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快讯 | 行业信息速览
2021-09-10 来源:卓越城市更新集团
分享:
0
返回

 

01

行业资讯

 

《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发布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9月6日发布,前海合作区将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试验平台,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

      方案明确,进一步扩展前海合作区发展空间,前海合作区总面积由14.92平方公里扩展至120.56平方公里。

      方案指出,到2035年,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营商环境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建立健全与港澳产业协同联动、市场互联互通、创新驱动支撑的发展模式,建成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强、创新策源能力强、协同发展带动能力强的高质量发展引擎,改革创新经验得到广泛推广。

      根据方案,在打造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试验平台方面,前海合作区将推进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加快科技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创新合作区治理模式;在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方面,前海合作区将深化与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提升法律事务对外开放水平,高水平参与国际合作。

      开发建设前海合作区,是支持香港经济社会发展、提升粤港澳合作水平、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的重要举措,对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增强香港同胞对祖国的向心力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国务院)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发布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9月5日发布,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勾勒蓝图。

      总体方案明确,合作区实施范围为横琴岛“一线”和“二线”之间的海关监管区域,总面积约106平方公里。其中,横琴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设为“一线”;横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其他地区之间设为“二线”。

      新形势下做好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开发开放,是深入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重点举措,是丰富“一国两制”实践的重大部署,是为澳门长远发展注入的重要动力,有利于推动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总体方案明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战略定位是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新平台,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新空间,丰富“一国两制”实践的新示范,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新高地。

      根据总体方案,到2035年,“一国两制”强大生命力和优越性全面彰显,合作区经济实力和科技竞争力大幅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高效运转,琴澳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目标基本实现。

      方案包括6个部分29条内容。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发展基础、指导思想、合作区范围、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第二部分至第五部分聚焦发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的新产业、建设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新家园、构建与澳门一体化高水平开放的新体系、健全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体制,提出一系列具体务实的举措。第六部分明确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保障措施。

(来源:国务院)

 

深圳前海38项改革创新经验在全市推广

      深圳特区报9月1日获悉,新一期深圳市政府公报印发了《关于复制推广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第六批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在全市推广前海探索形成的38项改革创新经验。

  第六批改革创新经验涵盖投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金融开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法治创新、人才管理改革、体制机制创新等七大领域。

  其中,投资便利化领域8项,包括覆盖科创智慧园区全生命周期的智慧平台、电子营业执照“一照通”应用拓展、跨区域税收事项全流程通办、新开办企业税务9环节“套餐”网上办、区块链税务管理服务云平台、香港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开业执业便利化措施、港人港企首席联络员直通车服务、字典类政策工具。

  贸易便利化领域4项,包括通关业务在线服务窗口、基于“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与区块链融合”应用的供应链管理创新、3N模式集合保理资产ABS、全流程信息化保税园区管理模式。

  金融开放创新领域5项,包括全线上信用类“支小再贷款”、基于AI和卫星数据的疫情下宏观经济监测平台、中小企业全线上跨境贸易融资平台、“银行+保险+期货”助力精准扶贫、金融债权“在线赋强公证”业务模式。

  事中事后监管领域4项,包括海事非现场监管制度、船员任解职“不见面”办理、弃土运输船舶信用评分机制、“云上稽查”平台。

  法治创新领域11项,包括区块链版权公共服务平台、知识产权检察研究机构、“智慧法院”现代化审判体系、家庭公证顾问服务模式、创新线上跨境调解机制、“链上”金融审判体系、诚信企业司法激励机制、区块链线上公证选房系统、立法确认区域改革创新举措、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机制、区域性港澳法律研究平台。

  人才管理改革领域2项,包括港澳台侨大学生实习实践平台、港澳台侨青年教育研究平台。

  体制机制创新领域4项,包括创新水上交通安全多元治理机制、“指挥部+两平台”建设管理模式、特殊经济区自由贸易创新联盟、建设私募基金行业自律组织。

  据了解,截至目前,前海已累计推出645项制度创新成果,其中在全国复制推广65项,全省复制推广82项,全市复制推广203项,为全市改革创新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来源:深圳政府在线)

 

深圳房屋交易业务将“全程网办” 市公积金中心承接房屋交易管理职能

      9月7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深圳市房屋交易管理业务调整的通告。据通告,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承接房屋交易管理职能。自2021年9月13日起,该中心将首批推出房屋交易资格审查、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以及出具购房资格证明等业务“全程网办”。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的房屋交易管理业务职责包括:深圳市房屋交易资格的审核确认及处理房屋交易资格审查投诉事项;办理深圳市房屋转让合同、抵押合同的网签备案管理;深圳市房屋交易管理信息平台的运行维护。

      深圳住建局表示,自2021年9月13日起,深圳市房屋交易资格审核确认、房屋转让合同、抵押合同网签备案管理等房屋交易管理业务按照下列渠道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办理预售/现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录入、交易资格审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业务;房地产经纪机构和自助交易买卖双方在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办理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录入、交易资格审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业务;深圳市商业银行在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办理房屋抵押合同网签业务。

      深圳住建局提醒,各方应当严格落实深圳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在申请不动产登记前,落实房屋交易资格审查和合同网签备案制度。

(来源:中国证券报)

 

广州金融发展“十四五”规划:布局六“中心”共建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

      深圳特区报从广州市近日召开的《广州市金融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作为推动广州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规划》首次提出,“十四五”时期广州将建设“三中心、一标杆、一高地”。

      “三中心”即高标准建设广州期货交易所,发展完整的期货产业链,吸引全球投资者和各类企业广泛参与,探索形成国际标准,打造风险管理中心。加快推进金融高端集聚功能区建设,汇集机构、人才、业务和资金,建设面向全球的财富管理中心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化金融资源配置中心。“一标杆”即支持广州推进数字金融创新发展,创建数字金融标杆城市。“一高地”即以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为核心,加快完善绿色金融机构体系、创新绿色金融服务产品、拓宽绿色融资渠道,建设引领全国、影响全球的绿色金融创新发展高地。

      按照“三中心、一标杆、一高地”的发展定位,《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广州金融业发展主要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行业目标。

      根据《规划》,到2025年,广州市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9.5%;金融业总资产突破11万亿元;法人金融机构竞争力和影响力不断增强,金融业税收收入达700亿元;金融交易平台辐射力明显提升,打造1—2个全国性的交易平台;培育1—2家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持牌金融控股集团公司。

      紧扣“十四五”广州金融发展定位和发展目标,《规划》提出12项重点任务,总体上可以概括为“增强十个能力、提升两个影响力”。其中就包括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增强金融资源配置能力。具体来看,要围绕建设大湾区资产管理中心、绿色金融创新中心、数字金融科创中心、科技金融创新中心、跨境投融资服务中心、金融要素交易中心6个“中心”布局,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

      “围绕《规划》既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我们谋划了一批金融重点项目和工作,包括以广州期货交易所为核心建立期货产业园区、推进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争取广州数字人民币试点、推动设立港澳保险售后服务中心、支持广州金融控股集团申请金融控股公司牌照等40项重点项目和工作。”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邱亿通表示,通过40项重点项目和工作,可以重点项目落实促进规划落实,为未来五年乃至更长一段时间广州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来源:深圳特区报)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经北京市委、市政府同意,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1-2025年)》,部分内容为:

【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进一步完善城市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立良性的城市自我更新机制,实现存量空间资源提质增效,为“两区”建设提供更加有效的空间载体;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以盘活存量空间资源支持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和创造新需求,通过更新改造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扩大文化有效供给,优化投资供给结构,带动消费升级,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与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紧密配合,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牛鼻子”,深入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快解决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备、公共空间不充足、消防安全基础条件差等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和安全条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七有”要求、“五性”需求。

 

【项目类型】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聚焦城市建成区存量空间资源提质增效,不搞大拆大建,除城镇棚户区改造外,原则上不包括房屋征收、土地征收、土地储备、房地产一级开发等项目。城市更新行动与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进行有效衔接,规划利用好疏解腾退的空间资源。《行动计划》中共有6类城市更新项目类型,分别为:

    (一)首都功能核心区平房(院落)申请式退租和保护性修缮、恢复性修建。目标任务:到2025年,完成首都功能核心区平房(院落)10000户申请式退租和6000户修缮任务。

    (二)老旧小区改造。目标任务:到2025年,力争完成全市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1.6亿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任务,重点推进本市500万平方米抗震节能综合改造任务、3100万平方米节能改造任务及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改造项目,配合做好6000万平方米中央单位在京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三)危旧楼房改建和简易楼腾退改造。目标任务:到2025年,实施100万平方米危旧楼房改建和简易楼腾退改造。

    (四)老旧楼宇与传统商圈改造升级。目标任务:开展老旧楼宇和传统商圈效能绩效评估,依托大数据分析,充分考虑楼宇安全、性能及综合贡献率,加强与业主单位和投资主体沟通协商,建立台账,制定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到2025年,重点推动500万平方米左右低效老旧楼宇改造升级,完成22个传统商圈改造升级。

    (五)低效产业园区“腾笼换鸟”和老旧厂房更新改造。目标任务:对需要改造或有升级改造需求的产业园区,以及属于产业禁限目录、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要求、闲置低效的产业园区和老旧厂房开展评估。建立台账,制定年度计划,到2025年,有序推进700处老旧厂房更新改造、低效产业园区“腾笼换鸟”。

    (六)城镇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到2025年,基本完成134个在途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完成30000户改造任务。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02

政策动态

 

关于征求《汕尾市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1年)(征求意见稿)》的公告(含政策解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款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的有关规定,汕尾市自然资源局编制了《汕尾市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1年)(征求意见稿)》。

 

成片开发范围的位置、面积与范围: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范围位于汕尾市区,共有 20 个地块,面积共 337.8970 公顷,涉及红草镇、马宫街道、东涌镇以及遮浪街道。

      成片开发范围共涉及 20 个地块,总面积 337.8970 公顷,北至红草镇径口村,西至马宫街道盐町村,东至遮浪街道,南至品清湖。地块主要沿马宫大道、县道 125、省道 241 和汕尾大道以北、品清湖顺香江大道西、红海湾大道、县道 141 和红海湾大道分布,主要功能是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和公园绿地。

(来源: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政策解读

一、成片开发

      县级以上政府组织开发建设。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需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二、成片开发方案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益性用地比例将不低于40%。

 

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罗湖区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含政策解读)

       为加快推进罗湖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程序,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2014〕2号)、《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市政府令第292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府规〔2018〕8号)等文件规定,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深圳市罗湖区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适用范围】

      罗湖区行政区域内按照棚户区改造政策实施的拆旧建新改造(以下简称棚户区改造)活动,适用此《实施办法》。办法主要适用于现状为国有居住用地及商住混合用地、规划功能以住宅为主导的旧住宅区。因规划统筹需要,具备改造条件的城中村、旧屋村,确需通过棚户区改造政策实施拆旧建新改造的,参照《深圳市罗湖区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实施。

(来源:罗湖区政府在线)

政策解读

一、项目申报及实施主体

    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及改造意愿征集,申请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棚改年度实施计划。项目经区棚改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后,区住建局按实施方案规定确认实施主体(确认为人才住房专营机构,也可通过招标等方式)。其后,由实施主体开展概规及专规编制、协商补偿、协议签订等工作。

二、棚改原则

(1)规划指标:住宅部分除用于搬迁安置外,应全用作公共住房(以租为主,租售并举)。

(2)全区棚改执行统一的搬迁安置补偿指导标准,与《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府规〔2018〕8号)一致。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旧村居改造项目基础数据调查核查工作指引及佛山市南海区旧村居改造项目成本核算计算容量与规划论证计算容量指引的通知(含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明确拆除重建类旧村居改造项目(下称“旧村居改造项目”)基础数据标准,规范基础数据调查核查相关工作,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佛府〔2019〕14号)、《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府办〔2019〕9号)、《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南府办〔2020〕4号)、《佛山市城市更新局关于推动拆除重建类旧村居改造项目实施的指导意见》(佛更新〔2021〕2号)等政策文件和相关标准规范,制定佛山市南海区旧村居改造项目基础数据调查核查工作指引及佛山市南海区旧村居改造项目成本核算计算容量与规划论证计算容量指引。

【适用范围】

      此指引适用于南海区行政区域内旧村居改造项目的基础数据调查核查工作。

【调查重点】

      基础数据调查包含初查阶段摸底调查和详查阶段摸底调查两个阶段。

      初查阶段摸底调查是指采用户外调查测绘方式,对旧村居改造项目范围内的土地和房屋等进行调查与测绘。该阶段的调查成果,是开展规划容量论证报告、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和详细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

      详查阶段摸底调查是指采取入户调查和入户房产测绘等方式,对旧村居改造项目范围内的土地和房屋权属等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该阶段的调查成果,是处理违法用地、完善建设用地手续、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制订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等的重要依据。

(来源:南海区人民政府)

政策解读

基本延续征求意见稿,主要调整如下:

一、人口规模

      取消复建安置区(拟保留集体土地性质或国有划拨方式供地的)规划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二、增加污染类企业核查

      增加是否从事过有色金属矿采选等污染类重点行业企业核查;同步成本核算费用中增加场地环境调查费用。增加产业载体代建费用标准。

三、物业基础容量核定方式减少、成本核算标准降低

      物业基础容量取消“建面”方式核算,只按照“用地”方式核定;临迁费和垫租费核定时间减少1年,按4年时间核算;临迁费单价标准下降;单元计划编制费和详细规划编制费减半,均按不高于3万元/公顷计算。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的通知

       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乎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是“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生动实践。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与排查处理安全隐患相结合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储备

(一)进一步摸排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短板和安全隐患。

(二)科学编制年度改造计划。

(三)规范履行审批程序。

  二、强化资金保障

(四)政府投资重点保障。

(五)落实专业经营单位责任。

(六)推动多渠道筹措资金。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七)加强项目实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八)强化项目建设统筹协调。

(九)严格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四、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十)压实地方责任。

(十一)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十二)推行物业专业化管理。

  五、其他事项

  自2021年起,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严格按照有关专项管理办法规定,支持小区内和小区周边直接相关的配套设施建设,不支持单独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各地方要严格按要求将中央预算内投资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2021年已分解落实的具体项目中,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调整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各级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与排查处理安全隐患相结合工作,强化项目全过程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节约集约规范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来源:国家发改委)

 

关于征求《广州市黄埔区旧村改造村集体经济组织决策事项表决实施指引(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有序推进黄埔区旧村改造工作,依据《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9号)《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字〔2020〕10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指导意见》(穗府〔2019〕11号)和《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村集体经济组织决策事项表决指引》的规定,广州开发区城市更新局草拟了《广州市黄埔区旧村改造村集体经济组织决策事项表决实施指引》(征求意见稿)。

《实施指引》的主要内容包括:

      明确了旧村改造集体经济组织表决事项,改造意愿、实施方案表决事项,合作意向企业和合作企业退出的表决事项,旧村改造拆迁补偿方案表决标准等具体事项。

(来源:广州开发区城市更新局)

 

关于《东莞市“工改工”财政补助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

      根据《关于拓展优化城市发展空间 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府〔2019〕1号)《关于深化改革全力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品质的意见》(东府〔2018〕102号)《关于加快镇村工业园改造提升的实施意见》(东府〔2020〕24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工改工”财政补助申请与核发工作,结合东莞市实际,制定《东莞市“工改工”财政补助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

 

【补助项目要求】

      “工改工”项目(即“工改M1”“工改 M2”“工改W”项目)以改造方案或“1+N”总体实施方案(以下统称为改造方案)首次批复时间为界线,按本细则规定申请财政补助。“工改M0”及产城融合项目不享受本补助。

      《实施细则》还对“工改工”项目财政补助标准、财政补助资金来源等内容做了详细规划。

(来源: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佛山禅城区关于印发《城市更新国有建设用地协议出让操作指引》的函

      为规范城市更新改造中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行为,明确城市更新协议出让程序,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印发佛山市国土资源局“三旧”改造国有建设用地协议出让的操作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特制定《城市更新国有建设用地协议出让操作指引》。

【适用范围】

     佛山市禅城区辖区内已取得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批复及其经批准通过的城市更新实施方案中明确采用协议出让方式实施改造的项目按照本操作指引执行。

【城市更新协议出让前提条件】

     城市更新项目办理协议出让必须满足如下前提条件:

    (一)取得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批复,且其经批准通过的城市更新实施方案中明确采用协议出让方式。

    (二)旧村居城市更新项目已经完成按城市更新政策要求比例的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完成相应土地整理工作;其他城市更新项目完成土地整理工作,拆除地上建筑物及地块范围内管线,达到“三通一平”的净地要求。

    (三)涉及公益性用地移交的,应完成公益性用地移交范围内的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拆除,公益性用地涉及集体性质(或非建设用地)土地的,应当完成转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手续。

    (四)净用地范围内涉及集体性质土地的,应当完成转国有建设用地手续。

    (五)城市更新实施主体已与属地镇(街道)签订监管协议。

(来源: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