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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4 来源:卓越城市更新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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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动态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行业标准报批稿公示

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发挥社区生活圈基础性和综合性作用,推动城市发展方式和市民生活方式转变,建设健康安全、富有活力和魅力的人民城市,自然资源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 ,提高社区生活圈相关内容编制与实施的针对性、科学性与可操作性。主要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体原则、城镇社区生活圈、乡村社区生活圈、差异引导、实施要求、附录和参考文献。

现已通过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拟公示后报部审定发布实施,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来源:自然资源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决策部署,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工作安排,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1〕3号)要求,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

为有序推进广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切实加强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规范引导,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力量,认真总结各地经验做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本导则。

本导则的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基本规定;3.建筑本体修缮;4.基础设施改造;5.小区环境整治;6.服务设施提升;7.片区联动改造。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地上地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所附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

为规范广东省地上、地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所附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确权登记工作,依法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登记办法》主要内容:

《登记办法》共 18 条,主要对地上地下使用权、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定义,明确地上地下空间确权登记的适用范围,具体规定了哪些可以登记、怎么登记、特殊情况如何登记等内容。

(一)关于登记范围。明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土地的地上、地表、地下分别设立的,可以分别登记;规定地上地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可按本办法登记。并不是所有的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都需要申请确权登记,只有已办理了建设用地供地手续、权属界线封闭且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空间,申请确权登记才具有物权意义(符合登记条件)。

(二)关于怎么登记。地上地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所附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确权登记应重点把握以下几点:1.登记单元的划分。根据权属来源材料划分宗地,其中铁路等交通工程可按站(场)、区间划分宗地。地上、地下建(构)筑物的基本单元可以是整体,也可以根据竣工验收文件和权属界线等区分层、套、间。2.三维坐标的建立。规定首次登记时应建立三维坐标,增加竖向高程表示。《登记办法》做出上述规定,将促进各地逐步建立健全“以三维地籍为核心的土地立体化管理模式”,这也是国务院要求复制推广的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之一。3.用途和年限的认定。地上地下使用权用途和年限依据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土地出让合同等权属来源材料认定。地上、地下建(构)筑物的用途以规划条件、竣工验收材料来认定。4.注记要求。对申请地上、地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建(构)筑物的登记,以及单独申请地上、地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登记,均需要在不动产登记簿和权属证书上加予注记。5.登记程序。地上、地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所附建(构)筑物所有权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等程序,以及《登记办法》未明确规定的登记事项,按照现行不动产登记有关规定处理。

(三)地役权登记。针对地上建(构)筑物的地基、地下建筑物的出入口不能取得地表使用权的情况,可以申请地役权登记,依法保护当事人权益。(四)分割登记。经营性地下建(构)筑物,可以按照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基本单元办理分割登记。地上、地下机械式停车场(库)以及地下公共停车场,应当整体确权登记,不可分割为单个车位办理登记。(五)地下建筑物按房屋进行登记。对净高度大于 2.2 米(含),作为商业、工业、办公、居住等用途的地下建(构)筑物,可以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此规定有利于促进地下建(构)筑物物尽其用、保障权能。

(来源: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发布深圳市2021年度标定地价成果的通告

《深圳市2021年度标定地价成果》已经按规定更新,现以分区分用途图表形式予以通告,并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本次标定地价是以标准宗地为单位,以2021年1月1日为估价期日,分为住宅、商业、办公、工业等四种用途,土地使用期限按住宅70年、商业40年、办公40年、工业30年,在现状开发利用、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土地权利价格。

二、本次标定地价适用范围为深圳市行政辖区。

三、具体地价测算按照《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执行。

四、本次标定地价中住宅、办公用途为允许分割转让的平均楼面地价,商业用途为允许分割转让的首层的平均楼面地价,工业用途为不得转让的平均楼面地价,单位为元/平方米,以人民币计价。

五、本次通告的标定地价可在官方网站(/images/NoImage80.jpg)查询。

六、本次通告的标定地价自2021年6月1日起生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发布深圳市2019年度标定地价成果的通告》(深规划资源〔2020〕491号)停止执行。

七、本通告由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佛山市禅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佛山市禅城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宅基地管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房管控工作要求,统筹做好禅城区宅基地及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禅城区农业农村局草拟了《佛山市禅城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增强透明度,提高制定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21年6月27日前,登录官网提出意见。

(来源:佛山市禅城区农业农村局)

 

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求《惠阳区居住用地规划管理的若干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及《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的执行措施,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并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自愿协商的原则,将落实规划要求与节约集约用地相结合,我局拟定了该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便推进后续相关工作。凡对征求意见稿有意见与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登录官网反馈意见,截止时间2021年6月24日。

(来源: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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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部署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

5月25日,全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视频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长唐仁健,自然资源部党组书记、部长、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陆昊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理解耕地保护的大背景大道理,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抓耕地“非农化”整治等耕地保护重大工作的坚定决心,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全力以赴做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在多目标平衡中牢牢抓住底线和要害,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

会议指出,“大棚房”问题本质是改变土地性质用途,直接威胁国家粮食安全的根基。针对个别地方“大棚房”问题有所反弹,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制定印发了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方案,重点聚焦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和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这三类问题,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各地要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实行网格化管理、拉网式排查,做到逢园必进、逢棚必查。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逐一建档立册,发现一个整治一个,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会议强调,要按照中央统筹、省级抓总、县级落实的要求,省级政府对本地区“回头看”工作负总责,县市长是第一责任人,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要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区分情况分类处置,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兼顾各主体权益,不能盲目赶进度、求速度,既要态度坚决,又要实事求是,宁可稳一点,也要准一点,不能简单粗暴,不搞“一刀切”。建立群众举报、社会监督制度,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

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马有祥主持会议,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自然资源专职副总督察陈尘肇宣读“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方案,农业农村部总经济师、办公厅主任魏百刚出席。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宣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来源:自然资源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积极开展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线索现场核查工作

为配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展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线索的普查评估工作,5月26日下午,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文物核查评定专业人员、各街道办充分发挥联动作用,在辖区内对坪山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线索进行了现场核实。

此次核查涉及坪山区的历史风貌区线索5处、历史建筑线索55处,核查内容为建筑本体风貌、保存现状及其周边环境情况等。本次核查主要通过走访群众、资料查阅、现场踏勘的方式开展,核查人员首先按照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供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线索汇总表和位置范围图,找到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线索的具体位置,并对该历史风貌区或历史建筑线索进行现场踏勘、拍照留存、走访调研,深入了解情况,再根据相关线索查阅资源,核对无误后汇总保护线索,为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线索的确定工作提供数据参考。据统计,目前坪山管理局牵头核查了历史风貌区线索4处、历史建筑线索30处。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将继续开展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线索的核查工作,为下一步保护历史文化风貌区和历史建筑线索提供依据,为继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彰显深圳坪山城市特色,协调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工作奠定基础。

(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香港特区政府全力推进河套地区港深创科园建设

据新华社香港5月25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25日在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论坛录影致辞时表示,目前特区政府正全力推进落马洲河套地区港深创新及科技园(简称“港深创科园”)建设,港深两地正制订政策,探索便利两地科研资源、资金及人才流动的措施。

陈茂波介绍,特区政府正全力发展港深创科园,供全球顶尖创科企业、研发机构和高等院校建立重点科研合作基地。

他说,港深创科园拟优先发展六个领域,包括医疗科技、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机器人、新材料、微电子及金融科技。园区第一期发展共有8座楼,预计可于2024年至2027年间分阶段落成。整个港深创科园全面发展后,会成为香港最大的创科平台。

陈茂波认为,港深创科园是特区政府推进大湾区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抓手。香港科技园公司将协助香港的初创企业在大湾区拓展业务,并为有兴趣进军海外市场的内地企业提供支援。目前港深两地正制订政策,探索便利两地科研资源、资金及人才流动的措施,并将展开对外推广活动,吸引国内外人才和企业落户。

(来源:深圳特区报)

 

赣深高铁年底建成通车

5月27日,随着最后一组500米长轨铺设完成,赣深高铁广东段铺轨接入深圳北站,至此赣深高铁广东段正线铺轨已完成80%。据悉,赣深高铁铺轨预计6月中上旬全部完成,年底建成通车。届时,赣州至深圳的通行时间将由现在的7小时缩短至2小时。

自工程开工以来,中铁四局赣深铁路5标工程指挥部以创建赣深精品示范线为目标,投入4组联合研发的铁路有砟、无砟轨道铺设一体式铺轨机组,实现有砟和无砟牵引模式的自由切换,方便、快捷地完成区间线路和站内线路相结合的铺轨作业,全面提高铺轨作业效率,确保施工质量与节点工期。

赣深高铁是京九高铁最南段部分,是我国“八纵八横”高速铁路网的重要部分,线路全长436.37公里,设计时速350公里。广东段正线全长301公里,贯穿河源、惠州、东莞、深圳4市。

(来源: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