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快讯 | 行业信息速览
2021-03-05 来源:卓越城市更新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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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政策动态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纲要》提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便捷顺畅、经济高效、绿色集约、智能先进、安全可靠的现代化高质量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实现国际国内互联互通、全国主要城市立体畅达、县级节点有效覆盖,有力支撑“全国123出行交通圈”(都市区1小时通勤、城市群2小时通达、全国主要城市3小时覆盖)和“全球123快货物流圈”(国内1天送达、周边国家2天送达、全球主要城市3天送达)。交通基础设施质量、智能化与绿色化水平居世界前列。

《纲要》将重点区域按照交通运输需求量级划分为3类,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4个地区作为极,长江中游、山东半岛、海峡西岸、中原地区、哈长、辽中南、北部湾和关中平原8个地区作为组群,呼包鄂榆、黔中、滇中、山西中部、天山北坡、兰西、宁夏沿黄、拉萨和喀什9个地区作为组团,按照极、组群、组团之间交通联系强度,打造由主轴、走廊、通道组成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加快构建6条主轴7条走廊8条通道,加快建设20个左右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以及80个左右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深圳市城市更新协会)

 

02

意见通告

 

自然资源部征集第三批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案例

为了更好地发挥各地节约集约用地实践经验的典型示范和借鉴引领作用并加强政策供给,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前不久下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三批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案例征集工作。

本次征集范围包括各地在工程项目建设和土地开发利用过程中,节地效果明显,显著提高土地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措施和政策创新。

其中,节地技术是指工程项目建设中能够减少土地占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各类技术。重点聚焦两个方面:一是基础设施建设类。如铁路、公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中,通过采用先进技术减少土方工程、避免开挖大量土地等方面的典型节地案例和技术创新内容。二是新产业新业态类。国家鼓励和支持的各类新产业新业态,如风能、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项目建设中,通过高架或深埋、就地并网等技术,减少对土地占用的典型节地案例和技术创新内容。

节地模式是指各地在土地开发利用实践中,通过综合开发、混合利用、集中连片改造等方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典型案例和政策探索。重点聚焦三个方面:一是土地综合开发类。土地开发利用中综合考虑地上地下空间、功能复合、生产生活生态效益等因素,通过政策创新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典型案例,以及总结提炼的政策经验。二是低效用地再开发类。各地对于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建筑危旧的城乡低效用地进行改造开发的典型案例,以及总结提炼的政策经验。三是乡村建设用地节约挖潜类。盘活乡村存量建设用地用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创意农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等新业态,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典型案例,以及总结提炼的政策经验。

按照通知要求,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总结3~5个典型案例,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含电子版)报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此次征集案例同步面向社会各界,也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案例应已经投入实践运用、项目建设已完工,并且不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前两批案例征集过程中已报送过的案例不再重复报送。各地报送典型案例时,可同步提出需要解决的政策堵点难点以及政策建议。

此外,通知同时公布了本次征集工作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

谭文兵 010-61592904 13693561065

柳晓娟 010-61592248 15210332651

电子邮箱:xjliu@canre.org.cn

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

温  菲 010-6655752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

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江门、湛江、茂名、肇庆、清远、云浮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根据《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0〕186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0〕82号),经研究,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3,966万元。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8〕17号)要求,为加强上述资金的使用管理,进一步明确细化任务,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资金用途及补助标准

2021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于符合条件对象的危房改造、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农房抗震改造以及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支出(含无房户住房安全保障),优先支持动态新增3类重点对象(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危房改造。我省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国家任务确定为2832户,请各有关市按照《2021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任务清单》(附件2)要求,按时限完成约束性任务。

我省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国家任务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为1.4万元/户。各有关市县要同时加大投入,充分利用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因地制宜落实本地区配套补助资金,原则上每户农户各级财政总补助金额不低于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各地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建村〔2018〕115号)、《广东省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粤建村〔2018〕214号)等要求,加强工作管理,强化实施保障,确保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国家任务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竣工,并同步将改造对象农户档案有关信息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网址:/images/NoImage80.jpg/),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二、加强资金管理

各地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6〕216号)、《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和个人财政补贴(补助)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粤财监〔2020〕5号)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直接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农村危房改造农户“一卡通”账户,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2021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纳入了中央直达资金的监督范围,各地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保障支出质量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抓紧实施改造,及时拨付中央直达资金,切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要建立预算执行监督机制,积极利用省财政厅“双监控”系统数据,与当地财政部门构建沟通协作机制,共同对所辖县(市、区)资金的支付进度进行及时有效的跟踪、监管,指导和监督所辖县(市、区)科学合理地使用资金,对符合补助发放条件的个人及时拨付补助,并将资金拨付情况导入中央直达资金监管系统,切实加快预算执行。我厅从2021年4月份起通报各地预算执行情况排名,对于预算执行进度持续偏慢、多次督促整改不力的市县,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开展联合调研督办,及时调整、盘活年度资金使用。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将此通知转发至所辖省直管县,并将所辖省直管县资金分配和使用纳入统一监管范围。

 

附件:1.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国家任务安排表

2.2021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任务清单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2月24日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乡村风貌修复提升指引(试行)》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的指导意见》(粤府〔2020〕43号),更好地指导各地全面开展乡村风貌修复提升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结合我省实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乡村风貌修复提升指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从/images/NoImage80.jpg-政策文件下载)。请结合实际,切实做好乡村风貌修复提升工作。

 

附件:《广东省乡村风貌修复提升指引(试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2月18日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局部条款修订公开展示的通告(含政策解读)

为适应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部分公共设施及用地分类的使用需求和发展趋势,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批复要求,拟对《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第2章、第5章局部内容进行动态修订。现按规定对拟修订局部章节条款进行公开展示如下:

一、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网址:/images/NoImage80.jpg/

二、公示时间

为期7个自然日,自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3月9日止。

三、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对拟修订局部章节条款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9日,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602室。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特此公示。

 

附件:《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局部修订条文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3日

 

商务公寓或将成为历史产品;同时,深圳拟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城市更新网)

 

政策解读

      对《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第2章 用地分类与使用、第5章公共设施局部内容进行动态修订。

1、在商业用地(C1)的适建用途中,删除“商务公寓”类型

衔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市住房建设局关于停止商务公寓审批的通知》(深规划资源〔2020〕398号)

2、新增“交警中队”、“母婴室(属必须配置项目)”

3、新增产业用地的体育设施配置要求

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区分为居住、产业两类,对应不同的配置规定:

①居住:每1000平方米居住建筑面积配置8.6 平方米场地;

②产业:每1 公顷用地配置250 平方米场地。

4、教育设施“初中”的学位配置标准提高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0年下半年房屋建筑项目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勘察设计行业管理,提升我市勘察设计质量水平,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20年第四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检查的通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20年第五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检查的通知》,我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下半年建设工程勘察文件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10月至12月,我局在全市范围内随机抽取了42个房屋建筑项目,主要对其设计文件中涉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内容进行监督抽查(不包括消防设计内容)。其中,市属项目21个、福田区属项目3个、罗湖区属项目2个、南山区属项目2个、宝安区属项目4个、龙岗区属项目4个、龙华区属项目2个、光明区属项目3个、大鹏新区属项目1个,涉及建设单位40家、设计单位30家、审图机构7家。抽查中共发现违反标准规范类问题670条、违反政策法规类问题28条,具体详见附件1。对于抽查中所发现的问题,我局已向相关单位下发了《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监督检查意见书》,责令限期改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单位未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部分建设单位未及时督促设计单位、审图机构报送改正资料及回复意见。部分设计单位的图纸存在较多问题,设计文件未进行严格自查自校自审。部分审图机构审查不够严谨,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仍存在一些错漏问题。

(二)标准规范执行力度有待加强。抽查的42个项目,共发现违反标准规范问题670条,其中建筑专业问题156条、结构专业问题136条、给排水专业问题118条、暖通专业问题135条,电气专业问题125条。部分问题在检查过程中重复出现,亟需予以重视(常见问题汇总表见附件2)。

(三)部分设计文件深度不够,笔误、错漏问题较多。个别项目设计文件存在缺少栏杆及幕墙栏杆大样图、缺少第三道尺寸线、缺少抗震支架设计内容、缺少屋面溢流口等问题;部分图纸依据的标准规范版本有误,存在引用标准规范前后不对应的情况。

(四)部分单位对资料送检的重视程度不够。部分项目漏送了节能计算书和地下室抗浮计算文件,甚至存在缺少暖通专业部分图纸或重大变更图纸等情况。对于此类问题,我局组织专家对补交资料进行重点检查。

三、处理意见及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制度建设。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首要责任,设计单位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工作制度,落实项目负责人及专业负责人职责,加强校对及审核工作,共同提升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

(二)落实检查意见,实现闭环管理。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设计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和审图机构按照监督检查意见进行改正。设计单位要对照监督检查意见进行逐条改正,举一反三,同时排查其他设计项目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切实消除质量隐患。同时,请市、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依职责加强相关项目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项目主体单位按照监督检查意见改正后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三)重视资料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各有关单位应对设计文件及其变更文件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施工时应按照改正后的设计文件执行,保证设计文件正确有效。

(四)营造学习氛围,提升业务能力。各有关单位要定期组织专业培训,加强对相关标准规范及政策法规的学习,针对附件2常见问题进行警示提醒,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对标准规范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特此通报。

 

附件:1.2020年下半年房屋建筑项目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2.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常见问题汇总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3月2日

(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再次公开征求《深圳市建设项目用地用林用海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深化自然资源管理制度改革,统一行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构建建设项目用地用林用海审批新机制,结合上次征求意见情况,我局已修改完善《深圳市建设项目用地用林用海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建设项目用地用林用海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再次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3月9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606室收,邮编:51803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tdlyc@pnr.sz.gov.cn。

附件:  1.深圳市建设项目用地用林用海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建设项目用地用林用海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24日

(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高铁站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通知

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高铁站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请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特此通知。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24日

(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03

行业资讯

 

供地节奏大调整:重点城市全年最多集中供地三次

2月23日,“全国2021年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工作视频培训会议”召开,自然资源部对2021年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自然资源部开发利用司市场监管处相关负责人从科学编制实施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坚持做好住宅用地信息公开、实行住宅用地集中出让和加强监测监管和考核评价等四个方面详细讲解了2021年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工作要点。

按照住宅用地分类调控文件要求,22个重点城市实现“两集中”(集中公告、集中供应),2021年发布住宅用地公告不能超过三次。涉及的22个重点城市包括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南京、苏州、杭州、厦门、福州、重庆、成都、武汉、郑州、青岛、济南、合肥、长沙、沈阳、宁波、长春、天津、无锡。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深圳制定推进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施工图”“项目表”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宁若鸿)2月20日召开的深圳市推进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建设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实施方案(2020-2022年)》《深圳市推进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等事项,系统部署了深圳作为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主阵地的建设推进机制、光明科学城规划编制等重点事项,谋划了推进科学中心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和近三年重点工作,聚焦科学中心建设的主目标和核心任务,以全球视野提升科学中心的集中度和显示度,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中发挥关键作用。

会议审议了深圳市推进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规则,为领导小组构建起完善的工作机制和规范的工作程序,以便更强有力地统筹协调我市推进科学中心建设的重大规划、重大方案、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重点事项,确保科学中心各项建设工作有抓手、有进度、有目标、有考核。

会议部署了我市近三年推进科学中心建设的重点工作,筛选了一批具有战略性、标志性和牵引性,且预期能够取得突破性进展的重要事项,具体包括:提出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布局前沿交叉研究平台、打造中试验证基地、培育科研院所和高校、构建协同创新网络、营造科技创新环境等6大项工作、25项具体任务,梯次化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省实验室、研究型机构和高水平大学等27个重大项目,构建起我市科学中心建设“施工图”“项目表”,力争到2022年基本形成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框架体系,科学中心的主阵地作用初步显现。

会议听取了我市2020年推进科学中心建设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要点汇报。据悉,2021年,我市将围绕科学中心重大方案和规划出台、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建设、科技支撑服务平台布局、核心技术和关键装备研发、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建设、创新政策落地实施等六个方面,重点做好54项具体工作,争取推动重大设施平台尽快进入科研状态,迅速提升科学中心集中度和显示度。

会议还审议了《深圳光明科学城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年)》,要求光明科学城按照世界级大型开放原始创新策源地、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枢纽、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核心承载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中试验证和成果转化基地、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前沿阵地等五大战略定位,依托重大科研平台建设,以信息、生命、新材料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创新为主攻方向,协同推进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体制机制创新、运营模式创新和协同开放创新,力争到2022年初步完成世界一流科学城布局,到2035年建成并投入运行一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率先建立起一整套适应高质量发展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制度规则体系,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引擎。

(来源:深圳特区报)

 

香蜜湖北区深圳国际交流中心开建

2月24日,2021年深圳第一批新开工项目集中启动暨香蜜湖北片区开工建设活动举行。本次集中新开工项目共222个,总投资约264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约558亿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60个、社会民生类项目44个、产业类项目42个,总投资超50亿元的大项目15个。本次集中新开工的项目遍及全市11个区(新区),其中,基础设施项目60个,主要包括观澜大道改造工程、新增防洪潮排涝工程(东区)、新大路(葵南路-新东路)改造工程等;社会民生类项目44个,主要包括深圳书城湾区城、龙华区中医院、桂园中学改扩建项目等;产业类项目42个,主要包括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C塔及相邻地块项目、深物业数字生态产业园、维斯顿多媒体(观澜)工业园等。城市更新项目有:清水河生命健康创新基地、小梅沙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一期、鸿基出口监管仓库城市更新单元、沙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新大旅游项目配套酒店等。

(来源: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