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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5 来源:卓越城市更新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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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转载自:深圳市城市更新协会

2023年

4.24-4.30

主要政策

1.《深圳经济特区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

2.《罗湖区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3.《深圳市福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草案)

4.《深圳市龙华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草案)

5.《深圳市坪山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草案)

6.《深圳市宝安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草案)

7.《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

 

市场情报

1.本周收录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信息15条,其中,计划公告1条,计划(延期)公告2条,计划(调整)公告2条,规划公示3条,规划公告2条,规划(修改)公示1条,规划(修改)公告1条,用地批复1条,工程规划许可1条,工程规划许可(总平面图修改)1条

2.本周收录集体资产交易信息3条,为投标邀请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结果公告,均位于龙华区

3.本周收录土地整备项目信息4条,为实施方案(修改)公告、规划公示、规划公告,分布于光明区、坪山区、龙岗区

更新圈快讯

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严守底线规范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

2.中国人民银行:房地产市场出现积极变化,交易活跃性有所上升

3.农业农村部:将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制度试点

4.广东:把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推动自然资源高质量发展行动

5.中山市2023年“工改”第二批项目集中动工拆除

6.中山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会议,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革

7.北京:危旧楼房改建工作应按“一楼一策”组织实施

8.上海:到2025年全面完成中心城区零星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

9.《江苏省城市更新行动指引(2023版)》发布

10.青岛:一季度老旧小区项目开工386个,新启动城中村签约4个

 

政策聚焦 -

本周收录主要政策7条,主要内容涉及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罗湖区非居改保实施细则、及福田、龙华、坪山、宝安、深汕合作区的国土空间规划。

1.《深圳经济特区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4月26日

 主要内容  

(1)以市场化运营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开放共享

高水平、高标准建设光明科学城,是我市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加快以深圳为主阵地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重要举措。自2019年开工建设以来,光明科学城大力推进重大科学创新载体布局建设,积极探索科研经济发展新模式,目前已进入全面铺开建设期。此次立法,旨在发挥特区立法权在破解改革发展瓶颈难题方面的作用,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符合光明科学城发展规律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模式,最大力度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

《条例》进一步优化光明科学城治理结构,支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模式创新,明确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光明科学城开发运营企业承担光明科学城范围内创新载体和基础设施的投融资、建设、运营、成果转化服务等相关工作,并支持开发运营企业通过市场化运营,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面向国内外各类创新主体开放共享。

(2)实行科研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混合布局

光明科学城规划面积约99平方公里,占了光明区面积的三分之二。如何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优化产业布局是立法着力点之一。

《条例》贯彻落实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及首批授权事项清单有关要求,明确科学装置集聚区新增建设用地、林地定额指标,探索按照规划期总量管控方式统筹实施,用地用林指标优先保障科学装置集聚区的科技基础设施项目。推行二三产业混合用地,实行科研、生产等主导功能设施与宿舍、商业、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混合布局,在不改变主导功能用途的情况下,允许配套设施集中布局并按照主导功能用途供应土地。

《条例》还要求加强用地管理,规定采用划拨或者协议方式供应的科研用地,应当严格限制使用人的条件和土地使用用途,确保科研用地真正用于科技创新活动。

(3)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

立足光明科学城发展战略定位,《条例》对光明科学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前沿交叉研究平台、科技支撑服务平台、重点实验室等科研载体的布局、培育和建设作出细化规定。要求市政府聚焦信息、生命和新材料等领域前沿方向,在光明科学城集中布局和建设通用型、专用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同时建设高端科研仪器研制、精密测量等前沿交叉研究平台,以及大数据中心、国际科技信息中心等科技支撑服务平台,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形成交叉融合、紧密协作、相互支撑的创新链条。

《条例》明确支持在光明科学城探索开展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完善科研项目资金激励引导机制。支持光明科学城从事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独立法人科研机构探索实行财政科研经费包干制,财政科研经费包干制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这意味着,在“负面清单”之外,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定权。

科技成果转化是加速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引擎。为加快科技成果向现代生产力转化,《条例》支持设立在光明科学城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成为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试点,探索建立职务科技成果专门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支持光明科学城高校、科研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按规定利用与本人相关的科技创新成果在职创办企业。

(4)编制人才发展规划以及急需紧缺人才目录

人才是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要求。《条例》支持光明科学城探索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实施按需精准引才计划,编制光明科学城人才发展规划以及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实施按需精准引才计划。支持光明科学城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分)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为解决光明科学城建设运营的资金投入问题,《条例》明确建立健全稳定可预期的市区两级财政保障机制,要求光明区会同市有关部门积极谋划光明科学城专项债项目,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引导社会力量通过设立基金、捐赠等方式加大投入,鼓励港澳资金积极参与光明科学城科技企业投资和重大项目投资。支持在光明科学城建设科技金融功能区,鼓励各类金融机构落户并开展金融创新服务。

(5)经认定科研物资可实行便利通关

为打通科研要素流通壁垒促进要素高效便捷流动,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条例》要求推动开展自用科研物资、实验试剂和仪器设备进出境分类分级监管,对经认定的用于科研教学、校准检测、比对实验的仪器、设备、低风险用品等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进出境通关便利政策,提高通关效率。

大数据时代,科技创新越来越依赖于对科学数据的分析挖掘和综合利用。《条例》要求由市政府统筹管理基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形成的科学数据,在确保国家安全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前提下,推进科学数据共享。支持光明科学城在国家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探索开展跨境数据流动分类监管。

 


 

2.《罗湖区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发布机构: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时间:4月24日

反馈时间:2023年5月25日前

反馈路径: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lh_zjzb@szlh.gov.cn

 主要内容  

(1)明确改建原则及改建房源范围

《实施细则》明确以下三个原则:一是科学统筹原则,根据辖区经济发展方向,科学统筹居住需求与产业发展需求,严谨实施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实现住房发展与区域经济发展相协调;二是注重效率原则,区相关部门开展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工作应注重效率,精简项目审批事项和环节,创新工作推动模式,构建快速审批流程;三是协同联动原则,充分发挥区各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各方协同联动开展项目认定、实施、监督管理等工作。

《实施细则》规定了可以实施改建和不得实施改建的房源范围,如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酒店)、厂房、研发用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可以进行改建;而已被纳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棚户区改造计划、土地整备计划和房屋征收计划或其他不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的非居住房屋不得实施改建。

(2)理顺职责分工

《实施细则》明确了区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为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住房工作的领导机构,统筹协调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住房工作;区住房建设局负责全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制定、监督管理工作;区建住中心负责办理除政策制定外的项目受理、审核、监督管理、指导申请主体开展项目申请、改建等具体工作,以及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开展项目审核、监督管理等工作。

(3)明确改建要求

《实施细则》第三章专章规定了非居改保项目的改建要求,包括改建项目的主体要求、房屋结构安全、消防安全、水电气设施设备、项目设计施工技术、节能与环保及物业规范要求。

(4)细化改建流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通知》,发挥市场主体在非居改保活动中的积极作用,《实施细则》针对拟改建项目制定了详细的改建流程,为改建项目的申请、实施及投用、管理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引,以便于改建项目的顺利开展和实施。

(5)明确项目续期和退出要求

《实施细则》第五章对改建项目续期申请和退出事项做出了相应规定,如改建项目申请续期的应当在期满前三个月内向区主管部门提出续期申请;项目注销或退出的,应当将房屋恢复原用途使用并对外公布项目退出的相关信息等内容。

(6)强化监管责任

《实施细则》在第六章明确规定了改建项目投用期间的项目安全、信息安全、运营监管责任,并规定了改建项目未按规定退出所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等,目的在于加强对改建项目事前、事中及事后全过程的监管,确保改建项目安全落地实施、运行,为辖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集增添强劲活力。

(7)其他内容

《实施细则》附则部分规定了由我局起草并承担该文件的解释工作、有效期自印发之日起三年以及对于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上位法文件规定执行等内容。

 


 

3.《深圳市福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草案)

发布机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

发布时间:4月27日

反馈时间:2023年5月27日前

反馈路径: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ftglj@pnr.sz.gov.cn

 主要内容  

(1)发展目标

2035年,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区,中国式现代化典范城区。155万人常住人口规模(2035年),按照155万常住人口规模配置较高品质住房以及基础教育设施。

230万人实际服务管理人口(2035年),按照230万实际服务管理人口规模配置居住、医疗、行政管理等公共服务和交通市政、商业等设施。

(2)区域协同发展

引领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发展:打造大湾区融合发展的创新中枢;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创新。推进深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城市中心的辐射带动作用;产业和城市服务引领与协同。深化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发展:充分发挥福田毗邻香港的区位优势;充推进深港边界地区开发建设的整体协同互动。探索“飞地经济”开拓发展:探索产业协同的“双向飞地”合作模式;引导产业有序转移,扩展产业发展腹地。

(3)城市开发格局

“一核三极融圈”的城市开发格局,一核福田中心区:细化提升高端商务、国际交往、公共文化、消费商圈等综合服务配套水平。三极“三大新引擎”发展极核: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香蜜湖新金融中心、环中心公园活力圈。聚焦战略平台建设,集聚高端金融、时尚消费、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意等功能。融圈四个“业创居游”复合活力圈:河套深港科创圈、香蜜湖—车公庙活力圈、环中心公园时尚创新圈、梅林宜居宜业生活圈。统筹联动区域要素,加强功能混合,提升城区活力。

以“三大新引擎”为牵引升级打造“八大片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集聚发展新能源、智能终端、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现代时尚、区块链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香蜜湖新金融中心:集聚发展国际金融总部、专业服务、监管机构、金融科技等金融产业,前瞻布局数字货币、区块链等未来产业。福田中心区:发展高端金融、高端商务、专业服务、时尚消费、新能源、软 件与信息服务等产业。华强—上步片区:重点布局智能终端、智能装备、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数字创意等产业链和供应链。梅林—彩田片区:集聚新能源、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以人工智能前沿技术应用为核心的新型产业。大金沙—车公庙片区:集聚半导体与集成电路、软件与信息服务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智能科技、数字创意、时尚设计等一体。八卦岭片区:重点发展数字创意、智能终端、现代时尚、生物医药、智能装 备研发、智能机器人、数字内容与工业设计等产业。安托山片区:聚焦新能源产业和数字创意产业,积极发展智慧能源、可再生能源等重点领域。

(4)打造“住有宜居”典范城区

增供给:加大居住空间供给,到2035年,常住人口人均住房面积达到40平方米。优布局:引导新增居住空间布局,加大“三大新引擎”及其周边地区的住房供应力度,促进就业空间和居住空间的紧密融合。调结构: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保障市场商品住房、公共住房的供应。提品质:加强老旧小区的环境提升,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提质增效,不断提升居住空间品质。

(5)交通系统强化对外交通体系,实现湾区互联互通

打造辐射大湾区的核心枢纽:建设“一中枢、双口岸、多线路”对外交通体系:强化福田高铁站综合交通枢纽地位,完善皇岗口岸、福田口岸功能,推进城际网络建设;构建互联互通的湾区交通网络:加快推进深广中轴城际、穗莞深城际建设,进一步强化福田区与湾区核心城市、莞惠临深地区以及深圳外围城区的连通。打造多层级的客运枢纽体系:区域性客运枢纽:福田站、皇岗口岸;城市级客运枢纽:市民中心、上步、车公庙、香蜜湖、岗厦北;片区级客运枢纽:上梅林、石厦和安托山。

 


 

4.《深圳市龙华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草案)

发布机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发布时间:4月27日

反馈时间:2023年5月26日前

反馈路径: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longhglj@pnr.sz.gov.cn

 主要内容  

(1)建设目标

围绕数字经济,建设深圳中部区域的综合性服务中心,建成代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新一代高密度、高质量、高品质都市核心区。

(2)优化空间格局

本规划构建“一环一轴、双心多点”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一环:生态休闲绿环,依托阳台山、塘朗山、大脑壳山等山体,以及观澜北部生态绿地,构建生态休闲绿环。

一轴:龙华城市发展主轴,依托观澜河生态走廊、梅观创新走廊、龙澜智造走廊,构建深圳南联北拓的城市中轴。

双心:龙华市级功能中心、北站城市功能节点。

多点:重点片区与功能节点,指九龙山等重点片区和黎光等功能节点。

(3)建设创新型数字产业高地

龙华将从电子信息主导产业、生物医药产业、高端装备产业、时尚制造产业、配套现代服务业五个方面构建数字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龙华将推动工业用地适度集中和高效利用,满足优质企业的空间落地需求,保障中小企业空间的有效供给,并整合工业用地,形成规模化产业集群,实现工业用地规模调整节奏与产业升级速度相匹配。龙华北部重点以人工智能、数字生命、医药和智能网联产业为主;中部侧重数字时尚,5G电子信息产业;东部侧重智能制造,工业互联;南部侧重总部经济、商业等中心产业的建设。

(4)推进全民友好型城市建设

构建多元住房供应体系: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不断完善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

提升产城融合水平:老旧区域以有机更新为抓手,新建区域以片区开发为抓手,逐步促进产城融合;根据不同产业功能合理确定配套功能,形成职住平衡、配套完善的城市片区。

改善居住环境品质:完善公共服务配套,增加社区公共空间,改善居住环境;建设社区无障碍出行闭环,打造全龄友好的社区,提升生活品质。

(5)夯实通达韧性的支撑体系

龙华将加快樟坑径直升机场建设,着力发展面向湾区范围的通用航空网络,实现与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间30分钟空中覆盖目标。龙华将推进深广中轴、深大、深惠等城际铁路建设,预留各层次轨道交通线路向东莞地区的延伸条件,面向深圳都市圈拓展龙华1小时交通圈。

 


 

5.《深圳市坪山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草案)

发布机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发布时间:4月27日

反馈时间:2023年5月26日前

反馈路径: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psglj@pnr.sz.gov.cn

 主要内容  

(1)发展目标

到2035年,成为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标杆城区。

常住人口规模110 万人,管理服务人口规模130万人。

(2)空间发展格局

构建“一核两带四区”的城区空间格局。构筑坪山全面开放的区域发展格局,科学合理的生态空间格局,协调高效的城区发展格局,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和规划功能分区,为坪山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奠定框架。

深度融入大湾区建设发展——加快融入“一带一路”开放新格局,深化对外开放合作,加快拓展国际市场。与港澳地区深度合作,深入对接港澳所需,加速港澳地区创新要素在坪山的流动。

积极推进深圳都市圈建设——主动融入深圳都市圈“一主两副一极四轴”空间格局,推动与惠州、深汕等区域协同发展。加快推进深圳东部中心建设,推动发展要素、城市服务功能、创新和人才东进。

加强市内区际合作发展——与市内各区联动发展。深入落实全市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与各区合理推进产业协作、创新联动、城市共建和民生共享。与市内重要创新节点密切互动,加快科教资源、研发孵化、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流动,促进政产学研资深度融合,构建创新生态圈。

持续优化城区空间结构,以整体均衡、重点突出为战略导向,以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网络为支撑,构建“一核两带四区”的城区空间格局。一核为坪山中心,承提深圳都市圈东部区域的产业服务功能和综合服务功能;两带主要为城市综合发展带和科技创新产业带;四区主要为中心区、高新片区、碧湖片区、生态片区。

(3)强产业

坚持“产业强区”战略,以全球视野谋划产业链提质升级,以国家高新区为重点空间,推动“全球研发、坪山转化”,引导三大主导产业集聚发展,建设成为深圳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核心承载区。

坪山未来产业主要分为三个大板块,一是智能网联汽车板块(智能网联汽车、激光与增材制造、新材料);二是生物医药板块(高端医疗器械、生物医药、大健康、脑科学与类脑智能、细胞与基因、现代时尚);三是新一代信息技术板块(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智能终端、新材料)。

(4)居住

加大住房建设和供应力度,到2035年新增规划居住建筑面积不低于2070万平方米。结合城区空间结构,引导居住空间合理布 局,加强面向产业的 公共住房和配套宿舍供应,促进职住平衡。

(5)交通

强化支撑构建通达韧性城市,打造链接全国,辐射区域的东部门户综合交通枢纽,内外通达、高效一体的综合交通体系。构建高标准、集约化、绿色低碳、可持续现代化的市政支撑体系。全面提升城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保障城市系统安全。数字化信息化技术赋能坪山区高质量发展,建设深度感知、互联共享的智慧城区。

提升国家铁路枢纽能级,全面提升坪山与国家重要城市群的高速铁路可达性。落实联通湾区的城际铁路网络,强化坪山与粤港澳大湾区、深圳都市圈主要城市中心、重要产业节点、机场港口等重大设施的联系效率。

 


 

6.《深圳市宝安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草案)

发布机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发布时间:4月27日

反馈时间:2023年5月26日前

反馈路径: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baglj@pnr.sz.gov.cn

 主要内容  

(1)发展目标

至2035年,规划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445万以内,指导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规划管理服务人口上限为550万人,有序安排城市交通、市政基础设施配置。

(2)空间发展格局

引领“西协”发挥核心引擎作用、积极“北拓”推进均衡协调发展、落实“南联”加强深港协同发展区域协同发展、强化“中优”打造向湾发展轴线。

加快构建跨江战略通道体系,促进珠江两岸要素流动和产业转移。提升机场国际枢纽竞争力,大力发展临空总部经济,构筑湾区协同发展示范平台。推动城市空间结构更优、更均衡也更有温度。加快培育宝安北中心,强化公共服务能力,服务先进制造业发展,辐射带动东莞长安等外围片区,支撑深圳都市圈的建设。加快建设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等重大平台,积极推动与香港基础设施的硬联通和规划制度的软联通。提升宝安中心区在内的南部地区能级,与南山、福田补位协同发展;推动北部地区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升级和功能提升。

(3)优化居住空间,提供多元舒适的人居环境

坚持多策并举,健全可持续、可负担的住房供应体系。增加居住用地供给,大力保障高品质住房供应。构建南北均衡、职住平衡、配套完善的宜居城区。提升南部地区居住品质;大力增加北部地区住房供应力度。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按照4:6的比例保障商品住房、公共住房的供应。盘活存量资源,探索利用城中村、老旧小区及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等发展规模化租赁住房。

(4)建设产业发展高地

通过优化布局、提升能级、创新支撑、服务赋能,加快推动全区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构建大湾区“双循环”发展引擎,推动九围、机场东、立新湖临空经济总部区建设。以宝安中心区和会展海洋城为抓手完善金融、商贸、会展等功能,强化生产性服务业支撑作用。通过优化布局、提升能级、创新支撑、服务赋能,加快推动全区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围绕成果转化、智能创新协同、产城融合等领域推动尖岗山-石岩南、铁仔山、新桥东国家高新区宝安园区建设。推进燕罗、石岩、新桥东、福海-沙井先进制造业园区建设,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化布局,夯实制造业压舱石。

(5)构建通达韧性城区

建设链接全球的国际航空枢纽,加快推进机场第三跑道、T2航站楼建设及T1(原ABD)航站楼拆除重建等工程,全面提升宝安国际机场对外服务能级和水平。

打造高效便捷的铁路网络,构建横向贯通东南沿海、纵向衔接京广走廊的铁路网络,全面提升铁路系统出行服务能级和水平。

建设世界一流航运枢纽集群,打造深港航运服务跨区合作平台与高地,推动港口功能整合与港城协调发展,强化高端航运服务功能,拓展航运服务、现代物流和保税服务等功能。

共建互联互通的湾区交通网络,完善“三路四铁”的跨珠江口通道体系,积极推动深中城际、深珠城际建设,实现与大湾区主要城市1小时通达。

 


 

7.《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

发布机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发布时间:4月25日

反馈时间:2023年5月24日前

反馈路径: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ssghk@pnr.sz.gov.cn

 主要内容  

(1)发展目标

2035年深汕合作区总体发展目标为“深圳都市圈战略增长极、创新发展的山水田园新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基本建成生态环境友好、经济文化发达、科技创新引领、社会服务完善、城乡融合协调、陆海统筹发展的深圳都市圈战略增长极、创新发展的山水田园新城。规划常住人口:70万人;管理服务人口:100万人。

(2)打造区域协调发展示范区

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格局,充分利用深汕合作区地处广东省“一核”、“一带”两大板块结合部的区位优势,发挥通道和节点功能,将深汕合作区打造成为承接和传递粤港澳大湾区经济 能量、牵引带动粤东沿海经济带加快崛起的增长极。

(3)引导区域产业协同发展

参与粤港澳大湾区高新科技产业分工体系,主动承接大湾区产业转移,积极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围绕新能源汽车制造上下游环节,联动周边地区共建具有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聚区,支撑带动区域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提升创新服务水平,联动汕尾主城区合力发展辐射区域的综合服务业。协同区域发展海洋产业与特色旅游业。

(4)建设深圳自主创新拓展区,构建特色现代产业体系

打造深圳都市圈战略增长极,融入深圳都市圈“一主两副一区四轴”空间格局,积极借力深圳主导的体制机制优势,充分发挥土地、生态和人文资源优势,为深圳释放产业和城市动能提供新平台、新模式。

构建以新能源汽车为核心的“1+3+1”产业体系。明确“承接深圳、彰显特色、服务区域”产业发展导向,打造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产业新城。一大主导产业:以新能源汽车产业为主导产业,主要布局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等产业。三大特色产业:以海洋产业、康养产业、绿色生态农业为重点,充分利用自然景观资源,形成具有区域性影响的特色产业,推动形成本地特色化发展优势。一大支撑产业:做大做强现代服务业,提高深汕合作区的吸引力和服务能级,支撑区域产业转型发展。

(5)打造城乡空间总体格局

打造“一心、两轴、三带、四组团”的城乡空间总体开发格局。顺应多元地形地貌特征,依托主要道路和河流有机串联发展空间,建立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组团联动的城乡空间开发格局。

一心:城市中心组团。

两轴:产城互动发展轴、城市综合发展轴。

三带:沿海综合发展带、沿山生态发展带、西部智造产业带。

四组团:东部功能组团、南部功能组团、西部功能组团、北部功能组团。

(6)保障住有宜居的品质生活空间

供给可负担、高品质居住生活空间。保障居住生活空间,积极满足各类人群的多层次、多样化、高品质住房需求,增加住房供给,合理布局居住用地,提升住房品质。到2035年,城镇人均住房面积达到40平方米。建立多元住房供应体系,加强公共住房供应,构建多层次、差异化、全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在生态环境优质的建设地区,结合康养度假等功能,布局高品质住宅产品。引导居住生活空间合理布局,促进推动居住生活空间与公共服务设施协调布局,强化居 住生活空间对产业发展的服务支撑,统筹就业、交通支撑和公共配套,分阶段实现住房供需平衡。

(7)打造海陆空立体交通

“一主一辅三站”铁路枢纽格局:形成以深汕高铁站为主要枢纽,鲘门高铁站为辅助枢纽,深汕城际站、小漠城际站、鹅埠城际站等为补充的铁路枢纽体系,实现与大湾区核心城市互联互通。

完善“一货两客”港口体系:推动小漠港与深圳其他港区联动发展,推进海铁联运,建设疏港铁路;建设小漠客运港和鲘门客运港,开设与沿海城市间客运航线和旅游航线。

打造多样民用航空基础设施体系:形成以深汕机场(水陆两用机场)为主、若干直升机场及水上机场起降点为辅的民用航空基础设施体系,完善到周边地区干线机场的快速通道。

 

市场情报 -

本周收录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信息15条,其中,计划公告1条,计划(延期)公告2条,计划(调整)公告2条,规划公示3条,规划公告2条,规划(修改)公示1条,规划(修改)公告1条,用地批复1条,工程规划许可1条,工程规划许可(总平面图修改)1条。

 


 

本周收录集体资产交易信息3条,为投标邀请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结果公告,均位于龙华区。

 


 

本周收录土地整备项目信息4条,为实施方案(修改)公告、规划公示、规划公告,分布于光明区、坪山区、龙岗区。

 

更新圈快讯 -

 

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严守底线规范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

4月23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发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助力乡村振兴的积极作用,同时切实防止因实施不当出现突破底线、侵害群众权益等问题,就规范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坚决维护“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严肃性,国土空间规划是土地综合整治的基本依据,试点工作要坚持规划先行、依法依规。土地综合整治活动原则上应分别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内相对独立开展,稳定空间格局,维护“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严肃性。严格控制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稳定农业空间。;严禁调整生态保护红线,保护生态空间。;严守城镇开发边界,锁定城镇空间。

(2)坚决防止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阶段性流失和质量降低。坚持先补后调原则,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土地综合整治应当分年度实施并开展阶段验收;整治任务全面完成后,开展整治项目整体验收。阶段验收和整体验收时,均应实测新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并按相关规定严格把关,确保质量不降低。不得仅靠“图上作业”或以系数测算新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3)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试点地区要切实做好整治区域内地籍调查、不动产登记工作,确保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4)严格控制试点范围,请各省(区、市)抓紧按照以上要求,对已经部确定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进行梳理,对不符合要求或不具备实施条件的及时调出试点名单并报部备案。依据有关规划编制的试点实施方案等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审查,部不再进行备案审核。

 


 

2.中国人民银行:房地产市场出现积极变化,交易活跃性有所上升

4月20日,央行召开新闻发布会,就2023年一季度金融统计数据有关情况答记者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邹澜指出,近一段时间随着前期稳经济大盘稳定,房地产政策效果持续显现。各方信心,加快恢复,房地产市场出现了积极变化,交易活跃性有所上升。多项指标与去年四季度相比,出现边际好转。

 


 

3.农业农村部:将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制度试点

4月20日,农业农村部总农艺师、发展规划司司长曾衍德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扎实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制度试点,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还将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组织,全国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分别超过400万家、223万个,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超过104万个。

 


 

4.广东:把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推动自然资源高质量发展行动

4月18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胡建斌同志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厅党组(扩大)主题教育读书班开班仪式。

会议强调,一要强化国土空间支撑和要素保障,助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强化对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横琴、前海、南沙,“黄金内湾”等重大战略、平台的空间支撑。对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产业项目用地要应保尽保。加快推进42个国家和省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尽快形成一批试点成果。全力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等政策落地,努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二要发扬海洋战略要地作用,高位推进海洋强省建设。系统推进近海岸线、海域和海岛空间合理开发利用,高水平推进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珠海)、省级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和现代海洋城市建设,推动海上风电、海洋工程装备等新兴产业创新发展。三要坚决守好耕地保护红线,大力推动海洋牧场建设。全面推行“田长制”,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要求。加快垦造水田和耕地恢复,严格落实“两平衡一冻结”;加快国土空间海洋专项规划编制,保障海洋牧场发展空间需求;推动海洋产业园规划建设,加大用海政策创新,提高用海审批质量效率,保障海洋牧场资源要素供给。

 


 

5.中山市2023年“工改”第二批项目集中动工拆除

近日,中山市2023年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第二批项目集中动工拆除仪式举行,主会场设在三角镇宝华轧钢厂项目。据悉,黄圃镇、火炬开发区、沙溪镇、阜沙镇、小榄镇、横栏镇、板芙镇等镇街设分会场。2023年,三角镇正在推进的“工改”项目共有45个,计划拆除整备用地面积约800亩,其中正在前期协调的“工改”项目有21个,正在编制改造方案的有14个,在建“工改”项目6个,近期准备动工的项目4个。

 


 

6.中山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会议,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革

近日,中山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中山市高质量发展集成式改革2023年工作要点》《中山市深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研究部署我市有关改革工作。会议强调,要直面历史遗留的各类土地问题,深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革,为中山高质量发展拓展广阔空间。一要以政策改革为突破,坚定不移推进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坚持边推进边探索边总结,优化扩充“工改”政策体系,完善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的鼓励政策,综合打好财税金融政策“组合拳”。二要以空间重塑为重点,强力开展连片产业用地拓展。坚持产业空间优先,严格划定工业用地保护线,统筹开展产业用地和耕地连片整合,大力推进批而未供、闲置、供而未建等用地处置盘活,激发存量用地整合开发,构建多元用地供应体系,保障产业发展空间。

 


 

7.北京:危旧楼房改建工作应按“一楼一策”组织实施

4月20日,北京市住建委、市规自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危旧楼房改建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对于就地改建的非成套住宅项目,套内可适当增加厨房、卫生间面积,适度改善原有居民的居住条件。在改建项目地上建筑规模增量的面积方面,《通知》规定,原则上不超过30%,超过30%的,改建设计方案需经区政府审定后报市规自委会同市住建委审定。

 


 

8.上海:到2025年全面完成中心城区零星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

4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城市更新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其中提到,到2025年,重点开展10个以上综合性区域更新项目,重点推进“一江一河”沿岸地区、外滩“第二立面”、衡复历史风貌区、北外滩、吴淞创新城、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等区域更新。同时将全面完成中心城区零星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基本完成小梁薄板房屋改造。实施3000万平方米各类旧住房更高水平改造更新,完成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9000台。中心城区周边“城中村”改造项目全面启动。创建1000个新时代“美丽家园”特色小区、100个新时代“美丽家园”示范小区。截至2022年底,上海中心城区剩余零星二级旧里以下房屋约38万平方米,涉及约1.3万户。不成套旧住房总量约659万平方米,约16.8万户,其中,不成套职工住宅约220万平方米,约6万户;不成套里弄房屋、公寓约380万平方米,9.7万户。

 


 

9.《江苏省城市更新行动指引(2023版)》发布

《指引》由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规划设计集团、省城镇化和城乡规划研究中心共同编制,旨在指导各地通过理念革新与思路创新,探索城市更新行动有效实施路径。

《指引》正文包括内涵认识、推进方法、关注重点、实施举措和支撑保障五大部分,约5万字。归纳起来有三个特点:聚焦工作全流程。《指引》涵盖城市更新内涵认识、技术方法、实施路径、保障措施等具体内容,围绕城市更新行动“是什么”“做什么”“怎么做”等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指导全流程工作开展;坚持问题导向。《指引》坚持以问题的解决为出发点,深入提炼、总结实践过程中的难点与堵点,指导地方行动实践,探索符合江苏实际、具有江苏特点的城市更新实践路径;通俗易懂、可读性强。《指引》全文以29条“问—答”的形式展开,清晰直观、图文并茂,为从事城市更新行动的各方参与主体提供方便易懂的参考借鉴。

 


 

10.青岛:一季度老旧小区项目开工386个,新启动城中村签约4个

4月23日,青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文透露,青岛全市住建系统坚持工作标准化、标准程序化、程序公开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稳定推进,高质量完成计划任务,实现首季“开门稳”、“开门红”。其中,在改造建设攻坚方面,一季度,计划新开工项目344个,实际开工390个、完成原计划的160%。其中,老旧小区项目386个,较去年同期增长68.5%;新启动城中村签约4个。


 

资料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深圳市及各区政府在线网站、深圳市各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网站、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青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中山日报网站、腾讯新闻网站、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国土人网站、新华社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