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转载自:深圳市城市更新协会
2023年
9.18-9.24
主要政策
1.《关于加强旧住宅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市场情报
1.本周收录城市更新项目信息22条,其中,意愿公示1条,计划公示1条,计划公告1条,计划(调整)公告1条,规划公示7条,规划公告2条,规划(修改)公告2条,实施主体确认2条,用地批复2条,用地(调整)批复1条,工程规划许可2条
2.本周收录土地整备项目信息4条,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实施方案公告、规划公示,均位于宝安区
3.本周收录集体资产交易信息3条,为资格预审结果公告、谈判邀请、结果公告,分别位于龙华区、龙岗区、坪山区
更新圈快讯
1.最高检、住建部两部门:强化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领域执法司法衔接
2.深圳18项举措助力基础设施REITs高质量发展
3.重磅官宣:广州多区放开限购
4.北京:出台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操作指引(试行)
本周收录主要政策1条,主要内容涉及旧住宅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工作。
1.《关于加强旧住宅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发布机构:深圳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发布时间:9月21日
反馈时间:2023年10月21日前
反馈路径: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honglr@pnr.sz.gov.cn
主要内容
(1)明确住宅区概念和政策适用条件
本意见所称的住宅区,是指国有已出让(划拨)用地上经依法批准已建设居住功能建筑的范围。混合功能的宗地如主导功能为居住的,则整宗地视为住宅区。本意见所称的旧住宅区是指符合《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住宅区。
其他各类旧区(旧工业区、旧商业区、城中村及旧屋村等)与旧住宅区混杂,因规划统筹和公共利益需要与旧住宅区一并按本实施意见进行更新改造的,其他各类旧区用地面积之和原则上不得大于6000平方米,且不超过更新单元拆除范围用地面积的三分之一,用地面积突破本款规定的另行报市政府审批。
(2)制定市、区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本政策明确了市城市更新部门、市住建局、区政府、街道办等部门的具体工作分工。其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制定全市旧住宅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中长期专项规划和五年行动计划,合理安排年度计划规模,实施全市旧住宅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的台账管理;制定全市统一的旧住宅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搬迁补偿标准、货币补偿指导标准和过渡期安置补偿指导标准,以及意向搬迁补偿同意书范本,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等其他职责。
市住房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旧住宅区城市更新涉及的保障性住房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编制全市住房发展规划,确定全市旧住宅区拆除重建及综合整治范围,统筹全市旧住宅区拆除重建年度项目库,明确配建保障性住房类型指引;负责对各区政府旧住宅区城市更新涉及的保障性住房管理相关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核。
各区政府是推进本辖区旧住宅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工作的主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辖区内旧住宅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区城市更新部门负责本辖区旧住宅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组织实施和统筹管理工作,包括对辖区旧住宅区现状进行摸底调查、制定旧住宅区信息管理台账并将相关信息报送市城市更新部门等具体工作。区住房建设部门负责本辖区旧住宅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涉及的保障性住房管理等相关工作。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旧住宅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相关工作。
街道办事处作为旧住宅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更新计划的申报主体、规划编制主体,依职责做好旧住宅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的相关工作。
(3)引入前期服务机构
政策引入前期服务机构,前期服务机构由街道办事处依法公开选定。被选定的前期服务机构应当具有房地产开发经验,与旧住宅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规模、定位相适应,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前期服务机构主要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旧住宅区拆除重建类更新意愿征集、更新单元计划和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等工作。
公开选定前期服务机构后,由街道办事处与前期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合作协议,明确旧住宅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前期服务机构提前垫付,并从街道办事处、前期服务机构和审计机构三方共管的账户中列支。
前期服务机构协助服务期间投入的实际费用,通过共管账户进行成本核算,上浮一定比例后由后期确定的市场主体予以支付,具体上浮比例由各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受更新意愿无法达成或其他不可控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完成项目约定全部工作或出现中间停滞的情形,由各区政府对前期服务机构实际投入的成本进行核算,并由各区政府予以支付。
(4)优先落实公共住房建设
政策落实《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要求》,明确旧住宅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原则上为单一居住功能,并应落实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确定的功能要求。更新单元规划原则上按照居住用地容积率上限确定规划容积率,除落实法定图则要求及教育设施等必要的公共利益用地外原则上不再无偿移交其他类型用地,确保扣除搬迁安置住房后剩余的住宅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50%作为保障性住房面积。更新单元规划编制过程中,应就保障性住房的配置类型征求市、区住房建设部门意见。
(5)统一搬迁补偿标准和支付时间
参考全市已印发的棚户区改造搬迁补偿标准,制定全市统一的旧住宅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搬迁补偿标准。旧住宅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搬迁补偿可以采用产权置换、货币补偿或者两者相结合等方式,由物业权利人自愿选择。政策性住房原则上采取产权置换方式,补偿与被拆除住房产权限制条件相同的住房。
统一搬迁补偿费用支付时间,提高项目经济可行性。政策明确搬迁补偿协议完成全部签订后,方可向物业权利人支付过渡期安置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应当在搬迁补偿协议全部签订后且物业权利人搬离之日起按约定给付。通过上述措施,可较大程度上减少搬迁补偿安置的过程消耗成本,从而提高旧住宅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的经济可行性。
(6)公开选择市场主体
旧住宅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主体优先采取“定居住总建筑面积和回迁住房面积、竞保障性住房面积”等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实现在满足经济可行性的前提下,促使保障性住房配建规模最大化。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无法确定实施主体的项目(流标或无人应标),由区政府直接指定前期服务机构作为项目市场主体。
本周收录城市更新项目信息22条,其中,意愿公示1条,计划公示1条,计划公告1条,计划(调整)公告1条,规划公示7条,规划公告2条,规划(修改)公告2条,实施主体确认2条,用地批复2条,用地(调整)批复1条,工程规划许可2条。
本周收录土地整备项目信息4条,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实施方案公告、规划公示,均位于宝安区。
本周收录集体资产交易信息3条,为资格预审结果公告、谈判邀请、结果公告,分别位于龙华区、龙岗区、坪山区。
1.最高检、住建部两部门:强化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领域执法司法衔接
9月21日,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消息,最高检、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做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化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领域执法司法衔接,推动形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保护合力,全方位筑牢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治屏障。
《意见》共有五大方面内容,包括充分认识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重点领域、建立健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规范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行政公益诉讼办案工作、以及做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行政公益诉讼协作保障。
2.深圳18项举措助力基础设施REITs高质量发展
9月14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关于支持深圳市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18项具体举措,持续创新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进一步推动基础设施REITs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中提出,深圳将创新建立基础设施REITs后备项目库,加强对项目谋划、遴选、申报、发行、运营全过程动态服务和管理,加快推出一批权属清晰、收益稳定、特色突出的优质基础设施项目,形成“后备一批、意向一批、储备一批、存续一批”的滚动实施机制。在梳理全市存量基础设施资产的基础上,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仓储物流、产业园区、能源等存量领域基础设施REITs储备规模,支持谋划消费基础设施REITs,支持已上市的基础设施REITs持续扩募。支持金融机构创新“REITs+”组合融资工具,通过设立Pre-REITs基金、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提供低成本、全周期投融资服务。
3.重磅官宣:广州多区放开限购
9月20日,广州发布《关于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在全国一线城市中打响部分放开限购的第一枪。本次楼市新政有着力度大、范围广等特征,力争有序有效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同时,《通知》旨在实施分类精准施策,持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力度,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坚决遏制投机炒作行为。
《通知》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包括放开部分区域限购,放宽非户籍人员购房资格,以及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5年调整为2年等,多措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回暖向好。此外,昨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两端并举将共同完善广州“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机制。
4.北京:出台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操作指引(试行)
9月18日,北京市住建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北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操作指引(试行)》,明确老楼加装电梯申请、施工、运行管理的全套规范流程。操作指引提出,具备加装电梯条件的,有一户申请就启动征询意愿工作。对于怎么装、钱谁出等居民关心的问题也都给出了答案。
“官方指引”将老楼加装电梯实施流程细化为三大阶段,涵盖施工前的提出需求、组织协商、项目报建、方案公示、施工图审查;施工中的施工建设、工程验收;以及完工后的申请奖励补助资金、建立运行管理机制。其中,居民的意愿是首要考量,一户申请就启动、达到比例就确认、协商一致就开工的工作机制,再度予以明确;居民们关心的“怎么建”和“钱谁出”等问题,在编制加装电梯实施方案的过程中都会明晰。可见,“官方指引”为破解老楼加装电梯难题,对症下药开出了一系列“良方”,必将推动这项惠民项目顺利落实。
资料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深圳市及各区政府在线网站、深圳市各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网站、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央广网网站、光明网网站、金台资讯网网站、南方都市报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