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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6 来源:卓越城市更新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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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深圳加大居住用地供应,《关于进一步加大居住用地供应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发布(含政策解读)

      深圳从供给侧持续发力居住用地供应。9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示了最新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居住用地供应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同时发布2021年度第二轮公开挂牌集中出让的22宗居住用地信息、2021年第二季度存量住宅用地信息,严格落实中央“房住不炒”要求,兑现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完善“4+2+2+2”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承诺,打造“住有宜居”的先行示范区民生幸福标杆。

 

“保新增、扩租赁、促整备”保障住房用地供应 

为了进一步优化空间资源配置、挖掘居住用地潜力,以及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制定了《深圳市落实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用地供应的暂行规定》,以11项渠道挖掘潜力,保障住房用地供应。在此基础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结合全市现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居住用地供应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旨在从强化规划引导、完善供应体系、加强组织保障等多方面综合施策,进一步增加居住用地供给力度。新出台的《若干措施》(意见稿),以“定目标-优结构-控风貌-提强度-增配套”为主线强化规划引导,以“保新增-扩租赁-促整备-调更新-增居改-盘用房”为主线,进一步完善供应体系,从12个方面进行了规定:

一、依据国土空间规划草案,明确居住空间保障目标,提高居住和公共设施用地规模和比例,要求至2035年全市常住人口人均住房面积达到40平方米以上,年度居住用地供应量原则上不低于建设用地供应量的30%;

 二、优化居住用地结构布局,提高都市核心区及各综合服务中心区居住用地比例,加快促进产城融合;

三、打造宜居适度居住空间,合理确定住宅建筑高度与用地性质;

四、在公共设施可承载的前提下提高部分区域居住用地开发强度,鼓励轨道站点周边实施以居住为主的综合开发;

五、统筹公共设施规划建设,尤其是严格落实学位建设联合审查制度,明确各类项目学位配套措施;

 六、加大新增用地保障力度,建立整备先行、滚动推进的居住用地供给机制,要求“十四五”期间整备居住潜力用地不少于10平方公里,2021-2023年内整备的居住潜力用地不少于7平方公里;

 七、扩大租赁住房用地供给,明确在年度计划中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并进一步拓宽租赁住房用地供应渠道;

 八、促进留用土地开发建设,引导留用土地优先安排居住用途;

九、调整城市更新结构,合理引导城市更新项目中的规划商业类建筑调整为住宅;

十、优化城中村改造政策,进一步加大改造力度;

十一、进一步完善旧住宅区拆除改造政策,加大旧住宅区拆除改造力度;

十二、进一步释放企事业单位自有住房等存量用房潜力。

记者留意到,新政涉及的诸多内容属于首次推出。这也是深圳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参与相结合、新增供应与存量盘活相结合,大力推进居住用地整备,实施“大规模建房”行动,加快构建了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一重要举措。

(来源:深圳特区报)

政策解读

一、提高居住开发强度

      1、密度二、三区的新供应商品住房和公共住房项目容积率可按6.0执行;

      2、提高密度三区的更新、整备项目居住容积率上限,由5.5提至6.0。

二、增加居住用地供应

      1、划定以居住为主的整备片区;

      2、分类分批将储备土地中的发展备用地、商业用地等调为居住。在不影响城市韧性前提下,可对不符合城市发展需求的各类控制线进行优化;

      3、引导未批规划更新项目建设住宅:计划公告更新方向以居住为主或本措施施行前的图则主导功能为居住的,除无偿移交用地外,开发建设用地可规划为居住。

三、多渠道加大公共住房供应

      1、留用地:原批准用途为居住的,可申请提容,超出原批复规模的用作可售公共住房;原批复用途为商业的,可申请将商业建面调为居住用途,70%用作可售公共住房;

      2、已批规划更新项目:保持原批复规划容积不变,将已批商业建面调为可售公共住房;位于轨道500米范围内的项目(含工业)可修改规划,增加的住宅建面全用作可售公共住房;

      3、未批规划更新项目:计划公告更新方向以商业为主或图则主导功能为商业的,可调整更新方向为居住,用作可售公共住房的比例不低于60%。

四、加大综合整治分区外的城中村改造力度

      1、以现状居住用地为主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申请简易处理的门槛降低:合法用地占比要求由50%降至30%。

      2、经批准列入计划可按净拆建比校核的更新项目:城中村、旧屋村合法用地占比要求由70%降至50%;且不需另行配建公共住房。

 

深圳在全国率先全面应用标定地价 安居型商品房地价为市场地价三成

      深圳成为全国率先全面应用标定地价的城市。近日,深圳标定地价及配套地价测算规则形成了最终成果,并经深圳市政府批准,正式印发。这也标志着深圳建立了以标定地价为核心的“一套市场地价标准”。

       值得一提的是,《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利用存量用地建设安居型商品房和人才住房,对可售的安居型商品房和人才住房的地价分别按市场地价的30%和40%确定。

       标定地价是指政府为管理需要确定的,标准宗地在现状开发利用、正常市场条件、法定最高使用年期或政策规定年期下,某一估价期日的土地权利价格。目前,《规则》对包括统一地价管理体系、降低实体经济用地成本、保障民生领域发展等七大方面内容进行了具体解释。

在地价标准上,深圳建立了以标定地价为核心的“一套市场地价标准”,今后将通过定期更新,确保标定地价及时、准确地反映市场价格水平;而在地价管理上,深圳将新出让用地、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土地整备等涉及的各类地价测算规则,全部整合到《规则》中,实现了“一个测算规则”,强化了地价管理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值得注意的是,《规则》还十分重视保障民生领域发展:对于可售的安居型商品房和人才住房的地价分别按市场地价的30%和40%确定,调整后的地价水平比现行水平相应下降,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利用存量用地建设安居型商品房和人才住房;同时,在扩大公用设施、市政设施、交通设施等有偿使用范围的前提下,进一步降低其地价成本。

        此外,《规则》的出台,还有效地降低了实体经济用地成本。《规则》指出,对于事关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和城市高质量发展的产业项目,深圳不仅有地可供,还会努力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通过产业发展导向、产业项目类型等地价修正系数和产权条件限制,加大对鼓励类发展产业和重点产业的支持力度,鼓励类发展产业适用市场地价0.5的修正系数,重点产业项目适用市场地价0.6或0.7的修正系数,同时符合上述两类的,可叠加使用地价修正系数。

       据了解,本次标定地价改革严格贯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导向,在地价评估、应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创新,推进了地价的公开化、透明化,有利于降低企业生产及民生设施建设成本,有利于提高行政服务效能,营造更优越的营商环境。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

 

深圳市龙岗区召开土地整备攻坚大会 5大重点攻坚片区出炉

      7月8日下午,龙岗区召开土地整备攻坚大会,出台《龙岗区大面积产业空间土地整备攻坚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攻坚方案》)。根据方案,“十四五”期间,龙岗区将力争整备形成连片产业用地11平方公里以上,现已纳入大面积产业空间土地整备项目库的项目,2021年底每个项目至少入库连片产业潜力用地10公顷以上。

       为切实达成预期目标,龙岗区按照“平方公里级、产业用地为主、空间集中连片”原则,已划定相关产业整备重点片区,并已形成全区大面积产业空间土地整备项目库。同时,《攻坚方案》明确各街道可按平方公里规模,或结合实际按规模不少于50公顷且规划产业用地不少于10公顷的标准,继续划定大面积产业片区整备片区,经区土地整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纳入项目库。

       目前,龙岗区委区政府已从项目库中筛选出5个重点攻坚片区,分别为光学智谷横岗南片区、电子信息产业集群承载区平湖生态园、电子信息产业集群承载区坂田金园产业片区、国际低碳城坪地北片区、国际低碳城坪地年丰片区。

       据龙岗区相关负责人介绍,5个片区将采用大兵团作战模式,统筹相关街道和各业务部门的力量,同时,通过招标前期服务商,借助市场力量,形成“政府+企业+社区”的强大攻坚合力,并利用1年左右时间,收储连片的规模化产业用地。

(来源:深圳晚报)

 

深圳今年第二批22宗宅地集中公示

      7月9日,深圳发布本年度第二批次住宅用地集中出让公告,公开挂牌出让22宗住宅用地,总土地面积约83.38公顷。

      按照自然资源部2021年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政策,要求重点城市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不低于10%)以及实行“两集中”同步公开出让。受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7月9日,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称深圳交易集团)发布本年度第二批次住宅用地集中出让公告,公开挂牌出让22宗住宅用地。其中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1宗、南山区1宗、龙华区4宗、宝安区4宗、光明区5宗、龙岗区5宗、坪山区1宗、深汕特别合作区1宗,总土地面积约83.38公顷。其中拟建设全年期自持的市场租赁住房用地2宗约1.05公顷,总建筑面积约279.92万平方米。

      近年来,深圳市积极贯彻落实中央要求,系统构建了面向2035年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完善住宅用地供应政策,全力保障住宅用地供应。本次集中公示的22宗住宅用地中,T403-0401(南山)、A961-0572(龙华)2宗地拟用于建设全年期自持的市场租赁住房,采用“单限双竞”(即“限成交地价、竞成交地价和竞配建无偿移交的公共租赁住房面积”)方式挂牌出让;其余20宗住宅用地采用“双限双竞”方式挂牌出让,其中6宗地竞配建全年期自持的市场租赁住房面积。

      T201-0157(前海)、E2021-0002(深汕)2宗地拟建设普通商品住房,在达到地价溢价上限后向上竞无偿移交的只租不售人才住房面积;A401-0187(宝安)宗地拟建设“普通商品住房+出售型人才住房”(初始各占比50%),在达到地价溢价上限后向上竞无偿移交的只租不售人才住房面积;17宗地拟建设“普通商品住房+出售型安居型商品房”,其中A301-0583(宝安)、G09202-0047(龙岗)、A817-0614(龙华)、A806-0394(龙华)、A503-0093(光明)、A631-0115(光明)6宗地,在达到地价溢价上限后向上竞全年期自持的市场租赁住房面积;其余11宗地达到地价溢价上限后向上竞无偿移交的公共租赁住房面积。第二批次住宅用地集中出让方案是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落实“房住不炒,住有宜居”的有力体现,是从供给侧发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切实举措。

       此外,今年以来,为落实中央“房住不炒”精神,进一步加强住宅用地供应的规划和政策保障,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先后发布《深圳市2021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草案)。根据《深圳市2021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我市2021年计划供应住宅用地 363.3 公顷,较2020年住宅用地计划供应量提高了24%,其中计划新供应住宅用地132.3公顷(商品住房用地58.3公顷,公共住房74公顷)。其次为落实中央经济会议“土地供应向租赁住房倾斜”的要求,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计划供应租赁住房用地37公顷,占住宅用地比例超过10%。在最新公示的《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草案中,计划以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4∶2∶2∶2住房体系进一步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公共住房比例不低于新增住房总数的60%,逐步提高成套住房比例,提高城市发展的平衡性和协调性,为深圳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土地支撑。

(来源:深圳特区报)

 

深圳前海延续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优惠目录范围扩大到商务服务业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最新联合印发《关于延续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前海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政策延续,享受范围和门槛条件均有大变化。旧政策要求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要达到70%以上,新政策将比例下调到60%,同时,优惠目录范围扩大到更多企业。新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在前海注册的港企也可申请。

      7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深圳市财政局、前海管理局联合举办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发布会暨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会上发布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操作指引》,明确享受优惠具体方式、留存资料清单、争议解决程序等,为企业享受政策提供优质便捷的办税服务。

据悉,旧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四大类共21项,新版《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商务服务业五大类共30项。在新增的商务服务业类型中,含有法律、会计、税务、人力资源、知识产权、管理咨询、会议展会、邮轮等8个小项。

      此外,在新版优惠目录中,信息服务业领域还新增了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人工智能等技术研发与服务,工业互联网、车联网、智能穿戴等信息技术研发与服务,区块链等热门子行业。也就是说,上述行业达到要求的也可申请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4年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以来,大量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文化创意产业企业在前海集聚壮大。截至2021年5月底,前海四大产业累计注册企业近4.2万户,占注册企业总量三分之一,比2014年增长近8倍,年均增长112%,累计减免企业所得税达93.38亿元。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延续政策实施后,受惠企业预计将新增近1.2万户,2021年减免税款将增加近5亿元。

(来源:深圳特区报)

 

广州至深圳第二高铁新通道已列入国家有关规划

广深第二高铁已列入国家规划

       广东省发改委官网近日发布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6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关于新建联系广州与深圳中心城区高速城际铁路的建议答复,广州至深圳第二高铁新通道目前已列入国家有关规划。

       广东省发改委表示,目前,广州、深圳之间现有3条承担城际功能并已开通运营的轨道交通:广深铁路广州东站至深圳站最快旅行时间68分钟(目前最快已缩短至59分钟);广深港高铁广州南站至深圳北站最快旅行时间29分钟;穗莞深城际广州东站至深圳机场站最快旅行时间70分钟。

 

实现两市中心区一小时通达

      2019年初,深圳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明确提及开展超高速广深第二高铁研究,该项目的进展一直备受关注。

      2020年深圳交通运输局工作报告再次提及,完成广深第二高铁预可研。此次,《广深第二高铁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招标公告,开启了广深第二高铁工可研。

      目前,广深两地间的铁路联系主要有广深港高铁和广深铁路承担,其中广深铁路速度较低,广深港高铁则接入广州南站,与广州中心区距离较远,均难以满足两市中心间的快速联系需求;且两条铁路的运能已接近饱和,无法满足广深之间日益增长的客流需求。

      根据此前对外公示的《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8-2035年)》草案,广深第二高铁或从深圳宝安机场出发,经东莞后到达广州境内,北上连接白云机场站。

代表建议提出的要规划建设联系广州、深圳中心城区的高速城际轨道交通,实现两市中心区一小时通达,对满足广州、深圳之间高频次商务出行需求具有积极意义。

      目前,广州至深圳第二高铁新通道已列入国家有关规划,广东省发改委将组织沿线市、有关单位开展项目前期研究工作,对项目功能定位、线站位方案、设计时速、运输组织等方面进行专题研究,努力为广州、深圳中心城区之间提供高质量的轨道交通服务。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举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专题讲座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举办视频远程培训第四讲,城市建设司司长王志宏作“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专题讲座。部党组书记、部长王蒙徽及其他部领导出席。部机关和直属单位以及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共8000多人参加了培训。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政府工作报告》连续4年作出部署。讲座首先学习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解读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其次介绍了国务院各部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开展的主要工作以及地方的实践案例;最后提出了当前需要继续破解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并对落实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目标任务、提前谋划2022年改造计划、用好中央补助资金等重点工作进行了阐述。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央行全面降准释放万亿流动性 贷款利率将稳中有降

      央行7月9日公布,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2021年7月15日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在7月7日国常会提出降准后,市场普遍预计此次降准将以定向降准的方式展开,但此次是全面降准,超出市场预期。记者了解到,此次全面降准除了定向支持小微企业、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外,还有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考虑。根据央行披露,此次降准将释放长期资金约1万亿。降准不仅可以增加金融机构的长期资金占比、优化资金结构,而且可以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应对下行压力  

       去年5月开始,央行政策利率及存准率一直没有调整并延续至今。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称,去年5月后货币政策力度就逐渐转为常态,今年上半年已经基本回到疫情前的常态。此次降准是货币政策回归常态后的常规操作,稳健货币政策取向没有改变。“当前我国经济稳中向好,人民银行坚持货币政策的稳定性、有效性,坚持正常货币政策,不搞大水漫灌。”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249310亿元,同比增长18.3%,比2019年一季度增长10.3%,两年平均增长5.0%。目前国家统计局尚未公布二季度数据,但先行指标显示:6月制造业PMI为50.9%,相比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财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伍超明表示,此次央行超市场预期全面降准,主要为下半年实体经济稳定增长提供适度的金融环境。“相比上半年,下半年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如制造业景气指数PMI已回落多月,预示工业增速将趋于下行。”近期多家机构发布的数据显示,四季度经济增速可能跌破6%。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宏观经济论坛(CMF)报告预判,上半年GDP增速会达到12.3%,全年实际GDP增速为8.8%。各季度的增速呈现“前高后低”的运行态势,从一季度的18.3%逐步回落至四季度的5.5%。红塔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奇霖称,出口的扩张与美国财政货币化高度相关,但从6月开始,美国部分州的失业救济已经开始暂停发放,外需扩张的逻辑可能有变。因此,此次降准有对冲出口、稳住总需求的考虑。

      此外,本次降准的一个重要目的是支持小微企业。央行称,今年以来部分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上涨,一些小微企业面临成本上升等经营困难,中国坚持货币政策的稳定性、有效性,不搞大水漫灌,而是精准发力,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这次降准是针对大宗商品来的,目的是为了加强金融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李奇霖称。今年来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对中小企业形成较大冲击。统计局数据显示,相比4月,5月工业企业利润环比降幅在两位数以上的行业有:橡胶和塑料制品业(-10.4%),造纸和纸制品业(-11.5%),纺织服装、服饰业(-13.9%),农副食品加工业(-14.1%)。而这些行业大多为中小微企业。

 

MLF余额高位回落  

      大企业在采购货物时,出于缓解资金压力等原因会以承兑汇票的方式来支付货款,而小微企业就只能延期几个月才能够获得货款,中小企业的流动性变得更为紧张。“为了缓解资金压力,中小企业只能支付一部分利息把承兑汇票贴现。而如果贴现利率走高,中小企业面临的成本压力就会更大。央行此次降准的目的就是为了将资金利率保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来缓解因为上游价格上涨对中小企业流动性占款的压力,让中小企业能够以较低的价格将汇票贴现,以回笼资金。”李奇霖称。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称,此次降准将释放长期资金约1万亿元。释放的一部分资金将被金融机构用于归还到期的中期借贷便利(MLF),还有一部分资金被金融机构用于弥补7月中下旬税期高峰带来的流动性缺口。Wind数据显示,截至6月末MLF余额5.4万亿,创历史新高,7月15日MLF到期4000亿。降准置换MLF后,MLF余额减少。

      对于MLF,银行需支付利息给央行。而降准释放的是零利率的长期资金,银行不用支付利息,相应可以降低贷款利率,进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央行称,此次降准降低金融机构资金成本每年约130亿元,通过金融机构传导可促进降低社会综合融资成本。“降准的终极目的都是为了降低银行负债端成本,给银行更多的利润空间,去继续让利实体。”李奇霖表示。后续市场将关注LPR及贷款利率如何调整。按照安排7月20日将进行LPR报价。央行发布的2021年一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3月新发放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较去年12月末上行0.07个百分点至5.10%。其中,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均为首次上行,二者分别为4.63%、5.37%,较去年12月末上行0.02、0.03个百分点。

(来源:21世纪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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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动态

 

深圳市宝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规划纲要共6篇13章53节,全文紧扣湾区核心、智创高地、共享家园的发展愿景,对发展基础、发展环境、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作、重大项目以及实施保障作了系统梳理,形成“三大定位、五大战略、九大任务、40条措施”的规划框架。

  第一篇共2章为总论,总结宝安“十三五”时期的发展成就,分析“十四五”时期发展环境,提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发展定位、发展战略、发展目标以及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①三大发展定位:围绕建设湾区核心、智创高地、共享家园的中长期发展定位,“十四五”时期,宝安在“双区”建设中肩负“三项重大使命”:一是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新中心。二是建设高质量发展智创高地。三是建设大湾区融合发展核心引擎。②五大发展战略:一是西协融合、开放引领。二是智造为本、数字赋能。三是五核带动、组团发展。四是民生为本、共建共治。五是低碳韧性、绿色发展。③“十四五”发展目标:基本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先锋样板城区,“一轴四廊五核多节点”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一主、两优、六特色”产业体系纵深推进,湾区核心引擎功能和城区魅力彰显,民生福祉更加丰厚,人居环境更加优美,城市治理更加安全高效。④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全面建成湾区核心、智创高地、共享家园,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典范。到本世纪中叶,在全面建成湾区核心、智创高地、共享家园的基础上,打造成为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卓著的全球标杆城区。第二篇到第五篇共9章,围绕建设更高能级的湾区核心、更有质量的智创高地、更具活力的品质之城、更有温度的共享家园,分领域阐述“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九大重点任务共40条工作举措。

任务1:坚持重点突破,打造大湾区融合发展核心引擎。充分发挥珠江口两岸联动发展的主阵地优势,强化城市门户枢纽功能,增强经济、科技集聚力和辐射力,构建“一轴四廊五核多节点”发展格局,打造成为湾区空间之核、枢纽之核、产业之核、创新之核。

任务2:深化改革开放,融入大湾区深度协同发展格局。放眼“双区”建设大局前瞻谋划,积极承担深圳综合改革试点任务,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改革等经济社会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任务3:聚焦数字赋能,构筑高端高质新经济产业体系。

任务4:主攻产业创新,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支撑区。

任务5:提升城市功能,增强现代城区综合发展承载力。

任务6:崇尚兼容并蓄,彰显滨海现代城市文明新特质。

任务7:聚焦人民关切,筑造新时代民生幸福共享家园。

任务8:夯实法治基石,打造社会治理现代化样板城区。

任务9:践行绿色低碳,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典范区。

(来源:宝安区人民政府)

 

一轴三心多片规划+新增15所学校!深圳[葵涌中心区]规划图则发布

      7月12日,深圳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葵涌中心区]法定图则修编(草案)公开展示的通告。[葵涌中心区]法定图则(以下简称本图则)适用范围是犁壁山、对门岭、马峦山、排牙山以及基本生态控制线围合而成的区域,总用地面积约954.81公顷。在本片区内编制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棚户区改造、详细蓝图等实施方案,均应以本图则的要求为依据进行。本图则自市规划委员会批准之日起施行。即日起,本片区原有图则自行废止。

      本片区内,未来的发展目标是具有山城海生态特质的高品质综合服务城区;规划居住人口规模约21.6万人,规划容积总量约1100万平方米;采用”一轴三心多片“空间结构进行规划发展。根据规划用地汇总表显示,居住用地占251.63公顷,其中二类居住用地为198.82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23.45%。公共设施中,教育用地占45.86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5.41%;工业用地123公顷,占14.51%;交通方面,规划龙大城际(33号线),目前片区内的站点还未定。九年一贯制学校将新增8所,总量达10所(现在只有2所);小学新增4所;幼儿园新增23所;寄宿制高中新增1所;职业学校新增1所;完全中学新增1所。医疗方面也会大幅的改善,目前片区无综合性的医院,将新增2所医院和1所社区医院。

1、发展目标:具有山城海生态特质的高品质综合服务城区,主导功能是集行政文化、区域性综合服务及对外交通枢纽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城市中心。人口:规划居住人口规模约21.6万人,规划容积总量约1100万平方米(为参考性技术指标,不含公共设施、交通市政设施等的容积)。

2、空间结构:一轴三心多片 一轴:中央活力轴。串联周边山体,贯通行政文化中心、TOD商业中心、体育生态客厅等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向南延伸至大鹏湾。三心:行政文化中心、TOD商业中心、体育生态客厅。多片:宜居生活区、高端产研区、优质配套区。

3、蓝绿空间体系 是以西边洋河、上禾塘支流-三溪水、罗屋田-葵涌河及沿河碧道为绿色廊道,打通“山城海”景观轴,构建“三川入海”空间格局,打造蓝绿为底的生态特色风貌。规划图则显示,公园绿地系统构成为组团公园-社区公园-邻里游园。规划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5.5平方米,公园绿地5分钟社区生活圈覆盖率为100%。结合内部慢行系统与周边山体、海岸带,共同构建“葵涌半山公园带”,形成包括郊野林地、水库溯溪、滨海沙滩、历史人文等多种主题在内的山城海游览径,并预留多处登山道接口加强衔接。

4、规划强度 规划容积增量约357万平方米(不含公共设施、交通市政设施等的容积)。图则主要对居住、商业服务业、工业、物流仓储等四大类用地及其混合使用的地块容积予以规定,对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市政设施、机场、港口、核电站等用地的地块容积不作规定,其地块容积应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规范及政策法规确定。自本图则批准之日起,标准单元的容积增量包括国有未出让用地或未明确规划指标的非农建设用地、征地返还用地上的容积增量,已批未建用地因本图则或今后规划调整产生的容积增量,以及已建成地块因新批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棚户区改造等实施方案或规划调整产生的容积增量。图则确定的容积增量不涉及公共设施和交通市政设施。

5、综合交通 片区综合交通的总体思路及实施策略为:(1)逐步完善次干路及支路网络,改善微循环,提高路网可靠性;(2)依托城市更新及新建项目,增加附设式公交场站设施供给,为远期交通出行结构调整、改善公交出行环境提供设施保障;(3)依托片区优质人文、自然景观环境,增强步行、自行车设施供给,营造优越的慢行交通环境;(4)考虑交通空间与景观环境协调,为远景轨道交通线路预留合适的敷设空间。

6、城市设计 本片区公共空间系统为“三廊、两轴、四节点”。三廊:沿西边洋河、三溪水、葵涌河塑造宜人滨水景观廊,着重体现自然与人文相协调的景观风貌。两轴:由南北向沿坪葵路的中央活力轴与沿葵政路-延安路的城市景观轴共同组成,搭建串联高质量生活与特色空间骨架轴带。

四节点:分别为禾塘文化活力圈、TOD枢纽商业中心、葵涌公园及葵涌河体育中心,通过多类型公共场所的营造,形成片区的核心景观节点。

(来源:凤凰新网)

 

广东省委、省政府出台22项措施支持实施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

      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2021年4月25日,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实施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六个方面提出了22项支持事项,积极为深圳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创造条件。《若干措施》发布,是广东在制定贯彻落实的分工方案、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由广州、深圳市实施,高规格召开全省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的工作部署推进会后的又一重大举措,对推动深圳改革发展有重大利好。

 

《若干措施》提出省层面支持深圳的改革举措和授权事项,主要有三类:

一是授权类事项,包括中央要求下放的占用林地审核和电视剧审查等省级权限,以及省主动下放的口岸出入境证件签发、类金融机构设立等省级权限。

二是不涉及授权、省层面可以创造条件给予支持的事项,包括深圳要求探索的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制度改革、“三旧”改造征拆矛盾纠纷司法裁判等;以及省市共同推动的事项,如申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联合承担“合成生物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等。

三是支持深圳先行先试的事项,主要包括中央部署在深圳的试点,如建设全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开展新型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试点,以及省里在深圳谋划的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试点等。

 

《若干措施》提出了六个方面支持举措:

①支持深圳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主要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五种要素和价格机制方面提出支持措施,如支持购买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指标;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和特殊工时管理制度;拓展金融平台和数字人民币应用;创新科研项目管理、科研成果转化机制等。

②支持深圳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主要从完善市场环境、保护知识产权、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和经济特区立法方面提出支持措施,如支持制定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试点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支持依法降低商业秘密侵权行为刑事立案门槛,建设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平台;支持副局级机构事后备案,街道统筹使用各类编制等。

③支持深圳完善科技创新环境制度,主要从优化创新资源管理、完善引才用才制度方面提出支持措施,如布局更多重点实验室和基础研究平台,切块下达非竞争性科研经费,支持部省市联动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委托下放深圳口岸出入境证件签发权限,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出入境管理制度和境外专业人才执业制度等。

④支持深圳完善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制,主要从制度型开放、金融业和航运业开放、跨境交流合作方面提出支持措施,如推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前海综合保税区深化改革开放;支持粤港澳游艇自由行,推动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许可权加快落地;支持发展数字贸易、跨境服务贸易、口岸经济等。

⑤支持深圳完善民生服务供给体制,主要从医疗、教育、社保、文体等公共服务领域提出支持措施,如支持开展国际前沿药品、医疗器械临床应用,委托下放三甲医院等级评审省级权限,推动深港医保跨境结算衔接;完善医保、养老、失业、住房等制度;将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纳入省共有产权住房体系等。

支持深圳完善生态环境和城市空间治理体制,主要从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空间统筹管理方面提出支持措施,如推动深圳“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支持依法依规调整生态保护红线。探索开展区域土方综合利用试点,推动建立协作监管机制;委托下放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修改审批权限;支持创新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体制等。

(来源: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开征求汕尾市区工业控制线划定及管理机制制定项目成果意见的公告(含政策解读)

为规范汕尾市区工业控制线管理,保障工业用地供给,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汕尾市贯彻落实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市区实际,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启动了《汕尾市区工业控制线划定及管理机制制定》项目,现将项目成果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1年8月12日前,登录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官网反馈意见。

(来源: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政策解读

      《征求意见》划定汕尾市区一级、二级工业控制线;制定工业控制线管理规定,确定工业控制线的划定、调整,以及线内的用地管理等。

一、工业控制线调整

      分两种类型:技术修正和局部调整。调整原则为严守规模底线、优化空间布局、市区范围统筹、一级控制线总量占补平衡。一级控制线调整报市政府审批;二级控制线调整报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

二、用地管理

      1、工业控制线内工业用地占比不低于60%,单个工业控制线内工业用地占比不低于55%。

      2、一级工业控制线内工业用地予以严格保护,严禁建设商品住宅和大型商业服务业设施,除因公共利益需要,原则不得调整。

      3、二级工业控制线内工业用地如需开展以居住、商业为主导功能的“三旧改造”、城市更新等用地性质变更工作,需调出二级工业控制线。

      4、工业控制线内新型产业用地规模占工业总规模原则不超过20%。

 

珠海经济特区城市更新管理办法(市政府138号令)

      为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规范城市更新活动,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珠海市人民政府制定《珠海经济特区城市更新管理办法》。《珠海经济特区城市更新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6月3日九届珠海市人民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予以公布,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

      2016年珠海市出台《珠海经济特区城市更新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14号,以下简称原办法),规范推动珠海市城市更新工作。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市更新工作的推进,原办法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主要有:一是与上位法、相关政策不一致。近几年国家、省对土地管理、规划编制、项目监管、规划管控体系、土壤污染防治等作出调整,2021年省政府出台《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79号)对部门职责、审批程序、监管机制等提出新要求,《民法典》对相关表决程序也作出规定,原办法不符合上位法、相关政策的要求。二是部分制度不适应现实新形势。如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核备案要求已纳入项目监管协议约定,无保留必要;将年度计划细分为申报计划和实施计划,具体的申报内容在实际中却难以填报,不具备操作性;历史建筑迁移已改属省级事权等。三是与机构改革工作不对接。相关部门名称、职能需根据机构改革进行调整。

 

主要内容说明:

按照珠海市政府关于减少篇幅、解决问题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删减了相关章节和条款,由原办法七章八十三条调整为六章六十三条。主要内容有:

(一)调整部门名称和职能。

(二)修改与《民法典》、政策不一致的规定。

(三)删除与相关规定和实际工作推进要求不适用或重复性的条款。

(四)完善实施主体选择方式。

(五)完善项目全过程监管制度。

(六)补充实际工作中需要给予支持的措施。

(来源:珠海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