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转载自:深圳市城市更新协会
2024年
2.19—2.25
1.本周收录城市更新项目信息10条,其中计划公告4条,规划公示2条,规划公告4条
2.本周收录集体资产交易信息4条,为项目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结果公告、招商延期公告、结果公告,位于大鹏新区、宝安区、龙岗区
更新圈快讯
1.住建部:214个城市已建立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
2.住建部: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等保护提升项目建设方案和保护规划的编制单位应具备城乡规划甲级资质
3.广东12城共提出168个地产融资项目,总需求1314亿元
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深圳市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
5.深圳住建系统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新一轮城中村改造等六个方面工作
6.上海城市更新专家委员会成立
7.重庆国企收购4207套存量商品房转租赁房
本周收录城市更新项目信息10条,其中计划公告4条,规划公示2条,规划公告4条
本周收录集体资产交易信息4条,为项目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结果公告、招商延期公告、结果公告,位于大鹏新区、宝安区、龙岗区
1.住建部:214个城市已建立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
截至2月20日,全国29个省份214个城市已建立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分批提出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白名单”并推送给商业银行,共涉及5349个项目;已有57个城市162个项目已获得银行融资共294.3亿元,较春节假期前增加113亿元。另据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和部分股份制银行有关数据,已对“白名单”项目审批贷款1236亿元,正在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需要陆续发放贷款。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精准提出房地产项目“白名单”,推动协调机制持续取得实效。同时,各地在开展工作时要形成“两个闭环”。一是要形成“推送——反馈”的工作闭环。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根据条件筛选项目并推送给商业银行,各商业银行按照规程审查后放贷,对不予放贷的项目向金融监管部门报送“无法贷款的原因”,由城市政府及时协调解决,形成“白名单”项目从推送到反馈的工作闭环。二是要形成“发放——使用——偿还”的管理闭环,确保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开发建设,严防资金被挪用于购地、偿还债务或其他投资。
2.住建部: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等保护提升项目建设方案和保护规划的编制单位应具备城乡规划甲级资质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联合印发《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等保护提升项目建设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建设指南》),围绕保护修缮、风貌修复、人居环境改善、配套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消防与防灾减灾设施提升、智慧化管理等方面,加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等保护提升项目管理,进一步提升项目谋划、建设、实施和管理水平。
根据《建设指南》,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等保护提升项目建设,应按照应保尽保、延续文脉、合理利用、改善民生、经济实用、安全美观的原则推进,做到“六不”:一是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二是不大规模新增建设规模,不增加资源环境承载压力;三是不大规模、强制性搬迁居民,不改变社会结构,不割断人、地和文化的关系;四是不随意迁移、拆除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历史建筑不脱管失修、修而不用、长期闲置;五是不破坏传统格局和街巷肌理,不随意拉直拓宽道路,不修大马路、建大广场;六是不破坏地形地貌,不伐移老树和有乡土特点的现有树木,不挖山填湖,不随意改变或侵占河湖水系,不随意改建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不随意更改老地名。
同时,要科学编制项目建设方案和规划设计。项目建设方案应充分考虑资源禀赋和本底条件,确定实施范围,厘清保护家底,明确保护对象,聚焦现状问题,提出保护提升总体目标,明确建设实施的具体内容、类型、对象、规模及区域。项目建设方案和保护规划的编制单位应具备城乡规划甲级资质。
3.广东12城共提出168个地产融资项目,总需求1314亿元
2月22日下午,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视频调度会议,推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通报近期工作进展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截至2月21日,12个城市共提出房地产项目168个,融资总需求1314亿元;其中12个项目已获得新增融资贷款12.3亿元,融资总额的98%由民营房企或混合所有制房企获得。
会议指出,自1月份住房城乡建设部、金融监管总局部署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以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紧锣密鼓抓好落实,各城市深入细致开展工作,部分城市春节假期仍加班加点,协调机制落地见效持续取得新进展。截至2月21日,广州、深圳、汕头、佛山、肇庆、惠州、韶关、梅州、阳江、东莞、中山、云浮等12个城市共提出房地产项目168个,融资总需求1314亿元;其中12个项目已获得新增融资贷款12.3亿元。从获得融资的情况来看,12.3亿元中有12.1亿元由民营房企或混合所有制房企获得,占融资总额的98%。
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深圳市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
2月21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深圳市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深圳市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绿色建筑标识申报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制定的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项目、财政性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大型公共建筑项目,项目建设单位、运营单位或者业主单位(以下统称申报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相应星级的绿色建筑标识。鼓励其他建筑项目的申报单位,积极申报绿色建筑标识。申报一星级、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的建筑项目应当在竣工验收备案后2年内申报,申报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的建筑项目应当在竣工验收备案后3年内申报。
5.深圳住建系统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新一轮城中村改造等六个方面工作
2月19日,全市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议上,市住房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朱恩平表示,将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跑起来、抢时间、争一流,高质量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新一轮城中村改造等六个方面工作。
以更大力度加快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按照“越多越好、越快越好”工作要求和“四跟”(跟着产业园区走、跟着大型机构走、跟着轨道交通走、跟着盘活资源走)发展策略,全年建设筹集保障房10万套(间)、供应分配6.5万套(间)。按照好房子、好小区的标准,高质量建设各类住房,让人民群众住得更舒心。
以更硬作风推进新一轮城中村改造。系统构建政府主导的城中村改造“1+N”政策体系,做好新老项目和新旧政策的有效衔接,攻坚克难,全年拆除城中村用地1.1平方公里,推动城中村改造迈上新台阶。
以更高站位加快推进“百千万工程”。坚决扛起城镇建设专班责任,加快实施375个重点项目。全年完成100个以上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1000部。
以更高水平提升建筑业发展能级。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实施现代工程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加快打造工程服务业、现代建筑产业示范园区,抓好全屋智能、数字家庭推广,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7700亿元。
以更高标准抓好重点片区建设。按照“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的标准和要求,高质高效推进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等重点片区建设,打造全球标杆城区。
以更实举措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加快完善建筑设计导则,出台“工业上楼”、民用建筑新型基础设施等设计通则。盯组织盯系统,全力抓好建筑施工、燃气等领域的安全生产。
6.上海城市更新专家委员会成立
上海市城市更新领导小组(扩大)会议2月22日举行。市委副书记、市长、领导小组组长龚正指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在上海市委坚强领导下,按照全市城市更新推进大会部署,全力抓好落实,聚焦重点、破解难点,真抓实干、加力奋进,努力走出一条可持续发展的城市更新之路,加快把“施工图”高质量地转化为“实景画”。
市民宜居安居取得新进展,城市功能提升彰显新成效,城市环境品质得到新提升,更新机制创新实现新突破。
龚正指出,做好今年城市更新工作,要在重点任务攻坚上下更大功夫。要加快推进“两旧一村”改造,完成好今年12万平方米零星旧改、31万平方米不成套旧住房改造,再启动10个“城中村”改造项目的目标任务,尽可能让群众早受益。要着力解决“拎马桶”问题,打赢这场攻坚战。要加快推进老旧工业区更新,推动产业用地提质增效和产业空间格局优化。持续推进“工业上楼”、打造“智造空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确保上楼后经济密度提升。加强产业用地绩效评估和分类处置,盘活低效产业用地。
上海市副市长张小宏主持会议。会议通报了城市更新工作推进情况并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市经信委、静安区政府、市城市更新中心作交流发言。会前,上海市城市更新专家委员会聘任仪式举行,龚正为首批专家代表颁证。
7.重庆国企收购4207套存量商品房转租赁房
2月21日,重庆市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试点暨住房租赁基金首批收购项目签约仪式举行。本次签约的重庆嘉寓房屋租赁公司、重庆建渝住房租赁基金共收购7个项目,合计4207套房源,投入市场后将有效满足广大新市民青年人多层次住房租赁需求。
资料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深圳市及各区政府在线网站、深圳市各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网站、深圳市国土规划自然资源局网站、腾讯新闻网网站、中国建设新闻网网站、澎湃新闻网网站。