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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4 来源:卓越城市更新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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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广东自贸区明确三个片区区域功能 前海蛇口片区重点投资15个项目

      9月2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以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为总定位,建设引领体制机制创新的先行区、世界级的贸易链接平台、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的示范区、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先导区。“十四五”时期,广东自贸区南沙片区、前海蛇口片区、横琴片区三个片区区域功能各有侧重错位发展。

      南沙片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主要承载区、国际人才特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打造联动湾区、面向世界的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

      前海蛇口片区联动香港建设新型国际贸易中心、国际高端航运服务中心、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提升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功能,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试验平台。

      横琴片区加快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推动粤澳两地规则衔接,构建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机制,打造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新平台、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新空间、丰富“一国两制”实践的新示范、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新高地。

      在三个片区“十四五”时期的41个重点投资项目中,广东自贸区南沙片区、前海蛇口片区、横琴片区分别有15个项目、15个项目和11个项目。

      南沙片区的15个项目包括广州港南沙港区国际通用码头工程、“国际数据传输枢纽”粤港澳大湾区广州南沙节点、香港科技大学 (广州) 、粤港深度合作园南沙枢纽片区 (起步区)项目、南沙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广汽丰田年产 20万辆“新能源汽车”产能扩建项目 (五线)、南沙国际金融岛、庆盛枢纽区块综合开发项目、万顷沙保税港加工制造业区块综合开发项目、南沙自贸区 “三高三快”道路升级改造项目、广州港南沙港区近洋码头工程、广州南沙国际物流中心、南沙邮轮码头综合体项目、中科院广州明珠科学园、全球溯源中心。

       前海蛇口片区的15个项目包括深港科技创新生态谷一期、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新兴产业技术创新载体(香港城市大学三大国家级实验平台在前海建设的粤港澳合作的新型研发机构)、前海深港广场、前海金融总部大厦、前海石公园(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包括前海滨海岸线桂湾段、前湾段、妈湾段;二期包括双界河水廊道公园、月湾河水廊道公园北段)、前海信息枢纽大厦、国家 (深圳·前海)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前海5G应用示范项目、沿江高速公路前海段与南坪快速路衔接工程、穗莞深城际深圳机场至前海段项目、妈湾跨海通道 (月亮湾大道至沿江高速)项目、新城立交项目(位于南坪快速二期与宝安大道的衔接点,共14条匝道,建成后将构成前海片区、宝安片区与南山区之间大部分交通转换的重要联络通道)、深圳市前海-南山排水深隧系统工程、国深博物馆 (暂定名)、前海国际教科文中心。

      横琴片区的11个项目包括:横琴新区市民艺术中心、东港兴远洋渔业基地、珠海洪湾中心渔港冷链仓储加工基地、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长隆国际海洋度假区(二期)、横琴科学城、横琴星艺文创天地项目、横琴口岸及综合交通枢纽项目、横琴先进智能计算平台、横琴至和国际生命科学中心、澳门新街坊。

(来源:深圳特区报)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管理机构揭牌

      9月17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下称合作区)举行管理机构揭牌仪式,这意味着合作区正式扬帆远航,进入全面实施、加快推进的新阶段。

      为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下称《方案》)关于合作区管理体制的要求,合作区成立管理委员会,下设执行委员会。这距离9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方案》仅隔十数日,显示出时不我待的“横琴速度”。

      合作区管理委员会的职权主要是统筹决定合作区的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重要人事任免,广东省委副书记、省政府省长马兴瑞,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贺一诚,共同担任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管委会主任。管理委员会下设执行委员会及秘书处,执行委员会下设行政事务局、法律事务局等9个工作机构,履行国际推介、招商引资、产业导入、土地开发、项目建设、民生管理等相关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负责合作区具体开发建设工作。

      管理机构能够迅速成立的一个重要前提是,《方案》对合作区管理的顶层设计给出了明确安排,由粤澳双方联合组建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实行双主任制,由广东省省长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共同担任,澳门特别行政区委派一名常务副主任。为加速合作区的发展,《方案》相对详细地罗列了保障措施,无论是机构设置、组建、管理工作安排、人员安排、收益共享机制等方面的开放程度都前所未有,极大地释放合作区的制度创新活力,有利于合作区立足分线管理,积极推进自主开放,继续丰富“一国两制”实践。

       合作区管理机构与体系搭建完后,如何最大限度激发粤澳双方合作动力和潜力,推动合作区建设发展进入“快车道”,有赖于双方秉持“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理念,不断地进行探索和创新。此前在横琴开发和建设管理方面,澳门与珠海主要推进以产业合作、园区合作、开发区合作等以点为主的合作,而非体系合作。现在,合作区将改变单兵作战、单线突击的改革方式,探索不同领域、不同方面、不同环节改革之间的相互配套和协同,增强了改革的综合性、配套性和系统性,成为集成式综合性改革与协调合作发展的一个重要试验平台。

      合作区建设对粤澳双方发展都有巨大的推动力,是共享合作与协调发展的尝试,也是在“一国两制”前提下进行体制机制创新的全新探索,并为中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积累经验。合作区是推动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的重大部署,是为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重要举措。当前,广东内部各地市间的发展也有待进一步平衡,即使同在粤港澳大湾区,珠江西岸与珠江东岸也仍然存在发展差距,合作区建设有利于辐射带动珠江西岸地区加快发展,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新高地。因此,澳门与珠海两地把合作区建设好对双方都有利,对地区发展有利,对大湾区发展更加有利。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新的改革开放形势面前,党中央对粤港澳大湾区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探索新路径新模式方面寄予了巨大的期待,在大湾区内建立了各类改革试验田,赋予了大湾区重大改革创新政策优势和条件,希望能够起到改革示范和引领作用。粤港澳三地应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与强烈的使命感,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地试、勇敢地改,干出一片新天地,不辱使命,不负重托。

(来源:21世纪经济网)

 

深汕合作区近40公顷优质产业用地挂牌出让

       9月16日,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交告,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深汕特别合作区(简称“深汕合作区”)E2021-0010宗地的使用权。本次出让地块位于拟规划的深汕智造城范围内,将打造成为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

      E2021-0010宗地位于深汕合作区鹅埠镇,土地面积39.13公顷,挂牌起始价2.42亿元,为普通工业用地,准入行业类别是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据了解,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该地块的出让工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会同区相关部门在短短33天内,完成了该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研究、农转用报批和土地征收、土地供应方案报批等工作,创造了深汕合作区迄今为止用地报批周期最短及单宗出让土地规模最大的纪录。

      E2021-0010宗地的成功挂牌,为深汕合作区主动承接深圳市乃至粤港澳大湾区先进产业和先进技术提供了“平方公里级”优质空间载体,标志着深汕合作区打造深圳产业体系拓展、城市功能延伸的新兴城区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来源:深圳特区报)

 

2021年1—8月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73万个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万个。经汇总各地统计、上报情况,2021年1—8月份,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73万个,占年度目标任务的87.7%。较7月末增加了9.5个百分点。其中,开工进展较快的地区:上海(110.0%)、安徽(106.4%)、山东(103.8%)、河南(102.0%)、河北(100.0%)、江苏(100.0%);开工进展较慢的地区:湖南(62.5%)、山西(59.4%)、西藏(25.0%)。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自然资源部通报49宗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

       近日,自然资源部召开媒体座谈会,公开通报49宗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

       媒体在会上获悉,今年7月~8月,20个省(区)上报了地方主动发现的2020年7月份以后新增的49宗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典型案例。截至8月底,其中42宗已整改到位,其余7宗正在整改中。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自然资源部决定对这49宗典型案例予以公开通报。

  自然资源部要求,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实行党政同责,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运用好“人防﹢技防”方式,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对在耕地保护方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危机意识,充分认识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要求,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发现一起、处置一起、曝光一起,坚决做到“零容忍”。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坚决处置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对涉及的违纪问题线索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自然资源部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要注意疏堵结合。一方面,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要求,切实保障好农村村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对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应保尽保”。另一方面,要加大监管及处罚力度。值得注意的是,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提高了违法用地的处罚标准。此前,违法用地每平方米最高罚款30元,现在罚款提高到了每平方米100元~1000元。各地要通过正面引导和反面典型警示,引导政府、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用地。要充分发动基层,建立“田长制”,将违法用地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利用卫星技术手段加强监管,缩短卫片执法工作时间。

(来源:自然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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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动态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东省“三旧”改造标图入库和用地报批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粤府令279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府〔2019〕71号),加强“三旧”改造用地标图入库及用地报批管理,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编制形成《广东省“三旧”改造标图入库和用地报批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1年5月6日至5月14日现在省自然资源厅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40条社会公众的反馈意见,意见采纳情况现已于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官网公布。

(来源: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款收存管理的通知

  为防范东莞市房地产市场领域风险,保证预售资金优先用于商品房项目建设,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结合东莞市实际,现就加强商品房预售款收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项目销售现场明显位置张贴购房支付提示牌,标注“为保证专款专用,维护买卖双方权益,请预购人将商品房预售款存入预售许可登记的预售款专用账户”的提示信息。

  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将商品房预售资金,包括购房人按照认购协议、合同等约定支付的全部房价款(含定金、首付款、分期款、全款及按揭贷款等所有预售款)全部存入预售款专用账户。

  三、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规定交存、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的,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暂停监管资金拨付和商品房网签,并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处理。

(来源: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湛府规〔2021〕5号)

      为规范城市更新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广东省政府令第 279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府„2019‟71 号)等文件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湛江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工作,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结合湛江市实际,制定《湛江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的主要内容有:

【总体目标】

      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传承历史文化,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提升城市品质和城市发展质量,建设宜居宜业城市、绿色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湛江市辖区范围内的城市更新(“三旧”改造)活动,除本办法有明确规定以外,各县(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参照执行。

(来源:湛江市城市更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