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内参 | 一周资讯摘要
2022-03-14 来源:深圳市城市更新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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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7-3.13

政策聚焦

1.关于印发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的通知

市场情报

1.本周收录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信息9条,其中,计划(草案)公示2条、规划(草案)公示2条,规划(修改)草案公示1条、规划公告2条、实施主体公示1条、实施主体公告1条

2.本周收录集体资产交易信息5条,涉及招商公告、投标邀请、谈判邀请和成交公告,分布在盐田区、龙岗区、宝安区和龙华区

更新圈快讯

1.财政部、住建部:2022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开始申报

2.“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到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5亿平方米以上

3.“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研究城市更新基础理论与技术方法

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十四个部门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

5.大鹏新区“十四五”规划:到2025年,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直接供应用地累计面积突破70公顷

6.宝安一季度57个新开工项目集中启动

7.东莞首批集中供地政策大变,取消限价、下调竞买保证金、部分取消配建要求

8.《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获批

 

政策聚焦 -

本周收录主要政策1条,内容涉及城市更新实施办法。

1.关于印发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机构: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3月4日

 主要内容  

(1)城市更新活动职责分工

成立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领导小组,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部门为新区城市更新活动的主管部门。

(2)创新城市更新工作机制

明确规定通过一站式服务、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城市更新工作考核机制、容错纠错机制、搬迁补偿争议调解机制、建立谈判促进平台等方式,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能,加速推动城市更新进程。

(3)更新单元计划审批

在更新意愿征集阶段,属于《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情形的,辖区办事处按照新区相关规定具体实施物业权利人核实工作,并将核查结果报送给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再对更新意愿达成情况进行公示。拆除范围内城中村、旧屋村或者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原村民在城中村、旧屋村范围以外形成的建成区域内未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物业权利人核实工作由主管部门另行规定,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已专门就此出台了《大鹏新区城市更新项目未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物业权利人核实工作指引》。

(4)更新单元规划审批

更新单元规划草案符合法定图则强制性内容的,由新区管委会审批;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对法定图则强制性内容进行调整或者相关地块未制定法定图则的,由新区管委会审议,最终按规定报深圳市人民政府授权的机构批准。

(5)实施主体资格确认

申请实施主体资格确认的,应当按照深圳市及新区相关规定提交材料,为后续制定新区城市更新实施主体资格确认审查工作指引提供了依据。

(6)项目监管

一方面,规定由主管部门与作为项目实施监管执行单位的辖区办事处、实施主体三方共同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协议。另一方面,明确规定监管资金金额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回迁房屋等的建设成本及实施主体未支付的货币补偿金之和,建设成本具体金额以评估报告为准。

(7)建设用地审批

强调在实施单位申请用地审批前,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须与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完善未完善土地征转用补偿手续、实施主体须按规定完成土壤污染防治、公共用地无偿移交入库等工作。

(8)开发建设审批

由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受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图修改备案及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并核发相关许可或确认文件;由新区住房建设部门受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并核发相关许可文件。

市场情报 -

本周收录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信息9条,其中,计划(草案)公示2条、规划(草案)公示2条,规划(修改)草案公示1条、规划公告2条、实施主体公示1条、实施主体公告1条。

 


 

本周收录集体资产交易信息5条,涉及招商公告、投标邀请、谈判邀请和成交公告,分布在盐田区、龙岗区、宝安区和龙华区。

 

更新圈快讯 -

 

1.财政部、住建部:2022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开始申报

根据近日公布的《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的通知》,今年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在全国范围选择40个左右传统村落集中的县(区、县级市、旗及直辖市下辖区县,以下统称“县”)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示范期2年。

通知指出,示范县应拥有5个及以上列入国家保护名录的中国传统村落。其中,示范县数量在5个及以下、6~19个、20个及以上的省份分别可以推荐1个、2个、3个县参加示范县评审。中央财政对示范县予以定额奖补,其中东、中、西部示范县补助基准分别为3000万元、4000万元、5000万元。同时,根据示范县拥有中国传统村落数量情况赋予相应奖补系数,拥有5~9个、10~19个、20个及以上中国传统村落的示范县补助系数分别为1、1.25、1.5。每个示范县的补助资金为相应的补助基准乘以补助系数。


 

2.“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到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5亿平方米以上

3月1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5亿平方米以上,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0.5亿平方米以上,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全国新增建筑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0.5亿千瓦以上,地热能建筑应用面积1亿平方米以上,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建筑能耗中电力消费比例超过55%。


 

3.“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研究城市更新基础理论与技术方法

3月1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发展目标:到2025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科技对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现碳达峰目标任务、建筑业转型升级的支撑带动作用显著增强。

《规划》要求开展以下方面的研究工作:1)研究零碳建筑、零碳社区技术体系及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绿色建造技术,构建适应高品质绿色建筑发展的新型绿色建材与产业化技术体系;2)研究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和历史建筑动态预警、防灾减灾及保护修缮技术,研究城乡历史文化资源数据采集与可视化展示技术,搭建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监管平台;3)以促进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和人居环境品质提升为目标,研究城市更新基础理论与技术方法、城市体检评估技术、城市生态基础设施体系构建技术,开展城市地下空间高效开发、综合防疫技术集成、城市群和区域空间布局优化技术研究,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

 


 

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十四个部门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

3月11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十四个部门发布《关于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系统推动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函》(以下简称《行动函》)。《行动函》要求,2022年6月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制定工作方案,完成工作单元划分(居住社区规模确定)、调查摸底、确定试点单元等工作。2022年下半年起,全面开展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

《行动函》明确六大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合理划分工作单元,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以居住社区为基本工作单元;二是完善建设标准;三是制定工作方案,各地级以上市要结合本市的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开展居住社区建设情况调查,摸清工作底数;四是因地制宜推进建设,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补齐既有居住社区建设短板。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在居住社区内配建居民最需要的设施;五是同步落实新建住宅项目设施配建,将基本公共服务、便民商业服务等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建设作为开发建设配套要求,明确规模、产权和移交等规定,确保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并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做好产权移交;六是促进共建共治共享,要积极探索推动将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与物业管理服务平台相衔接,提高城市管理覆盖面,依法依规查处私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共同助力提升社区环境品质。

 


 

5.大鹏新区“十四五”规划:到2025年,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直接供应用地累计面积突破70公顷

3月10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大鹏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35年,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典范城区、国际知名的生命健康创新试验区、全球海洋经济全要素发展高地、共建共治共享民生幸福标杆、深港东部融合创新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建成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度假区和全球海洋中心城市集中承载区,成为深圳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城市范例的精彩样本。

①科学优化区域空间发展格局,高质量提升三城发展能级:

一是加快打造葵涌综合服务中心城。有序推进片区城市更新,高标准规划,提升区域行政中心、综合服务中枢及对外交通枢纽能级。借鉴世界先进城区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TOD)建设模式,以交通枢纽为核心,通过既有更新单元主体开发或片区整体更新统筹,开发建设超高层建筑、高效使用地下立体空间;

二是加快建设大鹏旅游服务新城。加快推进大鹏所城综合整治,基于“旅游+文创”的发展思路,推动历史文化活化利用和整体风貌提升,打造融海防文化、活力创意文化等于一体的所城特色文化旅游度假区;

三是规划建设新大旅游服务新城。积极推进新大片区有机更新,推进深圳海洋博物馆、新大乐高乐园等重点项目建设,为南澳墟镇、新大、桔钓沙、东西涌提供城区及旅游综合配套服务。

②提升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水平。

一是统筹开展城市更新工作,加快“片区统筹”规划研究,推动城市更新政策创新,在非农建设用地调整方面修订相关政策,提升非农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加快推动棚户区改造,优先推进旧城中村、旧工业区的有机更新,统筹有序推进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深入开展土地整备利益统筹,有序推进谭屋围、白石岗、沙头片区、上洞电厂、葵涌综合市场二期、溪涌片区和鹏城第二工业区、水头沙片区、南澳大酒店等重点单元城市更新项目,到2025年,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直接供应用地累计面积突破70公顷。科学统筹规划旧工业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预留充足产业发展空间,吸引和培育优质潜力企业发展壮大;

二是优化拓展城区发展空间,探索创新拓展城区发展空间。探索容积率转移机制,创新城区低效用地再开发模式、提升存量土地管理水平。探索将生态保护区、核电安全区、高压走廊区等较高容积率建设项目转移到可建设地段内,平衡新区发展建设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盘活可利用土地,全力推进去存量建设用地进度。试点跨街道转移的更新与整备联动机制,推动新区未利用地尽快入库成为可建设用地。借鉴光明区“土地等项目、空间等产业”思路,通过“规模整备、一体规划、连片开发”实施模式,为项目落地铺平道路;

三是探索高效利用城区发展空间。高效利用产业空间,通过整治旧工业区、盘活集体物业等措施,梳理产业空间集中招商。有效利用地下空间,统筹规划地下浅层空间(地下10米以上)的开发利用,以轨道交通建设为契机,合理规划方便、快捷的立体交通体系,通过串联独立空间、构筑公共空间的方式,引导地下商业空间开发,同时科学合理安排市政管线、综合管廊建设布局。优化绿地空间布局,通过协调整合地块内绿地空间,创造大疏大密、连续一体的城区绿地空间体系。

③加快公共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加大公共住房用地供应力度,加快保障性公共住房建设,创新公共住房建设运营模式。

拓宽筹集公共住房渠道,健全公共住房分配管理、封闭流转等体制机制,完善公共住房监管制度。加快城市更新单元配建公共住房项目的土地出让、开工建设工作,探索通过市政公用设施及大型公共设施综合开发建设公共住房。到2025年,力争累计建设筹集公共住房14000套。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建立健全经济适用、品质优良、绿色环保的住房标准体系,提升物业现代化管理水平。

 


 

6.宝安一季度57个新开工项目集中启动

3月11日,深圳市宝安区一季度新开工项目集中启动。本次集中启动的新开工项目共有57个,总投资398.8亿元、年度投资80.8亿元。从行业类别看,产业类项目9个,民生类项目4个,基础设施类项目28个,城市更新及住房项目16个,总投资257.9亿元,年度投资50.9亿元,包括安华工业区东区城市更新以及拆迁安置房项目。

 


 

7.东莞首批集中供地政策大变,取消限价、下调竞买保证金、部分取消配建要求

3月13日,东莞首批集中供地正式挂牌上线,道滘、长安、塘厦、大岭山、常平、横沥6个镇街共计出让8宗地块,出让总面积33.29万㎡,起拍总价达170.83亿元,将于4月19-20日进行集中竞价出让。

此次集中供地有三大变动:一是土拍取消建成后的限售价格,此次重新挂牌长安地块为例,取消了“首批最高房价毛坯不高于41998元/㎡”的规定,塘厦地块取消了“首批最高房价毛坯不高于 38220元/㎡”的规定”,另外其他挂牌的6块地,都没有限售价约束;二是竞买保证金大幅下调,长安地块从2021年的22亿元降低到10.1亿元,下降幅度为11.9亿元;塘厦地块从原来设定的12亿元下调至4.5亿元人民币,下降7.5亿元;三是部分取消配建要求,长安地块2021年取消了无偿配建宗地10%的比例(约21066平方米)的安居房和停车位的要求。

 


 

8.《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获批

2月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 “十四五”实施方案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批复》要求,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人民政府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协同联动、共建共享,彰显江西、湖北、湖南三省优势和特色,以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为引领,优化多中心网络化城市群结构,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在全国统一大市场中发挥空间枢纽作用,打造长江经济带发展和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支撑、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要城市群。


 

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站、新华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深圳市及各区政府在线网站、深圳市各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网站、深圳公共交易中心各分区网站、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宝安日报, 凤凰网房产深圳站。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