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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7 来源:卓越城市更新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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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2.20-2.26

市场情报

1.本周收录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信息17条,其中,意愿公示1条,计划公示3条,计划公告1条,计划(补充)公示2条,计划(失效)公告1条,规划公示1条,规划公告4条,实施主体确认1条,工程规划许可(总平面图修改)3条

2.本周收录集体资产交易信息1条,位于宝安区

更新圈快讯

1.国家发改委:积极营造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 切实让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

2.国资委:适时组建新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3.住建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局部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

4.住建部:摸底调查全国范围内各类房屋建筑,形成房屋建筑“数字身份证”

5.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提出2025年和2035年两阶段发展目标

6.国家开发银行:1月发放中长期贷款超过2100亿元

7.证监会:启动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 支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8.2月LPR维持不变:1年期3.65% 5年期以上4.3%

9.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办法

10.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发布《惠州市征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办法》

 

市场情报 -

本周收录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信息17条,其中,意愿公示1条,计划公示3条,计划公告1条,计划(补充)公示2条,计划(失效)公告1条,规划公示1条,规划公告4条,实施主体确认1条,工程规划许可(总平面图修改)3条。

 


 

本周收录集体资产交易信息1条,位于宝安区。

 

更新圈快讯 -

 

1.国家发改委:积极营造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 切实让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

2月16日,国家发改委产业发展司副司长在国新办举行的“实施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将着力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家发改委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积极营造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切实让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同时,也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同时要完善宏观经济治理机制,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

 


 

2.国资委:适时组建新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2月17日,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发表署名文章指出,突出深化改革,开展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推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以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为重点,乘势而上推进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更大力度打造现代新国企。

要持续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强化国务院国资委出资人服务意识,坚持首办负责制,为央企提供有温度、有效率的务实服务。大力提升国资监管智能化水平,推动从“人防人控”向“技防技控”转型升级。

加快推进国资央企云体系、大数据体系和司库体系建设,实现企业重要经营信息的动态归集和穿透监测,提升监管工作即时性。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的支持力度,适时组建新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3.住建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局部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

2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2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22〕21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进行局部修订。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协调与全文强制国家工程规范的有关要求;2.强化绿色建筑的碳减排性能要求;3.优化实施效果,与现行相关标准进行协调。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绿色建筑星级等级应按下列规定确定: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3个等级的绿色建筑均应满足本标准全部控制项的要求,且每类指标的评分项得分不应小于其评分项满分值的30%;当总得分分别达到60分、70分、85分时,绿色建筑等级分别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2)室内空气中的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氡等污染物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的有关规定。建筑室内和建筑主出入口处应禁止吸烟,并应在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志。一星级绿色建筑室内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PM2.5等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应比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规定限值降低10%,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应降低20%。

(3)星级绿色建筑尚应符合下列规定:①二星级绿色建筑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比现行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的规定提高5%,或供暖空调负荷应降低3%;三星级绿色建筑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比现行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的规定提高10%,或供暖空调负荷应降低5%;②严寒和寒冷地区住宅建筑的外窗传热系数,一星级绿色建筑应降低5%,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应降低10%;③星级绿色建筑的外窗洞口与外窗本体的结合部位应严密;④星级绿色建筑应明确全寿命期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强度,并应明确降低碳排放强度的技术措施。

 


 

4.住建部:摸底调查全国范围内各类房屋建筑,形成房屋建筑“数字身份证”

2月15日,国新办举行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发布会,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司长曲琦介绍,这次普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担了任务量最大的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的调查工作,实现了对全国范围内的各类房屋建筑的摸底调查。通过这次普查,第一次全面摸清了我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的“家底”;第一次形成了反映房屋建筑空间位置和物理属性的海量数据;城乡房屋建筑第一次有了“数字身份证”。

 


 

5.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提出2025年和2035年两阶段发展目标

近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作为指导我国质量工作中长期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纲要》明确了指导思想,提出了2025年和2035年两阶段发展目标。到2025年,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从6个方面对实现质量整体水平进一步全面提高,中国品牌影响力稳步提升,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质量强国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等目标进行了细化。展望2035年,《纲要》设定的目标是,质量强国建设基础更加牢固,先进质量文化蔚然成风,质量和品牌综合实力达到更高水平。

《纲要》提出了8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推动经济质量效益型发展;二是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三是加快产品质量提档升级;四是提升建设工程品质;五是增加优质服务供给;六是增强企业质量和品牌发展能力;七是构建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八是推进质量治理现代化。

 


 

6.国家开发银行:1月发放中长期贷款超过2100亿元

国开行1月发放中长期贷款超过2100亿元,重点投向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绿色产业等重点领域。

开发银行表示,当前,各地积极推进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资金需求较大。开发银行立足职能定位,聚焦国家战略规划和重大项目,积极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加快推进国开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基金项目资金合规支付和配套融资,推动重大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今年1月,开发银行发放基础设施中长期贷款1378亿元,占比超过65%,有力服务稳投资扩内需。

 


 

7.证监会:启动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 支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特定居住用房(包括存量商品住宅、保障性住房、市场化租赁住房)、商业经营用房、基础设施项目等。

二是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框架下,新设“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类别,并对试点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政策。

三是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试点要求募集设立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进行不动产投资试点。参与试点工作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须股权结构稳定、公司治理健全,实缴资本符合要求,主要出资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得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关联方,具有不动产投资管理经验和不动产投资专业人员,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

四是投资者需要有更高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试点基金产品的投资者首轮实缴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以机构投资者为主。有自然人投资者的,自然人投资者合计出资金额不得超过基金实缴金额的20%,基金投资方式也将有一定限制。

五是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首轮实缴募集资金规模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在符合一定要求前提下可以扩募。

六是鼓励境外投资者以QFLP方式投资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

 


 

8.2月LPR维持不变:1年期3.65% 5年期以上4.3%

2023年2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65%,5年期以上LPR为4.3%,均维持不变。

据介绍,LPR由各报价行按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主要指中期借贷便利利率)加点形成的方式报价,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得出,为银行贷款提供定价参考。目前,LPR包括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品种。

 


 

9.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办法

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是对2017年印发的《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的修订完善。

征收土地程序是本次修订幅度最大的部分,《办法》对征地前期工作程序、征收土地相关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决定、未按照协议约定交地催告、责令交地和强制执行、产权注销(变更)、奖励制度进行了细化规定。

首先,完善了征地(含批前和批后)工作程序。其次,增加了征地过程中公证介入的内容和规范。此外,还细化了被征地权利人权益保障内容。

征地补偿部分对补偿内涵、补偿对象、补偿范围和补偿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补偿内涵新增“农村村民住宅”。不再附带具体的补偿标准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按照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并由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其他补偿标准,省人民政府有公布的,按省公布标准执行,如省人民政府未公布的,按各区人民政府公布的补偿标准执行;四是明确调解、仲裁和诉讼作为各个权利人之间争议的解决路径。

明确先补偿安置后搬迁的原则。明确补偿安置依据为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用地、建房批准文件,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等。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等规定以2009年12月31日为时点纳入“标图建库”,作为存量建设用地开展改造的条件。与广州市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相关规定衔接,明确补偿安置的标准,以及非村民建造或者购买房屋的处理方式。

 


 

10.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发布《惠州市征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办法》

2023年2月18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惠州市征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办法》。办法表示,留用地应当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省、市有关规定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严格按照规划用途开发利用。

留用地权益价值的评估条件统一设定为:计算留用地权益价值的留用地安置面积为实际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面积(不包含征收后用于安置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面积)的10%;留用地用途为商业占20%、工业占80%。

留用地兑现方式方面: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不安排实物留用地,对留用地权益价值采取货币兑现;选择国有建设用地作为实物留用地的,实物留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面积的10%;选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集体建设用地作为实物留用地的,实物留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面积的12%。

另外,鼓励各县(区)人民政府积极推进留用地置换为经营性物业。鼓励以留用地出租、折价入股方式参与各类城市新区或产业园区建设,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出资股权比例及相关约定分享收益。


 

资料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深圳市及各区政府在线网站、深圳市各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每日经济新闻网站、中国财经网站、央视网网站、界面新闻网站、金融界网站、人民网网站、中国证券报网站、广州日报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