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安排》,文中提到,2021年要重点抓好9大工作:
(一)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全方位做好住建各项工作。
(二)着力稳控住房价格。一方面管理好一手房价格,综合运用行政、经济、税收、金融等手段,加强市场乱象整顿,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另外一方面管理好二手房价格,我市已建立全市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接下来要继续抓好落实。要更加重视发挥金融监管部门作用,严厉打击资金违规炒作房价行为。
(三)加大住房供应。一是按照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十大计划”的部署,实施大规模住房建设计划,全年新开工1500万平方米住房。二是加快完善“1+3+N”住房政策体系,推动尽快出台三个政府规章。按照“成熟一个,推出一个”的原则,加快《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等细则修订制定。三是推进“全国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试点城市”建设,继续抓好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工作,逐步加大面向新就业大学生等群体的住房供应力度。四是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试点和住房公积金支持租赁住房发展试点,继续推进公积金特区立法。五是继续出台物业管理条例配套文件,开展物业管理信用信息公开和评价工作,推进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社区基层治理。
(四)规范住房租赁市场。一是加快推进立法工作。出台促进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通知,力争年内将《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监管条例》(草案)提交市政府审议。二是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建设筹集租赁住房10万套。规范城中村房屋租赁规模化改造,提升居住品质。三是整顿租赁市场秩序。加强执法力量建设,通过联合执法加大市场秩序整治。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负面清单”和“黑名单”制度。对租金水平进行合理调控。四是继续抓好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五是提升住房租赁信息化建设水平,完善租赁住房数据库信息,优化升级租赁平台。
(五)加大建设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一是积极推进中小学校建设相关标准编制,研究谋划第二批综合授权改革清单事项。二是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资质管理方式,加强建筑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三是完善基于招标人负责制的“评定分离”机制。四是修订《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提高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服务质量。五是将城建档案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升进馆率和归档质量。六是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改革,出台全过程工程咨询“1+3”政策。
(六)努力打造“深圳建造”品牌。一是提升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出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加快人工智能审图研发和推广应用。二是实施绿色建造行动,发布实施《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和“十四五”创建行动方案,组织开展建筑领域碳排放碳中和路径研究。三是实施科技创新行动,以BIM技术应用为突破口,标准化改革为抓手,探索工程建设与新技术的融合发展。加大对建设科技的投入力度。
(七)高标准推进重点片区、重大项目建设。一是高标准推进深超总建设,加强“四个统筹”,完善总设计师“1+N”制度,持续探索超大城市复杂空间统筹开发新路径,推动3个总部项目主体结构封顶,完成片区统筹开发运营国际咨询,探索前沿科技应用,创新中央绿轴开发建设运营模式,筹备首届“深超总湾区建筑艺术双年展”,推动成立深圳湾城市建筑艺术空间基金会。二是加快推进长圳公共住房项目建设,确保2021年底竣工验收。三是加快管道天然气普及工作,新建100公里市政中压燃气管道,新增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25万户。新开工综合管廊项目20公里,新建成综合管廊40公里。四是加强建筑废弃物处置全过程管理,统筹各消纳场所建设,构建高水平建筑废弃物处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五是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工作,以信息数字化的新城建为主要应用场景,系统推进超大城市的规、建、运、管、服协调发展。
(八)守住底线严格抓好安全生产监管。
(九)提升新时代党的建设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