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内参 | 一周资讯摘要
2022-06-06 来源:卓越城市更新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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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转载自:深圳市城市更新协会

2022年

5.30-6.5

政策聚焦

1.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

2.深圳市2022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3.深圳市2022年度标定地价成果

4.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扶持用房管理办法(试行)

5.《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局部条款修订公示(第6章)

6.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章程(2022年版)

市场情报

1.本周收录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信息17条,其中,意愿公示1条,意愿补充公示1条,计划(草案)补充公示1条,计划(草案)公示3条,计划(延期)公告1条,计划公告1条,规划(草案)公示3条,工程规划许可6条

2.本周收录土地整备项目信息1条,内容为实施方案公告,分布在光明区

3.本周收录集体资产交易信息2条,其中,谈判邀请1条,成交公告1条,分布在龙华区

更新圈快讯

1.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

2.市政府党组会议:抢抓实施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试点机遇 着力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3.香蜜湖片区实施建设专项规划核心专题召开专家咨询会推动世界级“城市新客厅”精彩亮相

4.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与碧岭街道共同推进重大项目土地整备工作

5.坪山区碧岭街道碧岭中心花园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旧屋村认定公示

6.上海支持刚性和改善住房需求,缓解房企拿地资金压力

 

政策聚焦 -

本周收录主要政策6条,内容涉及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深圳市2022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深圳市2022年度标定地价成果、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扶持用房管理办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章程。

1.《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表决通过

发布机构: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6月1日

 主要内容  

(1)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制度。明确国土空间规划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明确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内容、 编制、审批主体及程序。

(2)强化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明确耕地保护责任主体,压实政府责任。加强对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通过开垦、缴纳耕地开垦费或 耕地指标调剂的方式落实占补平衡,进一步细化设施农业用地和未利用地的管理要求,明确开发未利用地的审批主体为县级政府。细化复垦、耕作层剥离、剥离耕作层土壤交易、损毁耕作层技术鉴定等内容。

(3)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程序。补漏洞,明确建设占用未利用地的,需要办理未利用地转用审批及审批权限(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审批)。对土地征收程序进行了细化补充,明确征收土地预公告、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及听证、补偿登记和签订协议等法定程序的实施主体和具体实施要求,细化征地补偿费用相关规定,主要包括:建立征地补偿费用预存制度,要求在征地申请上报审批前将土地补偿费用足额预存至相关专户;(预存对财政要求很高,上报到批准实施支付至少半年吧,资金的时间成本呢?现在的地方财力紧张情况下,有多少市县财政能做到?再说万一不批准呢?)明确制定农用地征收的区片综合地价时,一并拟定征收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明确了征地补偿费用的支付期限。

(4)优化建设用地供应与利用。 明确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制定、公布程序。授权市、县政府探索以先租赁后出让的方式供应工业用地、工业用地利用监管(股权变更约束似乎超越管理内容);要求县级以上政府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进一步完善“三旧”改造的法律依据;增加土地储备制度,鼓励土地储备机构指导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完善临时用地规定,明确签订临时用地合同的主体,增加对土地使用权人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权益保障规定。

(5)严格土地监管。 建立省土地督察制度,明确土地督察的主体、内容以及督察意见、建议的提出和整改要求。建立土地巡查制度。强化层级监督,建立重大案件督办制度,明确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经省政府同意可以暂停违法案件所在地有关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审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调查处理土地违法案件期间,有权暂停办理涉案的土地审批、登记等手续。细化人大监督,将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耕地保护责任制等执行情况列为应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内容。

(6)完善法律责任。补上位法漏洞,补充对非法占用未利用地、建设用地的查处规定,明确违法占用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法律责任,符合规划没收、不符合规划拆除。补充了未足额预存土地复垦费的法律责任。

 


 

2.深圳市2022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发布机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5月31日

 主要内容  

(1)2022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目标

2022年度全市(含深汕)计划供应建设用地1200公顷,其中新供应建设用地986 公顷,更新整备供应建设用地214公顷(含旧住宅区改造供应居住用地19公顷)。本年度计划供应居住用地365公顷,商品住房用地215公顷(新供应116公顷,更新整备供应99公顷),公共住房用地150公顷(新供应110公顷,更新整备供应40公顷)。

土地供应向租赁住房倾斜,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计划供应租赁住房用地37公顷,占居住用地的10.1%。

(2)2022-2024年居住用地供应三年滚动计划

2022-2024年度全市计划供应居住用地1103公顷,年平均计划供应居住用地367.7公顷。具体如下 :2022年度计划供应居住用地365公顷,其中租赁住房用地37公顷,占居住用地的10.1%;2023年度计划供应居住用地368公顷,其中租赁住房用地37.5公顷,占居住用地的10.2%;2024年度计划供应居住用地370公顷,其中租赁住房用地38公顷,占居住用地的10.3%。

(3)2022年拟供应11个重点建设项目、28个公共住房和6个旧改住宅项目。

 


 

3.深圳市2022年度标定地价成果

发布机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6月1日

 主要内容  

(1)本次标定地价是以标准宗地为单位,以2022年1月1日为估价期日,分为住宅、商业、办公、工业等四种用途,土地使用期限按住宅70年、商业40年、办公40年、工业 30年,在现状开发利用、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土地权利价格。

(2)本次标定地价适用范围为深圳市行政辖区。

(3)具体地价测算按照《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执行。

(4)本次标定地价中住宅、办公用途为允许分割转让的平均楼面地价,商业用途为允许分割转让的首层的平均楼面地价,工业用途为不得转让的平均楼面地价,单位为:元/平方米,以人民币计价。

 


 

4.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扶持用房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机构: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发布时间:5月27日

 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5章,总计33条。主要内容包含:总则、配租条件及配租标准、申请材料及业务流程部分、配租后监管、附则等,具体说明如下:

第一章总则部分,主要对《管理办法》的制定目的、上位依据、办法适用范围、分配原则等作总则性规定。

第二章配租条件及配租标准部分,主要对产业扶持用房配租的申请配租资格以及产业扶持用房折扣面积配置、港资机构租金折扣优惠、引进细则制定、遴选规则、租赁期限、市场价格评估、免租期及物业自用以及定向引进条件等关键要求进行规定。

第三章申请材料及业务流程部分,主要对申请材料、配租业务流程、定向引进业务流程以及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规定。

第四章配租后监管部分,主要对管理局对产业扶持用房的跟踪监督管理要求、违法违约相关规定、统计工作的配合要求等进行规定。

第五章附则部分,主要为择优不重复要求、以及部分名词解释、解释主体及施行日期等内容规定。

 


 

5.《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局部条款修订公示

发布机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5月30日

 主要内容  

为推进交通相关设施完善,结合深圳市交通设施发展需求及趋势,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批复要求,对《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第6章“交通设施”进行动态修订。现按规定对拟修订章节条款进行公开展示。

公示时间:为期7个自然日,自2022年5月30日至2022年6月5日止。

 


 

6.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章程(2022年版)

发布机构: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发布时间:5月31日

 主要内容  

(1)法定图则委员会主要审批和审议有关城市开发建设的详细规划,其主要职责包括:①审批法定图则和法定图则局部修改事项;②审议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及局部修改事项;③审批土地整备单元规划、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和旧住宅区更新改造规划;④审议城市规划未确定和待确定的重大项目、城市公共服务、交通市政基础设施选址及规划设计条件研究;⑤审议基本生态控制线局部调整方案;⑥市规划委员会授予的其它职责。

(2)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主要审议涉及海洋、林业、农业空间和有关城市自然保护、空间品质提升的规划设计方案,其主要职责包括:①审议重点地区城市设计、重大项目建筑设计方案;②审批历史文化保护专项规划;③审议生态单元规划、农业单元规划、海域详细规划和海岛规划;④市规划委员会授予的其它职责。

 

市场情报 -

本周收录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信息17条,其中,意愿公示1条,意愿补充公示1条,计划(草案)补充公示1条,计划(草案)公示3条,计划(延期)公告1条,计划公告1条,规划(草案)公示3条,工程规划许可6条。

 


 

本周收录土地整备项目信息1条,内容为实施方案公告,分布在光明区。

 

1.光明区公明街道西田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实施方案公告

光明区公明街道西田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已纳入《深圳市2021年度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计划》,项目位于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内,茅洲河以北。项目实施范围面积为155552.3平方米。依据《深圳市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管理办法》(深规土规〔2018〕6号)规定,《实施方案》概算总补偿费为338,651,453元(含直接补偿费、技术支持费、不可预见费和业务费)。项目留用土地选址位于深圳市宝安301-04号片区[公明北片区]法定图则规划05-45、05-47、05-49-1地块,留用土地面积约64038.1平方米。

 


 

本周收录集体资产交易信息2条,其中,谈判邀请1条,成交公告1条,分布在龙华区。

 

 

更新圈快讯 -

 

1.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

一是财政政策,包括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加大稳岗支持力度等7项具体举措。

二是货币金融政策,包括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等5项具体举措。

三是稳投资促消费等政策,包括加快推进一批论证成熟的水利工程项目、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因地制宜继续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等6项具体举措。

四是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包括健全完善粮食收益保障等政策、在确保安全清洁高效利用的前提下有序释放煤炭优质产能、抓紧推动实施一批能源项目、提高煤炭储备能力和水平、加强原油等能源资源储备能力等5项具体举措。

五是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包括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网等成本、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加大对民航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的纾困支持力度、优化企业复工达产政策、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统筹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重大外资项目积极吸引外商投资等7项具体举措。

六是保基本民生政策,包括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等3项具体举措。

 


 

2.市政府党组会议:抢抓实施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试点机遇 着力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会议要求,抢抓开展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试点机遇,充分发挥投资关键作用,围绕打造宜居城市、枢纽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谋划建设一批交通、水利、市政、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项目,大力推进新型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投资运营,着力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进一步合理扩大有效投资,为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3.香蜜湖片区实施建设专项规划核心专题召开专家咨询会推动世界级“城市新客厅”精彩亮相

福田区委常委、副区长朱伟华主持召开专家咨询会议,邀请来自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大学本原设计研究中心、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的7位专家学者,对香蜜湖片区空间规划导则、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进行评估把脉,提出意见建议,通过头脑风暴的方式开拓思路、集思广益,指导片区进行高质量实施与高品质开发,指导设计团队深化完善规划成果、提高编制水平。

各位专家高度肯定香蜜湖片区空间、更新两大核心规划成果,并结合各自所在领域的成效和经验,从不同角度提出了优化建议:一是贯彻“山海连城、绿廊贯通”的连通理念,实现片区建筑、自然景观、公共空间三者之间连通;二是因地制宜,结合街区与公共空间,打造具有深圳地域气候特色的街区;三是与时俱进,更新商业理念,实现商业建筑与公共空间的有机结合,打造“街区+集中商业”的高端商业模式;四是刚弹结合,预留管控,建筑高度与透空率应预留弹性,上下限共同管控。

 


 

4.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与碧岭街道共同推进重大项目土地整备工作

为落实市“20+8”战略性产业集群和20大先进制造业园区空间布局,坪山区强力推进较大面积连片产业用地土地整备工作。其中,碧岭北地块位于我区金沙-碧湖先进制造业园区,产业空间潜力大,整备完成后可形成平方公里级连片产业空间,是坪山区产业用地土地整备工作重大区域。

 


 

5.坪山区碧岭街道碧岭中心花园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旧屋村认定公示

碧岭中心花园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拆除范围用地面积为422673.82平方米,拟认定该项目旧屋村范围为49299.82平方米。该范围涉及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嘉绩世居、碧岭丘氏围屋(慎德堂)、碧岭曾氏斗廊院群、南塘世居、碧岭廖氏围屋(恒德堂)、永盈世居,不涉及征转地情况、核发建设用地批复情况、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公示时间7个自然日,自2022年5月30日起至2022年6月5日止。

 


 

6.上海支持刚性和改善住房需求,缓解房企拿地资金压力

5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房地产市场相关内容包括:建立房地产项目前期审批绿色通道,及时启动新一批次市场化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上市供应,进一步缩短前期开发、拿地、开工、销售全流程时间;新开工住宅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顺延3个月缴纳;允许受让人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适当增加2022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加大净增建设用地指标;全面落实各类人才计划和政策,优化人才直接落户、居转户、购房等条件,加大海外人才引进、服务和支持力度,进一步吸引和留住各类人才。

 


 

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深圳市及各区政府在线网站、深圳市各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网站、深圳公共交易中心各分区网站、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龙华区集体资产管理局网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