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内参|一周资讯摘要
2025-04-07 来源:卓越城市更新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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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转载自深圳市城市更新协会)

更新内参

2025年(3.31-4.6)

 
 
 

趋势纵览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新版《住宅项目规范》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

市场情报

3月31日至4月6日,深圳城市更新类项目发布3项计划延期公告、2项规划(草案)公示、1项计划(草案)公示、1项房屋征收提示

3月31日至4月6日,深圳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类项目发布3项权利人(信息)核查公示、1项实施方案公告及留用地规划(草案)公示

3月31日至4月6日,深圳发布1宗土地出让信息

更新圈快讯

东莞市正式公布《东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广州市2025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不动产登记便利度改革的通知

 

趋势纵览 -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新版《住宅项目规范》

2025年3月3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并明确规范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以安全、舒适、绿色、智慧为目标,在规模、布局、功能、性能和关键技术措施等方面,对住宅项目的建设、使用和维护作出规定。主要关注点如下

▶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米,净高不应低于2.6米
▶4层及以上住宅设置电梯,公共移动通信信号覆盖电梯轿厢内
▶提高墙体和楼板隔声性能
▶系统提出无障碍和适老化建设方面的要求,如提高户门、卫生间门的通行净宽
▶每套住宅都有满足日照标准的房间,夏热冬冷地区住宅应设供暖设施或预留安装位置

 
 
 

点评

 

2025版《住宅项目规范》不仅是住宅技术标准的迭代升级,也为“好房子”建设提供了指导,通过强制性规范+市场引导推动房地产行业转型升级。《住宅项目规范》仅是住宅项目的底线要求,已有不少地方的执行标准高于现行规范,满足居民对高品质住宅的需求。

对房地产企业而言,需围绕“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目标,在成本管控、产品设计、技术适配、市场定位等环节提升自身能力,打造“好房子”《住宅项目规范》的出台将引导房地产企业积极转型和创新,通过提升产品品质和服务质量来更好满足市场需求,从而推动市场的良性循环。这一规范,不仅有助于提升居住品质,还将为房地产市场注入新的活力,有力促进去库存和房屋销售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

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文件以 “覆盖各类主体、制度规则统一、共建共享共用” 为目标,提出五大体系建设
主体信用体系:覆盖政务、经营主体、社会组织、自然人、司法执法五大领域
政务信用:建立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将失信行为纳入信用记录,限制失信政府部门申请财政资金、参与试点示范等
自然人信用:依法依规建立自然人信用记录,重点推进法律、金融、医疗等 10 类职业人群信用管理制度,有条件地区可开展信用评价但严禁滥用个人信息。
▶数据基础体系:强化信用信息全流程管理
归集共享: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为 “总枢纽”,统一归集各领域数据,推动与行业系统深度联通,探索区块链技术应用
开放流通:制定公共信用信息授权运营办法,建立价值收益分享机制,鼓励区域间信用互认
▶奖惩机制体系:坚持 “激励与惩戒并重”
守信激励:为守信主体提供公共服务便利、金融融资支持,鼓励平台企业提供市场化激励
失信惩戒:明确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设列领域需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对失信者在政府采购、公务员录用等领域实施限制,并新增房地产等 5 个重点惩戒领域
▶监管治理体系:以信用为基础创新监管方式
分级分类监管:依据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对高信用企业减少检查频次
信用承诺制:在行政审批、证明事项中推行承诺制,申请人可凭信用先行受理
▶市场化社会化体:培育信用服务市场
市场培育: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创新业务模式,优化个人征信市场布局,加强征信监管
信用经济:推广赊销、融资租赁等信用销售模式,依托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提升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比重

 
 
 

点评

 

该文件首次明确社会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与产权保护、市场准入等共同构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基石;通过 23 项政策举措,推动信用体系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深度融合,为优化营商环境、防范金融风险、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提供制度支撑

文件在 “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部分,明确将房地产市场与互联网等领域并列,增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这意味着房地产企业及相关主体的失信行为将面临更严格的联合惩戒。房地产作为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暴雷”房企的失信行为将面临 “名单制管理 + 联合惩戒” 的双重约束,覆盖市场准入、融资、资格认定等全链条

 

 

 


市场情报 -
 

3月31日至4月6日,深圳城市更新类项目发布3项计划延期公告、2项规划/规划修改(草案)公示、1项计划(草案)公示、1项房屋征收提示

3月31日至4月6日,深圳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类项目发布3项权利人(信息)核查公示、1项实施方案公告及留用地规划(草案)公示

 

3月31日至4月6日,深圳发布1宗土地出让信息

 


更新圈快讯 -

 

东莞市正式公布《东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

2025年4月1日,东莞市正式公布《东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该条例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由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并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于2025年4月1日公布

条例强调城中村改造应增进公共利益,实现基础设施建设、居住品质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历史文化保护及基层治理水平提升等目标。改造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公益优先、规划先行、市场运作、产城融合、共建共享的原则。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城中村改造工作,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制定重大政策措施,审定相关重大事项

条例还规定了城中村改造的资金平衡方案、优惠政策、利害关系人参与机制、改造项目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改造计划制定等内容。特别指出,城中村改造项目按规定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免,相关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此外,条例还涉及改造项目的启动、补偿安置、土地和房屋权属调查、第三方服务采购、补偿方案公示及听证会组织等内容

 
 
 

点评

 

该条例的出台旨在满足公共利益需求,推进和规范城中村改造,优化城市空间格局,改善人居环境,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该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了城中村改造应当坚持“政府主导、公益优先、规划先行、市场运作、产城融合、共建共享”的原则,并明确规定了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城中村改造项目涉及土地供应的,除按规定可以划拨的以外,以公开方式净地出让。由此明确了拆除新建类城中村改造项目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土地收储、净地出让”的政府主导改造模式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广州市2025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

2025年3月31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广州市2025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

广州市 2025 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以 “稳市场、强保障、促更新、优服务” 为核心,围绕房地产市场调控、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城市更新提速、租赁市场规范等方面展开

在房地产市场调控方面,广州计划通过供需双向调节稳定市场预期。供应端计划批准预售商品住房 5.4 万套,供应商品住宅用地 515.5 公顷,重点保障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南沙明珠湾等区域用地需求;需求端延续 “四个取消、四个降低、两个增加” 政策组合拳,包括取消限购、限贷、限价、限售,降低首付比例至 15%、房贷利率、税费和中介费,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和人才购房补贴,并支持 “以旧换新”“好房节” 等促销活动。同时建立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扩大 “白名单” 项目贷款投放,优先保障 “保交楼” 项目资金需求,探索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安置房,防范资金链风险

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与租赁市场规范化。全年计划筹建公租房 0.8 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 10 万套(间)、配售型保障房 0.15 万套,供应配售型保障房 0.28 万套,重点面向新市民、青年人及各类人才,租金不超过同地段市场租赁住房的 60%,售价按市场评估价的 50%-70% 确定。城中村改造地块需按住宅建筑面积的 10% 配建保障房,复建安置区需配建不低于 20% 的租赁住房,预计完成城中村改造固定资产投资 1000 亿元以上。租赁市场试点 “负面清单” 管理,禁止群租、违规隔断,建立租客信用评价体系,推动住房公积金 “租购同权”,最高可提取家庭月收入 50% 支付房租。同时培育 10 家以上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房源核验、合同网签全流程数字化

加力实施城中村改造和城市更新。完善城市更新政策和工作机制,实施“依法征收、净地出让”的改造新模式,罗冲围等四大片区取得突破性进展,加快推进11个示范项目建设。稳中求进做好旧模式改造项目,加强统筹,稳妥推进。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做成一个”的工作思路,积极谋划在城中村改造项目中落实货币化安置政策,加快制定使用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购买存量商品房作为安置房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指引,打通实施路径

政策保障方面,计划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等资金,发行住房保障专项债 50 亿元,并鼓励金融机构开发 “城中村改造贷”“保障房 REITs” 等产品。推动《广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立法,修订《广州市住房租赁管理规定》,强化租赁双方权责

 
 
 

点评

 

2025 年广州住房政策以 “稳市场、保民生、促更新” 为主线,通过供需双向调节、保障房扩面、城市更新提速、租赁市场规范等措施,推动住房体系向 “租购并举、品质优先” 转型。政策亮点包括城中村改造配建 10% 保障房、公租房常态分配机制、成片连片老旧小区改造等

在模式重构上,广州城市更新进一步明确“依法征收、净地出让”模式,将土地开发流程规范化,通过前置法律程序有效降低后期开发风险;金融工具创新上,专项借款购买存量商品房作为安置房既消化房地产库存,又缩短安置周期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不动产登记便利度改革的通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不动产登记便利度改革的通知》,围绕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推出多项举措

创新线上服务模式:开通 “互联网 + 不动产登记在线委托”,自然人能在广州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进行在线授权委托,登记机构通过视频见证委托过程,受托人后续办理业务时可直接调用留存信息。同时,房屋带押过户实现全程网办,申请人可通过网上申请系统办理相关组合业务,还简化了房屋预告登记网办业务申请表单。此外,不动产权证书实现 “扫码查图”,权利人用微信扫描证书上的附图查询二维码,即可查看电子不动产附图,不再粘贴纸质附图

拓展金融机构业务功能增加金融 “总对总” 系统办理业务类型,在原有基础上,新增土地抵押登记、土地预告登记、在建建筑物抵押首次登记等业务。申请人可在合作银行网点,通过该系统在线申请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业务,同时优化登记证明查询功能,方便银行进行查询

推进业务全城通办与集成办理存量房查解封登记业务打破属地限制,实现全城通办,申请人可就近选择任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公积金贷款购房过户实现 “一件事” 办理,申请人在广东政务服务网 “高效办成一件事” 专区,可在线选择联办房屋交易合同网签、贷款审批、税费申报、不动产预告(或转移、抵押)登记等事项

助力产业发展的登记举措:允许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分期开发办证,依据供地文件要求,提供不同的办证模式。支持工业厂房弹性租期产权分割,经各区工信部门确认,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进行分割转让。对有地下、地表、地上分层用地及三维确权需求的企业,开展三维地籍调查和三维确权登记,满足其分层用地和三维权利登记需求

 
 
 

点评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不动产登记便利度改革方面的一系列举措,展现出显著的创新性与前瞻性,有效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减少了办事群众和企业的现场跑动次数缩短了办事时间,为企业提供了更灵活的融资抵押、分割转让等服务,推动了不动产登记的信息化、智能化发展,提高了登记效率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