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快讯 | 行业信息速览
2021-04-16 来源:卓越城市更新集团
分享:
0
返回

01

政策动态

 

自然资源部印发《通知》落实民法典规定做好不动产抵押权登记

日前,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做好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不动产抵押权的规定,做好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工作。不动产登记簿修改页作为附件一并印发。

《通知》强调,要依法确定不动产抵押范围。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养老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不动产,不得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同时,应明确记载抵押担保范围。当事人对一般抵押或最高额抵押的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费用等抵押担保范围有明确约定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根据申请在不动产登记簿“担保范围”栏记载;没有提出申请的,填写“/”符号。

要保障抵押不动产依法转让。当事人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或抵押预告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根据申请在不动产登记簿“是否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栏记载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情况。有约定的填写“是”,抵押期间依法转让的,应由受让人、抵押人(转让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转移登记;没有约定的填写“否”,抵押期间依法转让的,应由受让人、抵押人(转让人)共同申请转移登记。约定情况发生变化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根据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对民法典施行前已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动产,抵押期间转让该不动产的,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要完善不动产登记簿。对《国土资源部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25号)规定的不动产登记簿样式进行两方面修改:一是在“抵押权登记信息”页、“预告登记信息”页均增加“担保范围”“是否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栏目;二是将“抵押权登记信息”页的“最高债权数额”修改为“最高债权额”并独立为一个栏目,填写最高额抵押担保范围所对应的最高债权数额。

《通知》提出,更新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将电子和纸质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中的法律依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同时,为厉行节约、避免浪费,原已印制的存量证书、证明可继续使用,用完为止。

《通知》明确,各地要根据新的不动产登记簿,抓紧升级改造各级不动产登记系统,扩展完善数据库结构和内容,将新增和修改的栏目纳入登记系统和数据库,并实时完整上传汇交登记信息。要在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增加“担保范围”等栏目,完善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保障登记工作顺利开展。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广东省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明确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进一步明确广东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具体要求,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土地征收工作顺利开展,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研究起草了《关于明确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可于2021年4月1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之一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szrzyt_ytgzc@gd.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明确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二、寄送邮件至: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60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邮编:510620)。

三、在下方表格填写意见并在线提交。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

 

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含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府〔2019〕71号),全面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三旧”改造市场化运作机制,优化汕尾市国土空间布局,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步伐,推动“三旧”改造高水平开展,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汕尾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加快推动“三旧”改造,是汕尾市深入实现用地节约集约、空间布局合理、产业结构优化、人居环境改善、公共配套完善、城市形态提升、生态文明和城市治理现代化的现实需要,是汕尾建设成为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的必然要求。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决策部署,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强化政府责任,遵循市场规律,以优化“三旧”改造内生动力机制为方向,以提高存量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为核心,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历史文化和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以打造多元化的配套政策体系为基础,全力推动“三旧”改造取得更大进展,为重大平台建设和重大项目实施提供用地保障,促进汕尾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坚持以目标为引领。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

坚持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三、深化改革措施

(一)综合统筹政府主导和市场主导改造方式

(二)完善和创新规划管理制度

(三)保障改造中的公共利益和人民获得感

(四)创新审查报批机制

(五)支持整体连片改造

(六)支持降低用地成本

(七)加强产业空间保障

(八)支持优化利益分配

(九)强化倒逼促改措施

(十)强化行政司法保障

(十一)强化项目实施监管

四、工作要求

(十二)强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十三)强化协同推进合力。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来源: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解读

一、事权下放

      汕尾市城区、红海湾开发区、华侨管理区事权下放。其三旧改造项目按规定先报各区三旧改造部门审查后,报市三旧改造部门审核,由市自然资源部门审批。各区三旧改造部门负责政策研究、政策制定,编制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受理标图建库,负责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审查三旧改造项目、改造主体和改造方案等工作。

二、合作主体选择

      三旧改造项目批准立项后方可公开选择合作主体。

三、加强产业保障

      汕尾加强产业空间保障,要求严格落实工业保护线管控要求,研究符合汕尾市实际的新型产业用地政策。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深圳市综合交通“十四五”规划》公众咨询活动的通告

根据《深圳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了《深圳市综合交通“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为使规划能更好地反映广大民众和社会各方面发展诉求,现将文本报告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请社会各界畅所欲言,为深圳市交通发展献计献策、贡献智慧。

本次活动时间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5月12日。

公众可以通过网络留言、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提出对行动方案的建议和意见。

1.网络留言:公众可登录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在本通告页面下方“意见征集”处在线提交。

2.电子邮件:发邮件至ghc_zhjt@jtys.sz.gov.cn。

3.信函:邮寄至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座10楼(邮编518000),请注明:综合交通“十四五”课题组收。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龙岗区国资局关于公开征求《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监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行为,保障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引导社区科学集约高效利用集体用地,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2019年修正)、《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2020年修正)、《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岗区集体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府办规〔2020〕3号)有关规定,结合龙岗区实际,深圳市龙岗区国资局修订了《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监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加强社会参与和监督,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期限

4月9日起至4月20日止。

二、意见反馈方式

在征求意见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传真或邮件将意见反馈至龙岗区国资局,请在标题注明“《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监管实施细则》意见”字样。

为更好地交流和沟通,提交意见时,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馈意见的,请加盖公章。

咨询电话:0755-28890641

传真:0755-28687461

邮箱:lgqgzj@lg.gov.cn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7号财政大厦615室

附件:1.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监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关于《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监管实施细则》的修订说明

(来源:龙岗政府在线)

 

02

行业资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约谈5城市政府会商房地产工作

4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约谈广州、合肥、宁波、东莞、南通5个城市政府负责同志,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性,牢牢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切实扛起城市主体责任,确保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

倪虹指出,近期广州、合肥、东莞等城市落实主体责任,针对市场升温问题出台了调控措施,对稳定市场起到了一定作用,要加强实施效果评估,及时完善相关政策,增强调控的针对性、实效性。城市政府要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紧盯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精准调控,坚决遏制投机炒房,引导好预期,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要完善人口、土地与住房联动机制,加强与人口落户、义务教育等相关政策的统筹协调,强化二手房交易管理,提高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有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切实发挥监督和指导作用,及时报告全省房地产市场情况和工作。

倪虹强调,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抓紧编制“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改善住房供应结构。人口流入多的大城市要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解决住房困难。

5个城市表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密切监测市场变化,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果断出手,确保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将东莞、南通市列入房地产市场监测重点城市名单。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广东推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落地  业务申报量为全国试点省份最高

近日,笔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自广东今年成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省份以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专业、分区域在全省开展政策宣贯,深入各地进行政策解读和技术辅导,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在资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截至4月12日,已收到全省企业申报试点事项536项,申报业务量为全国6个试点省份最高。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深圳市存量住宅用地信息(截至2021年3月31日)

 

4月8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一季度“深圳市存量住宅用地项目信息”。公示数据显示,深圳存量宅地共有445个,总面积957.90公顷。其中,未动工土地面积338.60公顷,已动工土地面积619.30公顷,其中已动工未销售土地面积为305.85公顷。

(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等七部门关于对涉及“深房理”的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的通告

近期,有网民举报“深房理”存在违法违规炒房行为。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维护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和金融管理秩序,有关部门已对“深房理”涉嫌违法违规线索开展联合调查:

一、关于举报反映的“深房理”教唆炒房人通过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的行为,一经查实,相关当事人将被列入失信名单并受联合惩戒,住房建设部门将依法采取停止使用“购房意向登记系统”及合同网签系统、停止购买或承租保障性住房、停止公积金贷款资格等措施。

二、关于举报反映的“深房理”以合资入股、众筹等名义,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用于购房并承诺返还收益,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置。

三、关于举报反映的“深房理”提供“一条龙”服务教唆协助借款人骗取信贷资金违规用于购房的问题,金融监管部门将纳入“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联合排查行动”作为重点线索核查,一经查实,金融机构将依法依约提前收回贷款,并对未履职尽责的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对其中协助借款人违规套取信贷资金的中介机构,住房建设部门将予以依法查处,金融机构一律不得进行合作。

四、对于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深房理”涉嫌虚假广告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广告法》等法律法规查处,目前,该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五、对于“深房理”通过其公众账号、聊天群组发布虚假不实信息的行为,一经查实,网信部门将依法依规采取暂停相关账号服务或关停相关账号等处罚措施。

六、对于调查过程中发现的涉嫌犯罪线索,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迎接“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省级检查

2021年3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到天河区开展“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首件产品成果质量检查工作,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确权登记处、天河区分局及项目各作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并配合做好各项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对“房地一体”首件产品成果内、外业进行质量检查;二是对农村不动产存量数据整合成果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组通过实地测量、查看档案资料和数据库,以及现场询问“房地一体”工作参与人员等方式,对天河区“房地一体”的工作内容、进展情况以及作业流程做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在座谈会上,检查组对天河区“房地一体”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肯定,并初步反馈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重点对技术设计书和多余界址点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下一步,天河区分局将加大行政统筹管理力度,组织督促作业单位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落实整改并举一反三,认真梳理整改,提高“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成果质量,同时协调相关部门同心协力完成天河区“房地一体”工作各项任务。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