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快讯 | 行业信息速览
2021-10-29 来源:卓越城市更新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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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为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一、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非居住用房地产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执行。

       二、国务院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具体办法,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应当构建科学可行的征收管理模式和程序。

       三、国务院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考虑深化试点与统一立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情况确定试点地区,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本决定授权的试点期限为五年,自国务院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试点过程中,国务院应当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试点情况,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条件成熟时,及时制定法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试点实施启动时间由国务院确定。

(来源:深圳特区报)

 

2021年1—9月全国新开工改造 城镇老旧小区5.12万个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万个。经汇总各地统计、上报情况,2021年1—9月份,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12万个,占年度目标任务的94.8%。其中,2021年计划任务全部开工的地区:上海、安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南、山东、河北、江苏、黑龙江、新疆、江西、吉林、甘肃、青海、海南;开工进展排名靠后的地区:湖南、福建、山西、西藏。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总结推广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保障典型经验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按照《关于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扎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20〕305号)和《关于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投资〔2021〕1275号)部署,加大相关政策宣传贯彻力度,推进各地方总结推广、交流借鉴、相互启发、共同发展,进一步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建立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保障典型经验交流借鉴制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推广重点内容

       请各地方对照相关政策要求,全面总结本地区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保障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重点围绕以下内容:

     (一)“项目化”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大项目储备、前期推进和开工建设力度;(二)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作用,统筹地方财力优先用于保障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定税费、土地等支持政策;(三)发挥开发性、政策性银行等作用,商业银行以可持续方式加大金融支持;参与设立城市更新基金等;(四)引入社会资本包括以小区、社区乃至街区为单位整体参与,专业承包单项或多项需改造设施,以及其他方式;(五)落实专业经营单位出资责任,推动小区原产权单位出资,引导居民出资;(六)充分利用低效土地、盘活存量房屋设施,依法合规简化用地、规划等审批程序;(七)统筹加大排水设施、“一老一小”、停车、充电桩等设施建设,实现“一钱多用”;(八)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行物业专业化管理,完善长效管理运维机制等。

二、总结推广具体形式

     (一)向同级人民政府报送有关政务信息、工作专报等。(二)通过各类既有信息渠道或新建信息渠道印发各地市进行交流借鉴。(三)看得准的措施扎实、成效明显的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四)通过召开现场会、推介会等形式进行推广交流。(五)建章立制,总结形成相关文件印发实施等。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方上报或下发的相关文件、书面材料,请同步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有关地方的好经验好做法,将开展宣传推广,上报政务信息,通过《发展改革情况通报》等印发各地交流借鉴。(二)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季度定期组织各地方梳理报送总结推广情况并进行通报。请各地方于2021年12月前完成首次报送,2022年起每季度末定期报送最新总结推广情况,并将书面材料电子稿同步通过纵网邮箱报送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城建处,有关材料篇幅控制在3000字以内,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进展情况。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保障情况,重点是上述八方面重点内容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并将相关具体案例作为附件;

       2.资金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3.下一步工作举措以及政策建议。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乎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是“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生动实践。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高度重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相关政策宣传贯彻,加大对市县的督促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切实强化资金保障,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来源:国家发改委)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发布

10月24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发布。

意见指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着力解决资源环境约束突出问题、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庄严承诺。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意见强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意见明确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坚持“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的工作原则;提出了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水平、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等五方面主要目标,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意见明确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点任务:一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二是深度调整产业结构,三是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四是加快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五是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六是加强绿色低碳重大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七是持续巩固提升碳汇能力,八是提高对外开放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九是健全法律法规标准和统计监测体系,十是完善政策机制。

意见强调,切实加强组织实施。加强党中央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地方责任,严格监督考核。

(来源:国务院)

 

楼市末端利好隐现,20城房贷利率下调

“房地产市场合理的资金需求正在得到满足,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整体态势不会改变。”在10月20日举行的2021金融街论坛年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鹤称。事关地产行业的“钱袋子”,此言一出,备受关注。

2021年二季度以来,因住房信贷环境收紧,二手房市场率先降温,并在下半年逐步传导至新房和土地市场。楼市降速、房企缺钱、土拍寒流,房地产行业充斥着迷惘与波折。值此之际,官方密集释放稳定信号,是否代表房地产资金面有望改善?

答案似乎是肯定的。10月以来,在极为反映信贷环境的房贷利率端,市场温度正悄然变化。据贝壳研究院最新监测数据,10月90城主流首套房贷利率为5.73%,二套利率为5.99%,均较上月下调1个基点。10月房贷利率回调,是年内首次出现环比下降。

该研究院认为,市场末端的微小变化,代表着信贷环境有所改善,9月底以来央行多次释放积极信号,预计四季度住房信贷的投放将回归“平稳有序”。

不过,当前楼市极速降温,背后原因较为复杂:三四线楼市需求提前透支、“房住不炒”下地产周期被抹平。房地产业内普遍认为,“大放松”式地刺激市场,已经不再现实。今年9月,楼市的降温速度,甚至超过14年市场下行期的跌幅。

房贷利率松绑信号

楼市末端,正在起一些细微的变化。

10月20日,贝壳研究院发布报告称,10月份20个城市房贷利率出现下调,其中14城首套利率下降,14城二套房贷利率下降,重合的9城首套、二套房贷利率均下调。整体来看,90城主流首套房贷利率为5.73%,二套利率为5.99%,均较上月下调1个基点。

从下调城市名单看,除了广州、深圳外,大多为三四线城市。具体而言,10月份首套房贷利率下调幅度居前的为:洛阳、湖州、广州、中山、襄阳、达州、无锡、泰安、吉林、深圳、北海、唐山、漳州、绵阳。其中,洛阳首套房贷利率较上月下调25个基点。

广州是近期房贷利率风波中的“焦点”。早在十月初,便有市场消息显示,广州部分银行确实出现房贷利率下调的迹象,包括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广州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等,房贷利率已经较过往有所下降,如今在报告数据中得到证实。

在放款周期方面,10月90城房贷平均放款周期为74天,较上月有所延长。报告称,这主要因放款动作与利率调整存在时差,10月银行发放的贷款多为前几个月签约的单子。从局部城市看,上海、芜湖、南宁、烟台、郑州等城市放款周期较9月有所缩短。

有上海地区的房产中介表示,最近银行放款确实变快了一点,郑州也有购房者反映类似情况。

“央行于9月底的三季度例会针对房地产市场定调,要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0月部分城市银行下调房贷利率则是对‘两个维护’的具体践行,住房市场信贷环境有所改善。”贝壳研究院认为。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房贷利率微调的苗头出现,但多地利率水平仍居于高位。譬如,河南的新乡、许昌、开封,这三个城市的主流首套房贷利率均高达6.37%,高居90城之首;二手主流利率方面,开封、新乡更是高达6.86%,惠州也达6.80%。

市场基本面还未“触底”

信贷政策走向,对楼市的体感温度至关重要。

今年三季度以来,银行放款难的现象在全国各地出现,尤其是华东、华南等热点城市,楼市房贷排队现象严重,严重制约了楼市成交。从放款周期看,普遍都在3个月以上,部分城市甚至需要6个月以上,导致全国楼市二手房交易极大降温。

二手房市场降温,逐步传导至新房和土地市场;新房和土地市场降温,又进一步减弱二手房市场预期。种种因素下,楼市迎来一个极为惨烈的“铜九”。

亿翰智库表示,1~9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1.54亿平米,同比增长11.40%,增速较1~8月收窄5.1个百分点;9月单月销售面积1.25亿平米,同比下降15.6%。“金九”销售面积跌幅,为近7年来最大,甚至超过14年市场下行期的市场跌幅。

二手房方面,市场更是进入全局性“冰点”。据亿翰智库,除郑州市场略有回暖外,其余监测城市成交面积同比均下滑;北京同比和环比分别跌27.94%和21.90%,上海和深圳同比分别下滑62.16%和78.33%,深圳更是创下2020年2月以来的新低。

“目前贷款的话,放款还是比较慢,审核材料严格,没有任何银行可以承诺时效。”有北京房产中介表示,购房者都是在排队,大家都在等明年第一波放贷。此外,受学区房政策预期的影响,近期西城区、海淀区二手房成交量下滑都比较明显。

宁波一位业内人士则认为,现在购房者已经“麻木”了,利率高低其实已经对市场没有太大影响,不像以前说利率8折9折,就可以给楼市打鸡血。“真正成交的都没几套,有些成交还是业主自己在倒房票,真正的二手房交易极少。”

在惠州,整体房贷仍然呈现出银行额度紧张、贷款利率高、审核要求严格、房贷周期延长的状况。据惠州中原地产调研,目前放贷时间普遍维持3~6个月,与六月份相比,放款时间依然较长。二手房贷款办理难度明显加大,信贷依然没有放松。

在贝壳研究院看来,近期楼市出现大幅调整,系受去年低基数、以及今年上半年商品房销售面积“高位运行”等因素影响。截至今年6月,全国房地产市场高位运行了14个月,这期间有投资投机需求、也有刚需提前入场,现在的回调是把这部分“水”挤掉了。

中国银河证券则认为,目前基本面还未触底,四季度销售下行将继续加快。“行业销售拐点在7月就已经确立,开始进入负增长区间,但基本面还未触底,政策层面已是底部,未来若基本面加速恶化,则政策维稳预期将进一步加强。”

官方发声释放稳定信号

房地产行业低温蔓延、地方“救市”频频博弈,下一步政策怎么走?信贷层面会迎来实质性改善吗?近期,官方频频发声,释放积极稳定的信号。

在10月20日举行的2021金融街论坛年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鹤表示,房地产市场合理的资金需求正在得到满足,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整体态势不会改变。

同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指出,对于房地产市场,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风险偏好过度收缩的行为逐步得以矫正,融资行为和金融市场价格正逐步恢复正常。

10月15日,央行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也表示,今年前三季度,少数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个人住房贷款投放受到一些约束,房价上涨速度得到抑制。房价回稳后,这些城市房贷供需关系也将回归正常。

中国银河证券认为,从近期中央和地方的表态看,信贷最紧的时刻已经过去,央行层面可期待按揭贷款和房企信贷的放松。目前,政策导向已由“紧”转向“稳”,销售大降温趋势下政策托底意图初现,当下可运用的政策工具较多,但“大放水”式放松难再现。

华西证券也表示,目前多数银行尚未到达个人按揭贷款占比红线、还有部分银行压降过快,给按揭贷款加快加大投放,留有一定的政策空间。若2021年四季度按揭贷款的投放加速,有望缓解房企目前较为紧张的资金面,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据其测算,54家样本银行2021H1理论压降规模为1778亿元,实际上个人住房贷款压降规模为7173亿元,大幅大于线性假设下所需压降规模。未触红线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等,个人按揭贷款占比也有所下降。

“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正在发生剧烈变化,商品房销售剧烈下滑,房企资金紧张,房企海外债违约密集,与房地产信贷紧缩关系至关密切。”中指研究院称,而从监管层近期表述看,过紧的房地产信贷政策有望纠偏,房地产信贷投放将会加速。

(来源:第一财经)

 

广东前三季度GDP同比增9.7%

23日,广东省统计局发布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数据。2021年前三季度广东地区生产总值为88009.86亿元,同比增长9.7%,两年平均增长5.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3425.59亿元,同比增长8.2%,两年平均增长5.6%;第二产业增加值为34684.45亿元,同比增长11.1%,两年平均增长5.0%;第三产业增加值为49899.82亿元,同比增长8.8%,两年平均增长5.2%。广东省统计局分析指出,前三季度,广东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济运行保持恢复态势,主要经济指标总体处于合理区间,就业民生较好保障。

 

工业生产保持稳定,规上工业增加值2.67万亿元

当前,广东农产品供应有保障。数据显示,早稻生产创新高,2021年广东早稻总产量524.15万吨,同比增长1.1%;早稻亩产407.0公斤,同比增长2.3%,早稻总产量创近16年来新高、单产创22年来最高。此外,生猪产能恢复成效显著,生猪出栏增长36.2%,猪肉产量增长40.7%。前三季度,广东工业生产保持稳定,广东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67万亿元,同比增长12.1%,两年平均增长5.2%。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产量增长形势良好,其中,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同比均增长67.1%,新能源汽车增长176.8%。广东交通运输总体平稳,服务业运行稳中向好。前三季度,广东货运量同比增长17.7%,其中公路、铁路货运量分别增长24.7%、18.3%;港口货物吞吐量增长6.7%;旅客出行更加注重效率,高速铁路、民航客运量分别增长19.1%、20.3%。规模以上服务业运行延续恢复态势,1-8月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3.6%,两年平均增长10.1%。

 

广东市场复苏,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6万亿元

前三季度,广东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9.8%,两年平均增长7.3%。民间投资意愿较强,完成投资同比增长13.8%。工业投资自2月份以来持续保持20%以上的增速,同比增长21.1%。值得注意的是,民生领域补短板投入保持较高力度,教育投资同比增长45.4%,两年平均增长36.8%。新基建投资增势强劲,互联网和相关服务投资同比增长116.7%。目前,广东市场销售稳步恢复。前三季度,广东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6万亿元,同比增长13.6%,两年平均增长1.5%。乡村市场恢复好于城镇,零售额同比增长21.5%。此外,全省限额以上单位22个主要零售商品类别中,有17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实现增长,其中11类商品增幅超过15%。新消费模式发展势头良好,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25.1%,两年平均增长22.7%。前三季度,广东外贸进出口总额6.03万亿元,同比增长18.6%,持续今年以来两位数增长态势,两年平均增长8.0%。其中,出口3.68万亿元,同比增长19.3%;进口2.35万亿元,同比增长17.5%。当月进出口总量创历史新高,全省进出口0.78万亿元,同比增长12.1%。

 

广东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694元

前三季度,广东财政收支运行良好,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万亿元,同比增长11.3%;其中,税收收入增长14.5%,占预算收入比重比上年同期提高2.2个百分点。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增长3.5%;其中民生类支出占预算支出比重69.4%,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分别增长4.5%和11.7%。前三季度,广东居民收入不断增加,广东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694元,同比增长11.4%,两年平均增长7.7%。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592元,同比增长11.0%,两年平均增长7.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619元,同比增长11.9%,两年平均增长8.8%。省统计局分析认为,总的来看,广东前三季度经济持续稳定恢复,但也要看到,外部环境依然严峻复杂,经济恢复不均衡问题进一步显现,整体恢复向好的动力减缓。下一步,广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强化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着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着力深化改革开放创新,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释放内需潜力,努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

(来源:深圳特区报)

 

深圳第三批次居住用地集中出让

按照“两集中”供地要求和《深圳市2021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深圳市本年度第三批次、共计11宗住宅用地于10月27日集中公开挂牌出让。

本次集中公示11宗居住用地,地块位置涵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1宗、南山区1宗、福田区1宗、宝安区2宗、光明区3宗、龙岗区2宗、坪山区1宗,总土地面积约38.07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91.64万平方米,其中B106-0065(福田)和G02315-0026(龙岗)2宗地拟用于建设出售型人才住房,采用“双限单竞+摇号”方式挂牌出让,其余9宗地拟用于建设“普通商品住房+公共住房”,采用“三限双竞+摇号”的方式挂牌出让。

一是持续营造平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本批次用地挂牌方案延续了第二批次用地成功出让经验,除2宗人才住房用地以外,其余用地主要采用“三限双竞+摇号”的方式挂牌出让。本批次用地最高溢价率仍控制在15%以内,通过明确普通商品住房及各类出售型公共住房的销售限价持续强化“房地联动”,持续引导市场预期;继续通过核验房地产开发资质、企业关联性审查、购地资金审查、购地宗数限制等方式,进一步营造平稳、理性、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二是持续发掘居住用地供应潜力。本批次用地中有2宗轨道上盖综合开发用地,在公共设施可承载的前提下,鼓励轨道场站及周边提高开发强度实施以居住为主的综合开发,充分体现了“增总量、优布局、调结构、提品质”住房发展策略,进一步挖掘居住用地潜力、优化空间资源配置。

三是持续优化区域住房结构类型。本批次用地初始建设的公共住房类型有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出租型或出售型人才住房,竞建设类型主要为出售型人才住房,结合区域特点差异化调配住房类型,着力构建职住平衡、产城融合的城市空间结构。

深圳将继续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要求,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多措并举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面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附图:本次公开挂牌出让土地信息

(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深圳坪盐通道坪山大道至南坪三期段已正式开放交通

近日,坪盐通道坪山大道至南坪三期段已正式开放交通。该路段开通后,附近居民可从坪山大道经锦龙立交与南坪三期互联互通,实现坪山中心区与南坪三期的快速连接。项目通车后,从坪山到盐田只需10分钟,到罗湖中心区只需半小时。

(来源:深圳交通)

 

深圳龙华打造万亿级数字经济圈 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深圳分中心落户龙华

10月23日,在深圳市人民政府指导下,由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中关村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联盟联合主办的大湾区(深圳)数字供应链峰会暨第三届中国工业电子商务大会在深举行。

本次峰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互联网平台监测分析深圳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深圳分中心落户龙华。未来该中心将立足深圳,辐射粤港澳大湾区,推动数字化转型的理论、方法、实践在区域落地,形成聚而优的特色产业集群。本次峰会以“数字链动 产业融通”为主题,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二级巡视员王少朋指出,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较早融合的新兴业态,工业电子商务生态体系不断完善,应用普及持续深化,催生数字化采购、数字供应链、智慧物流等一批新业态新模式,尤其是数字供应链已成为夯实新型数字基础设施、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重要支撑。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将围绕体系架构、典型应用场景、平台及支撑服务体系等方面,加强政策规划、标准体系、规则指南等顶层设计,加快平台培育和园区建设,打造一批“平台+园区”试点示范项目。

龙华区委书记王卫表示,龙华地处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发展中轴,是深圳的地理中心,也是产业大区和数字强区。龙华区产业链条完整,共有各类企业28万家,制造业企业1.8万余家,数字经济对产业发展贡献率已经突破50%,企业上新项目超过2.48万个,成为大湾区供应链的重要节点和供应链数字化发展的重要样板。当前,全区正深入贯彻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打造万亿级数字经济圈,助力深圳打造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全球供应链管理中心。王卫诚挚邀请广大行业精英投资龙华、创业龙华,与龙华共谋合作、共赢发展,龙华将竭尽所能,提供最佳的环境、最优的政策、最好的服务。

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党委书记、副主任蒋艳指出,深圳市是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排头兵。2020年,深圳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达到8446.6亿元,总量和比重都位居全国第一。期望通过中心与龙华双向赋能的合作模式,加快龙华区数字化发展进程。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何小龙发布了《社会化数字供应链全景图》。

大会设置了“后疫情时代数字供应链的机遇与挑战”圆桌论坛、数字化采购和数字化物流企业典型实践分享等环节,举行了龙华区数字经济政策推介会,发布《数字化采购应用场景与典型案例》等高规格研究成果。与会嘉宾针对政策扶持、企业需求、金融支持、平台与技术进行了深入解析和分享。据悉,龙华区将以此次大会为契机,充分发挥区位及产业优势,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不断增强产业链关键环节竞争力,完善重点产业供应链体系,构建“3+3+N”现代产业梯队,全面推进“数字龙华、都市核心”建设。

(来源:深圳商报)

 

深圳发布27条指导意见 推动金融业服务新发展格局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如何推动深圳银行业保险业服务新发展格局?近日,深圳银保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和深圳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金融业服务新发展格局的指导意见》,发布27条指导意见为深圳加快建设先行示范区、更好发挥在粤港澳大湾区中核心引擎功能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发挥好金融作用,让金融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重在优化金融体系结构、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此次指导意见中,就将率先建设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放在首位,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建设科技和产业创新高地、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方面发展。

例如,支持机构有序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模式,用好开发性政策性金融、保险机构等长期资金,更好发挥投资对扩大需求、优化供给的关键作用;鼓励深圳金融机构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先行先试,强化对新一代信息通信、新材料、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产业和6G、量子科技、深海深空、无人驾驶等未来产业的金融支持等。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此次指导意见中将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社会发展质效放在重要位置,提出深圳银行保险机构要通过政策、产品等多种手段,深化对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发个性化、差异化、普惠性的金融产品,丰富社会民生领域金融产品供给。

绿色发展是新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导意见指出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将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健全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体系,将环境、社会、治理要求纳入授信全流程,并鼓励其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分(支)行,积极发展能效信贷、绿色债券和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稳妥开展环境权益、生态补偿抵质押融资,依法合规设立绿色发展基金,探索碳金融、气候债券、蓝色债券、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气候保险等创新型绿色金融产品,支持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

此外,指导意见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金融风险方面、纵深推进金融改革开放创新、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以及强化党建引领提升金融工作合力方面也提出了具体做法,推动深圳金融在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为深圳加快建设先行示范区、更好发挥在粤港澳大湾区中核心引擎功能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来源:深圳特区报)

 

 

02

政策动态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公开征求对《广州市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含政策解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强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绿化和树木保护工作,推动广州市城乡绿化高质量发展,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拟定了《广州市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众可于2021年10月30日前登录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官网反馈。

《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有:

 指导思想、实施原则、实施内容 、科学规划,促进城乡绿化稳步发展 、严格保护,传承城乡绿化地域风貌 ;精准建设,提升城乡绿化质量效益。

(来源: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政策解读

一、强化对大树的保护

编制全市大树保护规划。城市更新要坚持保护优先,不破坏地形地貌、不砍老树、不随意改建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

二、明晰规划绿地规模

城市更新地区规划绿地用地规模应不低于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标准确定的规模。

三、严格树木迁移

涉及下列树木迁移、砍伐审批,应开展绿化专家论证并征求公众意见:

迁移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的;因同一个工程项目需迁移、砍伐大树10株以上的;申请迁移、砍伐城市道路、公园绿地的树木50株以上或者城市道路、公园绿地以外的绿地树木100株以上的。

 

关于《东莞市“工改M1”项目工业生产用房产权分割及分割转让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含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拓展优化城市发展空间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府〔2019〕1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镇村工业园改造提升的实施意见(东府〔2020〕24号)等文件精神,规范东莞市“工改M1”项目工业生产用房产权分割及分割转让不动产登记工作,促进东莞市镇村工业园改造提升,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经过多次座谈、调研和论证,起草了《东莞市“工改M1”项目工业生产用房产权分割及分割转让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建议于2021年11月5日前登录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官网反馈。

《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有:

总 则、 分割条件、受让主体条件、用地及销售管理、不动产权利登记、 附则。

(来源: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政策解读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符合国有土地面积在15亩以上,容积率3.0以上且取得方式为出让的“工改M1”项目工业生产用房的分割及分割转让不动产登记 。

二、分割要求

1、工业生产用房可按幢、层等为基本单元分割,层是产权分割的最小单位,每个基本单元的套内建面不得少于500平方米

2、工业生产用房可分割转让的计容建面≤(工业生产用房总计容建面-不计入分割转让面积)*70%。“工改M1”项目配套用房不得分割转让。已办理分割转让的工业生产用房允许二次转让,但不得再次申请分割。

3、需要办理产权分割的项目应当在城市更新改造方案或“1+N”总体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申请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深圳市城市紫线规划(修编)》公示的通告

为加强对深圳市已公布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的保护,弘扬深圳市优秀历史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城市紫线规划(修编)》,现根据程序予以公示,公众可于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26日登录深圳市自然资源局官网反馈意见。文件主要内容包含:总则、历史建筑紫线的划定和管理、历史风貌区紫线的划定和管理、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的活化利用、附则。

附图:深圳市城市紫线规划(修编)对象一览表

(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修订《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关于推动城市更新工作的若干措施》及配套操作指引的通知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关于推动城市更新工作的若干措施》(附件1,以下简称“《措施》”)及其配套操作指引(附件2)于2020 年7月29日印发实施。在《措施》执行期间,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实施效果进行了跟踪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该《措施》及配套操作指引做如下修订:

一、将《措施》第四点“街镇书面承诺六个月内补齐征地手续资料且区政府出具征地结论性意见的,或使用增减挂结余指标且建新方案获批的,允许先行用地。”修改为“使用增减挂结余指标编制建新方案获得批准,街道会社区出具已落实好用地范围安置补偿工作承诺的,允许进场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二、将配套操作指引第2章“先行用地操作指引”修改为“先行进场操作指引”。

(来源: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实施《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动绿色建筑加快发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民银行 国管局 银保监会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建标〔2020〕65号)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广东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一、创建目标

到2021年,基本建立与《条例》相配套的政策文件体系和绿色建筑全寿命期监管体制机制;全面推进新建民用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2021至2023年广东省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分别达到70%、75%、80%;星级绿色建筑面积持续增加,到2023年,全省按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的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20%,其中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九市比例达到35%。全省建筑健康性能显著增强,装配式建造方式占比稳步提高,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升,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绿色建材应用的规模进一步扩大。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绿色建筑全寿命期政策标准体系。

(二)实施绿色建筑全流程管理。

(三)提高绿色建筑质量品质。

(四)推进绿色建筑技术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绩效评价。

(三)加强宣传引导。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的通知(珠府办函〔2021〕131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精神,努力解决珠海市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结合珠海市实际情况,现提出《珠海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

《通知》的主要内容有:

一、指导思想

二、任务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任务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三、政策措施

(一)明确对象标准

(二)完善土地支持政策

(三)简化审批流程

(四)落实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支持

(五)降低税费负担

(六)加强金融支持水平

(七)完善公共服务配套

四、保障措施

(一)做好政策衔接 

(二)强化部门协作 

(三)加强组织保障

(来源:珠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征求《中山市旧村庄旧城镇改造项目公开遴选市场主体上网竞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为进一步指导中山市旧村庄旧城镇改造项目公开遴选市场主体相关上网竞价工作,中山市城市更新局会同有关单位草拟完成了《中山市旧村庄旧城镇改造项目公开遴选市场主体上网竞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有:

总 则、公告信息发布、竞价申请及资格审查、网上报价及网上限时竞价、成交确认、交易系统管理、应急处理、法律责任、附则。

(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

超高层建筑在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推动建筑工程技术进步、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但近年来,一些城市脱离实际需求,攀比建设超高层建筑,盲目追求建筑高度第一、形式奇特,抬高建设成本,加剧能源消耗,加大安全管理难度。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科学规划建设管理超高层建筑,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住建部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管控新建超高层建筑

(一)从严控制建筑高度。

(二)合理确定建筑布局。

(三)深化细化评估论证。

(四)强化公共投资管理。

(五)压紧夯实决策责任。

二、强化既有超高层建筑安全管理

(六)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七)系统推进隐患整治。

(八)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九)完善运行管理机制。

(来源:住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