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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7 来源:卓越城市更新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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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转载自:深圳市城市更新协会

2023年

7.10-7.16

主要政策

1.《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十四五”规划》

2.《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十四五”规划》

3.《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十四五”规划》

4.《盐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十四五”规划》

市场情报

1.本周收录城市更新项目信息10条,其中,计划公示1条,计划(延期)公告1条,计划(补充)公告1条,计划(调整)公告1条,规划公示1条,规划(修改)公告1条,实施主体确2条,工程规划许可1条,工程规划许可(总平面图修改)1条

2.本周收录土地整备项目信息3条,为规划公告,均位于光明区

3.本周收录集体资产交易信息7条,为合作方征集、资格审查结果公告、招标公告、结果公告,分别位于龙华区、宝安区

更新圈快讯

1.自然资源部:全国省、市、县三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全部编制完成

2.自然资源部发布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

3.国资委:做好房地产金融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

4.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延长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政策期限的通知

5.北京57个小区进入首批老旧小区改造名单,改造建面96.39万平

6.广州市建立健全“1+N”政策体系高质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7.国家统计局:6月份CPI同比持平

 

政策聚焦 -

本周收录主要政策4条,主要内容涉及光明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更新整备“十四五”规划。

1.《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十四五”规划》

发布机构:光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7月7日

 主要内容  

(1)规划目标

“十四五”时期,光明区要锚定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奋斗目标,合理、有序开展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并坚定不移地在实施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推动形成“一心两区,一环双廊”的空间格局,为光明区打造原始创新策源地、科研经济先行地、创新人才集聚地,建设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奠定坚实的空间基础,达到本土特色保育活化,公共事业日趋完善,住房供应稳定提升、产业发展提质提效、城市图景开合有致的远景建设目标。

《规划》提出:规划期内,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实施规模不少于10.55平方公里。其中,实现直接供应用地1.05平方公里和空间储备用地5.3平方公里,完成综合整治用地不少于4.2平方公里;大力推进“5+8”连片产业攻坚,综合运用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城市更新等政策工具,力争到2025年释放连片产业用地265公顷。同时,《规划》还明确了规划期内新增更新单元计划规模、保障性住房(含配套宿舍)筹集规模、以M0为主导功能的拆除重建类更新单元计划规模、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落实基础教育设施规模等各项指标。

(2)规划策略

围绕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十四五”规划目标,从活化生态历史资源、打造一流生态样板区,聚焦“民生七有”共建共享、构筑民生幸福温暖城区,攻坚连片产业空间拓展、实现产业能级全面提升,打造高品质城市重点功能片区、彰显高颜值城市风貌四个角度提出策略指引。

(3)规划指引

为更好实现城市低效用地再开发目标,全面梳理和统计光明区更新整备潜力用地规模,明确“十四五”期间全区二次开发潜力用地。规划期内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不断优化用地和建筑规模结构,优先供给公共设施用地,重点保障产业用地,加速新增科学用地,加大供应居住用地。区级拆除重建类更新空间范围执行指标管理,规划期内全区新增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规模不突破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年度计划上限的,其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视为满足拆除重建类更新空间范围的管控要求。

(4)分项目标

(5)更新整备空间结构规划图

 


 

2.《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十四五”规划》

发布机构: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发布时间:7月10日

 主要内容  

(1)总体目标

以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和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核心,以持续强化政府统筹力度、全面盘活城市低效用地为方向,以更新整备融合、政策创新为手段,深入探索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市场化机制,充分发挥“湾区枢纽、万象罗湖”的区位优势、先发优势,以世界眼光、国际水准、高点定位、系统思维探索高密度老城区二次开发新模式,推动老城区焕发新活力,打造创新型先锋城区、现代化、国际化中心城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可持续发展先锋城区。

(2)分项目标

规划期内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提升为主,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原则上城市更新片区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除增建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和盘活存量低效用地外,原则上城市更新片区内拆建比不应大于2。

规划期内,力争实现直接供应用地规模45公顷和空间储备用地20公顷,完成综合整治用地不少于150公顷。

加大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对基础设施和市政设施配套的保障力度。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十四五”规划》要求,规划期内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完成基础教育设施不少于6所,用地面积不低于8.4公顷,预计新增规划学位不少于0.9万个;新增高中不少于2所,用地面积不少于1.51公顷;新增养老院不少于1所,用地面积0.99公顷。

加大住房保障力度,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持续稳定提供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含配套宿舍),规划期内力争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筹集保障性住房(含配套宿舍)面积不少于25万平方米。

规划期内保留提升0.3平方公里工业区,通过政府主导完成约0.1平方公里成规模产业空间土地整备,通过政府统筹、政企合作,有序推进0.3平方公里高品质产业空间连片改造,力保重大产业项目落地。

有效发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管控作用,合理控制新增更新单元计划规模,规划期内罗湖区新增更新单元计划规模为100公顷。

以上指标中,直接供应用地规模、空间储备用地规模、“工改M0”类单元计划用地规模、保障性住房(含配套宿舍)规划配建规模、基础教育设施占地规模、高中占地规模、医院占地规模等指标作为刚性指标,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规划期内严格落实;其他规划指标为引导性指标,规划期内积极落实。

(3)更新整备空间范围图

 


 

3.《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十四五”规划》

发布机构: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发布时间:7月11日

 主要内容  

(1)总体目标

积极鼓励开展城中村和旧工业区有机更新,统筹有序推进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深入开展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加速盘活规模成片土地,聚焦“3+3”战略示范工程,逐步实现城区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水平治理,为南山加快建成世界级创新型滨海中心城区提供有力支撑。

(2)分项目标

规划期内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提升为主,除违法建筑、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以及满足存量低效用地盘活评价标准的用地外,原则上城市更新片区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除增建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和盘活存量低效用地外,原则上城市更新片区内拆建比不应大于2。

到2025年,全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实施规模不少于530公顷。其中,实现直接供应用地达60公顷,空间储备用地达200公顷,完成综合整治用地不少于270公顷。

有效发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管控作用,有序推进计划审批,科学调控计划规模,规划期内全区新增更新单元计划规模不超过120公顷。

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超过1000亿元(含拆除重建和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以及土地整备各类项目)。

为全面提高南山区公共服务水平,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世界级创新型滨海中心城区建设目标。规划期内落实《市更新整备“十四五”规划》明确的基础教育设施用地不少于14.4公顷、学位不少于1.5万个,高中、医院及养老用地不少于10.8公顷;落实水质净化厂、燃气、油品设施及通信设施等市政设施用地,提升市政支撑水平;加快推动国家铁路、城际铁路、轨道及相关场站、新(扩)建主干路等用地整备,促进交通系统完善。

为保障制造业平稳发展,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20大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发展,保留提升600公顷工业区,整备改造60公顷产业用地,其中,重点完成土地整备10公顷、大力推进连片改造50公顷,打造一批集中连片高质量产业发展空间,力保重大产业项目落地。

加大住房保障力度,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持续稳定提供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含配套宿舍),规划期内力争通过规划配建保障性住房(含配套宿舍)面积不少于50万平方米,通过土地整备完成收储不少于30公顷的居住潜力用地。

本规划中确定的直接供应用地规模、空间储备用地规模、“工改M0”类单元计划用地规模、保障性住房(含配套宿舍)规划配建规模、基础教育设施占地规模、高中占地规模、医院占地规模等指标作为刚性指标,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规划期内严格落实;其他规划指标为引导性指标,规划期内积极落实。

(3)年度行动方案

(4)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范围图

 


 

4.《盐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十四五”规划》

发布机构:盐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发布时间:7月12日

 主要内容  

(1)总体目标

以更新整备、政策创新为手段,深入探索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市场化机制。未来五年,全面、合理、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各项工作,保障盐田区各项事业建设发展的空间需求。进一步加大片区统筹力度,加速盘活规模成片土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住房供应保障、公共设施完善、城区风貌优化,助力打造城区“三带、三心、三组团”发展格局,为盐田区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核心区和沙头角深港国际消费合作区提供坚实的国土空间支撑,推动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滨海城区高质量全面建成,率先践行示范更高标准的高质量发展。

(2)分项目标

规划期内,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提升为主,原则上城市更新片区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除增建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和盘活存量低效用地外,原则上城市更新片区内拆建比不应大于2。

直接供应用地规模、空间储备用地规模、“工改M0”类单元计划用地规模、保障性住房(含配套宿舍)规划配建规模、基础教育设施占地规模等指标作为刚性指标,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规划期内严格落实;其他规划指标为引导性指标,规划期内积极落实。

规划期内,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实施规模不少于75公顷。其中,完成综合整治用地不少于30公顷,完成直接供应用地25公顷和空间储备用地20公顷。

有效发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管控作用,有序推进计划审批,科学调控计划规模,大力提高已批计划的实施率,规划期内全区新增更新单元计划规模原则上不超过50公顷(不含重点更新单元计划)。同时,控制新增市场自主申报以M0为主导功能的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规模不超过27.5公顷。

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有效增加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社会福利设施、文体设施、交通设施、市政设施等公益性项目,弥补民生短板。规划期内,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规划筹集实施的基础教育设施不少于3所,占地规模不少于4.5公顷,新增规划学位不少于5000个。

有序引导旧工业区升级改造,合理控制新型产业用地供给,打造一批集中连片高质量产业发展空间,力保重大产业项目落地。规划期内,重点完成工业区连片改造规模不少于30公顷,工业区保留提升规模不少于20公顷。

加大住房保障力度,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持续稳定提供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含配套宿舍),规划期内,力争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规划筹集保障性住房(含配套宿舍)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

(3)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十四五”规划目标指标

(4)更新整备空间范围图

 

市场情报 -

本周收录城市更新项目信息10条,其中,计划公示1条,计划(延期)公告1条,计划(补充)公告1条,计划(调整)公告1条,规划公示1条,规划(修改)公告1条,实施主体确2条,工程规划许可1条,工程规划许可(总平面图修改)1条。

 


 

本周收录土地整备项目信息3条,为规划公告,均位于光明区。

 


 

本周收录集体资产交易信息7条,为合作方征集、资格审查结果公告、招标公告、结果公告,分别位于龙华区、宝安区。

 

更新圈快讯 -

 

1.自然资源部:全国省、市、县三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全部编制完成

7月1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请自然资源部主要领导介绍我国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自然资源部部长王广华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该部在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等四个方面情况。

其中,在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方面,该部深入推进“多规合一”改革,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总体形成。

具体而言,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层面,党中央、国务院去年下半年印发我国首部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批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成果;全国省、市、县三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经全部编制完成,正在陆续审核报批。

在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层面,该部出台文件指导地方抓紧编制详细规划,为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以及开发建设、整治更新、保护修复活动提供法定依据。

在专项规划层面,该部报请国务院批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加紧编制全国海岸带及近岸海域、京津冀、成渝地区等区域的空间规划,支持区域重大战略实施。

 


 

2.自然资源部发布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

日前,《自然资源部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印发。今年,自然资源部按照“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定位,加强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立法,共安排立法项目14件,包括出台类立法项目5件、研究类立法项目9件。

根据工作计划,5件出台类立法项目包括:拟报国务院审查的法律草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不动产登记法》;拟由自然资源部发布的部门规章《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用管理办法》《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同时,为保障法律法规体系的一致性和规范性,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自然资源部将持续推进自然资源管理法规规章的清理工作。

9件研究类立法项目中,拟报国务院审查的行政法规草案有6件,分别为《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工作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拟由自然资源部发布的部门规章3件,分别为《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

此外,自然资源部还将积极配合立法机关推进《矿产资源法》《耕地保护法》《国家公园法》《国土空间规划法》《粮食安全保障法》《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组织开展《生态修复法》《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办法》等立法研究储备工作。

 


 

3.国资委:做好房地产金融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

7月5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张玉卓主持召开国有企业经济运行圆桌会议第一次会议,分析研究国有企业经济运行形势,听取企业政策建议,研究国有企业提质增效稳增长的工作措施。他强调,国资国企要牢记“国之大者”,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切实守好主责做强主业,更好保障能源资源安全,坚持专业化发展,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有效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要持续深化国企改革,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打造充满生机活力的现代新国企。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做好债务、房地产、金融、投资、安全环保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守住安全风险底线。

 


 

4.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延长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政策期限的通知

通知明确,《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有关政策有适用期限的,将适用期限统一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政策延期涉及两项内容:一是对于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积极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项目完工交付。2024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可以允许超出原规定多展期1年,可不调整贷款分类,报送征信系统的贷款分类与之保持一致。

二是对于商业银行按照《通知》要求,2024年12月31日前向专项借款支持项目发放的配套融资,在贷款期限内不下调风险分类;对债务新老划断后的承贷主体按照合格借款主体管理。对于新发放的配套融资形成不良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已尽职的,可予免责。

除上述两条政策外,其他不涉及适用期限的政策长期有效。各金融机构应按照文件要求切实抓好落实,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保持房地产融资合理适度,加大保交楼金融支持,推动行业风险市场化出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5.北京57个小区进入首批老旧小区改造名单,改造建面96.39万平

7月7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确认2023年第一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的通知》,今年第一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名单涉及西城、海淀、丰台、石景山、大兴、昌平、怀柔7个区,共57个小区,涉及改造楼栋数163栋,改造建筑面积96.39万平方米。据悉,各项目改造内容将根据小区居民改造意愿进行,包括节能综合改造、管线改造、单项改造及环境整治提升等方面。截至目前,市属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186个,老楼加装电梯新开工571部,新开工任务均已实现年度任务过半。

 


 

6.广州市建立健全“1+N”政策体系高质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广州作为全国老旧小区改造先行试点城市,自开展改造工作以来,不断在实践探索中总结经验、提炼范式,形成符合广州城市特点、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规章制度,构建“1+N”政策体系,“1”指的是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N”指的是联动工作机制、共同缔造参考指引、引入日常管养参考指引、既有建筑活化利用实施办法、整合利用存量公有房屋相关意见、引入社会资本试行办法等N个配套政策,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突破、从有到全的跨越。

紧扣国家、省、市的主线要求、改造任务和实施机制,广州老旧小区改造“1+N”政策体系围绕改什么、怎么改、谁出钱、改后怎么管等方面作出了系列探索和安排。截至2023年6月,累计完成881个小区的改造,累计改造老旧建筑4826.00万㎡,整治“三线”2903.46千米,增设无障碍通道149.3千米,完善消防设施7.3万个,新增社区绿地和公共空间898个,惠及65.6万户家庭、209.92万居民。

 


 

7.国家统计局:6月份CPI同比持平

7月10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2023年6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持平,环比下降0.2%。其中居住价格同比持平,环比上涨0.1%。1--~6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同期上涨0.7%。


 

资料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深圳市及各区政府在线网站、深圳市各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网站、自然资源部网站、新华社网站、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凤凰网网站、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中房网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