区畅联、都市圈一体、全市域高质量发展。同时,提出“区域互联互通、城市均衡高效、核心区品质示范”的规划策略,全市到2035年基本形成“八横十三纵”高快速路网体系,总里程约1000公里。

      为了满足深圳不同发展阶段的快速发展需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1990年、2004年和2015年先后组织编制了三版干线道路网规划,奠定了全市高快速路网络基础。面向未来,全市干线道路网络的持续完善及智慧化发展将为深圳市和湾区提供一个更加开放,更为可靠,更高效率的道路网络,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资源要素高效融通和产业分工协作。

(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东建立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统筹协调、高效推进全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广东省政府近日决定建立广东省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据悉,联席会议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统筹推进全省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研究协调重大事项,审议相关文件;指导各地、各有关单位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培训和舆论引导工作,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督促指导各地尤其是重点城市落实政策措施,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供给;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席会议由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省政府领导担任总召集人,省政府联系协调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副秘书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成员包括省发展和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单位负责同志。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单位参加会议。联席会议决定事项以纪要形式明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起草,经总召集人审定后印发。重大事项须按程序上报省政府。

(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

 

21部门联合发布《“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提出 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要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21部门联合发布《“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提出,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要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规划主要涵盖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和文体服务保障等领域的公共服务。

  据介绍,规划是“十四五”时期乃至更长一段时期促进公共服务发展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规划期为2021~2025年。

  规划提出,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公共服务发展基础更加坚实,发展条件深刻变化,进一步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持续改善,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农村危房改造在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公租房保障能力增强,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帮助和支持2568万贫困人口、3500多万边缘贫困群体住上安全住房,农村贫困群众住房安全得到历史性解决。建成世界最大住房保障体系,帮助2亿多城镇困难群众改善了住房条件。

  规划明确,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方面,要做好城镇住房和收入困难家庭公租房保障,实行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合理确定实物公租房保有量,对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依申请应保尽保。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严格把好棚户区改造范围和标准,科学确定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重点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工程进度和回迁安置。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做到应保尽保。

  同时,要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在推动重点领域非基本公共服务扩容方面,要积极推动改善住房条件。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要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以中小户型为主,供应范围以面向户籍人口为主,逐步扩大到常住人口。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重点改造完善小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提升社区养老、托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多措并举促进单位依法缴存,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租购并举保障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

(来源:住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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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动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含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自然资源部现就积极稳妥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制定《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

《方案》的主要内容有: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试点布局。

  (四)工作目标。

  二、进一步提高土地要素配置效率

  (五)支持探索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六)鼓励优化产业用地供应方式。

  (七)推动以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用地。

  (八)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九)推进合理有序用海。

  三、推动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

  (十)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十一)加快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

  (十二)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四、推动资本要素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十三)增加有效金融服务供给。

  (十四)发展多层次股权市场。

  (十五)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和风险管理体制。

  五、大力促进技术要素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十六)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

  (十七)完善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

  (十八)推进技术和资本要素融合发展。

  六、探索建立数据要素流通规则

  (十九)完善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机制。

  (二十)建立健全数据流通交易规则。

  (二十一)拓展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场景。

  (二十二)加强数据安全保护。

  七、加强资源环境市场制度建设

  (二十三)支持完善资源市场化交易机制。

  (二十四)支持构建绿色要素交易机制。

  八、健全要素市场治理

  (二十五)完善要素市场化交易平台。

  (二十六)加强要素交易市场监管。

  九、进一步发挥要素协同配置效应

  (二十七)提高全球先进要素集聚能力。

  (二十八)完善按要素分配机制。

  十、强化组织实施

  (二十九)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三十)落实地方主体责任。

  (三十一)建立组织协调机制。

  (三十二)强化试点法治保障。

(来源:自然资源部)

政策解读

(1)指导思想。围绕推动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全面提高要素协同配置效率。

(2)粤港澳大湾区符合试点选取原则,试点期限为2021—2025年。2022年上半年,完成试点地区布局、实施方案编制报批工作。

(3)支持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

(4)推进国有企事业单位存量用地盘活利用,鼓励市场主体通过建设用地整理等方式促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深圳已在《深圳市落实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用地供应的暂行规定》中先试先行,后续关注是否进一步扩大适用范围及其他试点城市跟进情况)

(5)探索开展政府数据授权运营。(列入试点后,或可解决规划数据获取难问题)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树木保护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含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让历史文化保护融入城市建设,把树木作为城市有生命的基础设施保护好、传承好,切实做好城市绿化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据《城市绿化条例》《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广州市绿化条例》等法规规定,结合广州市实际情况,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制定《广州市城市树木保护管理规定(试行)》。

  《规定》的主要内容有: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古树木界定、古树木保护细则、古树木管理细则、申请迁移规定、征求意见情况等。

(来源: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政策解读

一、迁移和砍伐树木审批

严格保护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行道树、大树等树木,禁止擅自砍伐树木,禁止擅自迁移树木,禁止同一建设工程项目分批申请审批。

明确4种需专家论证并征求公众意见的情形和要求。主要涉及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的;大树十株以上的;道路、绿地树木五十株以上的;特殊地区的公园树木。

二、建立电子档案

建立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行道树、大树的电子档案,并进行动态管理。增加大树定义,指胸径20厘米以上的乔木。

三、编制树木保护专章

城市更新项目应在片策方案、控规中编制树木保护专章。

四、管理要求

相关单位应在建设项目立项、建设规划审批、项目设计审批、规划调整、工程建设、工程验收等环节依法落实树木保护专章要求。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含政策解读)

       为在“十四五”时期抓住时代机遇、履行时代担当,指导和推进东莞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中共东莞市委关于制定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精神,东莞市人民政府制定《东莞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四五”规划》。

  《规划》的主要内容有:发展成效与面临形势、总体要求、产业发展重点、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

(来源:东莞市人民政府)

政策解读

(1)强调南部九镇实施商住类更新单元与“工改工”项目推进联动机制,强化联动平衡台账管理,“工改工”面积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 60%。每年至少开展 1-2 个 100 亩以上的镇村工业园改造。(本条规定是对2020年《关于进一步完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 推动南部各镇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延续)

(2)推进全市“工改工”项目实施。以低效镇村工业园改造为核心,完成“工改工”拆除整理 30000 亩以上,开工建设产业用房 2000 万平方米以上,完成“工改工”项目不少于 100 个。

(3)对产业导入主导业态鲜明、形成一定集聚规模的“工改工”项目认定为“产业集聚特色园区”,给予政策扶持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深化土地利用方式改革推动城乡融合集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含政策解读)

       为了解决佛山市南海区历史形成的土地利用碎片化问题,深化土地利用方式的改革创新,推动城乡融合集聚发展及产业用地成片连片利用,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现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市相关部署,制定《佛山市南海区深化土地利用方式改革推动城乡融合集聚发展的若干措施》。

《措施》的主要内容有:

         一、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奠定产业集聚基础

         二、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现土地集中归并

         三、实施集体土地严格管控,防止土地碎片利用

         四、灵活创新土地利用模式,促进土地连片利用

         五、建立多项保障体制机制,确保土地连片利用

(来源: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

政策解读

一、划定工业用地红线,制定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空间与产业规划

(1)坚持“像保护耕地一样保护工业用地”的底线思维,划定工业用地红线和产业用地集聚区,严格落实“进一改一”原则。

(2)编印《南海区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空间与产业规划》,划定产业集聚区、主题产业社区、储备整备空间、腾退区、腾挪安置区等集中改造区域。对腾退区、腾挪安置区等制定相关要求。

二、加强土地整理,促进土地集中连片

完善“地券”制度、建立“房券”和“绿券”制度,助力空间布局优化。加强土地征收和整备、允许土地空间灵活调整,促进土地连片利用。

三、划定连片城市更新单元

全区统一划定面积不低于300亩的多个连片城市更新单元,单元内纳入标图建库项目可继续享受“三旧”改造政策。单元外不再享受“三旧”改造政策。单元内工改居项目不得单独改造。单元计划获得市更新局审核通过或区政府审批的项目继续按原计划实施。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都区农村宅基地及住宅审批建设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市花都区农村宅基地及住宅审批建设管理,深入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粤农农规〔2020〕3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穗府办规〔2020〕18号)等相关规定,结合花都区实际,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制定《花都区农村宅基地及住宅审批建设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

《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有:

  一、基本原则

  二、适用范围

  三、一户一宅的核定标准

  四、明确农村住宅建设标准

  五、明确农村住宅建设管理要求及程序

  六、明确宅基地用地审批要求

  七、加强农村住宅建设保障力度

  八、强化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九、附则

(来源: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东莞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四五”规划》业经东莞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

  《规划》的主要内容有:发展成就、存在问题和发展趋势、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综合交通规划和执行任务、保障措施。

(来源: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为指导和促进“十四五”时期广东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规划纲要》,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现予以印发。

《规划》的主要内容有:

  一、发展形势

  (一)“十三五”发展成就

  (二)存在问题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着力优化产业结构布局,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

    (二)着力推广新型建造方式,提升产业现代化水平。

    (三)着力加快技术研发创新,提升科技引领驱动力。

  (四)着力改革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提升管理水平。

  (五)着力强化工程责任落实,提升建造品质。

  (六)着力培养产业专业队伍,提升人才保障支撑力。

  (七)着力加快“走出去”步伐,提升市场拓展能力。

  (八)着力推进行业治理现代化,提升市场服务效能。

  四、保障措施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